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一个外语很差、成绩仅过毕业线的严重偏科型学生,十几年后仍能用两个英语单词作为标题,实在是已经竭尽所能。而我之所以如此做,除了灵犀一动外,还源于想弄一个噱头。1989年5月,篮球之神乔丹投出了被誉为NBA历史上第一绝杀的“theshot(那一投)”,创下篮球史上永恒经典的瞬间,完成那一投的乔丹也完成了从巨星到历史级别的超级巨星的进化。而在两千多年前的中国,已年过四十却还默默无闻的班超同样以一个投掷动作完成了自己从一个普通文员到日后“西域战神”的神奇转变。
班超,字仲升,籍贯扶风平陵,建武八年(公元32年)生人。班超出生于史学世家,他的父亲班彪、哥哥班固、妹妹班昭都是名重一时的史学家。班固和班超大概是双胞胎,两人来到世界的时间或许只差几分钟,却走了两条完全不同的伟大道路。当然,双胞胎一说是我猜的,但既然从没有人说过班固和班超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两人又出生在同一年,那这种事情就只能这么解释,否则班夫人很难完成这个任务。
班超在这样的家庭中成长,学问自然是大的,口才也很好,虽然不能和九岁就能写文章诗赋,后来“九流百家之言,无不穷究”的哥哥班固相比,却强出一般读书人许多。父亲班彪死后,哥哥班固在永平五年(公元62年)接替了父亲的工作,出任校书郞。班固虽应了皇帝的征召,但作为孝顺儿子,他不得不将母亲带到洛阳,班超也跟着母亲到了洛阳。
虽然一家人都到洛阳后班固既可以尽到赡养母亲的义务,也可以让老人得享天伦,但洛阳毕竟是国都,不比其他地方,一家人的生活成本很高,以班固校书郞的收入似乎不足以支持日常的生活支出。于是班超不得不也在官府谋了一份抄写文书的工作。
古代不同于科技发达的现代,机器的广泛应用让人节省了很多笔墨纸砚之间的工作,但古代政府单位的某些工作本质上则和现代是一样的,日常的公文、告示、通知、备忘录之类都要一式多份。既然活字印刷术还没发明出来,又没有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文件要一式多份,就必须用最原始的方法——抄。因此,官府中养了众多每日以抄东西为职业的低级吏员,班超就是他们中的一员。
以今天的情况论之,写作本身就是一种可以使人疯掉的职业,但其中好歹还有些创造的乐趣,而纯粹的、毫无思想的、机械性的抄写不仅无创造性,且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几无止境,更令人崩溃。
班超在这种环境中过了十年,为的只是能用那不多的薪水分担赡养母亲的担子。
这种默默无闻的生活大概就是普通人的宿命,而那些强者显然是不甘于寂寞的,暂时的沉默只是为了日后的勃发。班超在如此沉默地生活近十年之后,毫无征兆地爆发了。
某天,班超和一众同僚在官府里如往常一般伏案抄书。抄着炒着,班超多年来的负面情绪积累到了一个临界点,他突然停下手头的工作坐直身子。静默了半晌之后,他把手中的笔往桌子上一扔,长叹一声:“男子汉大丈夫就应当效法傅介子、张骞,在西域建功立业,封侯拜将,怎么能一天到晚围着支笔转呢!”
一旁低头伏案的同僚们一开始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等听完班超的话,先是表现出数秒的错愕,随后在最先反应过来的一人带头下,大伙儿哄堂大笑。
口出狂言,不知天命,岂不可笑?
班超却没有因为大伙儿的嘲笑而退缩或脸红,他看了看周围那些只知道抄书的俗人,不屑地对着空气来了一句:“小子安知壮士志哉!”
虽然话说得牛气哄哄,但班超也不知自己口中那壮士之志何时才能实现。后来他曾经被提拔为兰台令史,可就连这薪水只有百石的小官,班超也没能保住,更何况他口中那“封侯”的远大理想,抵达的道路又在何方?
然而,对于不甘于平凡的人来说,梦想终归还是要有的。有梦想,人生才有前行的动力,才有不断尝试的勇气和坚持到底的毅力。
永平十六年(公元73年),刘庄摒弃了父亲放任西域不管的策略,决定派四路军队大举进攻北匈奴。其中,奉车都尉窦固领一路军马出酒泉郡,朝着天山一带出发。窦固是大司空窦融的侄子,而窦融和班彪不仅曾经是上下级关系,并且私交甚厚,可以说亦师亦友。大概就是走的这层关系,班超才得以在窦固的军队里获得一个代理司马的职位。
尽管可能徇了私情,但班超丝毫没有给窦固丢脸。他率领一支偏军出击伊吾,并在蒲类海遇上了北匈奴人。班超一马当先,不仅成功击溃了匈奴人,还亲自斩杀数人。
这就不禁让现代人感到奇怪了:班超作为一个读书人,而且长期从事抄写工作,长期坐着不动,既缺乏身体锻炼,又枯燥无味,精神也难以得到愉悦,除了那微薄的收入,唯一能得到的大概就只有痔疮。因此,班超应该是个标准的“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为什么一上战场就能冲锋杀敌、建功立业呢?
人在世间,思想观念总有局限性。这个局限性来自人所处的时代背景,所以我们如果脱离时代背景,单纯地以今度古,有时候并不能完全理解不同时代的人当时的所作所为。班超也一样,他虽然当时已经年逾四十,且长期在一个固定不动的环境中工作,但他并非我们现在所谓的“死肥宅”。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至少有两个原因使他能立即从一个文员转变为一名战士。
首先,在古代,读书大多是有钱人的事,因为当时的书很宝贵,不是谁都读得了的,也不是谁都读得起的,更不是谁都读得好的。读书识字的普通百姓只是个例,文盲则是常态,而且当时国家施行的是全民预备役制度,普通成年男性一生中总有那么一些日子要为国家服兵役。既然服过役,就怎么都得会两下子。所以,当时武夫是很多的,这些人里面若偶尔出现一些恰巧读过书的,那就是文武双全。比如先秦时期最有名的读书人孔子,“力能叩关”,是个大力士;汉初的第一武将曹参也是文官出身;到了唐代,诗仙李白不仅武功很好,还尤其擅长剑术,据现代广为流传但实际上不太靠得住的消息称,李白是剑圣裴旻的弟子,在当时号称剑术天下第二,所以他在《侠客行》里才能这样写:“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就是这么洒脱;到了宋朝,豪放派诗人辛弃疾则是以五十人就敢冲数万敌军大营,还擒获敌方将领全身而退的传奇人物。
所以,班超上来就能打仗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其次,班超长相“燕颔虎颈”,早年更是“居家常执勤苦,不耻劳辱” (《后汉书·班梁列传》)。常执勤苦,身体必然结实,耐力出众;燕颔虎颈,即下巴短、脖子粗(具体形象各位自行脑补)。其中脖子粗一项太重要了,因为按现代科学的理解,脖子的粗细直接影响一个人的抗击打能力。如果脖子细得跟麻秆一样,是不能打架的,否则对方一拳抡脸上,脖子就会折,搞不好脑袋都得飞出去,而脖子越粗,抗击打能力就越强。如果像世界重量级拳王泰森那样,脖子比脑袋还粗,一看就知道非常抗揍。因此,班超早年的经历和他个人的长相也注定了他要吃这碗饭。
对于个人的成功,除了能力,机遇和选择历来也是极其重要的。一个人即便能力再强,倘若选错了道路或者生不逢时,最终仍不免默默无闻。好在历史终究没有埋没班超,在四十一岁这一年,他终于走上了一条适合自己的道路。
永平十六年(公元73年)春,从战场上回来还未得卸下戎装的班超,在窦固的举荐下以代理司马的身份出任即将出使西域的汉朝使团副使,从此踏上了他梦寐以求的人生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