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情敌,现在的朋友。
冬天来了。
皑皑白雪给大地换上了新装,在这个美国的一个小州上面,人们依然热闹的庆祝着新年,不同于中国的传统的新年。
窗外不断传来欢快的歌曲,每个人的声音幸福甜腻得如同最浓郁的糖浆。
窗外人们说话的声音在耳边隐去,房间里的壁炉正发着温暖的热度,我靠在**,手里的报纸冰冷了我的指尖。
“风氏总裁风熙炎将与名门淑女举行世纪婚礼。”
我喃喃的轻念出声,报纸最醒目的标题让我觉得有些冷。
明明房间里温暖如春,我还是拉了拉蚕丝被,想要温暖正在冰冷的心脏。
下面附上近照,照片拍得角度非常好,将他完美的侧脸勾勒得恰到好处,五年了,他已经变成了如今优雅内敛的男人,他的臂弯里有着一个纤细的女子,长得非常漂亮,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生,两人站在一起很般配呢,风熙炎正对她说些什么,两人的表情看上去都十足的幸福。
风熙炎,你,终于能学会如何真心的笑了呢。
我轻声笑了,有东西从眼睛里滑落,瞬间润湿了手上的报纸,风熙炎的脸也变得模糊不堪。
“angela,你现在需要休息。”
房间门突然从外面打开,走进来一个五十上下的男人,他抽走我手上的报纸,将我轻柔的按回**。
“Jon,我感觉已经好了。”我看着他细心的为我掖好被角,说。
他粗犷的脸上出现了一抹无奈的宠溺,然后轻抚我的黑发,“angela想家了吗?”
我看着窗外被灯光点亮的夜空,那里被强大的亮光染成了明亮的色彩,跟白天的区别只在于,白天有太阳,现在只有月亮,“嗯。”
“英麒和晴空他们下个月就会过来,到时候你可以跟他们回去。”Jon说着,而我没有自己想象的喜悦,或许,心已经冰冷了呢。
“Jon,他要结婚了,所以,我决定再也不回中国了。”
我用了整整五年的时间来换取以后与他的长相厮守,结果,我好了。
他却即将成为别人的新郎。
多么讽刺啊。
五年前我以为自己再也活不成了,所以,那样绝决的打碎他所有的希望。
现在他要结婚了,大概就是上帝对我最好的惩罚。
可是,我依然不后悔。
只要他一切安好,我便也能笑着活下去。
对我来说最最重要的存在,在这五年的时间里,我早已想通了很多事。
比如,爱情并不是占有。
“不到最后一刻,谁都不知道结局,不是吗?”Jon看着我神秘的微笑,然后慢慢的退了出去。
他是我的私人看护,也是与季雨哥哥一起研究我病情的资深医师,我一直很尊敬他如同尊敬长辈一般,五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英麒和晴空他们因为全盘接手了旗下的公司,所以有很多时间会耗在工作上面。
姑姑和姑父每年都会来陪我一段时间。
老妈和风黎叔叔也会过来陪我住上几个月。
然后,大家都被我委婉的劝了回去,感觉自己像一个废人,被人跟前跟后的服侍,这个身体,经过大小手术之后,虽然换来了心脏的健康,可是,整个身体却依然在消瘦下去。
我从**爬起来,走到上帝衣橱旁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又想到报纸上那个亲密的挽着风熙炎的女子,一下子,全都失去了颜色。
这样的一个病号,怎么配站在那个如天神般的男人身边呢。
经过了几年的岁月洗礼,他早已不是五年前那个英俊却略显稚气的少年,他是风氏财团雷厉风行的ceo,也是令整个黑道闻风丧道的神祈大殿下,姑姑一直告诉我,风熙炎过得很好,我一直以为她是为了安慰我才这样说的。
直到,我看到今天的报纸。
照片上那个意气风发英俊优雅的男人就是在每个梦里出现的人的时候,我终于相信,姑姑没有骗我。
终于,我能安静的生活下去。
不必在意他的心里有谁,他的爱给了谁,只要,安静的活着就好。
他有他的人生,我有我的路要走。
不能再让他们担心了,这五年的时间,每次手术后都能看到老妈,姑姑和姑父,英麒和晴空他们的脸,我知道,他们沉重的心已经再也经受不起更多的折磨。
所以,我会乖乖的,看着风熙炎结婚、生子、老去。
只要他依然在我看得见的地方,与我呼吸同样的空气,跟我在同一片天空下生活,就好。
每个人都过得很好,所以,故事的最后,虽然我没有与最爱的人一起牵手旅行,却并不觉得遗憾,因为,他始终在我内心的最深处,永远不会淡去。
我微笑着慢慢的沉入了梦乡。
今晚,一定是个好梦。
第二天睁开眼睛的时候,我习惯性的睁开惺忪的眼睛看看外面是否已经大亮,然后再闭上眼赖几分钟的床。
外面的天空已经亮了,我闭上眼,总感觉今天有哪里不对。
到底是哪里不对,当我重新睁开眼睛的时候,终于发现了。
我的床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几个修长的身影,他们或坐或站,正一脸笑意的看着我。
我揉揉眼睛,眨了几次才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
“你们进来都不会敲门吗?每次都这样出现,我迟早被你们吓死。”我揉揉被我睡乱的头发,看着英麒和麟,晴空和晴阳抱怨道。
“寻姐的睡相还是这么难看啊。”晴空那头火红的头发早就被雅芙严令染回了黑色,现在看上去老实多了。
我白他一眼,这臭小子还是一点都没变乖。
晴阳不满的瞪了晴空一眼,然后看着我,“寻姐想吃什么?我下厨给你做。”
我看着他温暖的脸,自然高兴的举双手赞成,整个神祈,就数晴阳的厨艺是最好的,因为小时候常常被我欺负去厨房帮忙,所以练就了他今天这一身好厨艺,“好啊,我想吃的东西很多,等下我列个清单给你。”
所有人脸上瞬间爬满黑线。
“不用这样吧,我只是突然变得很爱吃而已啦。”我嘟起嘴不满的抗议,干嘛他们的表情像吃了苍蝇一样,难道我以前都不喜欢吃的吗?
所有人全部点头哈腰,生怕我有个好歹似的。
我扫了他们一眼,决定不说话为好。
“美丽的公主,你终于痊愈了。”英麒温暖的手掌温柔的抚上我的发心,成熟的俊脸上是恒古不变的笑容。
我点点头,眼睛里出现了一抹湿意。
终于——好了呢。
可是,那个让我为之努力了五年的意义已经不存在了啊,那我痊愈了又有什么用?
虽然昨晚给自己做了一晚的心理建设,可是,真正想起来的时候,心还是会很难过。
风熙炎,是别人的了。
这次,是真正的完完全全的属于另一个女生了,她有美丽的脸庞,温婉的性格,她,一定深爱着风熙炎。
那样的一个妖孽般的存在,大概没有女人能逃得过他的魔掌吧。
“今天就回国吧,我已经订好机票了。”麒双手插在口袋里,一副发号施令的语气。
我错愕的看着他,随即平静下来,“我不打算回国。”
四双眼睛同时扫向我,将身子靠向床头,英麒立刻体贴的为我加了一个靠枕,我找了个舒服的姿势之后才慢慢开口,“这里很美很安静,我想一直住下去,可以吗?”
麟走到床边坐下,大手将我圈进怀里,我听见他的声音从头顶清晰的传来,“寻,现在争取还来得及。”
我摇摇头,努力的压下心底涌上来的苦涩,要怎么争取才能让他重新爱上我?
他的身边明明已经有了一个美丽温柔的女子,又怎么能容得下我的存在。
五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事,我的身体又重新恢复了健康,而风熙炎心里那个关于我的存在,早已蒙上了厚厚的尘埃。
第三者插足这种事,打死我也不会做。
“麟,我的心好痛,比任何一次手术后麻醉消失的时候还要痛上几万倍,我忘不了他,如果硬要忘记,我想,这大概会花掉我一生的时间,不要让我忘记他好不好?以后的数十年,我需要靠这回忆来让自己继续勇敢的活下去,”我靠边麒的怀里,眼泪终于滚落下来,“五年了,我每天都会想他,其实,我早就已经知道他会结婚了,我以为我可以笑着面对的,可是,还是办不到。”
“麟,我会祝福他的,就算是默默的祝福也好,请不要让我回去,我怕自己会控制不住的破坏他的婚礼,因为,我无法眼睁睁的看着他牵别人的手,吻别人的唇,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将那枚代表永恒和真爱的戒指套在别人的手指上,”我抓着麟的衣服,泣不成声,“所以,我求你,不要让我回去。”
麟抱住我,无声的叹息。
房间里,陷入了一阵沉默。
我在这阵冗长的沉默里渐渐的闭上了眼睛,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是熟悉的房间。
大脑停滞两秒,然后我迅速的跳下床跑到窗边,窗外是苍脆的树木,树木的旁边是种满花朵的花莆,冬天的寒冷让花儿看上去有些无津打采,我的心却怦怦的跳个不停。
怎么会——
怎么会———
这时,房门突然被打开,我看到老妈和姑姑绝美的脸同时出现。
我真的回来了,回到了有风熙炎的城市。
英麒他们竟然趁我睡着的时候将我偷偷的带了回来,我一定要砍了这几个混蛋!
还没来得及细想,身子已经被人拥进怀里,“寻儿终于好了,终于不会离开妈咪了。”
老妈用力的抱着我,嘴里重复着这句话,“妈,好久不见。”
“让姑姑抱一个,想死我了。”姑姑张开双手,我拥住她,又想哭了,怎么眼泪变得这么多,都快淹没整个房间了。
所有的人和事物还是跟五年前一样,都没有改变过。
硬要说改变,那就是所有人都比五年前要幸福快乐。
我站在宽大的广场上,仰起头看面前这幢有一百多层的建筑,早晨的阳光照在明亮的落地窗上,一层一层的晕出闪动的光线,我将手放在眼睛上,眯起眼打量着这幢有着风氏集团Logo的大厦。
风熙炎的办公室在哪一层呢?
虽然是不情不愿的回来了,可是,还是管不住心的想来看看,那个五年没有见过的已经从少年蜕变成男人的人。
记忆的最后,少年绝美而痛苦的脸依然清晰深刻,我想看一看,五年的时间,他到底变得有多成熟稳重,光华内敛。
只要远远的看一眼,我便能安心的离去。
如果是为了他的幸福,我想我能大方的退让,将他送到别人的身边,只要他能快乐就好。
退让?
为自己用到这个词感到好笑。
我跟风熙炎的关系早在五年前的那个晚上就已经画下了休止符。
现在的我们顶多算是朋友吧。
单纯的朋友而已。
风氏集团在风熙炎的带领下似乎发展得比以前还要好,各种白领从我身边穿行而过,他们自信沉著的脚步声由远即近,随后又消失在我耳边,我拉了拉身上的棉袄,看着美丽的oL身上穿的超薄丝袜和短裙,觉得更冷了。
虽然出门的时候已经穿了很多,而且还是趁所有人还没醒的时候偷偷溜出来的,可是,现在我一万个后悔,早就知道就叫他们送我过来了,这里的冬天真的好冷,冷死我了!
将戴着手套的手放进宽大的上衣口袋里,我在原地跺脚,试着摩擦点温度出来。
可是,还是很冷。
突然,所有人冷静均匀的步伐突然失去了规律,我看见身边的人全都朝渐渐驶向风氏大楼门口的那辆保时捷跑去,我撇撇嘴,这年代有保时捷的人多了去了,这些oL们也太没素养了吧,只是看见了一辆跑车而已,用得着这么激动吗?
那是一辆火红色的保时捷,男人们正一脸兴奋的看着那辆车——开启的门。
跑车的门慢慢从里面打了开来,首先出现的是一只今年最流行的12公分高的Defers公司生产的火红色高跟鞋,视线向上触目所及是一条紧紧的包裹在黑色丝袜下的修长美腿,再然后,是火红色的高叉旗袍,我得瑟了一下,这女人都不怕冷的吗?
大冬天穿这么少。
女人傲慢得像一只孔雀,她美丽的眼睛冷淡的扫了一眼环了一圈的人,形状优美的唇勾起一抹充满**的笑容,瞬间Ko到离她最近的男士,我看见鲜血从那个男士的鼻子里慢慢流出来。
我一直以为,风熙炎最后会跟他曾经的未婚妻结婚生子。
可是看到那张报纸后,我才发现,我似乎从来都没有真正的了解过他。
唐凌薇站在她那辆拉风的保时捷面前,目光停在我身上。
五年了,她依然美丽得如同娇艳的玫瑰,诱人且满身是刺。
她还是喜欢穿红色的衣服,连鞋子都专挑红色的。
我看着她一步一步朝我走来,脸上不知道该有什么样的表情才算合适。
曾经的情敌,现在的朋友。
应该算是朋友吧。
“欧阳寻,五年没见,你还是像以前一样漂亮啊。”她漂亮的唇瓣微微开启,吐出一句话。
我微笑着看她,“好久不见,谢谢你还记得我。”
她手里提着同色系的包包,12公分的鞋子让我看她有些吃力。
“哼,谁记得你啊,我们可是情敌。”她傲慢的扫我一眼,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