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燕国之事处理得干净利落,刘修祈将雅风居赏给夜莺,这赏赐着实大方,在长阳王府是从未有过的事。
雅风居在长阳王府仅逊色于刘修祈所住的夙澜居,而雅风居与夙澜居刚好南北而立,也离得最远。
夜莺搬出紧挨着刘修祈寝居的留芳阁,搬去和刘修祈隔得十万八千里的雅风居。夜莺虽然不懂风雅,但是她很喜欢留芳阁这个名字,好像要留住芬芳佳人的意思,而她自己,不止一次的幻想,长阳王会将这住里给她住,是因为他想留住她。
她在留芳阁住了五年,自十四岁到十九岁,这里的每一处她都是那么熟悉,从床头的一只花瓶到透过扇形窗户看到的假山池塘,一山一石,一砖一瓦,她几乎闭着眼睛都能记起,现在终于从这院子里搬出来,心中是说出不出的惆怅滋味。
下一任客居在留芳阁的,是白月。
一时间,长阳王府台面下传出各种猜测。
有传说认为夜莺彻底失宠,但传说又认为若是彻底失宠刘修祈不可能还赏夜莺那么好一处房子,但后来传说觉得这房子可能是刘修祈补贴给夜莺的分手费。
有传说认为刘修祈爱上了白月。一样都是美人,但换了谁不喜欢烂漫单纯的白月而选择阴沉沉的夜莺呢?虽说夜莺是长阳王早先就认识,从西域带回来女子,但是世上男子哪个不是喜新厌旧?由来只闻新人笑那闻旧人哭?
这场感情戏因为白月的加入变得扑簌迷离,然而,白月的出现并不是夜莺感情的终结,相反的,这只是一个开始。
时光进入五月,楚国已是春暖花开。
樱花开得正盛,如飞雪萦绕,山茶与牡丹争奇斗艳,还有来自西域的雪霁花,那是暗红色的球状花,带着针一般的刺。
花丛中两只嬉戏的白蝶翩翩起舞,好不浪漫。
夜莺却毫无心思欣赏这美好景致,自从搬来雅风居,一次任务也没有出过,在屋子里呆着尽是无聊。
要适应新的环境,对她来说还真不容易,虽然天南地北的在外执行任务,随遇而安,但是只要想到完成任务能早点回到这里,这世上唯一让她眷恋的地方,就算是露宿街头她也不介意。何况,长阳王总是给她足够有余的盘缠,可以住最好的客栈,吃最好的酒店。
她曾经一度在想,和别的刺客相比,在他心里自己是与众不同的吧。也许,也许,他对她也是有一些眷恋之情的吧,毕竟,他们相识的时候,是在千里之外的西域,是在他落魄的时候。
她曾听人说过,男人对在荣华富贵时拥有的女子远远不如落难时一起同甘共苦女子的情真意切,那么,长阳王是例外吗?
又或者,别人的**他或许可以阻挡,但是白月,白月的那样的女子,优雅纯洁到让人不忍心染指,只要是一个男人,都无法不心动吧?
她很想否定这些想法,她希望只是一场梦,等醒了一切都会恢复原样。
她没想到刘修祈会来看她。
已经好些日子不见了,自从那个惊雷乍现的夜晚,府上的那些传闻她不是没有听到,只是充耳不闻罢了,她要的是一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交代,她要听见他亲口说,说是不是爱上了白月。
可是他真的来了,她却害怕起来,如果是真的呢?她该怎么办?这一刻她既期待又惶恐。
“夜莺。”耳畔响起长阳王一贯的清清冷冷的声音。
“是你。”明知是他,夜莺的心跳还是加快了一拍。
“伤好些了么?”
他知道她受伤了?夜莺心中冷笑,如今时隔一月,还不好的话岂不是真要残了?到这时才来问,不过是敷衍了事吧?
她点点头。
也许是眼前景色太美好了吧,美好到有些不真
实,夜莺无端的有些伤感起来,心中的委屈在这一刻一并而发,竟有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儿。
刘修祈静静看着她,抬手轻触她眼角,一阵触电般的感觉让夜莺不由自主的往后缩了缩,刘修祈的手指在半空僵住,有些尴尬。
他却不恼,而是缓缓的说:“你知道我家以前有一只鸟儿唱歌很好听么?我以前一直不喜欢小动物什么的,直到在集市上看到那只鸟。它的羽毛很漂亮,不像一般的夜莺是灰褐色的,它周身都是黑色,黑得发亮的那种,在阳光下泛出紫色的光。我竟然将它买下来,当贵宾一般的养着。”
“你说过的,因为我的声音有点像那只鸟,才叫我夜莺。”
“是啊,后来我们一家都被流放了,我决定放了它,去那么远那么苦的地方,这鸟儿一定经受不住的。”说着,刘修祈的表情变得有点伤感:“但是它却不肯飞出笼子,无论我怎么赶它。”
“后来呢?”
“怕是过惯了养尊处优的日子吧,它已经忘记如何在没有荣华富贵的生存了。这样是不行的啊。”刘修祈叹息了一声:“我只好杀掉它了。”
夜莺的心募然一抖——这话什么意思?
“你为什么不试着带它去呢?”
“去和我受苦吗?与我共赴那生死未卜的前程么?”刘修祈冷笑一声:“既然它不要自由,我也不想让它受苦。不如由我来为它做个了结吧。”
“你对我说这话什么意思?”——他在暗示什么?难不成他今天也是来做什么了结?
“其实我很后悔呢,就像你说的,为什么不给它一个机会试试呢?在那了无人烟的地方是多么寂寞,多少个夜晚,我都梦见京城的繁华,我都梦见那美妙的歌声在耳旁萦绕。可惜,我再也听不到了,就算再买一百只鸟儿,也不能唱出与它相同的声音。”说最后一句的时候,有种近乎咬牙切齿的恨意一晃而过,快得让人以为是错觉。
“我不明白你到底想说什么。”夜莺一头雾水。她以为他的来意是关于白月的,她都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了,但是他对于白月竟只字未提。
“夜莺,你该明白,在我心中,你是无可取代的,就算再有一百个杀手替我杀掉所有我不想见到的人,但是那个人不是你又有什么用?相见的人不见了,不想见的都消失了又有什么用?!”刘修祈白皙的脸微微有些泛红,他的眼中似乎有两团火焰,炙热而迅速的向她袭来。
夜莺听到自己的心跳急剧加速,他想说什么?!接下去呼之欲出的是什么?!是不是有可能是她等待多年的,一直一直期盼着祈祷着想听到的——
“你对我而言,绝不只是一个杀手那么简单。”长阳王意味深长道,但是这句话好像只说了一半,就像一首弹的好好的曲子,正是**部分,却戛然而止……
“那我对你来说是……”夜莺还没来得及企口问,只觉得手腕间一凉,低头一看,一只羊脂白玉手镯套在手腕,那玉通体莹白,色泽温润,一看就是上好的佳品,上面还有刘修祈的余温。
“这,算什么?”
“忘了么?今天是你十九岁生日。”浅浅的笑挂在刘修祈唇边,少有的温柔。不愧是楚国第一美男,俊逸非凡的脸,浅柳色长衫衬得他那白皙的脸更是光华无限,微挑的剑眉显出几分慵懒不羁的风情,乌黑的发丝,随风一吹,轻拂面颊,风姿绝世。这一笑谁不为之倾倒?
夜莺当然不能抗拒眼前的男子。
从在西域的时候,她就誓死追随他,整整八年了,从一个懵懵懂懂的小女孩到现在处事不惊杀人不眨人令人闻风丧胆的刺客——她,不后悔。
“谢谢你。”
“你我之间还说谢字做什么?”刘修祈笑得颠倒众生:“府上的那些流言你
不必放在心上,事情不是传闻的那样。这么多年,你应该相信我,如同我相信你一样。”
其实她很想问,事情究竟是什么样,但是刘修祈的眼神明明白白的告诉她,去在意那些,根本就是庸人自扰。
她的嘴唇动了动,终于没有问出口。
***
夜莺抚着手腕上的白玉镯子,好像凝视着自己的爱人。
其实她知道,那日长阳王过来不过是安抚她一下,好让她继续为他卖命,一切只不过是讨好她的,只不过想让她再去杀人,那就直说好了,何必绕这么大一个弯子,她早就决定余生为都他卖命,他要杀什么人她就杀什么人,每每踩在刀剑浪口,几次挣扎在生死边缘,何曾惧怕什么?又何曾怀疑过什么?
但是她没有想到的是白月竟然也会来看她。
那天的白月一身白色绸缎衣裳,而花园里海棠花开,纷然如火。衬得红的更红,白的更白。
虽然一同在长阳王府待了近两年,但是两人的交集并不多。夜莺有一半时间都出门在外,而白月原本住的潇湘阁离留芳阁离得甚远,就好像现在的雅风居和夙澜居一样。
琥珀色的眼,樱花般的唇,白月的确是美好得令人难以调转视线的女子。
她微笑道:“这镯子真是漂亮,是王爷送的么?”
“是与不是,好像和你没什么关系吧?”
白月脸上依旧保持者笑容:“夜莺姐姐,我来看你王爷并不知道,他似乎不喜欢我太接近你。你说,这是为什么?府上的女眷不多,难得我们两个年纪相仿,不是应该经常走动走动么?”
夜莺说:“王爷自由他的安排,不要妄加揣测。”
“你倒真是处处护着他。”白月轻哼一声,有点不屑,她定定看着夜莺,很直白的开门见山道:“刘修祈不是你的良人。他的世界只有他自己……”
话未完只觉得脖间一凉,夜莺的短刀已经架上她的颈脖,白月背靠着假山,整个身体被夜莺死死她抵着,稍一动弹便能见血。然而她竟然毫无畏惧,眼中淡然无波,夜莺从那琥珀色的瞳仁里看见自己的模样,这哪里是平时冷然的自己,这个表情写满了嫉妒的女子让自己感到陌生!
白月背靠着假山,白色的绸缎长裙上落了几瓣海棠花,要看起来如同血迹。而夜莺的黑色锦绣长裙上织出大幅蝶恋花,春意融融的一副好图案,穿在她身上只显得冷淡,这一黑一白的绝色勾勒出一副对比鲜明的色彩图画。
“我的事,不用你劳神。”夜莺冷冷道。
“他不过是在利用你。”白月的一针见血道:“所有的人都是他的棋子。”
夜莺怔了怔,缓缓道:“你懂什么?我认识他这么多年,其中的恩怨,不是三两耳语就能讲得清楚。”她松开手,微微扬起下巴,看着高远蓝天,轻轻笑了两声:“你可知道,人生本来不过就是场棋局罢了。”
“你真傻。就算当初他救了你,你为他卖命为他杀了那么多人,也报了恩了,为什么不离开?”
“离开?除了杀人,我到外面能做什么?”夜莺自嘲道。
白月微微眯眼,直视夜莺。那目光有一种穿透力,仿佛一直要看到人心深处。
她冷冷一笑道:“你不愿意离开,因为你喜欢刘修祈,对不对?”
夜莺不说话。
火红的海棠花丛中,两位绝色佳人就这样对持着,为了一个叫做刘修祈的男子。
而刘修祈不愧是刘修祈,在京城所有人都以为他这辈子再无翻身之日的时候,他竟然带着几千里的风尘仆仆,带着饱经大漠风沙却依然风神如玉的身姿,当然也带着藏匿在恭谦外表下的狼子野心回来了。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