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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转过头来,露出洁白的牙齿,淡淡地笑,“回来了啊?”
“……嗯。”我不知道他在门口等我,如果知道,我肯定会找个借口早点回来。
从包里掏出磁卡,开了门,我问:“你等了很久吗?”
皇和跟在我的身后,已经把脚下的公文包随意放到沙发上,“嗯,刚来不久。”
“哦。”是谈完生意顺便来看我吧?我呵呵地笑着,“要喝什么吗?”
他坐到沙发上,眉宇间的疲态显露无遗,“饿吗?要不要去吃点什么?”
“好啊。”我抬起的半只脚又缓缓地放了下去,虽然刚吃过晚饭不久,但是能和他一起吃饭,这是最开心的事情,“去楼下吃吗?”
“不,我们出去吃。”他嘴角噙着淡笑,缓缓起身,“把你的高跟鞋脱了,去换双平底鞋。”
“……”皇和,还是这样贴心。我转过身,没让他看到自己渐红的鼻子。
晚上吃饭的时候,我看到温绛絮给程菲拉开椅子,虽然没有多少的交流,但他能在长辈安排好相亲的前提下,还愿意带着自己心爱的女子前往,也算是非常有见解与信守爱情的人吧?
我也想有这样的一个人,可以为我付出呢。
两人默默地走在平坦的街道上,已经接近午夜,路上没有多少的行人。他在我的右手边赚旁边靠着马路。
我很习惯地,每次都会走到他的左手爆或许也是习惯了让他挡去那些车尘与行人,“皇和,还有多远?”
“就在前面。”穿过马路,拐进一条小巷,就到了。
皇和指着一个小小的店面道:“就这里。”
“这里?”我盯着那个掉了大半漆的招牌傻傻地抬头看了半会,“皇和,你太神了,这里也能找到。”
后半句是我吃了店里的招牌馄饨才说的,没想到店面很小,东西却非常好吃,而且店员很亲切,不够热情却足够温和。
“也是朋友介绍我来的。”他淡淡地笑,“下次有机会可以介绍你们认识。”
“汪汪。”店里蹿出一只很可爱的狗狗,我兴奋地放下勺子去抱,很小的一只狗,的褐色毛,摸起来的触感非常好。
新婚买办的时候,我跟他一起逛街,我看到那些流浪狗都很期待地问他:“皇和,我们养一只好吗?”
他总会,然后很坚决地说:“不要。”
如果我再撒娇一些,缠人一些,硬是要他给个理由,他就会说:“因为我不喜欢。”
我最后会无辙地放弃。我想他大概是很讨厌狗狗的吧。
“毛毛,回来。”邻桌的一个女孩叫了一声,狗狗又蹿出我的手心,跳下去跑回了主人的旁边。
我望着那只狗狗,眼里充满了。
“很喜欢吗?”他淡淡地问。
“嗯。”非常喜欢。但是我知道他不喜欢,所以在分开后的三年里,我也没有想到再去养一只。或许,我是在希冀如果……可以再回到他身边……
“不如养一只吧。”他忽地道,引来我惊讶地扬眉。
他是说真的?我还是不太确定地看着他。
他抿起嘴,露着清和的笑,“嗯,明天我们去买一只吧。”
哇哦,好耶!我在心里欢呼。
“不过要规定由我来养。”他后面补充道。
啊?不过总比没有好,也不错啦。这样就有的借口可以和他见面了,嘻嘻。
“累吗?”皇和送我到酒店,然后兀自走进了卫生间。
“嗯。”我蹭掉了鞋,疲倦地斜靠在沙发上,整个人瘫在上面,打开电视机。
“和杂志社的合约不顺利?”他淡淡地猜测,从卫生间里端出一个小脸盆。
我摇,都还没去拜访呢,“咦,这是要干什么?”盯着他手里的小脸盆。
淡淡的热气冒出来,他把小脸盆放到我的前面,“给你泡脚,看你走了一天,肯定脚都肿了吧?”
呃?我怔住,忘了反应。
他弯下腰,卷了卷袖子,把我的袜子脱下来,白皙的脚丫子就自然地被按到温水里去,“变乖了,开始学会穿袜子了。”他淡笑。
脚底心热热地冒着气,很淡的温热从直直地往上冒,我的眼眶一热,撇开脸去,“我一向很乖。”他说冬天一定要穿袜子我就会记得买来穿,即使觉得穿着不习宫也会逐渐让不习惯变为习惯。
只是很多事情,他是不知道的。
“如果谈不拢,就慢慢来。”他忽地说。
“呵呵,嗯。”我笑,不想让他再乱想下去,“我明天才开始去找杂志社。”
“哦?”他蹲在地上,仰望着我,然后笑出声,“原来呢,下午是去逛街累了吧?还以为你谈不拢合约在生闷气呢。”
“哼。”我才没那么幼稚,“皇和,你和……”她怎样了?话到嘴边又问不下去了。
“什么?”他问,眼光很炯炯。
“哦,没什么,想说以后我去谈合约,见你机会就少了。”
“嗯。”他轻轻地应和,似乎没有因我的话而改变多少原有的平静。
我想,他是不在乎的吧。
分别三年至今,我都不敢问。他和那个女子,现在是什么状况?
他的手指白皙而修长,但是那个无名指上是平痕的,很白却没有戒指。
这一点,让我万分的莫名安心。
我也不知为何自己会有这样的想法,只是觉得和他在一起,很安心。
无端端冒出来的温家,其实……我是否该感谢?
而我又该要告诉皇和,我来这里的实质目的,是为了相亲吗?
第二天,我去拜访明月社。
明月社在这个城市小有名气,坐落在热闹的市区,交通便利而且团队很强大。只是我没有想到明月社的背后靠山是温家,原因是它是温氏集团旗下的一个小小子公司。
当我知道的时候,人已经被请到董事长室了,坐在会客室里,我低头叹息这世界的巧合如此之奇妙。
但转而一想,此行老社与明月社的结盟一事已经八字有一撇了,起码看在我老爸的面子上,温伯伯也会把合约给签了吧?
“笑笑啊。”门被推开,温老爷子温和地笑着走进来,身后的秘书已经贴心地端上两杯咖啡,然后关门出去。
我站起来,恭敬地道:“温伯伯。”
“没想到你是花缨社的记宅果然是年轻有为啊。”他坐下来,低低地笑着,“听花缨的说你还获过新人奖?”
“都是小奖,不值得一提。”我笑着吞吞口水,早知道明月社是温家的产业,我一定不会来,而且会推脱给同事来办理,因为接下来温老爷子的话就让我差点把喝在嘴里的咖啡给喷出来。
“哪的事,你的本事你爸爸也有讲的,嫁给绛絮正是最好的贤内助。明天开始你就过来上班吧,我跟花缨的说好了两社结盟,以后你在哪里工作都无所谓。”
呃……我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温伯伯您的意思是……”
“明月社就在温氏大厦的十三楼,绛絮在二十一楼办公,这样对你们培养感情有很好的作用。”他笑呵呵地说。
果然。叹息。我很想直白地告诉他,如果他没有像老爸那样脑子里进水的话,肯定会知道他的儿子早就把心掏给别的女子了,哪里还有心思跟我楼上楼下地谈情说爱。
“嗯,就这样定了,我已经跟你父亲通了电话,他也同意了。”速度这么快,资本家的时间真是争分夺秒啊。
我连抗议的时间都没有,就这样被定格为明月社的娱记。
从会客室里出来,我还是有些懵懵的,不知所措。被秘书带下去熟悉所谓的办公环境,却不料秘书开口对总编的第一句话就是:“这是温董看中的儿媳,好好栽培。”
我……狂倒,迎着众人半妒忌半羡慕,还掺杂了一些复杂的情绪,我有种乌云盖顶的感觉,真不想活了,如此的特殊大帽让我将来怎么混啊。
整个下午我都过得多少惶恐了些,无论抬头低头做什么事情,都会受到别人扫来的余光,或许我多少可以读懂一些信息,例如,“你到底有什么能耐可以被董事长看中”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