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数字3!”路易斯非常激动地说。
“那只是一条弯弯曲曲的金橙色线条而已,”罗丝·丽塔反驳道,“我根本没看见什么人,只看到了一团紫灰色的东西在不停地飘来飘去,然后又猛地停了下来,接着空中就出现了一条金橙色的波纹,没一会儿,镜子就恢复正常了。”
确实,那面镜子已经恢复正常了。路易斯可以看到他的脸映在了上面,里面有一双黑色的熊猫眼正盯着他。他用力咽了口唾沫,坚定地说:“我真的看见了一个穿着长袍的人!是的,就是一个穿着长袍的人——我想应该是一个高个子的女人,那个人影看起来就像一个中世纪的僧侣,而且还戴着兜帽什么的。”
罗丝·丽塔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一个僧侣?”
路易斯继续说:“我敢肯定那个人的手里还拿着一根——一根手杖,反正就是一根细细的棍子之类的东西,然后那个人就用它在空中画出了一个数字3!”
罗丝·丽塔摇了摇头,她看起来若有所思,但一点儿也不相信:“我也不知道,说实话,我什么都没看清,镜子里面又黑又模糊。”
“另外,”路易斯继续低声说,就好像罗丝·丽塔并没有说话一样,“我在上周六的派对上也看到了一个穿着同样长袍的人,就在乔纳森叔叔施展魔法的时候。不管那个人是谁,反正在我发现他正站在车库拐角的时候,他就立刻躲了回去,因为他前一秒还在那儿的,下一秒又——你怎么了?”
罗丝·丽塔咬着下唇,看上去很不自在。“红紫色的长袍?”她疑惑地问,“腰上还系着一条像绳子的腰带?看上去很瘦,而且和学校的篮球教练摩根先生差不多高?戴着兜帽,也看不见脸?”
路易斯眨了眨眼睛:“我不记得有什么腰带,不过,那个人确实用兜帽把头全部遮住了,怎么了?”
罗丝·丽塔看起来很专注,皱着眉头说:“我昨天好像看到过这样的人,就在你被那个界外球砸中之后。”
“什……什么?”
罗丝·丽塔耸了耸肩:“我也不太确定,只是瞥到了一眼而已。当时,我正要跑去找汉弗莱斯医生,就在我刚跑到街上的时候,我回头望了望运动场。然后,在远处靠近铁轨的一棵树下,我好像看见了一个穿着僧袍的人,正静静地站在那里。不过,天哪,那个地方离棒球场得有一百米了!照我看来,它很可能就只是一个树桩。我今年还没有换过新眼镜,而且……”
“三次了,”路易斯感觉自己的喉咙很干,“派对、镜子、运动场——那个人已经出现三次了!走吧,我们得告诉乔纳森叔叔。”
此时,乔纳森叔叔正在饭厅里,忙着为整个家庭的开支付账单。他拿出了一本支票簿,手里攥着他最珍惜的金色钢笔,面前摆放着一堆信封和一沓三美分的紫色邮票,旁边还有一个算盘。要知道,他用这个算盘进行计算的速度,可要比路易斯用纸和铅笔还快。当路易斯和罗丝·丽塔进来时,他抬起头笑了一下。“你们俩的国际象棋锦标赛结果如何呀?”他问道,“罗丝·丽塔让你输得一子不剩了吗,路易斯?你看起来垂头丧气的!”
“没有,我赢了,”路易斯回答说,“但是你得听听这件事。”他和罗丝·丽塔各自把椅子拉出来,坐了下去。然后,他们两个快速地告诉了乔纳森叔叔关于那面镜子里的景象,以及那个戴着兜帽的人影——还有那个数字——至少这些都是他们认为自己所看到的。
让路易斯松了一口气的是,乔纳森叔叔正在严肃地听着他们所说的话,不仅没有打断他们,而且也没有提出任何质疑。尽管乔纳森叔叔有时会承认他很担心抚养不好路易斯——他曾经说过:“像我这样的老单身汉并不怎么了解孩子。”——但路易斯却很欣赏他的叔叔从不居高临下地跟他说话,也不会只把他当成一个孩子来看待。
在罗丝·丽塔和路易斯讲完了整件事之后,乔纳森叔叔若有所思地从衬衫口袋里掏出了一支弯曲的烟斗。虽然他已经不再抽烟了,但当他陷入沉思的某些时候,他还是很喜欢叼着烟斗。他解释说,这样会有助于他思考问题,而且他手里的这支英国斗牛犬牌石楠烟斗是帮助他进行思考的最佳助手,因为它看起来很像夏洛克·福尔摩斯的那支烟斗。
乔纳森叔叔坐在那里,一直咬着烟斗。大约过了一分钟之后,他开口低声说道:“嗯……还有,呃,还有……”他的脸上出现了一些困惑的表情。然后,他从用来记录每月预算的便笺簿上撕下一张纸,连同一支铅笔递给了路易斯,说道:“帮我画一下那个神秘人吧。哪怕你画不出像凡·高或是毕加索那样的作品,也不用担心!我并不需要一幅完美的素描,只要能让我看看大概的轮廓就好。”
路易斯拿起铅笔,画了一个相当模糊的人形,身披沉重的长袍。然后,他又画了一个兜帽,并把脸部的阴影也补了出来。“这和你看到的一样吗?”路易斯向罗丝·丽塔问道。
她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看到的东西真的很远,我是说,它在远处看起来很小!但也许你画得没错,只不过我感觉那件长袍是用一条腰带系着的。虽然我不知道是为什么,但我总觉得那是一条黑绳子做的腰带。”
乔纳森叔叔仔细端详着这幅素描画,若有所思地捋着胡子。接着,他心不在焉地拿起铅笔,在人影的中间画了一条腰带。他把烟斗从嘴里拿出来,又摇了摇头:“这确实让我想起了什么,但是——嗯……不,不可能的,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没错。”
他放下了那张画,又用手指在上面敲了敲:“好了,路易斯,我能告诉你的就是:你看见的并不是鬼!也许是某个捣蛋的家伙看错了日历,以为万圣节提前了五个月;也有可能是一个穿着红紫色雨衣的天气预报员,因为他坚信一场倾盆大雨马上就要来临了。但无论如何,在我们的巴纳维尔特城堡附近,绝对不会出现什么食尸鬼、鬼魂、长腿野兽的。”
“你刚才说的‘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是什么呢?”路易斯追问道。
他的叔叔笑了一下:“在我比现在年轻得多的时候,有一些魔法师认为,只有穿上那样的长袍才能正确地施展魔法。我以前也穿过长袍,但相信我,真的没必要。那一点儿作用也没有——不过我可以很爽快地承认,当一个魔法师拥有了一根可以依赖的魔杖时,他的魔法能量就会增强十几倍。然而,在紧急的情况下,一位造诣深厚的魔法师就算没有魔杖也能施咒。弗洛伦斯就是如此,她只要动动指尖,就能施展魔法,给人一击!所以,就担忧的程度而言,那个穿长袍的人与其说是威胁,倒不如说是个奇怪的家伙,这就是我要说的。”
罗丝·丽塔继续问道:“那路易斯在镜子里看到的那个数字又是什么呢?”
乔纳森叔叔看起来有点儿不太自在,路易斯心想,但是他的叔叔还是回答了:“那面傻瓜镜总是会显示一些奇怪的东西。你们看到的那团红紫色的东西,很可能和那个戴兜帽的人没有一点儿关系。如果我是你们的话,我会把它当作一个巧合,然后忘掉它。”
“我也是这么想的。”罗丝·丽塔补充道,然后紧张地斜睨了路易斯一眼。
但路易斯就没有那么肯定了。他知道罗丝·丽塔的心里一定在想:他那疯狂的想象力又来了。不过,他还是忍不住担心起来,那个发着金橙色光芒的数字,那个飘浮在半空中、闪闪发着金橙色光的数字“3”,也许会是一个可怕的预兆。
到了深夜,路易斯突然醒了过来。他听到了一些声音,好像是嘎吱声,或是呻吟声。他转过身来,看了一眼床头柜上的闹钟,上面的绿色荧光指针显示现在是夜间十一点三十二分。接着,他又听到了什么动静:楼下的前门咔嗒一声关上了。这个声音并不是很响,显然关门的人非常小心,但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它听起来就像是路易斯的床底下有鞭炮炸开了一样。
压抑不住好奇心的路易斯掀开被子,站了起来,光着脚穿过走廊,又经过了浴室。他敲了敲乔纳森叔叔卧室的门,但里面没有任何反应。于是,路易斯打开了门,向一片黑暗中望去。“乔纳森叔叔?”
因为没有人回答,他就把灯打开了。他的叔叔并没有睡在**,但好像有人在红绿相间的格子被里躺过。在枕头的旁边放着一本书。路易斯走过去,瞥了它一眼。一瞬间,他感觉自己浑身的血液都冻住了。
他拿起那本又大又薄的书,发现上面的每一页不是有一张很大的黑白照片,就是有几张放在一起的小照片,就像是杂志一样。此时,路易斯正盯着其中的一页,上面只有一张照片。他发现照片里有三个男人,而且每个人都穿着一件类似僧袍的连帽长袍。就和一些老照片一样,这张照片已经有些模糊了,不过还是能够看清照片里面几个人的面部表情,他们好像都一脸严肃地盯着前方。总之,这张照片看起来非常陈旧。
在照片的下方,有一段文字说明:“黄金圈的三位成员,1888年于爱丁堡。这个活跃的神秘组织致力于魔法的研究和使用,以及各种咒语的收集。其成员都严格遵守‘三法则’,并且各自组成了三人组进行魔法研究。该组织的成员包括威廉·利顿勋爵等名人,名律师迈克尔·莫兰德爵士,还有诗人兼散文家奥布里·圣约翰,但据说他在二十九岁时因为研究一些禁忌之术而彻底发疯了。”
又是“三法则”。
路易斯走出乔纳森叔叔的房间,顺道关掉了灯。他光着脚走到了一楼,并把一路上的灯都打开了:“乔纳森叔叔?”
路易斯强烈怀疑他的叔叔已经出门去了,因为他确实听到了楼梯发出的嘎吱声和前门被关上的声音。于是,路易斯打开前门,走到了门廊上,在一片温暖而漆黑的夜色中,他往隔壁看了看。齐默尔曼太太家的厨房里照射出温暖的黄色灯光,路易斯瞥见了她从窗口走过的身影。在这之前,他一直都紧张得屏住了呼吸,现在他终于如释重负,深深地呼了一口气。毫无疑问,他的叔叔一定是去找齐默尔曼太太商量事情了。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没有什么好担心了,因为路易斯对他们两个有着绝对的信任。无论会发生什么奇怪的事情,比如那个在阴影处戴着兜帽的人、会发出金橙色光的数字、三法则等等,他们一定都能够顺利解决的。没错,不会有什么太糟的事发生的。
路易斯回到了**,大约半小时后,他听到前门开了又关的声音,然后就是乔纳森叔叔在楼梯上发出的沉重脚步声。紧接着,路易斯又听到了同样的嘎吱声,那是一块松动的木板发出来的——就是从楼梯底往上数的第六个台阶,而乔纳森叔叔之前总说会“找一天”把它给钉牢的。一分钟后,路易斯的卧室门被轻轻地打开了。他侧躺在**,将眼睛眯了起来,但是在走廊灯光的映衬下,他还是看到了乔纳森叔叔熟悉的轮廓。“祝你好梦。”乔纳森叔叔轻轻地说完,又把门关上了。
路易斯终于放松了下来。虽然有一些和他同龄的孩子会讨厌父母或监护人在他们睡觉时来看一眼,但他正好相反,只有知道乔纳森叔叔来看了他一眼,他才会感觉更安心。没过多久,他就睡着了,而且睡得又沉又好。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一切都风平浪静。到了星期五,路易斯的黑眼圈已经褪成了一些紫色和绿色的斑点,而且也消肿了。乔纳森叔叔每周都会给路易斯五美元的零用钱,并且是五个又大又圆的泛着银光的硬币。路易斯很喜欢这些硬币,因为它们又重又结实,会让他觉得自己好像拥有了一吨的钱似的。然后,路易斯还会自觉地在存钱罐里放一枚硬币。几年前,他就开了一个储蓄账户,所以他每周都会省下一美元。每当他攒满十美元后,乔纳森叔叔就会带他到银行把钱存进他日益增多的账户里。如今,他已经有将近一百二十美元了。
“我要去看电影,”路易斯开口说道,“你想一起去吗?”
“现在上映的有什么呀?”乔纳森叔叔问。
路易斯拿来了报纸确认后,回答说:“有《征服太空》。”
“那我就不去了,”他的叔叔笑着说,“我永远都无法理解科幻小说里的一切。你为什么不去问问罗丝·丽塔呢?”
“我这就去给她打电话。”
正好罗丝·丽塔说自己很无聊,于是立马就同意和路易斯一起看电影了,而且是各付各的。路易斯先走到了罗丝·丽塔的家,然后他们两个一起走下坡,最后来到了小镇中心。罗丝·丽塔买了自己的电影票,接着路易斯就准备从口袋里掏出他的四美元。然而,路易斯一定是露出了一个可怕的表情,因为罗丝·丽塔见状,立即开口说:“嘿,你怎么了?”
路易斯把他的口袋翻了出来,却发现上面有一个磨损的破洞,而他的钱全都不见了:“我的零用钱丢了!”
“嘿,没事的,没那么糟。我们沿着来的路上找一找吧。”罗丝·丽塔把电影票塞进口袋后,他们两个就开始往回走。
“全都是硬币吗?”罗丝·丽塔问道。
“是的,”路易斯回答说,“一共四个。”
“那应该很容易发现。”
他们慢慢地走,眼睛一直盯着地面。路易斯推断说:“硬币一定是在我路过草地的时候掉出来的,如果它们掉在了人行道上的话,我就一定能听到。”
于是,他们的搜索范围缩小到了几个地方:路易斯和罗丝·丽塔家门前的草坪;路易斯在穿过高街和大厦街时,路过的街道和人行道之间的狭长草地;大厦街尽头的街角处。在寻找的过程中,路易斯有两次都误以为找到了硬币,结果发现它们一个是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烂瓶盖,还有一个是半掩在草堆里的口香糖包装纸。
最后,他们一枚硬币也没找到。路易斯拖着沉重的步伐回到家,顺着找了他走过的所有房间。乔纳森叔叔看到他着急的样子,便开口问他怎么了,正当路易斯在解释的时候,乔纳森叔叔翻看了一下他破洞的牛仔裤口袋,咂了咂舌头:“真为你感到抱歉,路易斯!我想是时候该把你的这条裤子扔了。不过,没事的,为了不让你错过电影,我会从下周的零用钱里先预支两美元给你。赶快去换一条没有破洞的牛仔裤,这样你就不会再把钱弄丢了,然后去看你的科幻冒险片吧。”乔纳森叔叔又递给了路易斯两美元钞票。
路易斯换了一条新的牛仔裤后,就和罗丝·丽塔一路小跑回到了电影院。虽然他们错过了一些电影预告片和一条新闻影片,但他们还是及时赶到,并且看了一部叫《小企鹅查理威利》的卡通预告片和《征服太空》的电影正片。
然而,路易斯蜷缩在电影院的座位上,根本就没怎么把注意力放在电影上。他一直在心里想的是,丢掉零用钱也许就是他在这一周内遇到的第二件坏事。
他忍不住想知道——接下来,究竟会发生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