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春风里,阳光下 第六十二章春哥儿的用人之道

“你说对付骇胡儿不用我们出面?”

“就你一个大肚婆带着百十个臭鱼烂虾能把人家骇胡儿怎么样?用脚底板想都知道云峥为什么会把你安在这里了,无非就是想让你帮他盯着兰州城的变化而已。

你最多不过是一个眼线而已,别把自己看得太高了。”

“就因为兰州城太重要,云峥才会把我送过来。”

春哥儿回头瞅瞅趴在身边的老婆,咬着牙道:“兰州城重要个屁,这是一个注定要被毁掉的烂城市,如果不是因为这里是出关和西去青塘的咽喉,云峥的目光绝对不会在这里停留一瞬间。

人家大人物相互争斗,你一个大肚婆往里面掺乎什么?”

小蛮得意的摸摸自己的肚皮道:“大肚婆用不着有其余的本事,女人嘛,只要能生就是大本事。”

瞅着远处驼城进进出出的胡人,春哥儿叹口气道:“其实我知道你是为什么会在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硬硬的挨过五年的。”

小蛮笑道:“还不是因为有你。”

春哥儿苦笑道:“我在你心中的地位我自己知道,排在孩子们的后面我无话可说,甚至有些窃喜,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是,排在云峥后面就让我很受伤啊。”

小蛮的脸色顿时就变了,冷着一张脸道:“你是说我不守妇道?”

春哥儿摇摇头道:“别人可能会胡说八道说你招蜂引蝶,我是你夫君我如何会不知道你是如何的讨厌那些男人,你的性子清冷,如果不是这个该死的差事。你定然是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好妻子。

同样的,也就是因为我是你夫君,所以我知道你最开始的时候喜欢上的人并不是我,而是云峥!”

“你放屁!”小蛮的一张俏脸有些发白。

春哥儿拿手摸摸小蛮的脸蛋,却被小蛮一巴掌给打落了。讪讪的收回爪子,春哥儿无所谓的道:“你即便是再聪明小心,也没有可能瞒过我这个枕边人的。

你在兰州城总共喝醉过四回,其中两次你都是在无意识中喊了云峥的名字。你知道的,我一向警醒,不会听错的。”

见小蛮的脸色愈发的苍白春哥儿笑道:“其实我应该感到庆幸。你只不过呼唤了云峥两次而已,以后的日子里你呼唤的更多的是我们的孩子,喝醉的时候还在念叨着大林子是不是盖好了被子。

我说不上我到底是倒霉蛋还是幸运儿,从小到大我从来都没有完完整整的得到过好东西,落到老婆这事上也一样!

只要是我的东西我从来都不会放弃。在南风馆的时候连一个干饼都不愿意放过的人,怎么可能会放过你。”

小蛮怔怔的瞅着春哥儿道:“我和云峥之间没有私情,我发过誓不给别人当小妾的。”

春哥儿点点头重新抓住小蛮的小手道:“你是一个骄傲的女人,而云峥在这件事情上做的也非常的地道,没有强迫你成为他的女人,否则,他就是我的一世之敌!”

看着春哥儿咬牙切齿的模样,小蛮心底温柔却嗤的一声笑了出来。抽出自己的手拍拍春哥儿的脑袋笑道:“别发痴了,也就是你把我看得像珍宝一样,至于别人只会把我看成争胜的工具。”

“那是云峥自己眼瞎。你好不好的我自己知道,知道不,当初听见你喊云峥的名字,我差点疯掉,为了把你留在身边,我不惜一连吃了一个月的**……”

小蛮面孔终于恢复了红润。探手扭住春哥儿肋下的软肉用力的扭着:“怪不得你那一段时间时间说自己阳亢,一个多月我们都没有开店……”

春哥儿早就熟悉了小蛮掐人的手法。不但不在乎,反而眼睛发直的**笑道:“那一个月我们就待在**很少下来过……哈哈。虽说身体虚的厉害,却蛮有成就感的。

当时我就在想,得不到你的心,先把你彻底的弄成我的人,万一有一天你突然跑了,我心里会觉得好受一点总算不是很吃亏!”

小蛮忽然停下那只扭春哥儿软肉的手奇怪的道:“不对,以你的性子即便是又发现,也不会把这些事情说出来,更加不会在这个当口踢爆这件事,能告诉是什么原因吗?

如果你的计划太过冒险,我们就立刻离开,我已经离开云家了,帮他是情谊,不帮他是道理,如果是为了报恩就把自己的丈夫赔上,这笔买卖怎么算都不合适。”

春哥儿听了小蛮这句话,猛地把她抱在怀里,狠狠地在小蛮脸上啃了几口道:“有你这句话,我们就帮云峥把兰州城的事情办得完美无缺,然后无牵无挂的离开西北,去江南采莲子去。”

小蛮眼看着春哥儿从地上一跃而起,朝她挥挥手就一溜烟的向一个小山的缺口狂奔而去……

红鹰是一个地道的西北汉子,性情憨厚,为人耿直,认准一个道理之后就会百折不回……重要的是此人力大无穷。

春哥儿最喜欢找这样的人当手下,师父曾经说过,主人的心性一定是要卑鄙的,而且越卑鄙越好,否则无法在芸芸众生中出人头地。

至于手下,却一定要善良,一定要憨厚,一定要懂得感恩并且能够向主人奉献自己的忠诚。

也只有这样的属下,危难的时候才能托付性命,逃命的时候扔出去抵挡一下追兵,需要灭口的时候可以轻易地办到,而且背叛的危机可以降低到忽略不计的地步。

如果主人是卑鄙之徒,手下再来几个刁滑之辈,可以想象的到,占便宜的时候比主人下手早,逃命的时候手下比主人跑的还快,灭口的时候会反咬一口,这样的属下弄来干什么?当大爷养吗?

在西北快五年了,春哥儿就弄到这么一个满意的手下,前些天自己从兰州城跑路的时候,在城门口留了一幅小鸟团案,红鹰在看到那个图案之后,连手下都来不及收拢,就沿着小鸟翅膀指引的方向一路狂追下去了,忠心非常的可嘉。

春哥儿每回只要看到红鹰壮硕如山的身子就非常的开心,自己用了五年的光阴才笼络**好的手下,现在终于可以派上大用处了。

“骇胡儿就要动手杀人了,你老娘接回来没有?兰州城可能挡不住骇胡儿杀人的步伐,赶紧带着你老娘去秦州吧,房子和宅院你知道在哪里!”

春哥儿急促的喘息刚刚平定,就迫不及待的对红鹰道。

红鹰看着春哥儿问道:“大哥你去那里?”

春哥儿笑道:“江南!我喜欢那里的青山碧水,兰州的风尘太重,不是我久留之地!”

红鹰笑道:“大哥去那里,红鹰就去那里,母亲要我跟着大哥。”

春哥儿感动的拍拍穿着皮甲的粗壮身子道:“我们在兰州置办的所有东西都毁了,你们这几年辛苦的成果也毁了,告诉弟兄们,城里的东西能抢出来几分是几分,一定要赶在骇胡儿杀人之前逃出兰州城。”

红鹰不舍的看着远处的兰州城道:“大哥,这里有您和兄弟们这些年来的心血,就这样舍弃掉吗?

狼娃子才起了新房,再有十几天就要接亲了,棒槌的老婆就要生了,平娃子的老爹还瘫在炕上……他们恐怕不想离开!”

春哥儿叹口气道:“红鹰,你是怎么想的,我知道大家这些年才开始过上好日子,可是再好的日子也没有命重要。

我一心想在西北干出一番大事来,那里会愿意只可惜时运不济,刚刚有了起色却遇到了骇胡儿,如果可能我也不想离开!恨不得和这群杂碎狠狠地干一场,可是,我是当头领的,自己的命可以拿去拼,却不能拿你们的性命去开玩笑。”

红鹰紧紧地抓着春哥儿的臂膀道:“大哥,我们不离开,我们生在兰州城,长在兰州城,好容易有大哥带着我们闯出一片天,日子也总算是有了盼头,哪能就这样离开。

大哥,您足智多谋这些年来我们战无不胜,队伍也从十个人变成了现在的六十四位好汉,如果我们能够把别的杆子里的人也联合起来,由您指派,咱们上千人就不信干不过什么骇胡儿!”

春哥儿笑道:“红鹰,你在甘凉道上闯**了这么些年,别人不知道骇胡儿是什么人,你不可能不知道他们的厉害,即便是有上千人,人数依旧不够,想要战胜骇胡儿我们人太少了。”

红鹰听春哥儿似乎并没有完全打算离开的意思,心中欢快至极,自己这位大哥什么都好,不论是见识和智谋都是兰州城最顶尖的存在,唯一的不足之处就是长了一副烂好人的心肝。

在甘凉道上,为一文钱拔刀相向的人多得是,人命远没有大哥想的那样值钱。

都是苦哈哈出身,最早的时候只想吃一顿饱饭,如今眼看着就要有自己的大屋子,有自己的老婆娃子,有自己的土地,谁会容忍这样的好日子被别人坏掉!

即便是骇胡儿也不成,老子原本就穷的只剩下一条命了,为了这些东西,豁出去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