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投资商来了。他是县招商局冯克敏局长领来的。他们到万隆村的第一件事是查看村子的布局情况,考察这个村的消费量大小。当然,是在村主任何佳旺的陪同下进行的。
这一天,投资方的代表人看到了万隆村确属一个大村,南北大街6条,东西大街5条,每条街的两边都盖有民宅,据村上统计,仅农户就有2250户,人口7630人。同时,也看到了村部的位置,以及与村部相邻的那六间空宅基地,并用尺子丈量了一下。所以,投资方下决心了,同意与万隆村协商此事。
投资方的代表人,姓严,名皓,冯克敏局长称他为严主任,说明他是负责具体事务的。听冯局长说,在这之前,投资方在邻乡的一个村子已发展起来了,他们已建成了二十间两层的临街房,目前,已运行营业。今日个到万隆来,也想搞那个模式,但条件不允许,万隆村没有一条街道像邻乡的那个村一样,本身就是一个市场。所以,投资方只好把目标瞅在了与村部紧邻的那六间闲置的宅基地上了。
为了真正搞清群众的消费状况,投资方的严主任又来到了村民中间。他问一位老者:“老先生,高寿多少?”“72了。”那位老者说。“噢,这么硬朗!”严主任说。“庄稼人嘛!硬胳膊硬腿的,结实着呢。”老者继续回答。“请问,村民们购买生活用品都到啥地方去?”严主任接着问。“乡政府所在地,有个集市,人们多数都到那里去,有的还上县城采购,就是路太远,不方便。”老者回答。“万隆村过去的情况是个啥样子?”严主任接着问。“万隆啊!历史长咧,听我的老人说过,清朝年间,村子四周都是城墙,四面开有城门,东面和西面还有门楼呢!气势壮观着呢,只是村子没有现在这么大,人没现在的多。过去,听说城墙内的街道上杂货铺子、当房、酒店啥都有。民国期间,这里闹土匪,城门楼一把火给烧了,城门砸烂了,城墙陆续地被人挖了填了后院了。现在,村内还有清朝时的建筑呢,只是早已破旧沉寂。”老人说出了许多人不知道的事。
听了老者的话,严主任折服了,他对万隆的投资愈加铁了心。
商定协议的那天,是在县城的三湾宾馆里,参加人员是投资方和万隆村的代表,还有县招商局的冯克敏局长。
三湾宾馆算不上豪华,但在县城来说也属一流的。
“咱们选定个前提,看是独家经营呢!还是合伙经营。所谓独家经营就是投资是独家的,经营及利润都是独家的。当然包括地皮投资在内。所谓合伙经营就是村上提供地皮,严主任他们投资建设的费用及商品的费用,经营可合也可独家经营,获得的利润按投资额的多少分成提取。也可拿使用权说,严主任他们经营多年后,移交给村上。”双方代表就座后,冯克敏局长先讲了一下合作的原则。
“我觉得村上目前能拿出的只是地皮,至于其他方面是谈不上的。从这一点出发,我认为采用使用权的移交办法较为合适,投资主体经营几年,随后交给村上。”村主任何佳旺发言。
“拿目前的消费水平看,万隆村属于中等消费程度,人均年收入2100元,如果按每人年基本生活消费500元计算,万隆村一年人的消费至少有三百多万,那么,这个数字对于一个小小超市来说,三五年就够了,就可以把使用权移交给村上。”投资方代表严皓说道。
“这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便知晓,也可能人均消费超过500元呢!现在的人嘛!吃、住、拉、撒、行、所用的东西都要买,特别是妇女,仅化妆品一年都得花些钱呢!抽烟的人,谁不抽上十条,八条的。”村支部副书记韩健说。
“真正把超市建起后,我们可制定一些优惠政策,或者采用积极的促销办法,尽可能地吸引村民到超市购货来。”投资方的陈秘书说。
“买东西,一是方便,二是看货的质量,三是看价钱,只要质量好,价格合适,村民一定会去买的。”村委会委员张牢娃说。
“严主任,你看咋样?”佳旺问。
“那就这样定吧!”严主任回答。
于是,投资方的陈秘书很快拟了个协议,念给了大家听:
建超市合同
甲方:投资主体方代表严皓
乙方:万隆村村委会主任何佳旺
根据甲、乙双方的需求和需要,决定在万隆村建一超市,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所有建房及采购商品的资金,负责将超市建起。
二、乙方提供六间地皮,总面积二亩(包括院落)。
三、甲方基建期间所需的水、电、土、工,乙方保证供给,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超市建成后,甲方独资经营,盈、亏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经营五年后,使用权和营销权无偿移交给乙方。
六、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公证人签字:
2006年7月28日
念完合同后,双方没有提出异议,代表人在合同的最后一页签了字,冯局长作为公证人也把自己的名字写了上去。
至此,万隆村建超市的项目就落到了实处。上午,招商局冯克敏局长宴请了他们,表示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