研究文字起源的学者认为:最早的文字应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图画,另一个是记号。而后者是更早的。由这两个来源所造的字就是象形字和指示字。

据考古学家发现,我国最早用刻画符号记事产生于仰韶文化早期(公元前5000年~公元前4300年)。在它之前的老官台文化(公元前6000年前后)发现了彩绘符号,这些彩绘符号画在了一些钵形器的内壁,大约有十余种,有的似连续的水波或折线,有的只是单位的符号。这些彩绘符号都具有一定的记事意义。而图画文字最早则见于大汶口文化晚期(公元前3000年左右)。

大汶口文化是黄河下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因1959年发掘的山东省泰安县大汶口遗址而得名。

大汶口文化分布在山东省、江苏北部、河南东部一带,显示了新石器时代当地原始人类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状况。大汶口文化的居民在前人刻木、结绳记事的基础上,开始使用一种刻在陶器上的最初的文字。大汶口文化中使用的陶文,时间上早于殷商时期的甲骨文。从笔划形体上看来,甲骨文又继承了陶文的某些造字方法,因而,陶文成为迄今为止我国发现的最早的图画文字。

到目前为止,在大汶口文化遗址中共发现了九种符号,其中有六种已可解释、译读。宁阳堡头出土的一件陶背壶上有一个用朱红颜料书写的笔划复杂的文字,释读为“奉”字,意即花朵的象形文。莒县陵阳河遗址出土了四个灰陶尊,尊口沿下面相同的部位上分别刻有形状各异的文字符号。这四个字,有两个为象形字,一个象柄的大斧,释为“钺”字”;一个象短柄的锛或锄类,释为“斤”字。另外两个类似会意字,有人认为是同一个字的省体和繁体的两种写法。一个字为小舟或山上顶着太阳,释为“旦”或“呈”;一个字为在上字的下面再加了一座五峰的山,释为“炅”或“岳”字。从陵阳河向东二百华里的渚城前寨上发现了一块陶器残片,上面刻画后并涂朱红颜色的文字与陵阳河陶文中的“呈”或“岳”字的结构完全相同。由此可见,这些笔画工整、繁复多样的陶文,在当时已经具有相对规则的结构并趋于固定化,而且相同的字反复出现于不同地点,写法则像出于一人之手,可能是文字使用比较普遍的缘故。

莒县大汶口文化遗址中又出土了一些新的陶文资料,共出现了四种新符号。有一种好像在一方形土块上树立植物之形,释为从木从土的“封”字。有三种符号目前尚不能解释:一种由四个弧形向心的笔画组成,呈四角尖锐的长方形,这种字在甲骨文、金文中经常出现,作人名或氏族铭文。一种像长颈有肩的容器,里面填塞小圆圈,涂上朱红颜色,带着某种神秘的气氛。最后一种形状相当复杂,上部中央为一高颈有肩的容器,容器放在两旁有草叶模样的双层托盘中,下部为一个盆状的容器。

关于这些图画文字的性质,在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这已是文字,有的认为尚不是文字。主张已是文字的又有尚属初步发展和已属比较进步的文字之别;主张不是文字的也有程度不同。有的认为只是原始记事范畴的符号或图形体系;有的认为与后来汉字形成有很大关系,是一种原始文字,原始的象形文字、图画文字或象形符号。从现有全部资料来分析,后一种看法是比较有说服力的。

首先,这些刻画的图形虽然有一些与实物十分相像,但并不是一般的图画。否则就不会专选某种器物如陶大口尊,在专门的部位,用同一种刻划方法来做。况且有些图形已有相当程度的抽象化,笔道简练,其结构又有一定的规律,成为一种互有联系的图形体系。所以它是可以记事和传递信息的符号是没有问题的。

当然,文字也是一种可以记事和传递信息的符号。它与非文字符号的区别,不仅是信息载荷量极大,而且是以记录语言为特征的,是语言的符号化。非文字的符号则不能担负这一职能。现在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大汶口文化的图画文字已能记录和传递语言,因为我们现在所见的都是单个的图形,无法表达完整的句子,而语言是以句子为基本单位的。

任何文字的起源都应有一个过程。汉字的基本特征之一是一字一音,但商周时期的甲骨文和金文中有不少合体字就不是一字一音。再早一些,很可能是纳西族的东巴文那样一字数音。九个点可以念成“九粒沙子”,九个椭圆圈可以读成“九个鸡蛋”,不是单有一个“九”的数目字再加表事物性质的字如沙子、鸡蛋等。事实上这种字在表达语言时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只有经师代代相传才能念得出来。大汶口文化的图画文字在造字方法上似乎同东巴文更为接近,因此它应该是接近早期文字而尚非成正式文字的一种图画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