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雪10

于洲又置办了台灯、充电宝、个懒人沙发、腰靠、羽绒枕、床垫、两套睡衣、一双拖鞋、一箱零食、一盒茴香茶包还有一台价格高昂的静音发电机。

至于这些东西怎么带回万鬼城。

——没关系,反正有曲昙。

于洲带着这些东西把自己的住所装饰了一下午,一边干活一边思考怎么破局。

他不是那种坐以待毙的人,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别人将他气运夺走。

他本来就是一个霉运缠身的人,若是气运再被夺走,搞不好期末考试的时候买一百盒笔都找不到一支能顺利出墨的。

可是曲昙的实力太强,和他硬碰硬只会以卵击石,落得个粉身碎骨的结局。

曲昙的那个男朋友心术不正,净想着夺别人气运化为己用,于洲并不想让这种小人阴谋得逞。

于洲一边往床榻上铺床单,一边冷静地思考着对策。

生死存亡之际,既然对方卑鄙无耻,那么他也不必遵守道德底线。

既然曲昙对男朋友无底线的纵容,那让曲昙换个男朋友就好了。

恋爱脑还得用爱情来治。

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了。

曲昙和那个男朋友之间并不是铁板一块。

在此之前,于洲是一个对待感情十分慎重的人,正是因为慎重,他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如今第一次认真思考如何追求一个男人,居然是在这种绝境求生的情况下。

这神奇的命运啊。

于洲是一个行动力非常强大的人,他一旦决定要做某件事,就会立刻在脑子里列好计划,然后马上执行。

于是于洲从书架上拿了一本佛经去找曲昙。

于洲住在偏僻的小院里,曲昙住的地方则非常宽敞,而且清幽雅致,有花有草有鱼有猫,还有一个十分貌美的恋爱脑鬼王。

曲昙正坐在池子旁,看着池子里游来游去,你侬我侬的一顿鸳鸯。

他穿着于洲给他买的那套白色亚麻唐装,领口的盘扣解开了一颗,露出一小片细腻如瓷的肌肤,坐在池边仰头看着于洲。

“你怎么来了?”

于洲拿出佛经,翻开第一页,赫然是大名鼎鼎的《大悲咒》。

他坐在池边,和曲昙隔了一个人的距离,手捧着佛经说道:“这佛经里有许多字比较生僻,我不认识,还请你多多指教。”

曲昙低下头,那佛经上的文字和现代文字不同,对于于洲这个学习简体字的现代人来说,阅读起来确实有些困难。

他的情郎就饱读诗书,受到情郎的影响,曲昙喜欢一心向学的人。

“你念几句让我听听。”

于洲便对着佛经磕磕绊绊地念起了《大悲咒》,曲昙认真听着,时不时找出几处他读错的地方。

这一指教就是一个小时。

一人一鬼也越坐越近,原本中间隔着一人的距离,一小时后已经贴在了一块,一起低头看着佛经。

当于洲能顺利熟读《大悲咒》后,曲昙微微一侧头,便对上了于洲的眼睛。

于洲有一双桃花眼,这原本是风流多情的眼睛,可于洲气质冷漠,平时的眼神也总是淡淡然的样子,透着一股看淡尘世的厌倦和疏离。

然而一旦这双眼睛认真的看一下某个人,那这个人的心跳往往会漏上一拍。

没有人能拒绝美貌带来的冲击。

毕竟美貌这种东西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千年之前,曲昙和情郎在一起的时候因为眼盲看不清他的模样,只能从别人口中知道情郎的相貌惊为天人。

如苍穹冷月,如高山之雪。

是凛若冰雪,是玉山倾倒。

待他修成双目找到郑池,虽然郑池长的英俊,在人群中也算很醒目的存在,可还是令曲昙感到些许失望。

那只是俗世里平平常常的英俊,和天下千千万万英俊的男人一样。

曲昙并不是一个贪图美色的人,最令曲昙感到惆怅的,还是情郎变了性子,行事作风和以前大相径庭。

可即便如此,他早已对情郎情根深种生生世世非他不可,眼里和心里再容不下别的人了,又岂能因为情郎和想象中不一样而不再爱他了呢。

可是于洲他......

他的脾气秉性实在和情郎太像了,就连相貌也那么完美,甚至比曲昙想象中的样子还要完美。

就连名字也一模一样。

可惜,这终究不是他的情郎。

曲昙心中五味杂陈,于洲把手中的佛经合上,用从背包里拿出一本佛学著作——《妙色王求法偈》。

他翻出其中的一页,低声念道:“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生世多畏惧,命危于晨露。有爱故生忧,有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人生八苦,生、老、病、死、行、爱别离、求不得、怨憎会,如何无我无相,无欲无求。”

“爱别离,怨憎会,撒手西归,全无是类,不过是满眼空花,一片虚幻。”

十八岁大男孩的声音低沉动听,让人耳孔酥麻,心也跟着软酥酥的。

曲昙抬手轻轻揉了揉耳朵,就听于洲说道:“我们苍雪山珍藏着很多佛学著作,我小时候喜欢看书,高中放暑假的时候恰巧看到这本书,当时读完之后没有太多感想,现在再读一遍,心境就不同了。”

曲昙说道:“那是因为你长大了。”

于洲摇头:“不是因为我长大了,是因为你的原因。”

曲昙一怔,于洲那双深邃沉静的桃花眼静静的看了他一会,说道:“你和你千年之前的情郎不就是如此吗,经历过人生八苦,却还不能无我无相,无欲无求。”

“几千年的时光过去了,你执念还是这么深,我真的很好奇,你和你那位情郎之间都经历了什么。”

一提起他千年之前的那位情郎,鬼王整只鬼都变得柔和了。

那双蜜色的眼眸突然间有了光,两个亮晶晶的光点在眸中闪动。

“那时我魂体孱弱,只是一个有着微末修行的小鬼,只因弱小无力,便只能任人欺凌,终日以泪洗面。”

“就在我最绝望的时候,他出现了,他牵住了我的手,对我小心呵护,不让我受一点伤,不让我吃一点苦,我再也不是那个孤苦无依任人欺凌的幽魂了。”

“我们有了一个家,虽然他总说院子太小,将来要给我买一个更大的院子,可我又看不见,院子大小又有什么要紧,要他在我身边,即便是风餐露宿也无所谓。”

“听你这样说,倒觉得你的情郎是一个很好的人。”

曲昙的眼神中流露出一种名为骄傲的情绪,“他是最好的!”

“他饱读诗书,学识十分渊博,不仅修行高深,又精通艰涩深奥的算学。”

曲昙声音轻柔,眼中迸发出的光芒却十分强烈,“不仅如此,他还胸怀天下,虽看遍世态炎凉却仍有一腔热血,虽历经坎坷却不坠青云之志。”

“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他便是这个样子的人。”

曲昙眼中的光是朝圣者的光。

于洲疑惑:“那他为什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呢?”

曲昙眼中那朝圣者的光芒顿时散去了。

他眼睫低垂,眉头轻蹙。

于洲又疑惑:“你千年前的那位情郎会抢夺别人的气运吗?”

曲昙脸色几度变换,最终还是咬牙说道:“若是千年之前的他,自然是不会的。”

于洲适时的发出一声幽幽叹息:“他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你却还在用尽全力从他身上寻找当年的影子。”

于洲低沉的声音带上了一丝怜惜:“你一定很辛苦吧。”

这句话就像一把锤子,狠狠锤在了曲昙心上。

是啊。

怎么能不辛苦呢。

他试图从面目全非的情郎身上寻找千年之前的影子,拾起那一枚破碎到不能再破碎的碎片在心中拼拼凑凑,却无论如何都拼凑不出记忆中的情郎的样子。

就像水中捞月,那一轮明月看似就在眼前,可一伸手抓过去却什么也抓不到。

曲昙红了眼眶。

红着眼眶的鬼王看上去弱不禁风楚楚动人。

于洲心里也有点不好受。

“对不起,我让你难过了。”他的声音里带着愧疚。

曲昙眨了眨眼睛,哑声说道:“不怪你,我只是太想他了。”

平复了一会情绪,曲昙对于洲说道:“若你还有读不懂的地方,明日再来找我吧,他以前也很喜欢看佛学著作呢。”

于是第二天,于洲又拿着佛经来找曲昙了。

除了佛经,他还拿了一个素描本和一盒水彩笔。

一人一鬼坐在池子边,中间依旧隔着一个人的距离。

曲昙看于洲带来的素描本和水彩笔,不禁有些好奇:“你带这些做什么?”

于洲笑着看了他一眼,他那张高岭之花的面孔一旦露出一丁点笑意,都会让人大脑空白。

人们往往把这种现象称之为颜值霸|凌。

于洲把佛经放在一旁,打开素描本放在膝盖上,又从笔筒里拿出一支水彩笔,在素描本上画了一朵玫瑰花。

他画得认真,曲昙就在一旁静静看着,也不出声打扰。

一枝玫瑰终于画好,于洲对着画好的玫瑰打量了一会,又拿着笔在上面添了几滴露水。

素描纸上的玫瑰花十分好看,曲昙正想出口夸赞几句,就见于洲从背包里拿出一把小剪刀将玫瑰花剪下来,又从兜里拿出一个打火机点燃了它。

火苗燃尽后,一朵娇艳欲滴的红玫瑰出现在于洲手中。

于洲把沾着露水的红玫瑰递给曲昙。

“昨天不是把你惹哭了么。”

“今天我带这些东西过来,是为了哄你开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