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随着人们对“四人帮”影射史学的批判和对教条化倾向的清算,在学术界(包括史学界)一部分同人中间逐渐产生了对唯物史观的种种疑虑。从历史主义的眼光来看,这种现象的出现,是可以理解的,或者说,这是可以根据一定的历史条件来加以说明的。当然,在种种疑虑当中,有合理的方面,如关于今后应如何更全面地来理解和运用唯物史观、如何发展唯物史观等;也有不尽合理甚至有不同程度偏颇的方面,如认为唯物史观容易导致教条主义、唯物史观本身存在着“严重的理论缺陷”等。这两个方面的疑虑,在性质上并不相同,但在表现形式上,或在对待某些具体历史问题、史学问题的处置与解释上,又往往有相同之处。

这里,我就几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讲几点认识,和大家共同探讨。

一、治学当有宗旨,坚持唯物史观是坚持科学的历史观

古往今来,学人治学,当有宗旨。如孔子重“义”,司马迁尊《春秋》之旨,刘知幾强调为史之“义”和明确“指归”,章学诚尤其看重“史意”,等等。降至近代,梁启超首次提出,研究历史应有历史哲学,认为:“历史与历史哲学虽殊科,要之,苟无哲学之理想者,必不能为良史,有断然也。”[2]唯物史观作为一种“史意”、一种宗旨,或是一种历史哲学,人们遵循它的基本原理,进行历史研究,是理所当然的。在这一点上,过去的和现在的唯物史观的信仰者,是完全可以胸怀坦**地坚持自己的治学宗旨的。

就我个人研究历史的经历和对唯物史观的认识来说,我认为,人们之所以应当坚持以唯物史观指导研究历史,是因为唯物史观所具有的真理性的优势。其主要根据为:

第一,唯物史观要求研究全部历史,即研究整体的历史。一部史学史,至少是一部中国史学史告诉我们,对人类社会历史做有系统的和整体的研究,这是从唯物史观传入中国后才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史学意识。当然,以往的史学,也都不同程度地涉及社会历史的各个方面,但是对经济、政治、军事、文化、民族、中外关系等,做有系统的、整体的、科学的把握,确是得益于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启示和指导。

第二,唯物史观告诉人们,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一个自然发展过程,因而是有规律可循的。中国史学史上的许多先哲,着意于“通古今之变”,不断探讨社会治乱之“理”、朝代存亡之“势”,努力解释“势”与“理”之中存在的“道”,即社会历史演变的法则与常规,其意颇近于后世人们所说的规律。故清代思想家龚自珍有言:“欲知大道,必先为史。”[3]尽管中国学人在这方面做了许多可贵的探索,也有丰富的思想积累,然而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传入中国以前,我们的先人们在这方面的思考所得,只是停留在朴素的阶段,从而限制了人们对社会历史的认识。唯物史观把人类社会历史看作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自然发展过程,通过揭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以及阶级划分和阶级斗争的演变、发展对社会历史的影响,社会历史呈现的阶段性特点,进而揭示出人们认识历史发展规律的方法论原则,也就使人们认识历史发展规律成为可能。

第三,唯物史观要求人们用辩证的观点、方法看待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这是因为唯物史观既是历史的唯物论,也是历史的辩证法。大家知道,按照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揭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原因,应从经济领域入手。但是,唯物史观同时承认政治制度、法律制度、思想文化、道德风尚等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在中国史学史上,司马迁写出了《平准书》和《货殖列传》,《汉书》则有《食货志》,杜佑《通典》更是把《食货典》置于诸典之首,等等,显示出重视经济生活的思想传统。杜佑甚至提出了教化同食货、职官、选举、礼乐、兵刑、州郡、边防之间的关系,把古代史家关于对社会结构、国家职能的认识提到了新的高度,以至于在此后的上千年之中,人们在这方面的认识的进展始终带有朴素的色彩,难以有大的超越。唯物史观的传入,使人们的历史观念在这一领域同样产生了质的飞跃,经济、政治、文化相互间的关系及其在社会历史进程中的作用,才真正得到合理的解释,并在现实的历史运动中获得实践的意义。今天看来,这已经是一个常识问题了,但中国史学在历史观念上发展到这一阶段,却走过了漫长的道路。

第四,唯物史观最鲜明地提出了人民群众对于推动历史发展的巨大作用。中国历史上有民本思想的传统。司马迁还写出了《陈涉世家》这样的千古名篇,一些史家也一再强调“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明清时期史学的重民思想有了更大的发展,这些都是宝贵的思想遗产。但是,这样的思想传统,也只是在唯物史观传入中国以后,才达到了更高、更加理性的阶段。只有到这时,中国史学界才能产生如同李大钊的《民彝与政治》(1916年)、翦伯赞的《群众、领袖与历史》(1939年)这样的鸿文,揭示出人民群众在历史进程中的伟大创造作用。李大钊说得好:“历史上之事件,固莫不因缘于势力,而势力云者,乃以代表众意之故而让诸其人之众意总积也。是故离于众庶则无英雄,离于众意总积则英雄无势力焉。”[4]这是对“众庶”和“英雄”在历史上的作用的合理解释。诚然,结合到历史的具体事件来说,其情形可能千差万别,但其根本原理,当不超出此论的范围。

以上这四个方面,是就我个人的肤浅认识来看,唯物史观是怎样影响着20世纪中国史学的面貌,怎样推进中国史学的发展,使其朝着科学化的道路前进的。

20世纪中国史学发展的事实,使我们对唯物史观的价值与前途充满信心。

二、对唯物史观之辩难的辩难

唯物史观(或称历史唯物主义、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发现,被恩格斯誉为“一个伟大的发现”。其重要的历史地位,不会因为事隔一个半世纪而发生变化;其科学的理论体系,也不会因为过去和现在存在着种种内容、性质不同的社会思潮和历史观念而黯然失色。这里,我想着重就柯林武德在其《历史的观念》一书中所阐述的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认识,讲一点看法。我之所以要这样做,是因为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历史的观念》中译本在国内广泛流传,有很大的影响。这种影响,一方面活跃了史学界对历史理论的讨论;另一方面也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对唯物史观的误解或曲解。故有必要做进一步研究和澄清。

这里,至少有两个问题是要加以辨明的。

第一,柯林武德认为:

马克思像黑格尔一样坚持说,人类的历史并不是若干不同而平行的历史,经济的、政治的、艺术的、宗教的等等的历史,而只是一部单一的历史。但又像黑格尔一样,他把这种统一不是设想为一种有机的统一体,其中发展过程的每一条线索都保持着它自己的连续性以及它和其他线索的密切联系,而是作为一种其中只存在着唯一一条连续线索的统一体(在黑格尔就是政治史的线索,在马克思就是经济史的线索),其他的因素都没有它们自身的连续性,而是(对马克思来说)在它们发展中的每一点上都仅仅是基本经济事实的反映。这就使马克思陷于一个悖论:如果某些人(譬如说)主张某些哲学观点,那末他们也并没有哲学上的理由要主张它们,而只有经济上的理由。建筑在这一原则上的有关政治的、艺术的、宗教的、哲学的那些历史研究,都不可能具有真正的历史价值;它们都仅只是在卖弄聪明……然而,马克思的悖论只是象征着一种反历史的自然主义,那感染了他大部分的思想,并且从他对黑格尔的辩证法的态度最能得到说明。[5]

马克思是不是认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每一点上都仅仅是基本经济事实的反映”?显然,这是一个极大的曲解。在19世纪后期,已经有人提出过类似的问题,恩格斯对此也做了最明确的回答。他在1890年9月写给约·布洛赫的信中指出:

……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阶级斗争的政治形式及其成果——由胜利了的阶级在获胜以后确立的宪法等等,各种法的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参加者头脑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理论,宗教的观点以及它们向教义体系的进一步发展。这里表现出这一切因素间的相互作用,而在这种相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即这样一些事物和事变,它们的内部联系是如此疏远或者是如此难于确定,以致我们可以认为这种联系并不存在,忘掉这种联系)向前发展。否则把理论应用于任何历史时期,就会比解一个最简单的一次方程式更容易了。[6]

恩格斯在1894年的另一封信中又指出:

政治、法、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作用。并非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这是在归根到底总是得到实现的经济必然性的基础上的互相作用。[7]

为什么有的人对于恩格斯在19世纪90年代已经阐明的原理视而不见,而是把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曲解为在社会历史的发展中“经济因素是唯一的决定性因素”。如果这是因为对马克思主义缺乏研究,那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是出于有意歪曲,那就是学术上的偏见了。但是,不论属于哪一种情况,都不能动摇马克思、恩格斯在唯物史观这一基本点上的科学性和真理性。

这里,还有必要说说柯林武德所持的历史观念,他认为:“人类的历史……是若干不同而平行的历史,经济的、政治的、艺术的、宗教的等等的历史。”“其中发展过程的每一条线索都保持它自己的连续性以及它和其他线索的密切联系。”柯林武德强调社会历史中若干领域的“密切联系”,这是对的;但他认为这些领域在发展过程中是“平行的”,从而否定经济因素是最终起决定作用的观点。对此,不论是过去的历史经验,还是现实的历史运动,都证明这种“平行”理论不能成立。从历史上看,中国古代思想家强调“衣食足而知荣辱”,史学家撰写典章制度史而着意“以食货为之首”,他们始终认识到生产活动、经济活动的重要,不是同其他领域“平行”的。从现实的历史运动来看,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增强了国人的信心,促进了诸多领域的进步,也增强了国家在对外事务中的实力,这个事实也证明“平行”论不能成立。

柯林武德还批评马克思认识历史发展中只有一条唯一的线索,即经济史的线索,至于哲学、艺术等,都没有自身发展的线索云云。类似的批评和指责,在19世纪也有人提出过,同样,恩格斯在当时也已做了明确的阐述。他在1893年7月写给梅林的信中,详细地说明了他和马克思的观点:

我们大家首先是把重点放在从基本经济事实中引出政治的、法的和其他意识形态的观念以及以这些观念为中介的行动,而且必须这样做。

……

历史思想家(历史在这里应当是政治、法律、哲学、神学,总之,一切属于社会而不是单纯属于自然界的领域的简单概括)——历史思想家在每一科学领域中都有一定的材料,这些材料是从以前的各代人的思维中独立形成的,并且在这些世代相继的人们的头脑中经过了自己的独立的发展道路。当然,属于本领域或其他领域的外部事实对这种发展可能共同起决定性的作用,但是这种事实本身又被默认为只是思维过程的果实,于是我们便始终停留在纯粹思维的范围之中,而这种思维仿佛顺利地消化了甚至最顽强的事实。[8]

这里,恩格斯不仅指出意识形态诸领域存在自身发展的历史,而且揭示出这个历史之所以具有连续性的深层原因,这同经济因素是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的结论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如同柯林武德所说是一个“悖论”,而是辩证的统一。

第二,柯林武德在《历史的观念》中还批评马克思在历史观上比起黑格尔来说,是一个“倒退”,这更是使人不能理解的说法。柯林武德认为:

马克思有过一句有名的自诩,说他接受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并“把它的头倒置过来”……黑格尔的辩证法从思想开始,进而至于自然,并以精神而告结束。马克思并没有颠倒过来这种次序。他只提到了第一项和第二项,没有提到第三项;他的意思是,黑格尔的辩证法从思想开始,进而至于自然,而他自己的辩证法则从自然开始,进而至于思想。

……

马克思所做的乃是要重申十八世纪历史自然主义的基本原则,即历史事件都有自然的原因这一原则。他无疑地是以一种不同的态度重申了这一原则的。他的思想谱系中那黑格尔的一面,使它有权在自己的怀里带有“辩证”这个名词。他如此强烈地坚持的那种唯物主义并不是通常十八世纪的唯物主义,它是“辩证唯物主义”。这种差别并不是不关重要的;但是它也一定不能加以夸大。辩证唯物主义仍然是唯物主义。因而马克思就是在变黑格尔辩证法的魔术,其全部的要点是这样的:黑格尔已经和十八世纪的历史自然主义宣告决裂了,而且确乎是除了以部分的方式而外并不曾成就过、但是无论如何却曾要求过有一部自律的历史(因为一部除了逻辑必然性的权威而外不承认有任何权威的历史,便可以无愧于要求自律这一称号);而马克思却又回到这种要求上来,并且把黑格尔已经宣布从自然科学的管辖之下解放出来了的历史学,又一次隶属于自然科学的管辖之下。[9]

我们知道,马克思、恩格斯曾经表明,他们比黑格尔更重视历史科学。至于类似于柯林武德提出的问题,恩格斯同样也早已做了回答。他在1891年11月写给施米特的信中指出:

黑格尔的辩证法之所以是颠倒的,是因为辩证法在黑格尔看来应当是“思想的自我发展”,因而事物的辩证法只是它的反光。而实际上,我们头脑中的辩证法只是自然界和人类历史中进行的并服从于辩证形式的现实发展的反映。

如果把马克思的从商品到资本的发展同黑格尔的从存在到本质的发展作一比较,您就会看到一种绝妙的对照:一方面是具体的发展,正如现实中所发生的那样;而另一方面是抽象的结构,在其中非常天才的思想以及有些地方是极为正确的转化,如质和量的互相转化,被说成一种概念向另一种概念的表面的自我发展。这类例子,还可以制造出一打来……[10]

从这里可以看出,恩格斯所阐述的,是再明确不过的了。至于柯林武德说马克思“忽略”了第三项,本是一个十分可笑的说法。我们知道,按照马克思的思想体系,这个“第三项”是不言而喻的,那就是再回到实践(关于自然的实践和关于社会的实践)。柯林武德的上述这些说法,无非是把本已十分清晰的理论重新弄得混乱起来。

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来,不少人很关注恩格斯晚年的著作和言论,这是无可挑剔的。但是,恩格斯晚年关于唯物史观的许多精辟论述,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这一点,应当引起关注唯物史观历史命运的人们的注意。我们仅仅从恩格斯在19世纪90年代写给他人的一些书信中,就可以看到他是怎样坚定地捍卫着唯物史观的尊严,是怎样反复阐明唯物史观的真谛的。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这个领域内,正像其他马克思主义诸多领域一样,马克思的名字和恩格斯的名字,始终是不可分开的。对此,恩格斯本人比任何人都更加强调和更加重视。

三、丰富和发展唯物史观是艰苦的科学工作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是一个科学体系,在恩格斯看来,它起源于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而在恩格斯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得到详尽的论述。恩格斯在他晚年曾多次讲到过这个问题。同时,恩格斯也特别强调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唯物史观是研究的指南,不是研究问题的现成的结论,更不是可以到处乱贴标签的教条。他这样写道:

对德国的许多青年著作家来说,“唯物主义”这个词大体上只是一个套语,他们把这个套语当作标签贴到各种事物上去,再不作进一步的研究,就是说,他们一把这个标签贴上去,就以为问题已经解决了。但是我们的历史观首先是进行研究工作的指南,并不是按照黑格尔学派的方式构造体系的诀窍。必须重新研究全部历史,必须详细研究各种社会形态存在的条件,然后设法从这些条件中找出相应的政治、私法、美学、哲学、宗教等等的观点。在这方面,到现在为止只做了很少的一点工作,因为只有很少的人认真地这样做过。在这方面,我们需要很大的帮助,这个领域无限广阔,谁肯认真地工作,谁就能做出许多成绩,就能超群出众。但是,许许多多年轻的德国人却不是这样,他们只是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套语(一切都可能被变成套语)来把自己的相当贫乏的历史知识(经济史还处在襁褓之中呢!)尽速构成体系,于是就自以为非常了不起了。那时就可能有一个巴尔特冒出来,并攻击在他那一流人中间反正已经退化为空话的问题本身。[11]

应当看到,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产生、成长、发展过程中,我们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同时也出现过把唯物史观错误地理解为教条的做法,这既有损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本来面貌,又使历史研究在一些领域或一些问题上陷入误区,如在对社会历史进程的阶段划分上,在对阶级斗争理论的理解和阶级分析方法的运用上,就曾表现得非常突出。这方面的教训,是必须认真总结、永远记取的。

但是,我们在现今还必须要辨明的是,唯物史观并不等同于教条主义,不是运用唯物史观就必然导致教条主义,这是两件不同的事情,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回避唯物史观,或是“畏惧”唯物史观,都是没有充分的科学根据的。

第二,学习、坚持和发展唯物史观,是艰苦的科学工作。首先,它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这就要求研究任何历史问题时,都应当考虑到自身研究对象的准确定位,而不是随心所欲地下结论(随心所欲地下结论,是比较容易做到的,但那是不是科学研究,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其次,唯物史观的生命力所在,还在于它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理论体系,人们可以在把它同研究对象的密切结合的基础上,不断提出新的结论,以丰富、发展唯物史观本身。这就要求研究者要准确地掌握唯物史观的基本理论,要明确地界定自己的研究对象,要从这二者结合的研究中提出新的认识。这是一种艰苦的、创造性的学术工作。举例来说,研究中国历史的空间范围究竟如何界定?怎样做才既尊重历史,又符合现实?这个问题曾经使许多人感到棘手,并曾有过不少争论。白寿彝先生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撰文提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960万平方公里的疆域作为界限,由此上溯,凡在这个范围内的人们的历史活动,都视为中国史研究领域。[12]他的这个论点提出后,被绝大多数史学工作者所认可,从而解决了在中国历史研究范围上的种种争论。

又如,关于如何看待中国封建社会在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问题,即中国封建社会内部分期问题,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白寿彝先生经过多年思考,提出了以地主阶级占主导地位的阶层的变化为主,参考农民身份的变化,地租与国税关系的变化,农民起义纲领口号的变化,中外关系上主动、被动倾向的变化,以及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等,作为综合的分期标准,把中国封建社会划分为成长、发展、继续发展和衰老四个时期,在每个发展阶段占统治地位的地主阶层则是世家地主、门阀地主、品官地主和官绅地主。[13]这个论点的提出,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推进了人们对中国封建社会历史进程的认识。这些研究所得,都是白寿彝先生认真学习和研究唯物史观,紧密结合中国历史上和当前历史研究中的重大问题,经过深入的思考而提出的创见。

此外,在白寿彝教授主编的多卷本《中国通史》第一卷(即导论卷)中,关于地理条件与社会历史发展之关系,尤其是关于中国地理条件对中国社会历史发展之影响的论述,关于国家职能问题的全面论述,关于中国文明之所以连续发展而未曾中断的特点及其原因的论述,等等,都在不同程度上丰富了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理解和认识。这些成果的取得,也是白寿彝教授和他的同事们经过反复探讨,把唯物史观同中国历史发展相结合而提出来的,其中有些认识同样是经过多年的积累和思考才能够提出来的。

正如恩格斯所说:

即使只是在一个单独的历史事例上发展唯物主义的观点,也是一项要求多年冷静钻研的科学工作,因为很明显,在这里只说空话是无济于事的,只有靠大量的、批判地审查过的、充分地掌握了的历史资料,才能解决这样的任务。[14]

恩格斯的这段话,给了我们有益的启示,即史学工作者应当在唯物史观指导下,进行扎扎实实的、创造性的研究,不断提出新的历史见解和新的理论成果,不断扩大唯物史观的影响,发展唯物史观,推动历史科学走向新的高峰。

[1] 原载《高校理论战线》2002年第6期。

[2] 梁启超:《新史学》,《饮冰室合集》第1册文集之九,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0页。

[3] 龚自珍:《龚自珍全集》第一辑《尊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81页。

[4] 李大钊:《民彝与政治》,《李大钊文集》(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67页。

[5] 柯林武德:《历史的观念》,何兆武、张文杰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第139~140页。

[6] 恩格斯:《恩格斯致约·布洛赫》(1890年9月21—22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95~696页。

[7] 恩格斯:《恩格斯致瓦·博尔吉乌斯》(1894年1月25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32页。

[8] 恩格斯:《恩格斯致弗·梅林》(1893年7月14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26~727页。

[9] 柯林武德:《历史的观念》,何兆武、张文杰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第140、142页。

[10] 恩格斯:《恩格斯致康·施米特》(1891年11月1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14页。

[11] 恩格斯:《恩格斯致康·施米特》(1890年8月5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91~692页。

[12] 白寿彝:《论历史上祖国国土问题的处理》,《民族宗教论集》,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25~28页。

[13] 白寿彝:《中国通史纲要》第一章,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6~22页。

[14] 恩格斯:《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