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术语有其底线意义和充量意义(minimal and maximal meanings);我们可以标准地给予这些术语以两种说明,一种是浅层的,另一种是深层的,而且,这两种说明适用于不同的语境,服务于不同的目的。然而,这并不是说,在人们的头脑中萦绕着两种道德,以正义为例,并不是说对正义有两种理解,一种来自类似于布拉格游行那样的场合,而另一种事先已备好,以供不久有关课税和福利政策的争论之用。似乎可以这么说,游行是为了争取外部的支持;而争论则是留意于内部的真理和地方性的价值;于是,在前一种情况下依据的是普通的正义,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则更多地依据于高度教化的、根深蒂固的多样性的正义。但是,这并不是两种意义之差异所在。毋宁说,底线意义(minimalist meanings)本就嵌入于充量道德(maximal morality)之中,且以同样的用语表达,共享着同样的(历史/文化/宗教/政治)倾向。只是在个人或社会危机或政治对抗——比如说在捷克是共产主义者的独裁——的过程中,底线主义才从这种嵌入状况中摆脱出来,以独立的面目和不同的浅度而出现。因为我们其余的人绝大多数对于什么是独裁、独裁何以错误都有一些理解,所以,示威者们所使用的那些语词,无论其在捷克语中具有什么样的特殊含义,都能够传播,都可以被广泛而普遍地理解。如若没有对独裁的共同看法,理解就是不可能的。与此同时,同样的语词对于游行者来说还具有更深一层的含义;这些含义会引发他们的内部争论,但作为远观者的我们却往往无法觉察到这些含义。同样的语词在布拉格所引起的共鸣大不同于,比如说,在巴黎或纽约所引起的共鸣。

关于相对主义和普遍主义的当代论争可以理解为是对那些共鸣的程度和合法性的一种极佳论证。道德的理念可以涵盖多大程度的差异?对于这个问题,我想结合布拉格游行者的经验提出一种思路。很清楚,当他们挥动他们的标语时,他们不是相对主义者:他们肯定会说——至少我这么认为——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应当支持他们的事业,都应当为了捍卫“真理”和“正义”而加入到他们的行列里来(我引用这些标语,并不含有讽刺意味,或对其中所传达的信息有所怀疑)。但是,当他们转而为捷克或斯洛伐克设计一个卫生保健体系或教育体系时,或者当他们就二者是联合还是分离进行政治争论时,他们将不是普遍主义者:他们将着眼于,对他们自己而言,什么最好,什么适合于他们的历史和文化,而不会坚持要我们其余所有人都认可或重申他们的决定。[2]

我认为,这种二重性是任何一种道德的内在特性。哲学家们的描述往往是这样:将一系列(浅层的)普遍原则应用到这样那样的(深层的)历史环境中去。以前我曾指出,核心道德的形象在不同文化中被以不同的方式所精心刻画。[3]在我看来,精心刻画(elaboration)的理念要比随顺修改(adaptation)的理念好,因为前者倡导一个更少环境限制因素、更多自由创造的过程:其中理想的考虑和实践的考虑占有同等分量。它更能说明人类学和比较历史学所揭示出来的那些实际差异。但是,这两种表述都错误地认为,在每一种情况下,道德发展的出发点都是一样的。每个地方的男人和女人在一开始都有某种共同的理念或原则,或者是一系列共同的理念和原则,他们以多种不同的方式发展之。他们始于淡薄,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日趋深厚[4],仿佛是依照我们对于发展和成熟之意义的至深直觉。但是,在此,我们的直觉是错误的。道德从一开始就是深厚的,在文化上是一体的,是能引起充分共鸣的,只是在某些特殊的场合,当道德语言被转用于某些特殊的目的时,道德才显示为淡薄。

进一步考虑正义的理念。就我所知,在人类的每一社会,我们都能看到关于正义的三个层面的东西,首先是正义的理念本身,其次是用来命名正义的某一语词或某一系列的语词,再次是一些使正义得以落实、体现、颁布和实施的制度与实践。所以,当我们读到《旧约·申命记》中所说“正义,正义,你理当追求”的话时,我们可以毫无困难地赞成之;我们是将我们自己对正义的进一步理解(这是《厚与薄》第二章的主题)引进来,这才是真正指导或应当指导我们的政治与法律追求的正义观念。但是,如果有人试图通过对文本的切近阅读和对历史语境的重建,向我们提出一个更为深层的说明,试图探问《申命记》作者所说究竟是何意义,可能我们就不会那么轻易地表示赞成了。相反,我们极有可能倾向于一种更为复杂、更为细微,甚至是更为模糊的反应态度。或者,这个说明看起来是如此遥远,如此疏离,我们根本就无所感触(然而我们仍然承认它是对“正义”的一种说明)。同样,当先知以赛亚谴责他所谓的那种“压榨穷人”的不正义行为时,至少在那一刻,他不涉及任何复杂性:反正那就是不正义。[5]即使我们每个人都一样确定地不知道什么才算是正义地对待穷人,我们也知道那就是不正义。对以赛亚批评中可能预设的那些实践和制度的一种充量主义(maximalism)的解释,会使我们中的许多人对于正义是否能够真正要求那些东西感到困惑。

无论正义理念的起源是什么,无论在这一或那一社会中论证正义的出发点是什么,人们在思考正义、谈论正义时,总会包括一些非常常见的领域,总会针对一些相似的问题,比如政治独裁或对穷人的压迫。他们就这些问题所说的东西可能是他们就其他所有事情所说的东西的一个部分,但是,其中的某种因素——可能是其负面,其对残忍(压榨)的拒绝——可以直接传达给那些对相关情况的其他部分毫不知情的人们。几乎所有旁观的人都会在这里看到他们所承认的东西。这些承认的总和就构成我所谓的底线道德。

我要强调(尽管应当已经清楚了),“底线主义”并不表述一种实质上不重要、情感上极浅薄的道德。事实也许恰是其反面:它是深得要领的道德。没有再比对“真理”和“正义”的底线理解更为重要的。我们彼此之间的底线要求——当其被否定时——会在满怀**的执守坚持中不断重复。在道德话语中,淡薄往往与强度相伴,而与深厚相随而来的则是限制、妥协、复杂性和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