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放一杀十
郭飞的话提醒了众人,金大通一怔,随即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在这里征战近三年,焉能不知骷髅兵的战力。只是喜上眉梢,头脑发热一时兴奋遮蔽了双眼。
顿时摸着脑袋憨笑一声道:“老十提醒的对,这骷髅兵也不是软蛋,如果他们拼死一战,还真危险。”
黝黑的洞口深不见底,黑乎乎的没有一丝光芒,纵然是郭飞也只能看出几米远,凭感觉,郭飞知道里面潜藏了不少骷髅。
“老大,我这里有个一级‘火球符’,或许有用!”老二犹犹豫豫的出声道。
“老二,你怎么磨磨唧唧的,有这样的好东西赶快拿出来。”金大通一听,顿时急声道。
“呵呵。老大,这可是我花费二十个魂晶换的,本来想关键时候保命用的,获得魂晶后可要补偿我呀!”老二闪着小眼,盯着金大通道。
几人一听,顿时心中有点不是滋味,但都知道,这火球符确实珍贵,尤其是对付骷髅兵,效果显著。
“老二,你这‘小家子气’什么时候能改改。兄弟们和我心中都有杆秤,你付出的多,难道我们还亏了你不成。弟兄们在一起,讲究的是缘分,是感情!”金大通大脸一虎,沉声道。
老二头一低,从夹层的衣袋中摸出一个布袋子,小心的从布带中掏出一块形似兽皮的东西。
郭飞没有见过“火球符”,凑过去看,十人中,大部分没有见过,也都凑过去看。金大通虎视眈眈的守在洞口。
这是一块兽皮,兽皮上面用血液刻画着奇怪的符文,凑在近处,有一股热流扑面而来,似乎里面含着魔力。
老二颇为惋惜的走到洞口,闭目将兽皮揉成一团,瞬间抛了出去,兽皮发出一声呼啸冲入了洞口中。
“爆!”老二低喝一声,兽皮发出一道红光,爆出了一个篮球大小的火球,火球翻滚着朝洞内冲去,将洞里面照的锃亮。与此同时,几只守在洞口的骷髅兵仓皇后退,金大通一跃,低头钻入了洞中,随后大家都跟着冲了进去。
郭飞迅速的将玄铁剑取出,将弯刀虚影退出身体,将剑影入体,顿时一股澎湃的热流窜入身体,顿时力量大增。手中玄铁剑发出厉声呼啸,朝旁边的骷髅兵杀去。
洞中空间极大,藏了不少骷髅兵,十人组成攻防队形,立即展开了厮杀,将洞口的骷髅兵杀死,在洞口立住了脚。
这些骷髅兵似乎没有抵抗之心,杀死四五个后,其余的迅速的后退,聚集到了山洞后方石壁处,老二燃起火捻一照,竟然有二三百个,众人倒吸了一口冷气。
此时,他们看没有了退路,将手中骨刀齐齐的举起,眼中黯淡的红光逐渐的放出了光芒。
“老大,骷髅的精神之火又重新燃起,这是他们要拼命的前奏,这么多我们恐怕不敌呀!”老二低声道。
“你们说怎么办。煮熟的鸭子不能白白飞走了!”
“老大,我们放一杀十!”郭飞低声沉思一下,轻声道。
“什么意思?”金大通有点疑惑道。
“闪开道路,放走一部分,这些骷髅就以为有生的希望了,其余的肯定没有抵抗之心,只顾逃命,这个洞口这么小,他们挤在一起,一时出不去那么多,我们就可以在后面轻松斩杀了。”郭飞沉思道。
“呵呵。老十精明,比俺强,俺娘常讲,一口不能吃个胖子,应该就是这个道理,哈哈。闪开一边,让他们逃几个出去。”金大通一笑道。
十人变幻队形,闪过一边,离洞口近的三个骷髅迅速的窜了出去,后面的骷髅一看,一窝蜂的跟着往前冲,一下子堵在了小洞口,越想冲出去,越出去的慢。最前面的一个骷髅一下子摔倒,堵住了门。
“这些骷髅到底是怎么形成的,到底有什么智力?”看到这一幕,郭飞不禁思索道。
十人迅速的冲了上去,在后面对骷髅兵展开了厮杀。郭飞的玄铁剑如同一把黑色的闪电,在黑暗的洞中不住的砍掉骷髅的头颅。速度极快,让金大通等人看傻了眼。
郭飞动力十足,一股升级变强的动力支撑着。半个时辰,除去逃走的骷髅,郭飞等人猎杀了一百二十个骷髅,以十人战力能不受伤猎杀这么多骷髅,完全是天大的收获。
通过实战检验,郭飞感到,从文叔哪里学习来的这套剑法,当真是玄妙。就如同喝茶一样,第一口喝的是清冽甘苦,以后越品越有韵味。
刚开始,郭飞理解到这套剑法的精髓是“快”,随着厮杀,郭飞渐渐发现这套剑法留有后手。似乎剑法施展开来,远远没有达到应有的杀伤力,就如同秋风扫落叶一样,看上去是风吹叶落,其实是寒气暗藏在了风中,将树叶生机吸取,才使它随风落下。
这套剑法只有十招,至于其发展空间,郭飞只是冥冥中感到,但一时摸不着门道,似乎体内那股热流才是发展的关键。只是没有人指点,却是摸不透。
郭飞下定决心,下次见到文叔一定要问一问。解开自己心中的疑惑。
“文叔绝非普通人,当天他被俘虏,小小骷髅兵自然伤不了他。究竟他为什么隐姓埋名去当奴兵呢?”郭飞心中始终想不通。
“哈哈,二百四十块魂晶,大收获呀、大收获!哈哈。老十当记首功,老九收好了。”金大通哈哈大笑,打断了郭飞的思路。
“哼!”老二不由自主的冷哼一声,似乎有点不舒服。
“哈哈。当然了,老二耗费一枚火球符,也居功甚伟。”金大通眼睛瞄了老二一眼,轻轻一笑道。
十人清理完战利品,并没有立即离去,奔波了一天,厮杀了这么长时间,又渴又饿了,在山洞中即安全又温暖,十人坐下来打开随身的粮袋和水袋,吃了点东西。
“寒气太重,兄弟们热热身,继续追袭骷髅。今天运气不错,后面肯定有大收获。”金大通拿出一袋子烈酒,每人传着喝了一口。
这个世界的酒,郭飞喝过几次,比地球上的差远了。郭飞初中以前从来不喝酒,是个乖乖的好学生;父母离异后,生活剧变,才接触了酒,虽然不上瘾,但也颇为喜欢,醉过很多次。
每当举起酒杯,就想起了家乡的明月。淡酒一口,相思一梦,郭飞怔怔的出神,到现在他时常有错觉,梦想着一睁眼就出现在师大的校园内。
“走了!”金大通整理一下装具,朝身后几人摆摆手,众人都站起身,金大通当前走去,但扭头一看,郭飞依然在仰望洞顶沉思,就走回来拉起了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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