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好惨啊!◎

刚下过雨,山间云光互挽,白雾铺路。

一辆马车行驶在官道上。

风卷树叶如衔枚疾走,马车内却半点风都吹不进,不但铺着厚厚皮毛,还放了暖炉和小桌。

少女趴在桌上小憩,炉火太热,她的襦裙大袖拢起,露出半截手臂。

林溪猛然睁开眼睛,缓了片刻便抓起桌上温酒,猛灌了一口。

就在刚刚,她都想起来了。

不会吧不会吧?她居然是穿越的?

事情还要从十几年前说起。

林溪的父母,更准确地说,她的养父母是周国南边一家普通军户。

她的养母很早就因病去世,养父是军中百夫长,为人刚正不阿、不懂变通,和亲戚、上司关系处得一般。

她四岁那年,养父战死后彻底人走茶凉,家里一度难以维系开支。

兄妹俩只能借住在宗族祠堂。

直到林溪十三岁那年,才有钱修葺房屋搬了出去。

眼看好日子刚有苗头,南边又开始打仗了。

时下推行世兵制。士兵之家列为军户,与普通民户分籍造册。军户世代出兵,父死子继,兄终弟及。(1)

林溪毫不怀疑,就凭她兄长三天两病的身板,铁定要埋骨战场。

于是挑了个日子,她麻翻了大哥,自己拿上军贴出了门。

女扮男装对她来说不难,周国打了这么多年仗年,青壮年一茬一茬地死。

和她同批的新兵,连十岁的都有。一个个似发育不良的野菜,脸糊着好几层灰。

没必要,也没法分辨男女。

从军两年多,林溪从伙头兵一路升到先锋,原本也算前途尚算光明,却意外接到了一项十死无生的任务。

——去刺杀敌方将领。

夜黑风高杀人夜。

面对如此让人挫骨扬灰的差事,她很快拿定主意。

跑,必须跑。

当死士是不可能的,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当死士的。

没想到中途发生了点意外,最后去的那队人几乎全死了。

只有她侥幸逃了出来。

躲过弓箭手放的几轮箭,在河里漂了一天,林溪被一支路过商队从河里捞起来。

林溪身上的伤刚养好,正谋划前程,一队人先找上门来。

带头的男人目光沉沉。

双方一照面,林溪便看出这人手上沾过无数人命。

对方自称是她舅父的心腹,而她是林家多年前走丢的孙女。也是那位当今权倾朝野,战功赫赫的英国公亲外甥女。

她的父母已经过世,还有个十四岁的胞弟。两家都找了她许多年,他们已经确认过身份绝无差错。

这次是特意来接她回去的。

林溪这才知道,原来自己亲生父母另有其人!

接她回去的马车还有半日就到京城。

毫无预警的,她突然全想起来了。

这哪里是咸鱼翻身,是又又又要粘锅了!

她居然是个穿越的!还穿到了一本曾经看过的小说。

《医女倾世爱》是本女主金手指玛丽苏狗血爽文。

女主苏漾漾习得一身医术,搭配娇憨可爱的治愈微笑,仿佛一颗人形灵芝,一路成为各色男主男配心上月光,全都不要命的爱她爱她爱她!

救助路边老人,收获老人丰神俊逸的孙子倾心。

救治难产女人,获取女人背景深厚的弟弟的爱慕。

救起孤僻小孩,俘获幼年男主。

……

男主角沈重霄母妃出身低微,潜龙在渊多年,最后一朝登上皇位。

沈重霄幼年被人陷害负伤,路过的苏漾漾救了他。

没错,就是你们想的那样,从此苏漾漾便是他唯一的光。

当时苏漾漾并未留下姓名,沈重霄只记得白月光腰间佩戴了一块蝴蝶玉佩。

划重点,这是本玛丽苏狗血小说。玛丽苏是有了,狗血也不能少。

沈重霄一直记挂着对他有恩的姑娘,阴差阳错下,他根据各种朦胧线索,最终找到的人,却是跟白月光有诸多联系的女配。

男女主角命运般重逢之前,沈重霄认错了人。

林溪就是被认错的怨种假月光。

毕竟她只是工具人,剧情往下发展,沈重霄很快发现她是假月光,及时修正错误。

古早言情,懂的都懂。

男主角只能爱女主角,其他女人别说被爱,那都不配当人。

反派的标准结局,假月光得知真相后,因为嫉妒真月光开始发疯。

不过每次算计都反向推动剧情,或者男女主的感情。

最终她被毒瞎了眼睛,孤独地死在了冷宫。

还被灭了九族。

回忆完大致剧情的林溪人麻了。

你们这些小说男主,能别动不动就嘎人满门?

难怪这么多年来,她永远点儿背,又永远紧急关头闪避成功。

既要苟着又要活着,原来是搁这儿等着。

毕竟作为重要工具人,当然不能够提前下线。

而出场旁白一句“在外流落多年”,概括了她真实经历过的十六年。

也许是自己穿的时间太久,林溪上一世的记忆很模糊。

甚至都想不起来自己是干什么的。

这便算了,毕竟还有更无语的事情。

按照小说剧情,她奔着被毒杀的结局,该走的弯路都走了。

沈重霄这个崽种,该犯的贱也都犯了。

在沈重霄认错白月光的情况下,两个人互生了好感。

……是就差捅破玻璃纸的程度了。

说起来林溪和沈重霄相逢于上个月的一个雨夜。

她回京要走了一段水路。那晚船上丫鬟不小心掉入河里。

所有人还没反应过来,水里扑腾的丫鬟,被一条黑色腰带卷起,重新抛向她的船。

斜着的细雨里,林溪第一次看见沈重霄。

他的衣角被风**开,风吹起他帷帽的一边,颜如渥丹。

两人对视,男人看向她的脸,再看向她到身上玉佩。

妈的,孽缘就这么最开始了。

很不凑巧,她和苏漾漾不但有同款玉佩,而且在很多细节上都对得上。

林溪很难不对救人的沈重霄有好感。

他和自己在战场上见的男人都不同,不但长得好看,身手也很潇洒。

他身上还很香,没有战场的血腥味,可真是太稀罕了。

沈重霄问她,是不是京城林家有关,她点头。

沈重霄又问她,有没有学过医,她继续点头。

不算说谎,林溪跟兄长学过辨认值钱的几味草药,方便卖给医馆。何况她还学过仵作。

兄长说她刺绣不行,至少要把厨艺练起来,这样方便以后说亲。

抓住男人心,必须先抓住胃。

林溪觉得有理,便跑去跟着仵作学解剖验尸。

左手抓心,右手抓胃,简单拿捏。

兄长知道后头痛了一夜。便很少再给她建议了。只是坚定了去考功名的决心。

林溪也不是故意对着干,小地方就业机会少,仵作算是朝阳行业,还是事业编。

只不过那位赵仵作喝了她几瓶酒,最后却推荐了他侄儿入职。

眼下她和那个崽种已然相遇,离别之际,并约好在京城见。

也就是说,剧情已经发展到,回到京城崽种察觉自己认错人,正和“正牌月光”苏漾漾你侬我侬。

她这个假月光抵达京城后。因不能接受因处处不如女主被众人讥讽,男主突然冷漠而开始黑化……

毕竟按照书里逻辑,沈重霄只不过短暂认错人、爱错了人!他当然没有错。

女主能在众多对她深情的备胎中选择男主,就已经是对男主最大的救赎。她更没有错。

从始至终错的都是她这个不肯放手、不肯认命而黑化的假月光。

林溪不想说话。

这很难评,战场那么多人都死了,她却每次都活了下来。

难道是因为心慈手软?

奔波这么多年,她来京城是想过好日子,可不是来陪他们胡闹的。

*

马车停在路边小憩,仆从纷纷拿出干粮果腹。

单武轻扣车窗:“大小姐,这里离京城还有三十里地,是去客栈休息,还是连夜进城。”

“能赶得及进城吗?”

“戌时五刻关城门,应当可以。”

林溪没有犹豫:“那继续赶路吧,入城后再好好休息。”

单武应声说好,心下松了口气,他也盼望能早点入城,避免节外生枝。

他会询问,是考虑到大小姐风尘仆仆赶路一天,留宿客栈休息一晚,明日上午去林家拜见长辈能更体面。

没想到大小姐根本不在乎,比他更不拘小节。

单武能被国公爷派过来,不同于他粗犷的样貌,他做事十分可靠。

来京城的这一路,他对这位流落在外的大小姐,算有了一些初步了解。

倒是不太好说。

不好说,一个流落在外的小姐,竟有几分国公爷年轻时的风范。

不好说,这对于一个闺阁待嫁的在室女,是好是坏。

——

过了城门,马蹄继续“哒哒”不停,转眼到了京都繁华街道。

天色已暗,桥上人头熙攘,路上有各色小贩叫卖,酒肆酒楼灯火照天。

前方围了圈路人,道路拥堵马车过不去,只能被迫停在一边。

单武去查看情况,片刻后便来回禀:“前面有人起了争执,二公子刚好也在。”

他几句话便说清了大概经过。

他们姐弟的父亲是林家庶子,只是这位庶子娶回来的老婆,却有个相当厉害的大哥。

凭着军功步步高升,最后成了大权在握的英国公。

林家这些年能顺风顺水,便多有依仗英国公这个靠山。

国公爷无妻无子,林彦是他唯一的外甥。

有这层关系在,林彦在外面比林家嫡出几位公子,还有排场。

他年纪小,身边聚集的又全是吹捧之人,性格养得跋扈骄纵,从小便喜武不喜文,只对纵犬扬鹰诸般玩耍推崇。

是出了名的小霸王。

今天原是林家表少爷与人起了争执,却拉了林彦来当出头鸟。

他们把倒霉鬼绑在树上,引来路人驻足围观。

商贩见这边人多,特意跑来叫卖兜售瓜子。又是人又是推车,乱成一团,路就被堵住了。

林溪抬手撩起车帘,一眼便看见站在树下的少年。

黑色的靴,一身黄色衣装,高高束起马尾,肆意张扬。

林溪:“看着是不像好人,还好脑子不太聪明的样子,倒坏不了大事。”

单武:“……”

林溪回忆了下熊孩子在书里的结局。

被爱慕苏漾漾的病娇男配锁住琵琶骨当药人,天天被灌毒药,饱受折磨,想死都死不了。

思及此处,她看人的眼神多了几分怜爱。

毕竟他们都好惨哈!

作者有话说:

扫雷:本文不考据,架空,爽文,作者文笔有限。

然后女主是个学习做正常的人……神经病。

传统教条意义下的好女人品质,比如贤惠、温柔、以德报怨、典雅、秀外慧中,女主全部没有的哈。

宝贝不能接受一定不要看哈~

注(1):士兵制资料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