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曲目确定
“我们今天排练新的曲目!”,欧德曼把抄好的曲谱分发下去,“你们先看看有什么问题没有?没有的话我们就按照这个开始练习吧!”
杜威接过来看了看,左手拿着曲谱右手打着节拍,嘴里还轻声哼着歌词,“是首不错的歌,不过我说,你不觉得这张专辑里的钢琴用的太多了吗?”
“好吧,我保证这是最后一首了!”,以后是不是考虑出张哥特专辑?试试托马斯-霍洛帕尼的键盘风格?为什么你们就这么不喜欢钢琴啊。
众人依此看过之后,米奇一边敲着新曲子的鼓点一边说,“这才像是乐队该有的歌,之前几天练习的时候我都快闲的发霉了!”,除了那首《六点到九点》,剩下的歌里确实没多少他发挥的空间,当然对于杜威和雷德尔也是。
这两首曲子对于各种乐器之间的配合要求更高一些,在排练的间隙出现了不少失误,好在欧德曼始终知道这两首歌想要达到的是怎么样的效果,再加上乐队的其他成员也都充满了排练的热情和团队精神,并没有因为其他人的失误耽误练习进度而抱怨,反倒是很客观的指出问题并一起想办法解决,所以排练进展的还算顺畅,一天下来米奇和雷德尔都基本掌握了自己的节奏,就是杜威还时不时的出现一些基础性错误,不过比起刚来的时候已经好多了,看来sv-vi的十小时练习法还是很有效的;至于古斯曼,欧德曼找了两个沙锤给他玩,这也是老鹰乐队爱用的乐器,他在旁边倒是玩的不亦乐乎。
“走吧!今天我们一起去吃大餐好了!”,排练结束,欧德曼招呼着众人,“今天进展不错,我们稍微放松放松!”
“嘘~~”,古斯曼吹了声口哨,放下沙锤懒洋洋的站起来,“你总算知道放松一下了,我还以为你变成哈特教授了呢!”,哈特教授是耶鲁的老师,教学风格很严厉。
一群人闹闹哄哄的走到大街上,为了犒劳他们最近一段时间的辛苦练习,欧德曼选了一家看起来很有档次的餐厅,进去之后点了一大堆价格昂贵的菜肴;餐厅里弥漫着温文尔雅的钢琴声,侍者穿着笔挺的燕尾服,头发抹着发蜡光滑的恐怕连苍蝇都站不住,精致从餐具银光闪闪,让人感到别扭的是他们这一桌除了古斯曼之外都是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也包括欧德曼,虽然这具身体的主人从小就习惯来这种餐厅用餐,但是他可是第一次来。用餐的时候就连杜威也收起了那副咋咋呼呼的样子,拿着刀叉小心翼翼的切割着牛排,时不时的咧嘴皱眉,看上去他宁愿去和提供这块牛排的公牛搏斗也不愿意在这里用餐。
“你们吃的怎么样?”,从餐厅出来的时候欧德曼还有些饿,怎么说呢,他现在越发的怀念起之前和自己的乐队一起在马路边喝着啤酒撸串吹牛的时刻来。
“额,还不错,牛排挺好吃的!”,杜威口不应心的答道。
“就是音乐差了点,我刚才差点睡着了!”,米奇也没了往日的活力。
“菜的分量太少了!”
“红酒也没有威士忌过瘾!”
“....”,众人开始七嘴八舌的吐槽着这家餐厅。
“总之是糟透了是吗?”,欧德曼忍不住笑了。
“对,你说的太对了!我宁愿去吃路边老乔治的热狗也不愿意来这里!”,杜威哈哈大笑起来,不过当他看到欧德曼板着的脸的时候就马上收起了笑容,“加里,我不是这个意思;这家餐厅或许很不错,但是总感觉不适合我这种人!”
欧德曼先是面无表情的看着他,等他感到一丝慌张的时候也跟着笑了起来,“好吧,兄弟们,都是我的错!我只是想带你们吃点好吃的而已,没想到你们会不喜欢这里!好吧好吧,我们去买个烤肉架在房前的草坪上开个趴体怎么样?”
“好主意!要有啤酒!”,米奇马上跳了出来,哎,英国人就是离不开酒精么?
“这可比刚才那家傻乎乎的餐厅棒多了!”,杜威举双手赞成,“把烤肉架扛回去的任务就交给我吧!”
“我也觉得不错。”,雷德尔一本正经的表示赞成。
“要不我去找几个姑娘?”,古斯曼提议。
“算了吧!就我们几个好了!”,欧德曼摇摇手指,“我们可以一边喝酒一边说些音乐的事儿,这种时候有其他人参与不好。”
“对,音乐可比小妞儿棒多了!”,杜威把搂着米奇的肩膀,“还等什么?我们这就去超市吧!”
幸好他们出来的比较早,超市还没有关门,烤肉架、新鲜的牛肉羊肉鸡肉、再加上蔬菜、香肠、啤酒、调料等等零零碎碎的东西一大堆,一行人浩浩****的扛着这些东西往回走去;一到房子就开始安装烤肉架,分割鲜肉,半小时后一群人懒洋洋的坐在门口的草坪上,吃着烤肉喝着啤酒,望着天上的星星唱着乱七八糟的歌;这种感觉可比刚才好多了!
第二天练习结束欧德曼也没有留在房间里准备新歌,他披上外套去了街上的电影院,想看看《音乐之声》还在上映没有,可惜的是等他去了之后才发现《音乐之声》已经下线很久了;他心中稍微有些遗憾,不过既然来了干脆随便找一部电影看看好了,欧德曼看了下上映的节目单,没有发现自己熟悉的片名,不过倒是看了个熟悉的导演名字——威廉-惠勒,《罗马假日》的导演,花了两个小时时间看完这部叫做《收藏家》的影片,从电影院里出来之后欧德曼对这部影片没多少深刻的记忆,倒是产生了另外一个想法,或许自己将来可以试着拍一部摇滚电影呢!
休息了两天,这天练习结束欧德曼重新回到自己的卧室开始琢磨起剩下的几首歌来;哎,最符合这个时代欣赏水平的巨星大概就是迪伦了,自己也记得好多他尚未发表的歌曲,不过都这么熟了实在是不好意思啊!不过既然不能抄迪伦的话,那么抄一些带有迪伦风格的倒是没什么心理障碍;英国乐队恐惧海峡的核心人物马克-洛夫勒就深受迪伦的影响,同时又有自己的特色,那么在这张专辑里把他们的代表作《摇摆之王》放进去完全没有问题,而且相对于这张专辑里的其他歌曲,这首歌更适合在电台上播放,后世也是通过电台迅速风靡整个美国,有这首歌在的话相信有很多电台DJ会乐意播放自己乐队的曲子的。
除了恐惧海峡乐队,另外还有一位被称为“爱尔兰的鲍勃-迪伦”的歌手——凡-莫里森,这个家伙现在还在一只爱尔兰的不知名乐队里面,要到67年才会从乐队里出来并和大门乐队的另一位莫里森——吉姆-莫里森产生过一段交集;欧德曼选中的是他的那首《褐色眼睛的姑娘》,莫里森的文学造诣在那个年代算是很高的了,这也让他的歌产生了一种文学艺术的感觉,这首清新风的歌曲也曾杀入美国排行榜的前十。
另外,莫里森和洛夫勒的吉他造诣都很高,这两首歌里的吉他演奏也在后世被评为经典,对于杜威来说可是一件好事儿。
第三首歌欧德曼选择了美国另一位诗人歌手——莱昂纳德-科恩的作品《电线上的鸟儿》,有人称他为“摇滚界的乔治-拜伦爵士”,这位比欧德曼年长十岁的歌手有着和拜伦相似的经历,在读大学期间获得一笔意外的遗产让他可以过得上很舒适的生活,美女、兴奋剂、环游世界,然后停在了希腊的一个小岛上,在这七年里他出了两本诗集和两本小说,销量超过百万;厌倦了地中海的安逸生活之后他来到美国的纳什维尔,在那里认识了民谣歌手朱迪-柯林斯,在她的帮助下进入乐坛,将他的诗作配上简单的和弦,开始游吟生涯。以一颗敏感而细腻的诗人之心使民谣的情感表达和对生命细微处的沉思发挥到极致,而他独有的沙哑嗓音犹如历尽沧桑却又不忍弃绝尘世的智者。《电线上的鸟儿》就是这么一首歌,通过描述停在电线上鸟儿自在的神态,展示了一幅屡经挣扎后重获自由的心灵的画面,让人们的心胸豁然开朗:很适合这个时代渴望自由的年轻人倾听。
至于最后一首歌,欧德曼忽视了之前的哪些风格,拿出了琼-杰特的《我爱摇滚》,之所以打破之前那九首歌所营造的略显安静的风湿,是因为欧德曼想让重金属的时代早点到来,先把这首歌抛出去探探风声,如果反响不错的话那么接下来的专辑就有目标了!
总算是搞完了,欧德曼揉了揉发酸的脖子,把乐谱收好,正要去洗澡休息的时候外面传来了敲门声,“欧德曼,有你的电话!”
起身到楼下拿起电话,正在电话对面的是哈蒙德,欧德曼和他没说几句就急匆匆的挂掉了电话,“嘿,伙计们,快点打开收音机,哈蒙德刚才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PS:这一章里的歌曲,第一首Dir-Sris的《Sus-Of-Sig》;第二首V-Mrris的《Br-Eyd-Gir》;第三首Lrd-C的《Bird---Wir》;第四首J-J的《:iI-Lv-R-N-R》
感谢晚上爱睡觉1的打赏!哎,求一波收藏吧,一个人玩单机熬不下去啊。笔海阁开通手机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