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征购土地(1)
下午3:00时左右,“雪佛兰”白色轿车在通往机场的高速公路上急驶着。
此番汪健和杨玉琴、林艳是前往湖江市北部城乡结合部的江北区刘甸经济开发区刘集村考察投资环境及土地价值。在车厢后排汪健和杨玉琴细心地倾听着林艳介绍着当地的相关情况。
第一次全体员工工作会议后,为了后续资金融资的抵押保证,汪健及杨玉琴就抓紧了土地资源的考查,他们分头在市内及城乡结合部的经济开发区域看了几处,因诸种原因均未选中。
“前面立交桥右下桥处下桥后有一条新建的双向四道的刘甸大道,该道是刘甸经济开发区的主干道,与高速公路立交桥上、下桥通道直接相连。沿这条公路向前约二公里处就是刘甸经济开发区的刘集村。昨天,在江北区土地局詹局长的陪同下我与刘集村的村长见了面,考察了该村所处的地理位置,他们欢迎我们到那里投资,很是热情。该村临公路边的土地大都先后被征用,仅有约150亩地该村拟留作本村企业发展之用。在詹局长的引荐下,我表达了购买征用意向,刘村长并没有反对的意思,只是该处土地现行出让价在每亩12万元左右,最高的已达每亩15万元。”
林艳说话间白色轿车已右转下桥上了刘甸大道,行驶在前往刘集村的公路上。
林艳所说的詹局长是她嫡亲叔伯的舅舅,现任江北区土地规划局的局长。看见汪健数月来为土地的事情奔波、着急,林艳将本不属于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放在了心里。
在刘集村临公路处150亩地段白色轿车停了下来。汪健与杨玉琴从后车厢下了车,林艳从副驾室下了车。在林艳的指点下,他们徒步观察了四周的环境。复而回到车内,他们又趋车沿刘甸大道二侧来回进一步扩大范围地观察了周边的环境。
从刘甸经济开发区规划布局图显示刘甸大道长约六公里,南北取向,是方圆二十平方公里的区域中心。该大道南接通往新建湖江机场的高速公路,北端与通往区政府的省内一级公路相连。刘集村段150亩地处大道南端二公里处,大道对面纵深四公里处明确标示新近发掘的楚国时代的古城遗址,虽不在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却另有旅游开发之规划。
由于开发区处于初启阶段,刘甸大道二侧六公里路段仅有约五分之一的地面处于基本建设之中,其它路段除极少数罕见的农作物外,大多都荒芜着,看得出这些荒芜之地已被投资者征用购买。
汪健与杨玉琴、刘艳回到车内,驱车返回在公路上。
车内汪健翻阅着刘甸经济开发区招商文书,与杨玉琴交流着。
“你感觉怎么样?林艳已与对方约定于8月26日星期五下午与村、镇、区三级领导正式会谈,今天已是20日,我们要尽快有一个明确的决策。”杨玉琴向汪健询问道。
了解了开发区的招商文书及规划布局,看了这150亩地的周边环境及开发区投资者的投资进度,以刘甸经济开发区的地理位置,汪健觉得这块150亩地应是大道两侧仅存不多的土地,其后的增值空间是很大的,只是在目前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无法产生直接效益。汪健还考虑:如果实实在在地以现金购买该地会给本已资金不足的公司资金运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如果放弃将失去一次良好的土地资本储备的机会。
见杨玉琴等待着自己的答复,汪健说:“凭我的直觉刘甸大道两侧仅存的土地不会太多,该地以后的增值空间很大,只是在近三至五年内无法产生直接效益。如果我们以有限的资金购买就等于把活钱变成了死钱,在实打实地现金征购土地的基础上用于抵押贷款,计算下来,无法增加现金的流入,达不到再融资借贷的目的。可是,如果我们放弃,我还真有点舍不得。我现在考虑的是有无变通办法,既降低征用的成本,又变通现金支付的方式,达到‘鱼与熊掌’兼而收之。”
回程的路上汪健考虑了几种变通的方案。
回到公司后汪健向杨玉琴、林艳介绍了回程路上所考虑的变通方案,并以模拟的形式给予了说明,听取杨玉琴和林艳的意见。
最后确定以与刘集村合作的形式完成土地的征用购买。
为了保证方案的实施,汪健向杨玉琴、林艳详细地讲解了合作形式下的操作方法、操作过程、最终达到的操作目的及应注意的问题;分析了操作的难度、公关的重点及具体的方法。决定26日前首先做好刘集村的书记、村长及区土地局詹局长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