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我的语言的界限意味着我的世界的界限。
5.61.逻辑充满着世界;世界的界限也是逻辑的界限。
因此我们在逻辑中不能说:这和这是世界上有的,而那是世界上没有的。
因为这显然以我们排斥一定的可能性为前提,而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否则逻辑就必须超出世界的界限;这就是说如果它也能从另一方面来考察这些界限的话。
我们不能思考的东西,我们就不能思考;因此我们不能说我们不能思考的东西。
5.62.这个意见提供了一把钥匙,可以去解决唯我论(Solipsismus)在何种程度内是真理的问题。
实际上唯我论所指的东西是完全正确的,只是它不能说出来,而只能表明出来。
世界是我的世界这个事实,表现于此:语言(我所理解的惟一的语言)的界限,意味着我的世界的界限。
5.621.世界和生活是一致的(Eins)。
5.63.我就是我的世界(小世界[Der Mikrokosmos])。
5.631.没有思维着和设想着的主体。
如果我写一本书“我所发现的世界”。在这本书中也应该报导我的身体,并说明哪些肢体服从我的意志,哪些不服从,等等。这正是一种孤立主体的方法,或者不如说表明在某种重要意义上没有主体的方法:这就是说在这本书中不能单独谈到它。
5.632.主体不属于世界,而是世界的一种界限。
5.633.在世界上哪里可以指出一个形而上学的主体?
5.64.这里我们看到了严格贯彻的唯我论是与纯粹的实在论一致的。唯我论的“自我”缩小至无延展的点,而实在仍然与它相合(koordinierte)。
5.641.因此,真正有一种在哲学上可以非心理地来谈论的“自我”的意义。
“自我”之出现于哲学中是由于“世界是我的世界”。
哲学上的自我不是人,人体或心理学上所说的人的灵魂,而是形而上学的主体,是界限——而不是世界的一部分。
6.371.整个现代世界观的基础是一种错觉:所谓自然规律是自然现象的一种解释。
6.372.所以人们站在自然规律之前犹如站在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面前,正如古代人之在上帝和命运面前一样。
他们却是正确的,又是错误的。但是古代人较为清楚,因为他们承认一个清楚的终点,而现代的体系把事情弄成像是一切都是可以解释的样子。
6.373.世界是离我的意志而独立的。
6.374.即使我所希望的一切事情都发生的话,这也只是所谓命运的仁慈,因为没有保证这一点的意志与世界的逻辑联系,而我们自己又不能希望所假定的物理的联系。
6.375.因为只有一个逻辑的必然性,所以只有一个逻辑的不可能性。
6.3751.比如,两种颜色在视野中不可能同时在同一个地方,这是逻辑上的不可能,因为这是为颜色的逻辑结构所排斥的。
让我们来考察一下这个矛盾在物理学中是怎样描述的。大体上是这样的:质点不可能同时具有两种速度,也就是说它不可能同时在两个地方,亦即同时在不同地点的许多质点不可能是同一的。
(两个基本命题的逻辑积可以既非重言式又非矛盾,这是很明白的。说视野中的一点同时有两种颜色,这种陈述是一种矛盾。)
6.4.一切命题都是同等价值的。
6.41.世界的意思必定是在世界之外。在世界中一切东西都如本来面目,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实际上所发生的。其中没有任何价值,——如果它有价值的话,它就没有价值了。
如果有一个具有价值的价值,即它必定在一切所发生的事情之外,必定在实在(So-Seins)之外。因为一切所发生的和实在的都是偶然的。
使它成为非偶然的东西,不可能在世界之中,否则它又将是偶然的了。
它必须在世界之外。
6.42.因此不可能有伦理的命题。
命题不可能表现更高的东西。
6.421.伦理学是不能表述的,这是很明白的。
伦理学是超验的。
(伦理学和美学是一个东西。)
6.422.设定“你应当……”形式的伦理学规范的第一个思想是:“如果我不这样做将怎样呢?”伦理学同通常意义的奖惩没有关系,这是很明白的。因此这个关于行动后果的问题是无关紧要的。至少这些后果不是事件。因为在这种问题的提法中毕竟有某些东西是正确的。必定有某种伦理学上的奖惩,但这必须在行动本身之中。
(奖,必须是某种可接受的事情,惩必须是某种不能接受的事情,这也是很清楚的。)
6.423.作为伦理学的担当者的意志是我们不能谈的。
意志,作为一种现象,只有心理学才感兴趣。
6.43.如果善良的意志或邪恶的意志能改变世界的话,它只能改变世界的界限,而不能改变事实:不能改变用语言能表现出来的东西。
简言之,在这种情况下世界必定成为另一种样子。它应当可以说作为整体而缩小或增长。
幸福的世界完全不同于不幸福的世界。
6.431.正如在死时,世界也不是改变,而是消灭。
6.4311.死不是生命的事件。人是没有体验过死的。
如果把永恒理解为不是无限的时间的持续(Zeitdauer),而是理解为无时间性(Unzeitlichkeit),则现在生活着的人,就永恒地活着。
我们的生命是无止境的,正如我们的视野是没有界限的一样。
6.4312.人类灵魂时间上的不朽,也就是说死后的永恒的生命,不仅是无法保证的,而且这种假定本身首先对于人们常常用来借以达到的那种东西来说是根本不能实现的。我将永远活下去,这一点是否能把谜解开呢?这种永恒的生命不是同我们现在的生命一样是谜吗?生命在空间和时间中的谜之解决,是在空间和时间之外的。
(这里应该解决的不是自然科学的问题。)
6.432.世界是怎样的,这对于更高者(das Hohere)来说是完全漠不相关的。上帝是不在世界上显现的。
6.4321.一切事实只属于任务而不属于解决。
6.44.神秘的不是世界是怎样的,而是它是这样的。
6.45.从sub specie aeterni(永恒观点)来直观世界,就是把它当作有限的整体来直观。
把世界当作有限的整体的感觉是神秘的感觉。
6.5.对于不能表达的解答来说,人们也不能把问题表达出来。
这种谜是不存在的。
如果一般地能把问题提出,则也能对它加以解答。
6.51.怀疑论并不是不能驳斥的,而是如果它在不能提出疑问的地方想表示怀疑,显然是没有意思的。
因为疑问只存在于有问题的地方;只有在有解答的地方才有问题,而这只有在有某种可以说事情的地方才有。
6.52.我们觉得即使一切可能的科学问题都能解答,我们的生命问题还是仍然没有触及。当然不再有其他问题留下来,而这恰好就是解答。
6.521.人们知道生命问题的解答在于这个问题的消灭。
(这难道不是在长时期怀疑之后才明白生命的意义的人们却还是不能说出这个意思究竟何在的原因吗?)
6.522.确实有不能讲述的东西。这是自己表明出来的;这就是神秘的东西。
6.53.真正说来哲学的正确方法如此:除了能说的东西以外,不说什么事情,也就是除了自然科学的命题,即与哲学没有关系的东西之外,不说什么事情;于是当某人想说某种形而上学的东西时,总是向他指明,在他的命题中他并没有赋予某些记号以意义。这个方法对于别人是不能满意的,——他不会有我们在教他哲学这种感情,——但是这是惟一严格正确的方法。
6.54.我的命题可以这样来说明:理解我的人当他通过这些命题——根据这些命题——越过这些命题(他可以说是在爬上梯子之后把梯子抛掉了)时,终于会知道是没有意思的。
他必须排除这些命题,那时他才能正确地看世界。
7.一个人对于不能谈的事情就应当沉默。
节选自[奥]L.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贺绍甲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