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我最亲爱的辛蒂瑞拉

只有你

才配得上这世间独一无二的晶莹剔透

离我家大约两站路左右的枫林路,有间制鞋工坊,岁数挺老的,听说是上世纪三十年代时开的张。一直保持着那个年代的装潢格局,店面的风格相当老派,卖的也都是些老派的纯手工艺鞋子,布的皮的都有。工坊有个比较引人遐想的名字,名字叫红鞋。红鞋一度在我们这条街上算是比较有名鞋店。

大凡办个喜事什么的新娘子都以穿那里买的鞋子为荣,我妈就有过一双。后来各种牌子的进口鞋多了,才渐渐被人给淡忘,几年前听说它被哪个外国的企业给收购了,也听说是被划进了动迁范围,不过最近坐的车子改道从那里经过后,我看到它还在那个地方。

周围很多老建筑都已经没了,只剩下它还在一片没被拆掉的老墙中间嵌着,红色的雨棚上积满了灰尘,快连本色都看不清了,不过店面那道面向马路的落地橱窗还是和我记忆里一样纤尘不染。橱窗里陈着各式各样的鞋,果然和过去不一样了,除了运动鞋以外什么样的鞋都卖,什么样的品牌都有,隔着茶褐色的玻璃门可以看到好几个学生样的女孩子在里头试鞋,生意还不错的样子。

而之所以会开始关注这家几乎不被人注意的大龄小店,是因为一双鞋子的关系。我在这家店里相中了一双鞋。

一双纯白色细高跟的皮鞋。

看不出是什么皮质,纹理很细腻,离得远点几乎看不清楚上面的纹路。头部和跟部是镂空的,镂空部位不知道贴了层什么材料,半透明的薄薄的一层,上头点缀着些晶莹剔透的东西,一粒粒细细碎碎的,光线照在上面的时候会折出层水晶似的光。所以那天车被堵在这家店门口时我一眼就看到它了,阳光下闪闪烁烁的,这双放在橱窗展列台最高层的鞋子,轻轻巧巧套在模特的脚上,就像童话里灰姑娘的水晶鞋。忍不住就开始浮想联翩了起来,想着该和家里哪条裙子配才好看,想象着自己穿上这双鞋时可能的模样……所以隔天就迫不及待地跑到这家店里来看价钱,结果被价钱吓了一跳。琉璃的标价牌上清清楚楚一串数字:2,0000。

再数数清楚,的确是二后面四个零,两万。

这么一家小小的店,开的价钱居然比商厦名牌专卖柜卖得还要黑。

所以只能继续在每次夜校回来后的公车上看它那么几眼,然后在这短暂的片刻浮想联翩上一会儿,然后告诉自己,要变成拥有这么双水晶鞋的灰姑娘也是要有条件的,不是超级有钱,就是得有个仙法无边的干妈。

只是尽管如此,一双脚还是时不时得空就会往那家店的方向拐一拐。女人对美的欲望真的是堪比毒瘾一样可怕的一种东西,它不单让你联想,还让你明之不得为却偏想为上一为地渴望。

第七次跑到那家店门口站在橱窗边朝里看,没看到那双被我惦记得有点辛苦的“水晶鞋”,却看到一双烟水晶似的淡蓝色的眼。

“想要些什么,小姐。”

“呃……上次摆在这地方的鞋子呢?”

“摆在这地方的鞋子?”

“就是那双白色的,前面很亮的那……”

“呵……它啊,它昨天被卖走了。”

“……是么。”

“要不要看看别的,店里还有比它更漂亮的。”

“不了……”

“不买也没关系,随便看看吧。”

“这样啊……那打扰了……”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靛。

之后隔三差五会去“红鞋”转转,不为买鞋,只是去看看。

靛是“红鞋”的老板,一个讲着口流利中文的英国男人。很年轻,也很好看,常穿着身沾满了石灰水的工作服,说话声低低柔柔的,一团春日阳光似的温和。每次生意淡时会一边做着脚模一边和我聊聊天,听他说他的鞋子和他在英国的生活,听我说我曾经有过的一只叫做胡离的狐狸。这样一两小时的时间会过得不知不觉的飞快。

靛说,店里这所有的鞋子包括和鞋子配的脚模都是他亲手做的。

几年前他就把这家店给盘下来了,一直做到现在,生意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不过生意不是盘下这店的目的,他只是单纯喜欢着这地方安安静静的氛围,也享受着这种工坊制经营的乐趣。所以标价也就都是随着他性子而定的,高兴了随便一个小小数字就让人把鞋子带了走,不过也常会开出些让人觉得变态的价钱等人上钩。

我一直在等他高兴了随便报数字的时候,不过显然这机会并不眷顾我,虽然他同我聊天一向聊得挺投机。

有时候靛也会让我试试他新做好的鞋子,试的时候他会在边上看着,有时拿张纸图上两笔,而我则抓紧时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他的鞋子穿在脚上都很好看,轻轻巧巧的精致,而且脚感也很舒服。可能是皮质的关系,每双鞋子都很软,软得像是一层不着痕迹的皮肤,穿上都舍不得往下脱。要不是考虑到价钱问题,好几次差点就掏钱买下了。

不过那些套在脚模上的鞋子他从没让我试过。

我想可能是因为那些鞋子是比较特别的吧,因为它们的标价清一色都昂贵得让人乍舌,就像我最初看中的那双“水晶鞋”。

没有一双是低于五位数的,所以就算他让我试,我也没这胆子试,那么贵的鞋子,万一不小心被我弄坏了,那赔起来可是劳命伤财的。

“靛,你一个人跑那么远住在中国,不想自己家么。”

“只要每天过得开心就好。”

“这种生活每天都能让你过得很开心?”

“是,只要每天都能做让自己开心的事情。”

“那么……每天过得开心的话,其它就能不再去想了么。”

“应该说是你的心脏没有那个空间去想。”

“心脏的空间有多大?”

“看你需要开心的范围有多广。”

“多广,谁知道呢……”

“一起喝杯咖啡么,宝珠。”第七次同靛见面,他对我说。

这算是正式的约会吗,好象挺像的。似乎和前任男友分手之后我就再没有和异性有过一次象样的约会,原因各种各样,多多少少都有些,我之前漫不经心的生活,姥姥突然过世后我的一团混乱。直到狐狸出现,而在他来之前,我没怎么把握眼前曾有过的稍纵逝的机会,他来之后,我是根本差不多绝了这机会。

几乎每天都围绕着一个点转似的,读书,开店,和狐狸那个不男不女的精怪不停的磨磨合合,合合磨磨。于是只要睁开眼,满世界都是他毛茸茸的耳朵和乱蓬蓬走到哪里把毛撒到哪里的尾巴,还有他对着美女哦呀哦呀的惊叹。就是偶然难得一次的跟着我一起出游,除了在车上打瞌睡,他唯一的乐趣就是看到美人们从边上经过时在我身后屁颠屁颠地叫:哦呀……美人……美人再穿少一点会更好……

美人不分男女。

于是这状况让我和周围的人类男性彻底绝了缘。

而这情况随着铘的到来变得更糟。

都不晓得前世到底造了什么孽,今生要被两只妖怪困扰得连正常的社交恋爱也搞不起来,连林绢都时不时要质疑一下我的性取向问题了,要不是后来她在我家看到了这两只妖孽。只是因此,她原本热衷的给我介绍对象认识这种三八的事情也就此冷却了,因为她很自然地认为在这样美丽的两个表哥身边,我没跟他们中的某个有一腿那才叫奇怪。所以每次跟我提到他们的时候她的眼神总是奇奇怪怪的,虽然她总以为我看不出来。

“宝珠,你为什么总是喜欢一个人走在那么前面?”路上边走边想着那些问题的时候,我听见靛突然开口问我。

我怔了怔,因为一直以来我从没注意到过自己的这个习惯。

经他一问才感觉到好象确实是这样,可是……我为什么总喜欢一个人走在最前面?跟铘一起走时是这样,跟狐狸走在一起时也是这样。

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呢,不知不觉。

“你知道习惯一个人走在前面的那种女孩,她的心理么。”他又问。

我回头看了看他。

“那是一种自由惯了的心性。”

“自由到有时候会根本看不到周围人对她的各种眼神和表情,因为他们总是在她身后。”

喝咖啡的地方在Kopi?Luwak。

Luwak,咖啡叫这个名字,咖啡馆也叫这个名字。在今天之前,我甚至还不知道这座城市有这么一家咖啡馆,当然,更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这么一种味道奇怪无比卖价又奇高无比的咖啡。

从它被端上来到现在,差不多快刻把钟了吧,我闻着这咖啡的味儿就愣是没能喝下一口。话说刚才看价目表时它就已经让我震撼了,没想到端上来那味更让人震撼。啧,手工艺家的奇怪品位……居然肯花这样的钱去喝这种玩意……这种看着样子像泥浆,闻着味道像中药的东西,每杯居然要300块。

“很高兴你肯花时间陪我出来坐坐。”勉强吞咽着那杯东西的时候,靛道。他说话时喜欢眯着眼睛,眯成狭长的一道,有时候你都感觉不到他是在对你说话,因为他说话时目光通常不会对着你瞧。

他一直在看着窗外那些来来往往的人影,目光始终是在那些人匆匆的双脚上的,我觉得他真是个相当热爱他这份工作的人,即使是在休息的时候,留意别人脚上鞋子的样式似乎已经成了他生活里的一部分。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学做鞋子的。”放下杯子,我问。

“很久了吧,从……发现它的美开始。”

“你的鞋子都非常漂亮。”

“是么,谢谢。”

“有没有考虑过发展自己的品牌?”能卖到五位数那样的价钱,我觉得这样的人不创出他自己的牌子实在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情。”

“品牌?”听我这么说,他微微一笑,目光依旧是在外面那些脚步上的:“我有啊,牌子叫红鞋。”

红鞋。确实,每次只留意到它是店的名字,却从没想过店名其实也是鞋子的一种牌子。

“在想什么?”见我半天没言语,靛放下杯子问。

“在……想这东西为什么能卖那么贵。”下意识说了一句,然后被他不动声色的笑笑得有点发窘。

总觉得其实他也觉着难喝的吧,如果不是对品位的坚持和良好的教养平稳着他的神色。他说话的声音带着刚才喝下去的那东西苦咖啡因的粘腻:“产自苏门答腊,每磅三百美圆,麝香猫吃了咖啡豆排泄出来的极品咖啡。呵……味道果然像屎。”坐直身子抬起头:“小姐,来两杯Cappuccino。”

“我要冰激凌。”趁机补上一句。

“一杯Cappuccino一杯粉色天堂。”

“谢谢。”

“客气。”

“那……粉色天堂是什么?”

“不知道。”说着朝我看了一眼:“不好意思,忘了问你喜不喜欢。我只是觉得那颜色很适合你。”

一个挺主观的人,就像他对鞋子造型上的判定。我随口应了句:“没关系,只要是冰激凌我都爱吃。”

听我这么说,他的目光再次转向窗外,抬头看着天,眼睛微微眯起:“最近天不错。”

“是啊,很适合出去旅行。”

“有地方了?”

“想和朋友去桃花乡看看。”

“桃花乡?南县那个?”

“对,你也去过?”

“听说过。”

“要不要一起去。”

“不了,我对花粉有点过敏。”

回到家,天快黑了。家门口的马路上停着几辆搬家公司的车,以至让这条不宽的马路有点堵。所以没等到家门口我就下了车,远远看到几个穿着工作服的人正一路吆喝着往我家对面那栋老洋房里搬家具。房子是刘逸的。在他家里人出国之后被空置了很久,除了那会儿他的灵回到这里住了段时间之外,始终没有人进来住过。

看样子现在是终于被租出去了,不知道租下的是个什么样的人,带来的家具还挺多,多是些箱子柜子似的东西,一具具用橡胶布裹着,被那些工人们跑进跑出依次朝房子里抬。

又在边上站着看了会儿,半天没见到新邻居从房子里出来,看看时间不早,我掉头往家里走,还没进门一眼看到铘抱腿在店门口的台阶上坐着,我一愣:“铘,你在这里干什么。”

听见我问,他抬头朝我看了一眼,然后站起身拍了拍衣裳:“家里有客人。”

我再愣:“客人?谁?”

“你外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