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 走不进那道门

家里这边的破事儿算是抹平了,另一边,艾默多少还是有点儿逃避。她没办法细想,只知道,维持着现在这种状态就对了。

艾默也没再去追究Evelyn耳环的问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既然严雨和Evelyn什么都没有发生,那就当从来没有见过那个人。生活必须要继续,有多少杂音,也是该怎么过还是要怎么过,主旋律在那里就成了。

就像每天早上太阳公公准时上班,晚上准时下班,不会为了什么停留改变。谁和谁在一起了,谁和谁分手了,谁在发疯,谁在生气,谁在嫉妒,谁在心虚。只要不是自己,谁又有那多一份的精力去关心。最好,就是能只为自己活着。

只是艾默突然有种感觉,身边的人貌似都变了。

又或者大家都没变,是她之前太自以为是,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用自己的想法去揣测身边的人。而这个世界其实并没有她想的那么简单。

她是只从实验室里走出来的火星人,在外漂泊了那么多年,回来了这个本应该是属于自己地界的城市,却发现十五年间,污浊的不只是空气。

晚上的聚会,艾默本不想参加的。昨天的闹剧,过去是过去了,人的心情却无法那么快调试回来。宛若那一包烟的尼古丁,残留在身体内的杂质依旧让她胸闷头疼得很。又要面对经年,又要装出那一副不咸不淡,不近不远的样子。虚伪不是她擅长的事,只让她觉得心里很累。如果能躲开不见该有多好。

但是王晓军清楚明白的告诉艾默,“今晚的聚会谁不去都行,但是你不能不去。”那态度语气坚决的让艾默差一点儿以为今晚是自己的生日聚会。

艾默架着车在大大小小的街上转,像只没头的苍蝇。国内的路实在是太奇妙了,完全看不懂标示。刚回国三个月不到,虽然平时有开车,但也就只是从家到公司,现在还是不知道哪里是哪里。

好在蹭车的陈蕊多少还认点儿路。只是多少认识点儿,比艾默这个路痴多认识了那么一点儿。就一点儿。而且这个乘客实在是唠叨,一路絮絮叨叨的,“下个……那个下个路口……”

“下个路口怎样,左转还是右转?”

“那个……没有,好像不是。”

艾默翻个白眼,如果自己看地图去找,说不定都会更快些。

有一个念头从脑海里划过,也许命运注定她在周围绕来绕去,找不到聚会的地方了吧,这样就不用去面对他。

事实说明,人是不能有侥幸心理的。这个念头余温还未散尽,陈蕊突然大叫一声,“金鼎轩。”吓得艾默差点儿一脚急刹下去,后边儿的车狠狠地按了她喇叭。

迟了半个多小时。艾默反而不着急了,晚一分钟是一分钟,缓慢的找车位,息了火,拉了手刹,对着镜子补妆。陈蕊早跳了下去,绕到这边敲窗子,“总监,快走啦,我们迟到了耶。”

艾默开门下车,“迟都迟了,多迟一分钟也都是迟了。还不是你这路指得好。”

“呃……”陈蕊抓抓头,无语了。

该去还是要去。为什么做人就不能自我点儿。在必要的时候任性妄为一次,逃避一次,又能怎样。

但是艾默既没有面对的勇气,也没有逃避的勇气,于是只能被动上前,走一步算一步。听着自己的高跟鞋踩在地板上的回音,艾默的头皮都在发麻。

“艾默。”熟悉的声音叫住她。艾默讶异的回头看从大厅沙发上站起来的书恒。

“于总助。”陈蕊在艾默身后点头哈腰的打招呼。书恒冲他笑笑,“你先上去吧。我和你们总监有点儿事情要说。”

书恒走过来俯视着艾默,她的神情看似淡然,但眼中还是流露出疲惫和茫然。他觉得自己应该是来对了。

“书恒,你怎么来了?我以为,这个聚会只是技术部门……”

“来给你做挡箭牌。”

艾默愣了一下,叹了口气,嘴角微微弯起,笑的苦涩,“你还真是有心。”

“他已经到了。你确定你要上去么?”

“为什么不?我和他,已经没有什么了。”这些天,不是一直保持着适当的距离,处理得很好么?

“那就走吧。”书恒笑着,心里想,我倒看看这出戏你怎么演。

书恒带着艾默上了电扶梯。听着背后哗哗的水响,艾默禁不住打了个冷战。这里太空**,空调太冷了,冷到双手冰凉,可偏偏脑袋还在发热,不会是要生病了吧。

KTV包厢,一桌子的啤酒和一堆整日忙碌到不见天日,好不容易盼到假期的人。噪杂热闹的不亦乐乎。

经年坐在包间的沙发上,和身边的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眼睛又一次扫过手机上的时间。已经过了40多分钟了,她还会来么。就算她不来,也是意料之中的吧,自己到底在期待什么。

陈蕊推门进来,被一群人抓住,迟到了要罚酒,摁在那里没头没脑的就灌了三杯。

王晓军抽了个空问他,“你们总监呢?”

陈蕊都给灌晕了,“噢,在楼下,马上就上来了。”

“任大专家,你怎么不唱歌啊。”亮羽把话筒递给正在愣神的经年,他推辞道,“我不会唱。”

“大男人的,别扭捏。”

“对啊对啊,任大专家,唱一个吧。”美女带头,总有人乐于帮着吆喝。

于是,书恒和艾默走到包厢门口,就听见熟悉的声音,在哼唱着一首更加熟悉的歌。

“我将真心付给了你,将悲伤留给我自己

我将青春付给了你,将岁月留给我自己

我将春天付给了你,将冬天留给我自己

我将你的背影留给我自己,却将自己给了你

爱是没有人能了解的东西,爱是永恒的旋律

爱是欢笑泪珠飘落的过程,爱曾经是我也是你……”

书恒看着艾默停在包厢门口低头不动,没有催她。这个女人呀,真不知道说她什么好。这两个人都是,墨迹矫情的让他这个旁边看戏的都快要发疯了。

旧情人重逢的戏码不就那么些,要么冷冰冰的视若无睹,要么不共戴天俩看俩相厌,要么干柴烈火旧情复燃。随便选一个来顺着戏路走下去就好了,像他们这样算是什么?

艾默转身往外走,“书恒,我去下洗手间,你先进去吧。”

又是逃避。这个外表坚强,内心懦弱的笨女人,真是拿她没办法。书恒有种冲动,把她打晕了带走了事。

艾默躲进洗手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脸色白得吓人。

至于么,不就是一首歌。一首老歌。他给她唱过,在很久很久以前。

学校操场的看台,一对儿穿着宽大校服的孩子,他在她背后唱着这首歌,而她,靠在栏杆上,遥望前方。她那时候太年轻,自私的享受着被人呵护关心的感觉,却又故意以一叶遮目,看不到他的用心。一门心思只有想着怎样从那里走出去。

他会唱的歌不多,选到这一首,正好让她听见,一切只是巧合。来这里聚会本来就是要来唱歌的啊。况且她又不在现场,经年又不是唱给她听的,干吗要心烦意乱呢?

平复乱了鼓点的脉搏。打开水龙头,微凉的水泼在脸上,降低了些许的热度。好在妆都是防水的,不会花掉。只是被冷水一激,原本苍白的脸,更加的没有了血色。艾默用纸巾轻轻沾掉了水珠,拿出腮红,扫了上去。

“书恒?你怎么没进去?” 艾默一转过转角,就看见书恒一副慵懒的模样靠在走廊里,有经过的女子冲着他抛媚眼送秋波,他自然毫无兴趣,无动于衷的让她们参观膜拜。

“丫头,我本就是来陪你的,你如果要临阵脱逃,我还进去干嘛。除了王晓军那家伙,我和技术开发部门的人又不熟。”

“别告诉我你和他也有一腿。”

书恒上下打量艾默,“还懂得开玩笑,看来我们是不需要逃跑了。”

艾默没有回答他,只是走过去在他胸前锤了一拳。认识这样的朋友,真是三生有幸。有书恒在身边,心里的确塌实了很多。至少,给了她勇气去推开那扇门。

经年放下话筒,静静的坐回角落里。他知道自己并不怎么会唱歌。开始有心听的人,听了两句也都转移了注意力,去继续玩闹了。

没有掌声,没有人注意,他还是把歌唱完了。那曾经是他很喜欢的歌,不怎么听歌的他,为了那个人特意去学的。

都说人是经不起念叨的。脑子里刚想到,门就开了。那个他期盼的身影,身后还跟着于书恒。

看来这两个人的友谊还是那么坚固。他们陪伴在彼此身边二十多年了吧。经年和他们还是初中同学的时候,班里就传过他们在一起的。结果呢,自己这个真正和她接近过的人,终成陌路,而书恒这个朋友,却长久恒远的,依然在她身边。

那句话怎么说的,爱情是茶,越冲越淡,友情是酒,越陈越香。早知如此,自己当年会不会放开手脚去追求她。不如就做个朋友,至少还留下一份交情。

但如果事情真的可以重头来过,经年应该还是会迈出那一步。因为心中的感情一旦过了界,是收不回来的。

书恒进来的第一眼,就是看向经年,眼神深邃,意义非常。反而是艾默,和书恒一起被一群同事拉去罚酒。经年的目光就一直跟着她,可是她,却一直没有看过来。哪怕是不经意的一瞥都没有。分明是刻意的忽略。

“对不起,我不会喝。”艾默拿着酒杯推辞,大家自然不依,她越是推辞那边儿越是起劲儿。WXHJ本来女子就少,终于有了这几朵花,自然一个都不能放过,能有机会折腾就要折腾下。尤其是书恒面不改色的连干三杯之后,大家更是把注意力都集中到艾默身上来了。已经微醺的亮羽总算找到人可以让她欺负,抓着艾默的手腕就往她嘴里灌,艾默看躲不过,便只好认命的喝了下去。

三杯酒下肚,胃里很不舒服。她本就没吃什么东西,酒量又不太好,很快就开始感觉晕眩起来。

艾默知道有一道目光一直看着自己,她自动屏蔽。好在包厢里人本来就多,书恒又在她旁边,还不至于太尴尬。

几个男人吼完《死了都要爱》之后,就把愣神的艾默给揪了起来。她还没有搞清楚状况,无数双手就已经把她给推上了小舞台。

还好,《千年之恋》,是她会唱的歌,只不过是对唱,难度太高,没人主动来陪。她唱了两句,正想要找借口下去,一个清亮的男声突然响起。书恒握着麦,从人群里走出来,在包厢顶灯闪动的光线里,一步步向她走来。摇曳的光影让他脸上的表情难以捉摸,不同以往,让略有些迷糊的艾默有点儿恍神。

书恒走上台子,站在她的身边,探身拉起她的手,替她唱了“风狠狠地刮,谁在害怕”然后捏了捏她的手,艾默才又重新元神归位。

经年看着台上的两个人,想起初中时的联欢会,艾默在教室中间,那一首爆发力十足的《我要和天一样高》,曾激起当年一群少男少女热烈疯狂。现在站在那里,脸色绯红的小女子,还是那样冲劲十足的嗓子,依旧那样充满感染力的歌声,包厢里所有的人都开始兴奋起来,经年感觉自己身体内的酒精也开始燃烧,热血沸腾。

艾默沉浸在音乐里,酒有些上头,被震耳欲聋的声音搞得更加晕眩,都没注意书恒就这样拉着自己的手在铺天盖地的口哨声,掌声,欢呼声中走下小舞台。

唱高音很费力气,艾默随便找了个空位就坐了下去,靠在沙发上,努力让自己度过一阵阵的眩晕。书恒见她闭着眼睛靠在那里的模样,便把过来劝酒的人都挡了回去。

陈蕊凑到艾默身边,显然已经喝茫了,“总监,没想到你好会唱噢,比戴爱玲不差哦。是吧,任先生。”

艾默怔了一下,脑子清醒了些许,这才发现原本坐在自己左手边的人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经年靠在角落里,静静的看着她,脸上挂着一个温和的微笑。

有那么一下子,艾默没有缓过神,直到经年开口讲话,“的确不错,艾小姐,很有大将之风。”

“我出去透透风。”艾默感觉包厢里的空气憋闷得让人窒息,她挣扎着站起来,被谁的脚拌了一下,顿时失去重心,东倒西歪的摔了下去。有人眼明手快的捞住了她,她触电一般的匆忙推开,稳住身形,摇晃着走了出去。

服务生看多了喝醉的人,帮她打开了侧门出去。否则艾默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困在旋转门里出不来。

夜深了,风有些凉。艾默打了个哆嗦,头清醒了些许,却依然很晕。路上有经过的出租车,看她站在门口,很有眼睛见儿的转了过来。艾默突然很想回家,看门儿的小哥也都准备好了下去帮她开车门。她看清楚脚下的台阶,刚要抬脚,一件带着体温的西装外套却披了过来。

那么大一件,似乎要把她整个藏了进去。

艾默转过身,仰头看着经年,看着他清冷刚毅的脸,一面是橘色灯光映照下的明媚,一面是黑色夜幕笼罩下的阴暗。他被分成了两半,站在那里犹豫不决。谁能告诉他现在应该向哪边转身。明亮,还是黑暗。

他的眼神为什么那么亮,像点了一团火,映在他眼中的自己,在等待什么?不要这样看着我,艾默想,你有什么资格这样看着我。探出去的触角一瞬间收回,她迅速躲进自己的壳里。

“谢谢你的好意,我不冷”,艾默抬手要把肩膀上的衣服脱下。

经年看着她满是防备的眼神,低头苦笑,“你是不是觉得我对你有所图?”

难道不是么?

经年压住她的肩膀,“外面冷,咱们进去聊吧。”

“现在不是上班时间,我不想谈公事。”

“我们不谈公事。”

“那我不觉得我们之间还有什么私事可聊的。”艾默在心里想,这可是你的原话啊,经年。

“一定要搞成这样么?”经年看着她一双泛着水光微醺迷蒙的眸子,心神跟着**漾起来,“不可以做回朋友么?”

“你觉得我们还能做回朋友么?”艾默反问,“何必强求呢?”

“你在逃避什么?艾默,如果你真的不在乎了,为什么不能做回朋友?”

心头涌出一阵酸涩的感觉,挡也挡不住。艾默发现自己站在这个男人面前,会心虚,会腿软。酒精麻醉了她一向顽强牢固的心防。那些被她好好的隐藏了多年,连自己都以为不再存在的感觉在他的注视中慢慢复苏。

经年看着艾默躲闪的眼神,终是问出了那句话,“还是说……你依然还在乎?”

“呵,你别自作多情了,怎么可能?”

“也对,我总是自作多情。当年你能那么决然的走了,就已经说明了一切。你根本没爱过我吧。”

“爱”这个字太沉重,压得艾默喘不过气,她冷下脸来,“是,我是从来没有爱过你。我只爱我自己,我是个自私的女人,你不会今天才看清楚吧。如今,你我已经都是有家庭的人了,还要继续纠缠下去么?难不成你是没吃到糖的小孩子,还要记一辈子,有什么意思?”

艾默转身离开。经年忍不住伸手拉住她,“那你爱严雨么?”

艾默瞪了他一眼,“这和你没有任何关系。”

手被拨开,经年站在那里,看着艾默的背影离开。书恒从门里跑了出来,停下来看了经年一眼,张嘴想说什么,忍住了,径直去追艾默。

经年看着自己的手,手掌还有她残留的温度。她说她从来没有爱过自己呀,嘴硬的女人。不是说人若无情活百年么,看来他们都不会是长命的人。

“默。”书恒伸手揽住艾默的肩膀,“你喝多了,我送你回家。”

艾默甩掉肩膀上的手,“不用了,我自己开车来的。”

“你是想直接把自己撞死了干脆么?” 书恒吼得艾默一哆嗦,看着她可怜兮兮的样子,也觉得自己有点儿太凶了,忙柔声说,“丫头,不行,你醉了,这样开车太危险了。”顺手把站着有点儿摇摇晃晃的女人重新拉回自己怀里。

“我没醉。”艾默转过身,揪着书恒胸口的衬衫,头一歪,抵了上去,埋在他胸口,唇齿不清的呢喃,“我多希望自己醉了。”

书恒看着胸口微微颤动的女子,幽幽的发香扑鼻而来。他把下巴抵在她的头顶上,另一支手也环了过来,轻轻抚摸着她的长发。他们就这样站在角落的黑暗里,任凭经过的路人把他们当作一对亲密的情侣,绕得远远的。

书恒敞开胸膛,让艾默靠得舒服点儿。夜风微凉,经年的西装外套还半披在她的肩头。书恒把她裹在那件衣服里面,搂在怀里轻轻拍着,像哄着一个迷路的孩子。

他叹了口气,心中对这个小女子又是怜惜,又是气愤。他不禁问自己,她有什么可怜惜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现在的状况都是她自己一步步走到这里的,全是她自己的选择。他更是气的是她现在的迷茫和犹豫。

若是换作自己,根本没有什么可挣扎的,一边是并肩奋斗多年的,如今已然飞黄腾达的男子,一边是离开许久,早已不再熟悉,至今还在仕途中挣扎的旧人,多么容易的选择题。只可惜,这个女人在感情中的智商是零。

人人都看到她坚强出色的一面。在学校里,她是出类拔萃的学生,在实验室,她是成绩卓越的研究员。她似乎做什么都能做得那么好,活得有声有色,潇洒自我,仿佛了无牵挂。有多少人羡慕着她的才华,天赋,洒脱和个性。

但这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上帝总会在人的身上留下这样那样的遗憾。而这个女子,也是如此。

她懂得容忍,迁就,可以和另一个男人无风无浪的生活,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和对方争吵摩擦。但是她害怕改变,面对一段感情的开始,结束,抑或者是任何的波动,冷静如她,就会彻底乱了阵脚,迷茫的像个什么也不懂的孩子。

她缺乏安全感,她害怕改变。经年这样突然跳了出来,让她惶恐,让她想起了曾经的甜蜜,背叛,思念和愧疚。她无法面对自己,于是便逃避,将头埋在沙子里。表面上好像在理性的思考着,其实思维走过的路没有一条不是绕着那关键的一点而行。

她已经不是小女孩,理性的一面知道自己应该选择哪一个人。但是很显然经年于她,还是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力。是残留的爱情,是内心的愧疚,还是错过的遗憾,书恒不知道。他也不知道自己现在应该做的,是要推她一把,还是静静的陪着她,等着她自己破茧蜕变呢?

书恒思考再三,选择了后者。因为他知道,如果他干预了她的选择,无论是哪一个,最后都会变成她逃避后续的借口。

书恒拍拍艾默,“走吧,回家了,外面凉,小心感冒。”

书恒搂着艾默,送她坐进车里,没有再说话,倾身帮她系了安全带,沉默的启动开车。艾默斜靠在副驾驶座位上,用头靠着车窗玻璃,凉凉触感贴着她的脑门儿,晕眩感略微轻了一些。

她现在真的很想喝醉了了事,脑子里乱成一锅糨糊。像是有两军对垒,万马奔腾,尘烟四起,激战交锋。一刀一枪一剑一戟都砍在脑仁儿上,嗞啦啦的疼。如果人的脑子可以打开看看,那肯定已经是一片狼藉,尸横遍野了。

“书恒。”她忍不住开口。

“丫头,怎么了?不舒服?”书恒腾出一支手来摸艾默的脑门儿,被艾默推了开去。

“我没事儿,带我去哪儿再喝点儿什么吧。”

“你已经醉了,不能再喝了。”

“书恒,我求你,我还没醉,让我再多喝两杯,否则我今天晚上怎么也不可能睡着了。你就当成全我这个从来没有酩酊大醉过的人,想要尝试一下醉的感觉。”

书恒把车停在紧急停车线上,息了火,回过头来,很严肃地看着艾默,“艾默,你究竟想怎么样?你就打算这样逃避?你想逃避到什么时候?你今天晚上醉了,啊,明天早上起来问题就解决了么?”

“我知道,我明白,但是我现在很乱,根本梳理不开,明天冷静了我才能够思考。你就让我把这混乱的时候熬过去,你知道我的,我不会任性胡来,我只是需要点儿麻醉……”

艾默眼巴巴的看着书恒,他觉得自己快被她的眼神看化了。不过是喝两杯酒,不过是两杯酒……

他转过脸去,重新发动了车子。两边单调的景色飞掠而过,灯光在黑色的背景上拉出长长的线。这个城市的夜,依旧灯火通明,无法让人宁静。灰色的高速路,似乎总没有尽头。前面车的尾灯扑面而来,然后急速闪过。

艾默不知道为什么书恒要彪车,人到了威胁生命的状况,反而没心思胡思乱想了。她现在只能心悸的抓着把手,乖乖的闭了嘴,顺便酒也醒了许多。

车最终没有带艾默去任何一个酒吧,而是停在了她家的楼下。书恒把车停好,绕过来给艾默开门。她别无选择,被他“劫持”着,半强迫的送到了家门。

“艾默。”书恒在电梯里把她的身体转过来面对自己,“不要以为你前面的路还有选择。你已经没有选择了,该选的你十五年前已经选过了。你现在该做的就是和严雨好好生活,知道么?”

严雨开了门,和书恒打了个照面,互相寒暄了几句。艾默走进屋里,把身上披着的西装外套脱下来,放在沙发扶手上。

一不小心还是把他的衣服穿回来了。

她抚摸着那算不上精致的布料针脚。属于他的东西,仿佛是他现在生活路途的写照。他原本可以过得更好的不是么。都是她,全都是因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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