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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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当你拥有一件东西的时候不知道珍惜,恨不得无穷无尽的挥霍,可一旦离开了失去了,却又不断的追忆怀念。()
那时的我们一直以为,学校“创百年名校,育世纪英才”的口号一定会传唱下去,我们也一定可以在偶尔升起的波澜平息之后,继续无度挥霍着我们的青春,所以整日都是没心没肺的嬉戏打闹,丝毫不知道忧伤是什么样子。
本来大妈坐在我后面一片天下大同、四海升平的美好景象,自从iven搬来之后,立即变得血雨腥风、鸡犬不宁。
大妈看似粗枝大叶,其实胆子挺小,趁她进教室时躲在门后突然喊一声,能吓得她把手上的任何东西都扔掉。此外她还有一个软肋,就是极为害怕软体动物。本来这没什么,毕竟小女生一个嘛,胆子小点正常。可iven却明显没什么同情心。
大妈做作业的时候,眼睛总是几乎贴着书本,一副很认真的样子。每当这时,iven就会幽幽的转过身,偷偷在大妈桌沿边放一条特地从操场抓来的毛毛虫,然后默默地把头凑到她桌前,假装惊讶的说:“咦,这什么呀?”
大妈缓缓抬起头,然后瞳孔瞬间放大,接着就是歇斯底里的尖叫声……
iven奸谋得逞,便转身扑在桌上狂笑。久而久之,他发现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一个人恶作剧的效果远远不如与同伙朋比为奸的好,于是就拉着我入股。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他说的那样重色轻友,偶尔我也会和他沆瀣一气一把。
不过,虽然是一起捉弄大妈,但我俩的待遇完全不一样。比如说,大妈在我面前哭就是哭,笑就是笑,完全没有隐藏的意思,而对iven却是客客气气的。再比如,大妈有不会的数理作业题,总会狂敲着我的背让我教她,却从不找物理比我强很多的iven。
有时毫无遮掩的哭笑打闹,其实是充分信任的表现。一味的礼貌客气,反而显得生疏。那个时候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足以明白什么是亲近什么是客套。因此,iven常常对此耿耿于怀。
“Anje,你说户梦瑶是不是对你有意思啊?”自习课上,iven一边用左手支着头作掩护,以免被老班抓到,一边慢慢的移到我身边,低声细语。()
“是啊,是有……”我漫不经心地说,故意不看他。
“啊,真的?!”iven声音的分贝在说明他有多吃惊的同时,引来无数看怪物一样的目光。
“还没说完呢,我是说是有好朋友的意思。你干嘛这么紧张?难道你暗恋人家?”我偷笑。
“哪……哪……哪有?”iven转过脸,匆忙的躲到课本后面。那刻,我分明看到他的脸突然一红。
“真没有?”
“真……真没有。”
“真的没有?”
“真的没有!”
“小子,有就说出来啊,我做你坚强的后盾,看在身为同桌的份上,还可以勉为其难的兼职一下月老,帮你牵牵红线。”
我笑笑,然后偷偷的按住他的头用力地往桌上一磕。他事先没有料到,因此疼得叫了出来。好吧,又一次成功地吸引了大批观众的目光。
“靠,你是故意想让我把千年老尼引来不成?”iven恨恨的白了我一眼。
“我可不敢啊。”我勉强笑笑。
虽然是开玩笑的语气,但我确实是真的不敢。地球人都知道,千年老尼在班上有几个宠臣,而我们喜欢恶作剧的王志军同学就是其中之一。要说他有什么特别,除了热衷整人外其他还真看不出来,可千年老尼偏偏就好这一口,只能说她口味偏重啊。把她招来吃亏的只能是我,那样不但没有利息反而还要赔上本金的买卖我才不干!
“既然对人家没意思,那你干嘛总缠着人家,还打听那么多?”我继续道。
“要你管啊。”iven又是白眼。
靠,不要我管那你干嘛放着千年老尼给你安排的前排不坐,跑到后面来跟我同桌,欠揍是不是!极度鄙视。
“好啦好啦,看书吧,再吵千年老尼就真的来了。放学请你喝饮料。”iven说完就移回了原位,我也就没再说什么。
晚饭后在操场上悠闲的晃**,学校广播正放着周杰伦的《东风破》。
“谁在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岁月在墙上剥落看见小时候,犹记得那年我们都还很年幼,而如今琴声幽幽我的等候你没听过……”
几年前的老歌,现在听起来唯美的感觉依然如故。
夕阳透过像在燃烧一样的晚霞,越过爬满藤蔓植物的围墙,穿过晚风摇曳的枝桠,斜斜的映在草地上。几只淡黄色的蝴蝶轻盈的在花丛中翩翩起舞。调皮的蜻蜓在身旁飞来飞去,偶尔累了,就在狗尾巴草上稍作休息。人一走近,又机灵地离开,留下狗尾巴草喝醉酒似的,披着一身夕阳的金黄摇摇晃晃。
我用右手遮住眼睛,从指缝中看着这流光溢彩的一幕。
iven拿着听装的可乐和我的一碰,贼笑道:“据说隔壁班有个女孩子很漂亮,要不要去看看?”
“重点班会有美女么?你看看我们自己班上。”我笑。
“那可说不准,据说猪头还追过她哦。”iven锲而不舍。猪头真名刘国俊,自称情圣,其实就我们班一猥琐到不行的矬男。
我仰头灌了一口可乐,正想说猪头的审美观不靠谱时,iven忽然又加了句:“据说猪头写给她的情书,她看都没看就直接扔垃圾桶里了。”
我喝可乐的动作停在那里,心里生出一个念头,想要看看这个心高气傲的姑娘到底长什么模样。虽然猪头追过的人多了去了,而且个个都不怎么样,但iven那句话还是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此外,再怎么说猪头毕竟是我们班的一份子,虽然矬,但也不能任人宰割啊。都被人家欺负成这样了,至少得摸清外敌的底细呀。
于是,在iven的三个据说,和我那两个比嫦娥嫁给二师兄只稍微靠谱那么一丁点的理由后,我们决定立刻赶回教室,潜伏在门口的走廊上静静等候猎物的出现。
我们班的教室就在楼梯转角的第一间,而隔壁班花是和我们同一层的,所以这里是她每天的必经之路,只要她来上晚自习,就一定会闯入我们的视野。等到她一出现,我们两个大汉就立马冲出去,哈哈哈哈,然后就可以……
“你就是猪头追过的那个女生是不是?他写给你的纸条你看都没看就扔了是不是?你平时喜欢做什么呀?听说你是走读生,你住在哪里呀?我叫王志军,很高兴认识你。能不能做个朋友啊?周末你想去干嘛?去钓鱼怎么样,不,钓鱼会晒黑,还是去逛街吧,我可以帮你提东西……”
当我还在天马行空的想象之中,耳边忽然传来一大串语无伦次的轰鸣。回过神来,只见iven正对着一个穿白色裙子的女生奴颜婢膝。口水都差点从嘴里牵到地上了,吓得人家一脸冷汗。
因为不想明天全校疯传“高二(8)班两男挟持高二(9)班班花”的爆炸性新闻,看到情形不对,我便急忙连拖带拽的把iven扯走,心里直骂iven这死家伙没骨气。
其间我一边走,一边低着头用左手捂住脸,因为实在是丢不起这个人啊!这么没有节操的事居然他也干得出,当时简直连把iven从楼上扔下去的心都有。
回到教室,把iven往座位上狠狠的一摔,我便使出排山倒海的连环拳往他身上招呼。他娘的作为一个男生,没骨气不说,竟然连一点矜持都不懂。
身中数拳的iven像中了蛊一样,没有任何像平时一样凶猛的回击,只是一脸痴呆的流口水状。好不容易等到他神志清醒过来,还以为他会良心发现向我解释一下,谁知他竟一言不发的用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向隔壁班,打听他们班班花的情况去了。
于是我知道了,有些人是没有良心的,更不用谈良心发现。
晚自习铃声响起,iven笑嘻嘻的满载而归。
课上他把脸压在教科书底下,窃喜得嘴角都咧到了耳根上跟我说,那女生是猪头的初中同桌,她以前成绩很好,她不喜欢吵闹,喜欢吃巧克力,喜欢穿白裙子,喜欢看小说,她最好的朋友是谁,她之前跟哪个男生在一起过,她住在学校附近的哪个小区里……
iven还没说完,我就已经惊讶得无话可说。我惊讶不是因为他在短短几分钟内套到这么多信息,而是作为一个男生,他居然八卦到这种程度!!!
在我的想法里,毫无营养的绯闻八卦向来都只是女生热衷的话题,而男生则会更加倾向于运动、小说等更有实际意义的事情。如果年轻的时候不做些自己喜欢的有意义的事情,老了的时候是会悔青肠子的。
我一向都这么认为。
当初参加社,也是由于这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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