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干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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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有没有宝贝,我们也不可以打开,太危险了。”我赶忙阻止了耳朵的这种想法。
“小法哥,这里面可能没有宝贝,但是,有你师傅来这里的原因吧。”我直接就被耳朵这句话噎了回去,诛心的一句话。是啊,这棺材里面有什么,或许就是我师傅来这里的原因吧。
“咱们从另一边开始慢慢的打开,怎么样。”耳朵提了一个意见。我但是觉得不错,这样先避开这个危险。
背包里面还扔着兵工铲,不过貌似一路上都没有用过,这才将折叠兵工铲拿了出来,小撬棍顺便也掏了出来。整块桐木的棺板干燥的非常厉害,几乎都没有用什么力道,就被整个的撬离了开来。咣当一声摔在了一边,尘土飞扬。
等我们捂着嘴走到跟前,这才发现,棺材里面的,是一具身着轻甲的秃头干尸,很显然,这是一具古代的兵卒。这古代兵卒身着的铠甲分为重甲和轻甲两种。重甲由铜盔、护项、护膊、战袍、护胸、铜镜、战裙、战靴八部分组成。甲衣内衬钢片,明哈片、哦疆边、饯袍上密缀铜星等等这些东西,是冷兵器时代最好的防守。而轻甲则是制成坎肩、马蹄袖袍型式。战袍外绣花,密缀钢星,非常简单的一个过程。我最在意的,还是身高,这具干尸的身高,大约有个将近一米八几的样子,这是在死后缩水之后还有这么高大,也就是说原来的身高将近有个一米九几。果然,果然是个大个子。
耳朵的手早已经不耐烦的伸进了棺材里面,翻来翻去的找什么东西。我看的这动作觉得很是不舒服,对死者也太不尊敬了,我们可是有素质的盗墓。就狠狠的在他手上拍了两下,瞪了他两眼。耳朵的动作,这才温柔下来。
我和耳朵一起将这具干尸轻轻地从里面抬了出来,放在了地上。果然是轻得很,几乎没用什么力气。
在诺大的一个空棺材里面,几乎是什么都没有了。里面甚至没有垫着陪葬的小褥子。为国打仗,竟然落得如此下场,也是让人寒心。在棺材的底部,发现了一把刀,准确的说,是一把蒙古短刀,这种刀我前几天刚刚在扎伊大叔他们家看到过,是蒙古人世世代代流传下来的一种刀,适用于杀牛羊什么的放血专用的一种刀。整个刀已经完全生锈透了,我轻轻的在棺沿边上一打,竟然就这么华丽的断了。。在看里面,再也没有了其他的东西。
“不会吧,什么都没有?只是将棺材扔在了这里?看这棺材也不便宜呀!!”耳朵看了看,有点气恼。
随后就开始在这干尸的身上,轻轻地翻动了起来,不停地在拍拍打打着什么。我看着这干尸的脸,已经缩水的很严重了,整个眼窝下陷,成了一个黑色的窟窿,整个牙床都露在了外面,十分的狰狞。仔细看面部的话,高颧骨,鼻梁骨也非常的高,光秃秃的脑袋,也是让人十分的不舒服。我看着这脸,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就是说不出来。
“小法哥,我发现了这个,好像是一份书信。”耳朵兴冲冲的将一本东西递给了我。
这是一本发黄了的小开本,上面是用蒙语写的,翻译过来就是木易扎西德生平录。也就是说,跟汉人的墓志铭一样。
“小法哥,快看一看,这上面是不是写着什么宝藏埋在了哪里。”耳朵兴奋地凑了过来。这个时候,颖雅也蹲在了边上,当然,她应该知道这是一本墓志铭。
“这本东西,写的就是这个人生平的一些故事。”
“小法哥,念来听一听,一看这种当兵的,就知道谋财不少,指不定他们将抢来的宝藏埋在了哪里,就等着我们有缘人来呢。”耳朵两眼放光。
“。。”
蒙古人的描写风格,和汉族人的描写风格大不相同,我翻译的就是一个大概的意思。
他(指的就是木易扎西德)出生在了这样一个时代,这是一个四分五裂,相互仇杀,相互吞并的混乱时代。自幼就在掠杀中丧失了自己的家园。他像一只无主的孤狼一样,在茫茫的大草原上游**。渴了,去喝河里的水,饿了,去吃死去动物的肉。
看到这里,我的心不由得紧了一下,这种人,一旦成长起来,是非常的可怕的。
正逢大汉招募勇士,他通过了残酷的考验,最终成为了大汉选中的勇士。大汗总共选中勇士三十六名,弑血发誓,终归一体。世祖十三年,高加索部因为不满世祖的统治而联合数十个部落奋起反抗,双方在明尼达旗展开了大决战,结果高加索数十部落尽为世祖所败。在逃往高加索的路上,三十六勇士分奋勇追杀,他们夜行百里,一夜之间屠掉高加索部族不管男女老幼,将近一万三千人,当他们回来的时候,他们的战马染满了鲜血,他们的手中提满了头颅。
讲到这里,我也不禁为他们的冷血而咂舌,完全丧失了人性。耳朵和颖雅也是非常吃惊地看我。
我稍稍的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接着开始念。世祖以勇悍立威,受部众爱戴,短短的十年之中,率部征服了整片辽阔的土地。这三十六勇士,身先士卒,组成了最为凶悍的尖兵。帮助世祖建立了长达数十年的大帝国!!
“小法哥,世祖是谁呢?还征服这里,征服那里,感觉非常的奇怪。”耳朵在一旁不解的问道。
“世祖就是元朝一统天下的大汉忽必烈,成吉思汗的孙子。”
“这么厉害,这个人就是三十六勇士之一了,这三十六个勇士真的那么厉害?好像世祖打天下还要靠他们。”
“有可能真的有。我在野史上好像看到过,话说只靠蒙古骑兵,并不能征服天下,但是元世祖忽必烈却一直打到了欧洲多瑙河流域。那本野史上就记载,元世祖有一只神秘的部队,夜间穿梭,没有人能看得清楚他们是什么样子,他们好像会飞,他们无惧刀枪,甚至可以将一个人活活的咬死,他们的凶残,摧毁了所有人的意志。”当然,野史的话,不能全信,也不能不信,这支神秘的部队,看来是有的。
“这么神,还刀枪不入,还咬死人,这么残忍的人,到最后也没有把财宝藏在哪里告诉我们。是不是就死了这十二个,剩下的那二十四个,都把财宝卷走了。听完刚才他们所做的,简直是毫无人性。今天我就替天行道,不是咬人么,拔光你的牙!!”耳朵恨恨的说道。走上前去,就开始掰那个干尸的嘴,我觉得十分的不妥,但是又觉得这帮人,太过冷血而已,就没有阻止耳朵。
“咔嚓一声。”就看见耳朵坐在了地上,脸都发白了。
“这*什么东西!!!!”他指着那具干尸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