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三章 核试验

进行了第一次原子弹投掷爆炸试验之后,中国军方又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内,进行了三次原子弹爆炸试验。

如此高密度的核试验,产生了非常巨大的影响。

最主要的就是,没有人知道中国军队的武器库里到底有多少原子弹。要知道,如果中国军队没有足够多的原子弹,肯定不会进行如此奢侈的核试验。结果就是,连德意志第二帝国的情报机构都认为,中国军方已经制造出了数十枚原子弹,肯定不会少于四十枚,不然不会拿四枚来做试验。

显然,这严重高估了中国的能力。

要知道,紫红到一九五零年六月底,中国军方才获得了第五枚原子弹,而且是一枚以浓缩铀为原料的原子弹。到一九五零年底,中国的核武器库存量还不到十枚,要到一九五二年底才能达到四十枚。

也就是说,在这四次核试验之后的近一个月里,中国军队是没有原子弹可用的。

只是,高密度的核试验,已经产生了应有的作用。

第二次核试验是由陆军主持的,而且采用的是地爆模式,即原子弹被安放在一个高约五十米的铁塔顶部,而不是由轰炸机投掷。

关键是,这是第一次实战核试验。

在试验场地上,摆放了上千辆坦克、装甲车、突击炮、自行火炮、牵引火炮、军用卡车等各种车辆,还在离爆点五公里的区域内设置了两座军营,安放了陆军装备的各种设备与设施。

也就是说,这次试验是测试原子弹对地面部队的打击能力。

当时,为了最大限度的模拟实战战场,陆军的坦克战车都排成了进攻队列,而且所有坦克战车内都安放了人体模型,甚至把一些动物关在了坦克里面。以测试原子弹在爆炸之后对活体的杀伤能力。

显然,测试结果让陆军当局极为震惊。

在离爆点五百米范围内的全部坦克与战车都被摧毁,离爆点最近的几辆坦克,甚至被高温融成了铁水。在离爆点五百到五千米范围内的动物全部被杀死,而且大部分都是受过量辐射而死。即便在离爆点五公里之外的地方,辐射也足以致死,而直接暴露在辐射之下的人员就算不死。也活不长久。

当然,在这次测试中。军方获得了很多宝贵的一手数据。

这些数据,对后来的准备发展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比如,在此之后,陆军的所有坦克战车都加装了放中子涂层,并且增加了超压空调系统,具备了防核武器攻击的能力,也就是所谓的三防能力。

第三次核试验由空军主持。是一次投掷爆炸试验,只是目标并非军队,而是城镇。

为了这次试验,空军在罗布泊的核试验场搭建了一座足够容纳五万人的城镇,而且全部建筑物都按照市政标准建设。在这座用于试验的城市里,除了没有活人之外,其他的生物一应俱全。当时,空军甚至设法搞到了一百多具尸体,并且把这些尸体放在了各个地点,以此来测试原子弹对人类肌体的损伤方式。

当然。试验结果也足够震惊。

虽然这次使用的原子弹的爆炸当量还不到一万五千吨,但是在顷刻之间,这座模型城镇就被彻底摧毁了。当科研人员进入爆炸场的时候,离爆点一公里范围内的建筑物连粉尘都没有剩下,而在一公里到五公里之内的建筑物全部严重损毁,即便在五公里之外的建筑物也遭到了破坏。

至于那些活体动物、以及死尸的结局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当然,这次试验让中国军方发现了一点,即原子弹的破坏威力与爆炸高度有关。但不是越高越好,而是与原子弹的当量有关系。更重要的是,在对付城镇这类目标的时候。空爆的原子弹具有更强的破坏作用。

只是,最受关注的是第四次核试验。即由海军主持的这次试验。

这也是第一次不在中国本土进行的核试验。

虽然在最初的时候,海军方面希望在领海、或者是离本土足够近的地方进行核试验,以确保试验能够正常进行,不受外界干扰。但是在陆军与空军各做了一次试验之后,海军才猛然发现,原子弹所造成的影响太严重了,如果在本土附近进行试验,必然会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

要知道,中国的领海大多是产渔区,如果核爆炸对渔业生产造成了影响,那就得不偿失了。

所幸的是,海军的试验对场地的要求不是很高。

说白了,只需要把参与试验的战舰聚集起来,再在附近安置一些用来搜集核爆炸数据的设备,就能投下原子弹了。

最终,这次试验被安排在远离中国本土的马绍尔群岛的比基尼环礁进行。

参与试验的有六艘战列舰,其中只有“山西”号为中国海军的退役战舰,而另外五艘都是从敌国缴获的。还有四艘航母、其中一艘是舰队航母,八艘巡洋舰、其中一艘是大型巡洋舰、一艘是防空巡航舰、另外六艘是从敌国缴获的重巡洋舰与轻巡洋舰,十四艘驱逐舰与三艘潜艇。

这些战舰中,只有一艘潜艇被提前沉底,其余的均系泊在爆点附近。

除了战舰,中国海军还安排了近三十艘各种类型的船只,其中甚至有一艘远洋渔船,以此测试原子弹对民用船只的破坏效果。

此外,在比基尼环礁上,海军还摆放了一百多架作战飞机。

在参与测试的航母上,则摆放了几十架舰载机。

事实上,这些并不是最受关注的。

这次试验中,最受关注的是,投掷原子弹的不是空军的重型轰炸机,而是一架海军航空兵的战术攻击机。

也就是说,这次试验使用的是中国第一枚具备战术投掷能力的原子弹。

当然,投掷原子弹的攻击机做了全面改造,最主要的就是减重,不然就无法挂上重达二点八吨的原子弹。

事实上,这并不表示原子弹已经可以由海军航空兵的战机在实战中使用了。

主要就是,当时海军航空兵的任何一种战术攻击机都无法在挂上原子弹之后从航母上弹射起飞。

只是,这次试验证明了一点,即战术飞机拥有投掷原子弹的能力。

关键是,原子弹得做得足够小。

有趣的是,在最初的方案中,海军打算进行水下爆炸试验,而不是空爆。

主要就是,在全面研究了海军现有的武器系统后,海军司令部的参谋得出一个结论,在海军的武器库中,最有望成为原子弹载具的水雷。说白了,就是把原子弹做成一枚水雷,然后在固定地点引爆。

结果就是,海军认为进行水下爆炸试验更有价值。

只是,这个方案在后期遭到否决,主要是水雷不是进攻性武器,而海军不可能把原子弹拿来进行防御作战。

与前三次试验相比,第四次试验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

这就是,中国海军没有公布实验的详细结果。

虽然中国海军要求了数十个国家的海军武官前去观摩,但是出于安全考虑,观摩人员都在离比基尼环礁几十公里之外的一艘大型登陆舰上,只能看到原子弹爆炸产生的蘑菇云,对爆炸现场的情况一无所知。

试验之后,中国海军只宣称,原子弹摧毁了爆炸场里的所有船只、飞机与设施。

至于具体的试验结果,要到三十多年之后,也就是一九八九年,才会随同中国海军的其他机密档案公布于世。

事实上,这是前四次原子弹爆炸试验中最不成功的一次。

虽然参与试验的舰船全部损毁,但是只有三十多艘排水量在五千吨以下的舰船沉没,所有大型战舰都只受到损伤,而没有被击沉。当时,离爆点只有不到五百米的“山西”号战列舰都没有被炸沉。更让海军失望的是,那艘坐沉的潜艇几乎是完好无损,只是在爆炸时猛烈摇晃了几分钟而已。

显然,对舰队来说,原子弹的威力还不够大。

当然,这并不等于海军没有收获。

严格说来,试验所产生的任何结果,对海军来说都有重大意义。

比如,通过这次试验,中国海军坚定了发展大型航母的决心,而且从此之后,中国海军的战舰就越造越大。又比如,在这次试验之后,中国海军增加了在潜艇上的投入,因为试验证明,在核战争中,潜艇的生存能力强于所有水面战舰,而且很有可能是唯一能够在核战争中幸存的战舰。再比如,海军的战术航空兵具备投掷原子弹的能力,而关键就是要把原子弹做得足够小,因此海军成为了核武器小型化工程的主要推动者,并且由此奠定了海军在核时代的地位。

总而言之,这是前四次核试验中,最为重要的一次。

只不过,对中国海军来说,这仅仅是个开始,而不是结束。

从此之后,比基尼环礁成为了中国海军的御用核试验场,到四十七年之后,即《全面禁止核试验公约》生效的那一天,中国海军总共在这里进行了一百二十七次核试验,引爆了一百五十四枚核弹头。

这些核试验,帮助中国海军制订与完善了使用核武器的军事理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