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酷热的夏日,密歇根州高速公路旁一条杂草丛生的小路上,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一路向北走着。这个男孩名叫路易斯·巴纳维尔特,他正气喘吁吁、满头大汗地奋力跟上前面女孩的脚步。“太热了,真的不适合徒步旅行,”路易斯抱怨道,“我们回家玩跳棋什么的吧。”

“哦,别傻了。你需要去探险!”那个名叫罗丝·丽塔·波廷格的女孩回答。她甩了甩又长又直的黑发,朝他咧嘴笑了笑。“而且,这不是徒步旅行。这是散步!来吧,路易斯!”她大步走在前面,朝高大的牛蒡草和细长的蒲公英挥舞着手中的棍子,仿佛它是一把利剑,而那些草是敌军的骑士。

这就是路易斯后来回忆起整件事情时最初的记忆。那时,他才十一岁,刚来到这个镇上。一年多以前,他的父母死于一场可怕的车祸。去年八月,路易斯从威斯康星州搬到密歇根州新西伯德镇高街100号,和他的叔叔乔纳森一起生活在一栋漂亮的老房子里。

第一年过得很艰难。路易斯很胖,不擅长运动,而且很胆小。最糟糕的是,他发现自己很难交到朋友。不过,这期间也发生了一些美好的事情。首先,他发现他那乐观、大腹便便、留着红胡子的叔叔乔纳森是一个魔法师,不是那种简简单单可以变纸牌魔术、假装从你耳朵里掏出二十五美分硬币的魔术师,而是一个真正的魔法师,他可以挥舞手杖,召唤出奇妙逼真的立体幻象。

他们隔壁的邻居是一位退休教师,名叫弗洛伦斯·齐默尔曼,她不仅是一位友好的、满脸皱纹的、喜欢穿紫色衣服的、会为乔纳森叔叔和路易斯做出美味饭菜的女士,而且也是一位女魔法师。乔纳森叔叔解释说,女魔法师是“女巫”一词的一种华丽的表达方式。路易斯很快就了解到,齐默尔曼太太不是一个邪恶的女魔法师,而是一个善良温和的女魔法师,她的魔法甚至比乔纳森叔叔还要强大。

在某种程度上,最让路易斯意想不到的是,他认识了一个新朋友,一个高个子、黑头发、相貌平平的女孩,名叫罗丝·丽塔·波廷格。她有点儿像个假小子,知道各种大炮的名字,从隼炮到半蛇铳,从炮车到旧式小炮。这是路易斯在新西伯德生活的第一年的夏天,罗丝·丽塔拽着他走遍了整个城区,滔滔不绝地为他介绍这里的各种历史,比如用石头建成的南北战争纪念碑和市中心的圆形喷泉。

虽然路易斯经常抱怨散步后他的腿会疼,脚后跟会起水疱,但事实上,他很喜欢听罗丝·丽塔说话,喜欢听她说那些她觉得有趣的事情。这也让他开始对这些事情感兴趣了。尽管满腹牢骚,但每当罗丝·丽塔出现,建议他去探险时,他总是暗自高兴。

闷热的七月的一天,他们徒步出了镇子的北部,穿过树林,来到了一片肥沃的、长满了香甜玉米的绿色农田。罗丝·丽塔穿着红色T恤和牛仔裤,用她的棍子砍杂草的“头”,偶尔还会大喊:“哈!受死吧,你们这些坏蛋!”路易斯在她后面吃力地走着,汗流浃背。每当棍子打到蒲公英时,他都会往后缩一下。突然,罗丝·丽塔停住了脚步,路易斯差点儿撞到她身上。“真有趣。”罗丝·丽塔若有所思地说。这时,路易斯摇摇晃晃地停了下来。

“有什么有趣的?”路易斯一边问,一边从他棕色灯芯绒裤子的口袋里掏出一块皱巴巴的手帕擦擦汗淋淋的脸,“除了我快要中暑了之外。”

罗丝·丽塔举起棍子,煞有介事地指向左边。“那条弯曲的小路,”她说,“我想,我从来没有去那里探过险。”

路易斯疑惑地看了一眼杂草丛生的小路。那条小路根本算不上是一条小路,更像是一片杂草丛生的空地,在黑暗的树林中蜿蜒而行。“那里没什么可看的,”他咕哝道,“如果我们要探险,还是继续往前走吧。你还有一大堆杂草没干掉呢。”

“来吧。”罗丝·丽塔回答。她把棍子高高举过头顶,就像一个骑兵军官拔出的剑,催促着他的士兵向前走:“我们遇到了敌人,那是我们的敌人!全速前进!准备开火,格瑞德利[1]!”说完,她就离开了大路,朝两排茂密的白胡桃树和橡树中间的一条杂草丛生的小路走去。

路易斯跟在她的后面,但他的心里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尽管灿烂的阳光照耀着小路上高高的绿色杂草,但浓浓的阴影却像泼洒在树下的墨汁一样。任何东西都可能潜伏在那里,比如蛇或野兽。路易斯告诉自己要控制情绪,并提醒自己,他们离家并不远。这又不是什么深山老林,只是市郊的一片树林。如果遇到危险,他可以在五分钟内跑回高街100号。不过,罗丝·丽塔看起来勇气十足,也许有一部分勇气也渗入了他的内心。他使劲咽了口唾沫,蹒跚地小跑着,拉近和罗丝·丽塔的距离,直到再次紧跟在罗丝·丽塔身后。“这太可怕了,”他边走边抱怨,高高的杂草抽打在他的裤腿上,“我不喜欢茂密的树林。”

“这就像一个真正的丛林,”罗丝·丽塔表示赞同,“你可能会在这里遇到一头暴龙,或者一条巨大的水蟒,或者一两头灰熊。我想知道这条小路通向哪里。它这样蜿蜒曲折,看着就不是一条普通的道路。”

“也许是……”路易斯开口说道。他突然停了下来,大声喊道:“有一栋房子。”

这是他见过的最奇特的房子。它耸立在齐胸高的杂草里,看上去就像一艘搁浅的远洋客轮。房子的主体部分很长,有三层高,周围环绕着一圈游廊。悬挑的屋顶很宽,把下面的一切都笼罩在深深的阴影中。建筑物的正中是更高一层的方形塔楼,它有一个奇怪的尖尖的屋顶,下面是一个开阔的露台,离地面至少有十二米高。这看起来是一栋废弃的房子,但奇怪的是,它并没有任何损坏的痕迹,墙壁被刷成了浅绿色、粉红色和白色。

“看起来像是一栋中式的房子。”路易斯咕哝道。

罗丝·丽塔心不在焉地摇了摇头:“我不这么认为。我的意思是,那座塔楼看起来有点儿像东方宝塔,但其实不是。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我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地方。我和我的家人肯定无数次开车经过那条车道,但这是我第一次注意到它。这里已经很多年没人住了。”

“你为什么这么说?”路易斯不安地问。他一直在想象某个疯狂的老家伙会从房子里咆哮着冲出来,手里拿着猎枪,大喊有入侵者。

“很简单,华生[2],”罗丝·丽塔回答,“这条小路一定是通往那边的车道,但你看这里杂草丛生,有马尾草、巫婆草,甚至还有白胡桃树苗。看来很久没人开车从这里经过了,甚至连马车也没有。来吧,让我们仔细看看。”

虽然天气很热,但路易斯还是觉得有点儿冷。他不但胆小,而且想象力丰富,这简直就是对他的诅咒。他能在脑海中描绘出最可怕的灾难,一旦他幻想出来,就会感觉这些灾难好像马上就会变成现实:“要是里面有人怎么办?”

“里面看起来像有人吗?”

“不像,”路易斯勉强同意,“但是闯入别人的房子是不礼貌的。”

“我们不进去,”罗丝·丽塔说,“我们只是走近一点儿,仅此而已。”

于是,他们慢慢向前走。多年的日晒雨淋侵蚀了房子附近的地面,门廊旁边出现了一条沟壑,里面集满了雨水。他们沿着路边走着,罗丝·丽塔透过圆圆的黑框眼镜往下看。她突然弯下腰,得意地叫了一声,从泥土里捡起一个白色的东西。她用拇指拨掉上面的一些泥土,然后举起来让路易斯看。“一个燧石箭头?”他问。

“这只是冰山一角。这个你可以拿着,”她说着把它扔进路易斯的手心里,“我已经捡到过上千个这样的东西了。”

路易斯把那个白色的小碎片翻来覆去看了看。它比他的拇指指甲盖稍长一点儿,摸起来感觉异常光滑圆润,一点儿也不像石头。然而,它的边缘却很锋利,有锯齿。他从来没有发现过这样的东西。他和罗丝·丽塔在街上闲逛时,她可能会弯腰捡起他刚刚跨过的五十美分硬币。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总是错过这样的小东西,尽管罗丝·丽塔坚持说,他只需要再多留点儿心。他小心翼翼地把断了的箭头放进衬衣口袋里。

“真有趣。”罗丝·丽塔平静地说。他们在被雨水冲刷过的地方跨出了一大步,正好停在通向门廊的宽阔台阶前面。

“我想知道这个地方发生了什么事。它一定是在多年前就被废弃了,但外墙并不是很脏,也没有剥落。窗户是脏的,但没有一个是坏的,你知道其他孩子看到空房子时会做什么。只要他们捡几块石头,窗户就会碎了。”

“我不喜欢这个地方。”路易斯坚持说。

“我要到门廊上去看看。”

“不,别去,”路易斯使劲咽了口唾沫,“这里感觉不对劲。这儿,呃,这可能是某种陷阱。”

罗丝·丽塔歪着头,乌黑的头发从她的脸上拂过:“你说的就像我们在《关灯后》里一样。”那是广播里的一档恐怖节目。它总是在深夜播放,而路易斯从来没有听过,因为他只要听到一点点,他的梦中都会出现复活的木乃伊、尖叫着的凶残蝙蝠和慢慢渗出的血。

“我只是不想上去。”路易斯喃喃地说,他为自己的胆怯感到羞愧。

“那你就待在这儿吧。”罗丝·丽塔放下手里的棍子说道。

路易斯试图咽下哽在喉咙里的东西,而罗丝·丽塔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踏上台阶。“看起来很结实。”她说。她走过门廊,路易斯能听到她脚下木板的嘎吱声。“这里看起来好像有人时不时在打扫,”她说,“我的意思是,这里确实到处都是枯叶,但不像想象中那么杂乱。”她走到一扇又高又窄的窗户前,双手拢在眼睛旁边,身子靠得很近,试图往里面看:“什么也看不见——”

这时,从附近的某个地方传来一阵巨大的鼓声,震得路易斯的心怦怦直跳。

[1] 美国南北战争与美西战争期间的海军战斗英雄,后来有军舰以此命名。

[2] 阿瑟·柯南道尔所著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虚构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搭档。这里是罗丝·丽塔对路易斯的戏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