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8章 都是爱国之人

而且大汉远征军还如此强悍,竟然盔甲刀枪不入,当初为了消灭那一千藤甲军,乌孙悍不畏死的士兵足足死了三四千人。

而且要不是地势,乌孙军很可能无法消灭这一千人,伤亡会更惨重。

那一战着实让乌孙军震撼,而现在川军显然不止这点军队,大约还有一万人,其中五千人左右与那一千人盔甲想同。

既然这六千人这么厉害,那其他军队肯定也差不到哪里去,一想到这么多刀枪不入的敌人,就算乌孙将领不畏死,也同样头皮发麻。

听到是大汉远征军,弥天也豁然睁开了眼睛,显然弥天没想到这么快就遭遇汉军,不过旋即闭目,一支汉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弥天生性喜欢挑战强者。

如果汉军对上,弥天不会害怕,只会兴奋。

莫达尔汉见了弥天神色,继续道:“这支汉军的统帅据说叫刘璝,但是我肯定不是他的真名,这支军队在进攻天山北脉的车师王子达哈木时,冒充我乌孙军队,用了王子你的名字作化名。

在车师前国一带作战时才用了刘璝的名字。

我们乌孙与汉帝国来往还算频繁,虽然对现在的大汉了解不是太多,但是我听说了蜀王刘璋分封的五虎上将,五员猛将个个武艺超群。

而这次大汉远征军出征西域,有一员将领手持双斧,身高体大,生着厚厚的肉鳞,眼睛中隐有红色光芒闪动,在万军之中所向披靡,如此显著的特征,必是五虎上将第五名兀突骨无疑。

兀突骨都只能当这个汉军将领下属。再加上昨日作战时,我们看到那汉军统帅身边有个使双锤的矮光头,厉害无比,必是五虎上将之首好厉害无疑。

兀突骨为部下,好厉害为护卫,那这个人就只有一个身份,那就是大汉蜀王大将军刘璋。”

“哗。”莫达尔汉的话刚说完,众将全都倒吸一口凉气,比刚才听到大汉远征军的消息还要震撼的多。

虽然他们都是一心振兴乌孙的爱国将领。对乌孙有深深的爱,但是对于大汉,一个几百年的强盛大帝国,多次征服乌孙让乌孙俯首称臣的大帝国,在他们心里还是仰望的存在。

而刘璋是大汉现在三大诸侯最强大的一个。贵为蜀王,掌握了大汉帝国超过五分之二的力量,这样的人物,会带着一万人远征西域?

“老大人,你的情报是否有误,刘璋怎么会来西域?”

“是啊,这不可能吧?”

面对众将质疑。莫达尔汉道:“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解释,试问大汉哪个将军能让好厉害护卫,兀突骨做部属?”

“哈哈哈哈。”

一直闭眼不语的弥天。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众将立刻安静,和莫达尔汉一起看向弥天,弥天大笑完。轻笑了两声,手撑着案几站起来。

“不管是不是刘璋。既然来到这里与我们乌孙为敌,那就必须成为我们乌孙崛起的垫脚石,不过我倒是真希望他是刘璋。”

“殿下何意?”莫达尔汉好奇问道,如果与刘璋直接交战,虽然现在川军只有一万人,那也是与五分之二个大汉为敌,对乌孙来说,实在算不上什么好事。

弥天冷声道:“刘璋,在大汉名声显赫,威势滔天,本王子虽然常年卧于病榻,也知道此人的威势。

自五年前起兵,屡败强敌,而且是在得罪了大汉最核心的利益集团情况下崛起,发展为现今大汉的第一大势力。

刘璋,是本王子非常佩服的一个人,因为他敢于挑战强权,大汉的世族阶层几百年前还是大汉的积极力量,到现今早已腐朽,与我们乌孙的那些酒囊饭袋官员一模一样。

偏偏这些腐朽的人掌握着一个国家的绝对力量,要想反抗他们,需要莫大的勇气,我告诉你们,刘璋是与你我一样有勇气的人,他对于大汉的作用,相同于我们对于乌孙的作用。”

弥天说到这里,乌孙众将交头接耳,对刘璋也生出了一些佩服,因为他们自己就是一群反抗强权的人。

乌孙是腐朽的大国,但是一个大国的腐朽绝对不是几个贪官污吏的事情,那是整个国家体制和阶层的腐朽。

别看乌孙现在对外软弱的不得了,对于国内叛乱那是从不手软,反抗他们需要多大的勇气只有现在在堂中的武将才清楚。

这些年来,弥天王子用药费通过御医资助军队,又从民间秘密募集,现在是成功了,可是过程的艰难是这些人深刻体会的,这些年来,这里的人谁睡过一个好觉?

也正因如此,他们才会这时生出佩服刘璋的心思,一个反抗国家腐朽阶层的人,绝对值得崇敬,而同时也与他们这些乌孙的救国者同病相怜。

“如果真的是刘璋亲至,昨天那一仗输得不冤了。”弥天手背背后,红光满面的道:“战无不胜,舍己救国,如此枭雄,如此霸主,能力和勇气兼备,才有资格成为我弥天的对手。

刘璋虽然心系国家,但是大汉就不用崛起了,能有刘璋这样一个人充当乌孙崛起的垫脚石,今后强大的乌孙必定坚不可摧。”

弥天扫视众将:“大汉蜀王刘璋亲至,你们害怕吗?”

“中兴乌孙,粉身碎骨。”众将一齐下拜。

“好,既然现在知道了刘璋的远征军,我们的策略必须改变,原本只是对付一个有些**技巧的莎车王,我弥天还没放在眼里,现在多了个刘璋,川军的战力昨日一战有目共睹,必须从新计议。”

弥天对莫达尔汉道:“老大人,我们本来用来对付拉提亚那些毒物的火油,全部节省出来,对付刘璋的军队。”

“是。”

在那一千藤甲军被消灭后,弥天这样思维缜密的人当然不会放着这么一支难缠的军队不研究,除了拿走藤甲军的斧头外,还带了两具藤甲军尸体研究应对的办法。

对付盔甲,既然不能刺穿,那剩下的方法就不多了,乌孙军很快就试出了藤甲怕火,只是昨日野外作战,地势开阔,根本无法用火攻,才用了简陋的方法,派大力士用大锤砸。

幸亏这次为了对付拉提亚的毒物准备了几个腹案,火油带了许多,这些正好可以用来对付藤甲军。

“我不了解大汉目前的具体状况,不知道白龙堆以东的汉军会不会远征精绝,不过按时间算,就算那些汉军来了,也不是短时间能办到的,老大人,你立刻派人回国,请父王发乌孙所有军队前来相助。”

“陛下会出兵吗?”一名将领立刻质疑。

“就算陛下出兵,那些饭桶也不会出兵的。”饭桶指的是乌孙那些朝臣。

“会的。”弥天冷笑一声:“那些饭桶也有怕的东西,怕死,他们比任何人都怕死,老大人,你只要叫人对他们说,我们惹上汉军就好了。

相信车师后国,车师前国的下场已经传到我父王耳朵里了吧,还有焉耆,蒲类等国,军权全部被收了,下场也不怎么好。

那些饭桶就算再愚蠢,也应该知道我们现在与刘璋作战,已经触怒大汉,我是乌孙王子,只要我战败了,乌孙一个也逃不掉,看看被屠城的车师王城。

本王子和叶龙做的是一样的事情吧?我要是败了,乌孙就是下一个车师前国。”

弥天说的淡然,说着战败,弥天可没想过,而且笃定这样说以后,乌孙那些官员还有自己父王会发病的。

“听到要被杀,那些饭桶蠢材还不吓的尿裤子,哈哈哈哈。”众将哈哈大笑。

“报。”一名士兵突然进来,向弥天拱手道:“殿下,莎车女王带兵攻城。”

“刘璋呢?恩,就是另外一支军队。”弥天问道,显然没将莎车放在眼里。

“后方压阵。”

弥天点点头,问了莫达尔汉一句:“月氏军队到哪了?”

“月氏军已经派快马来与我们联络了,现在应该距离莎车王城二十日路程。”

“那就给他们一个月时间。”弥天转向众将,大声道:“乌孙的勇士们,这是我们乌孙崛起最关键的一次战役,这是我们十几年忍受的结果的,是我们提心吊胆数千个日日夜夜的结果。

只要战胜莎车,战胜刘璋,我们的强国梦想就能实现,以后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敢欺辱我乌孙,我们要让那些曾经欺辱我们的跳梁小丑,永远生活在我们乌孙的阴影下。

而如今,这个梦想距离我们如此之近,只需要战胜城外的军队,战胜他们,消灭他们,乌孙的旗帜将插遍天山到昆仑山的全部领域。”

“中兴乌孙,粉身碎骨。”众将一齐大吼,立刻散去迎击莎车军。

弥天深通兵法,“卧病”这十几年一直学习汉人的兵法,他知道现在自己站在非常有利的地位,莎车军补给道被自己切断了,补给不可能维持多久。

大汉远征军轻兵简从,补给更不可能维持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