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四章 烂漫史
像是万古魔殿,乃是上古时期的人族顶级强者留下来的魔殿,魔殿内部有着无数人族上古大能留下来的气息。
这股气息足以让地狱炎龙胆寒,然后向月寒衣臣服,只要顺利的将这地狱炎龙收服,其他人即便杀了月寒衣也不可能抢到地狱炎龙了,那么月神商会所面临的觊觎也会少上很多。
而展飞听到了月寒衣的提议,略一考虑,然后便道:“好吧,有个伴儿也挺好的。”
魔马车速度虽然不错,不过对于展飞来讲,却实在太慢了,而展飞对于魔界并不了解,更加不认识万古魔殿在什么地方,自然也不能随便的乱闯,如今能够换上一个交通工具,展飞自然十分乐意了。
而听到展飞答应,月神商会的人也是极为高兴,虽然残狼原魔盗已经被打退了,但是鬼知道是不是还有另外的人埋伏着,展飞实力不弱,而且也不是个坏人,能够和展飞同行,自然是再好不过了,而接下来,展飞便飞身来到了魔马车的面前,并且道:“毛毛、乐乐,咱们去坐那地魔龙怎么样?”
之前展飞召唤出宝宝出战,无数人都是看的心旷神怡惊叹不已,毛毛和乐乐年纪虽然不大,但是却也相当的清楚,在丰莽山上捡回来的展大哥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人物,对于坐地魔龙这种强大的生物,他们自然也是十分期盼的。
故而两人都是应了一声,随即展飞右手抱着毛毛,左手抱着乐乐。悬空而起。然后展飞对那魔马车的主人道:“让魔马平静一会儿。你们再出发吧。”
这批魔马车上的人和展飞没有任何的关系,特别是那些小孩子,似乎和毛毛乐乐还不对头,展飞自然不会闲着无聊,把他们也带上地魔龙了,仅仅是说了一句,然后展飞便带着毛毛和乐乐飞到了地魔龙的背上。
地魔龙身体庞大,而月神商会还在地魔龙的背上铺了一层类似于地毯的东西。让人坐在上面更加的舒服,随即,地魔龙直接便以极快的速度出发了,而月寒衣也是开口道:“晚辈月神商会月寒衣,不知道前辈尊姓大名啊?”展飞听了,道:“展飞。”
月寒衣听了,道:“原来是展前辈,这两位是您的...”
展飞听了,道:“他们是我的弟弟妹妹,毛毛和乐乐。毛毛乐乐,这位是月姐姐。”
毛毛和乐乐此刻都是呆滞的看着月寒衣。他们很难想象,世上竟然会有这么漂亮的女人,简直就像是九天魔女一样,不得不说,月寒衣长得确实相当的漂亮,她并没有辜负她母亲的基因,月寒衣的父亲,乃是月神商会的会长月天海。
月天海乃是一个白手起家的商业天才,从无到有,从一个普通的百姓成长为高月魔国境内排名前五的商会会长,而他的妻子,则是高月魔国号称魔国第一美女的高仙儿。
高仙儿出生高月魔国一位大将军之家,自小修行天赋就极为不错,而且颇有战斗天赋,高月魔国境内和高仙儿同龄的男孩子都几乎被她揍过,那些人高仙儿全部都看不上眼,随着年龄的增长,高仙儿越来越漂亮,追求者也越来越多。
只不过,这些人一个个都被高仙儿的拳头给揍了回去,一直到月天海的出现,月天海那个时候还是一个极为普通的魔学院学生,出生一般,天赋一般,和高仙儿这种白富美压根不沾边儿。
不过一次偶然的机会,两人见面了,当时月天海正在进行自己初始的资金累积,用低价搜集一些信息,并且再分类整理之后出售出去,高仙儿当时花了十个灵石从月天海的手上买到了有关三尾魔狐的消息。
之后巧合之下的几次交集,高仙儿发现,月天海极有头脑,他能够把一个灵石轻易的变成五个灵石甚至更多,在身手方面,高仙儿同龄无敌,从来没遇上过让她佩服的,不过月天海的头脑,确实让高仙儿十分佩服。
之后,高仙儿又为月天海提供了一些帮助,月天海也不负高仙儿的期望,生意越做越大,一直到月神商会建立起来,并且成为了高月魔国数一数二的大商会。
不得不说,月天海是极有头脑的,他把自己的身家全部变卖掉,然后买下了一颗同生珠送给高仙儿。
同生珠乃是一种极为奇特的珠子,有着一种类似于契约的效果,一个人若将自己的血液滴入同生珠之中,然后送给另外一个人,那么持有同生珠的这个人如果有生命危险,那么将自身血液滴入同生珠的那个人会以消耗自生生命力的代价挽救对方,如果生命力不够,便会直接替对方死亡。
同生珠刚刚出现的时候,乃是用来对付敌人的,魔界的一些顶级强者再抓捕一些强大的魔兽或者是仇敌之后,将对方的血液滴入同生珠之中,并且自己持有同生珠,将对方囚禁起来,一旦自己有危险,那么同生珠作用之下,伤害便会转移到那些被抓起来的魔兽或者仇敌身上,他们也能够保住一命。
而之后的话,也有过少数几次有人以同生珠求婚的,送出同生珠,意味着自己愿意为了对方而死。
当然了,月天海付出的不仅仅是那么点,因为同生珠的价值也是不匪,为了高仙儿,月天海甚至把自己拼搏得到的财产全部都付出了,如果高仙儿拒绝了他,那么他就一下子回到了解放前,什么都没有了,这种破釜沉舟的勇气,可不是什么人都有的。
而这一行为,也确实是打动了高仙儿,就算是高仙儿的父亲都极为震撼,原本一向看不起商贾之辈的高将军也是同意了这门婚事,并且为月天海东山再起提供了帮助。
短短几年之后,月神商会再次建立了起来,而且有着一位大将军的庇护,月神商会根基更是稳如磐石,而月寒衣便是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甚至可以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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