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中午时分,王法医带着助手来到了靖海。

王法医高大壮实,大头大手大脚,声音洪亮,周身上下溢发出北方汉子的豪爽和刑事警察的果敢。大概这种气质太过强烈,我竟然感觉不到专家权威的那种文雅、含蓄、庄重的气派。

用过简单的午餐,在陈秀林等人陪同下,王法医立即开始了工作。

两小时后,工作结束。我们在一间小会议室里交流情况。江刚在简要的汇报案情之后,提出了需要解决的题目:死亡的原因和案件的性质。

王法医望了望江口的同行,见他们不准备发言,在沉吟片刻后,用他那节奏分明、高亢有力的声调说道:

“关于死因,在认识上应该很容易统一,死者颈部遭受绳勒,咽下部在外力挤压下受损,引起水肿,逐步扩大,阻断了呼吸,窒息而亡。这一点,我江口的同行也是这种判断。侦查方面对这个结论有没有疑问?如果有,请提出来,待这个问题讨论完,我再说第二个议题。”

“有一个问题我想请教一下。就这个个案而言,从绳勒到窒息死亡,一般需要多长时间?”我把内心想进一步弄清楚的问题提了出来。

“一般而言,这个时间段是依据外部的压力大小和内部的受损程度而定。损伤轻的时间长一些,损伤重的时间短一些。当然,这里面还有个体生理健康状态方面的原因。体格强健、受损较轻的在水肿发展到一定程度时,还会消退自愈。像这个案子,时间段应在四小时左右。”王法医的回答干脆利落,没有拖泥带水。

看到大家没有其他问题提出,王法医继续说道:

“第二个议题是案件性质。我认为,这个问题也并不复杂,是死者自勒导致的意外死亡。”王法医语出惊人,一下子吸引了众多的目光。虽然我们也曾想到这种可能,但这只是诸多可能中的一种,何况我们目前还发现不了这种可能成立的任何理由。他说得如此肯定,不留余地,使我感到有点吃惊,这大概就是专家和非专家的区别吧。在大家的沉默中,王法医不再讲话。

“愿闻其详。”。

“第一,勒而当时未死。如果是别人去勒,已下如此重手,不会中途放弃。只有自勒,一段时间过后,脑部缺氧,丧失了意识,自动松手,以致不死。

第二,死者颈部左侧勒痕中有一处缺口,符合自勒的特征。如果是外人去勒,印痕中可以分辨接头,而一般较少留下缺口。

第三,死者留着披肩长发,印痕中没有头发垫压的迹象。如果是别人去勒,总不会把死者头发掀开,再穿进绳子吧。只能说明是死者自怜自爱,不肯伤及头发。

第四,你们在调查中,不是发现死者丈夫没有作案的因果关系、夜间外人入室作案条件甚少、事后死者表现正常吗?综合起来,自当是自勒。”

“如果是自勒,死者是个女的,她两手有这么大的力量,能使颈部留下这么深的伤痕吗?”江刚问道。

“我刚才讲的是自勒,前面没有加上如果二字!你的这个问题很好解释,死者把绳子的一端拴在床架上,在脖子上绕一圈,然后用两手拉着另一端,上半身的重量加上手头的力量,自然可以形成这么大的压力。”王法医以专家的底蕴充满自信,他的话语表明,这个结论毋庸置疑。因而他的这段话,也使我们感到难以继续探讨和发问。

为了减淡会场开始显露出的沉闷气氛,我用调侃的口吻提出了萦系在心头的疑问:“*同志教导过我们: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死者当然不会无缘无故的自勒,她这么做,有什么前提原因呢?”说实在话,我对他确定自勒的四条理由,认为很有道理,可是心底也有一点隐忧,觉得前两条并非具有唯一性,后两条从理论上讲,也不能完全排除我们尚未认知的某种特殊性。

“这个问题你好像不应该来问我。有什么前提原因,死者当时怎么想,只有她自己清楚。你要知道确切答案,最好去问她自己!”显然,王法医对我的发问感到不快,或许认为我是在向他的权威挑战。我没有介意他的这种不快,依着自己的思路继续说:

“水肿到了压迫气管、堵塞呼吸的程度,她的说话为什么没有受多大的影响,旁边的人怎么没有见到她有呼吸困难的症状呢?”

“这些问题不要问我。我已经说过,你问她自己去!”王法医的语气充满了不悦。

同样的一种不悦也在我心头升起。我们在这里探讨问题,甚至是在真诚求教,你怎么可以釆用这种蛮横的态度呢?我想起早些年在皋东县发生的一起案件,丈夫用手卡死了妻子,两小时后又用绳子将她吊在屋梁上,然后自杀身亡。侦查人员对这个死后再吊起的多余行为提出质疑,前来参加会诊的省公安厅的梁法医,也是如此说道:“这个问题只有自杀而亡的死者知道,你问死者岂不更好!”难道有名望的法医专家都是心神相通,对别人提出的有关联的非单纯技术性问题,都是如此回答?

出于对专家的崇敬和尊重,我不能把内心的不快流露出来,依然微笑着说:“这有点为难我了。不过,如果有这个能力的话,我还真想去问一问。因为我实在太想知道这里面的内在原因了。”

“要说原因,其实也不是难以推论。”王法医的态度缓和下来:“我认为,死者这么做,是一种性自虐行为。有人做过调查统计,男子二十、女子三十是人的性高峰期。试想,死者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年轻妇女,从生理角度上看,正是性欲最旺盛的时期,性的需求量很大。她的丈夫长久从事超负荷的劳动,体力透支很大,晚上一上chuang肯定是倒头便睡。即使偶尔性起,也会力不从心,难以满足死者的需要。死者在寂寞难耐的情况下,会寻求其他方式的刺激,而自虐正是春闺怨妇的一种替代方法。肉体上的剧烈痛楚,扼住咽喉、不能呼吸的窒息性感觉,会激发类似**的快感,甚至会使这种快感变得更为强烈。这就是*待、性自虐出现的原因,也是*待、性自虐者不能自持的缘由。对本案而言,死者的丈夫没有理由杀妻,外部人员没有条件杀人,最好的印证就在这里。所以我开始就说,这是一起自勒导致死亡的意外事件。”

听了这些话,我说不清是惊讶还是信服,总之,一种别样的感觉油然而生。心中有了三分敬佩,七分意外:专家毕竟是专家,这样的推测也能想到。而且,听起来还是天衣无缝,无懈可击。

会场上所有的人,都在低头沉思,默然不语。我想,他们的感受一定和我相似。

不知是什么原因,在直觉上我不能完全赞同这种观点。但是,我找不到质疑的依据,也提不出更有道理的其他可能。尽管在我的思想中一直盘算着另一种猜测:是否可能在当天早晨,死者丈夫吃过早饭去翻砂车间干活后,死者到翻砂车间帮忙前的这段时间里,有一个熟人欲对死者非礼,遭到抗拒,害怕死者声张,在情急之中起了恶念,下了狠手。由于相邻的住户有的已经起床活动,慌乱之中以为死者已死,匆匆逃离了现场。又因为住户中的外来打工人员多是同乡或有点亲友关系,故而死者没有张扬,以期留个面子好日后相处。但是这种猜测和王法医的推论相比,在合理性方面显得单薄得多。而且,在一些证据反映上,例如勒痕中没有头发垫压等情,也难以寻求解释。

江刚副局长逐个征询了其他法医的意见,他们有的赞同王法医的意见,有的表示没有异议。他回过头来对我说:“袁支,看来这是一件非正常死亡事件,专家敏锐的目光,常人不具的独到见解,给了我们很大的启示,也给我们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我想,这既然是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就交由治安部门协同当地民政部门处理吧。你看,这样处置可以吗?”

我沉思了片刻,觉得不能不做出回应:“这是你责权范围内的事,你作决定吧。”

“散会!”江刚大声宣布道:“大家都辛苦了,今晚我请客。”

当我们离开那个简陋的会议室,走出厂门时,看到死者的丈夫老马,泪流满面地跪在我们面前,断断续续地呜咽着:“请求你们迅速查明真相,捉拿凶手,不然,我无法回去向她的父母交代呀!”

我瞧了瞧江刚,心头更为复杂。我满含深意地对他说:“看来,这里的善后,恐怕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呢!”

时光飞逝,这件事也许如同空中飘过的一片云,在人们的心里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然而,在那段时光里发生过的这件事,却在我心里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回想起来,仿佛就在昨天。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一直未能破题,也无法判定那个结论的是非。我只是犹疑,如果不是那么个说法,岂非让作案者逃脱了法网?而我身临其境,岂非有愧于心?

在我的内心深处,它已成为一个永久难解的谜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