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幸福吗”这个广被热议的央视街头采访主题蕴含多层意义:“幸福是什么?”“幸福来自于什么?”以及“幸福感受哪些因素的影响?”由于主观认知差异的存在,上述问题的回答是千人千面。尽管如此,“富足安定、高枕无忧”当是毋庸置疑的答案之一。物质充足程度是百姓感知幸福的民生基础,但是“民生安全”才是“百姓幸福”的测量仪。
8.2.1 食品安全触及民生底线
2012年《舌尖上的中国》用纵横南北的中国美食吸引了亿万观众的眼球,“吃得好”当属“幸福感”的重要构成。然而,当我们把“中国美食版图”翻个面后,“美食中国”光鲜亮丽的背后竟然是“舌尖上的另一个中国”:一幅“食品不安全”地图。它详细标注出各省所出产的有毒食品,比如毒大米、皮鞋老酸奶、塑化剂、人造鸡蛋、瘦肉精……当今的中国人已经不为饿肚子操心了,但却被这些术语捉弄得无所适从。
面对纷乱而安全难辨的食品市场,人们所能做的是“选择性地吃”,“吃”是中国人的小小幸福。然而,现实食品安全现状却给了这个“小小幸福”沉重的一击。食品安全(food safety)强调食品无毒无害并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而大量有毒有害食品的曝光却触及了这条民生底线。
宋代袁采曾经这样描述当时的食品安全问题:“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米麦之增湿润,肉食之灌以水。巧其言词,止于求售,误人食用,有不恤也。”[16]甚至有人把腐败的肉卖给小贩,再由小贩出售给百姓。[17]
由此可见,“以吃为幸福感”来源的中国人对食品安全问题并不陌生,不过旧时的造假手段虽然繁多,却没有高科技添加剂、无机化肥和转基因等风险的存在。
现代社会食品安全的风险多来源于食品科技的发展,食品添加剂的发明为食品种类与口感多样化创造了条件,但是“非法添加”或“过量添加”不仅危害健康还可能夺人性命。除了非法添加之外,农药残留、土壤和水污染所导致的食品危险也不容忽视,但它们更不易被察觉。
专栏8-3 镉大米事件的背后是土壤污染
2013年5月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18个批次的大米和米制品进行了抽检,其中8个批次被发现重金属元素“镉”含量超标,比例高达44.4%。镉对肾脏和骨骼的破坏作用可导致肾衰竭、骨软化和骨质疏松等疾病,慢性镉中毒症状被称为“痛痛病”,20世纪40年代在日本首次被发现。患者大多为妇女,病症表现为腰、手、脚等关节疼痛,持续几年后患者全身各部位会发生神经痛、骨痛现象,行动困难,甚至呼吸都会带来难以忍受的痛苦;后期患者会发生骨骼软化、萎缩、四肢弯曲、脊柱变形、骨质松脆,就连咳嗽都能引起骨折;患者不能进食,因无法忍受痛苦而选择自杀。
污染稻米的重金属元素远不止“镉”。中国水稻研究所、农业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研究表明:我国多地稻米存在不同程度的重金属污染情况(见下表)。污染并不是在大米加工环节,而是来源于生产大米的农田,土壤污染由此进入人们的视线。2013年12月30日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中重度耕地污染已达5000万亩(全国耕地面积为203 077万亩)。
中国稻米重金属污染情况调查结果
资料来源:应兴华等.我国稻米质量安全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0(6).
更可怕的现实是:食品安全问题通常不是一个或两个奸商的违法行为,而是某个“行业内的公开秘密”,餐桌已毫无安全可言,民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消失殆尽。民间食品安全网“掷出窗外”统计表明,2004年至今全国共有3431个食品安全问题被曝光(图8-1),几乎遍布每一个省份。[18]
图8-1 2004~2013年食品安全事件曝光数量
数据来源:掷出窗外.中国食品安全新闻资料库http://www.zccw.info/ [EB /OL].2014-03-19.
然而,食品安全检测数据表明:近年中国食品合格率在逐渐提升,已达到90%(表8-3)。这个“合格率”与公众感知之间存在很大距离。对此,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陈君石这样解释:第一,消费者容易把假冒伪劣问题与真正的食品安全问题混淆,无形中夸大了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第二,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政府强化了监管和整治力度,媒体非常关注食品安全使食品不安全曝光率提高;第三,媒体报道中存在混淆视听的虚假新闻,进一步刺激消费者敏感而紧张的食品安全神经。[19]
表8-3 历年食品检验合格率
注:中国卫生统计年鉴(2006~2009),中国统计年鉴(2010~2012).
这些解释进一步证实,正是因为食品安全触及民生底线,民众才会产生与客观数据不同的认知与感受。为了实现民众食品安全感知与食品安全实际之间的一致性,食品安全监管逐渐强化。2009年《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卫生法》的替代被普遍认为是食品安全监管进步的重大标志,“安全”代替“卫生”的监管理念也蕴含着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化与法制化建设的民生导向,旨在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无缝隙监管。
其一,在食品安全法律制定方面:(1)法律适用主体从食品生产经营扩大到食品流通、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洗涤剂等食品加工领域;(2)监管模式从被动的事后监管转变为主动的全程监管,并建立健全食品风险评估机制;(3)国务院专门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问题,督促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与流通、餐饮服务实施监督管理;(4)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评估食品中的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含量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损害,为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和政策制定与调整提供依据;(5)整合各项食品标准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且定期调整;(6)建立并扩展产品溯源制度,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的生产记录制度、食品生产者的原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食品经营者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以便召回问题食品和追溯责任人。
其二,在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上避免企业介入操纵:(1)由食品专家和企业组成5~10人小组起草安全标准草案,交给由科学家、行业卫生监督协会专家组成的基层标准评审委员会分别评估农药残留、产品标准、乳制品、污染物和微生物等最低标准;(2)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评审委员会召开主任会议,会同卫生部秘书处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对基层标准评审委员会评估标准进行会商;(3)最后结果交由卫生部审查,颁布新的食品安全标准。
其三,强化执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1)2011年公检法联手行动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共侦破食品安全类犯罪案件5 200余起,抓获涉案人员70 00余人;共依法从快批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1 801人,提起公诉1 254人;共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等案件333件,刑事处罚416人,其中有286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部分涉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件被告人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从重处罚。(2)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强化日常监管,查处食品非法添加案件18 000多起,取缔关闭违法企业5 000余家。(3)对政府相关渎职、失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2011年共涉及人数3 895人,而以往这样的案子一年“不过百件”。[20]
高强度的食品安全监管态势能否换来一个真实的食品安全世界?能否真正实现中国人在“吃”上的小小幸福?在一个人口众多、资源匮乏的国家,要实现这个梦想却面临诸多困难。
但无论如何,“健全从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层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严守法规和标准,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政府责无旁贷。
8.2.2 环境安全折射人的生存
纯净的蓝天、清洁的空气、芬芳的泥土、洁净的河水……这一切无不是人们最自然的梦想,而没有罪恶黑暗与暴力恐怖、安心不被人干扰的社会环境则是民众醉心于工作、满足于生活、畅享人生乐趣的生活基础。当我们犹豫着要不要帮助摔倒老人就已经意味着我们不信任他人,折射着人们普遍不佳的生存状态。
专栏8-4 3·01昆明暴力恐怖袭击事件
2014年3月1日晚9时20分,10余名统一着装的蒙面歹徒(事后新闻说是8人,6男2女)持刀在云南昆明火车站广场、售票厅等处砍杀无辜群众,共造成30人遇难,143人受伤,在院救治131人,重伤73人,包括多名民警、返校大学生和外出打工者。民警当场击毙歹徒4人,抓获1人,另3名歹徒后来在昆明尚义街被擒获。受伤群众被快速送至10余家医院,昆明市卫生计生部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省急救中心出动20余辆救护车,70余名救护人员转运伤员,收治医院快速开通伤员收治绿色通道,市民纷纷走上献血点献血。火车站秩序很快恢复正常,各趟车次顺次发出。3月3日,全部急诊手术已经完成,针对受伤群众和受害人家属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同步展开。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政法机关迅速组织力量全力侦破案件,依法从严惩处暴恐分子,坚决将其嚣张气焰打下去;精心做好受伤和遇难群众的救治与善后工作;深刻认识反恐形势的严峻性与复杂性,强化底线思维,以坚决态度和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但这起事件造成的余波很长时间都不会消失。2014年3月14日下午4点20分左右,成都春熙路附近暑假商场内购物人群突然跑出,短时期内,春熙路、总府路、盐市口聚集大量人群;大批量警力随即出动,迅速进入现场;大型商场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安保人员在街头持械巡逻……持刀伤人、火灾、地震等极端消息在人群中传播。17点左右成都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成都”发布消息:“经核实,春熙路及周边地区没有发生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也没有任何人员伤亡。”之后现场趋于平静,但重新开门营业的商场很冷清。
资料来源:昆明火车站遭遇暴力恐怖袭击.新浪新闻,2014-03-26.
2007~2011年全国查处治安案件数,每万人受理的治安案件数总体呈现上升趋势(表8-4、表8-5),特别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携带枪支弹药和管制工具、无故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盗窃与诈骗类案件明显增长,是民众“不安全感”上升的直接原因。
表8-4 2007~2011年全国查处治安案件数量(单位:件)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8~2012),仅列举了常见的部分治安案件类别,故加总不等于合计.
表8-5 2007~2008年公安机关每万人受理治安案件数(单位:件)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8~2012),仅列举了常见的部分治安案件类别,故加总不等于合计.
上述数字还反映出更深层的社会风险隐患:一方面枪支、弹药与管制刀具等通过网络销售渠道可以轻松获得;另一方面在人均GDP 3000美元左右会面临一个发展拐点,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在不安全的社会环境中,个体潜藏的暴力因子随时可能被激发出来,这点在一些极端事件上有鲜明体现:2013年7月23日晚,北京大兴区韩磊只因一名推着婴儿车的女子挡住了他的车拐弯而与该女子发生争执,愤怒失控中竟然摔死了年仅2岁的女婴,同年9月韩磊被判死刑。2013年4月,复旦大学医学研究生林森浩以投毒方式导致室友死亡,2014年2月,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宣判后他在唯一一次电视采访中表示,投毒只是因为受了其他人的气而“迁怒于”被害人。2013年3月周春华偷盗一辆轿车后,竟将车主留在车内的2个月大婴儿掐死抛弃。2013年4月江西女生小芸(化名)因为拒绝前男友的复合要求,便被泼硫酸毁容,此类事件已多次发生。
2005~2012年公安机关立案的妇女儿童拐卖案件呈逐年增多趋势(图8-2)。2013年公安部部署3000名警力,跨全国11个省区,历经6个月缜密调查,最终破获一起特大拐卖妇女儿童案。该案性质恶劣,犯罪分子把婴儿当成“货物”交易,为了让小婴儿不哭泣,就给孩子服用安眠药,有时甚至导致孩子死亡。虽然打拐力度不断加大,但对收买方并不强制惩罚,买方市场的存在是拐卖妇女儿童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也是某些医生丧失医德利用职务之便售卖新生婴儿的原因。
图8-2 公安机关立案的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数量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6~2013).
专栏8-5 陕西富平医生贩卖婴儿
1958年出生的张淑侠,曾是陕西省富平县妇幼保健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2013年2月28日至7月,张淑侠以富平县妇幼保健医院医生的身份,对在医院生产的董某、王某、武某分别以董某患有乙肝、梅毒等疾病,婴儿会被传染为由;以王某所生的双胞胎女婴患有双胎输血综合征为由;以武某所生婴儿会感染梅毒为由,劝受害人及亲属放弃婴儿。而实际上,张淑侠将她们的健康婴儿分别以2.16万元、3万元、2万元的价格贩卖(一名婴儿被寄养),此后这几名孩子又被分别以5.98万元、4.6万元、4.6万元的价格转卖他人。事实上,张淑侠贩婴始于2011年,共有7名婴儿被贩卖,并有一名婴儿死亡。2014年1月14日上午,张淑侠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判死缓。
张淑侠的犯罪行为之所以能够得逞,有最重要的两方面原因:第一是新生儿父母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在对医学诊断的流程毫不熟悉的情况下轻信张淑侠;第二是医院操作流程极不规范,对医护人员的行为监管严重缺失。
资料来源:富平拐卖儿童案一审宣判“贩婴医生”张淑侠被判死缓.法制日报,2014-01-14.
城市是现代文明的标志,但是个人所能享有的空间也日益逼仄。为了尽可能地在复杂社会环境中拥有一个安宁的私人空间,人们逐渐退缩于或大或小的住房牢笼,出行也尽可能地龟缩于或豪华或低档的汽车空间。公共空间则让位于喧嚣的广场舞,虽然有房屋物理属性与产权属性的隔离,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依然无可遏制地交杂在一起,以“噪声”为依托产生了奇特的对峙与冲突。
专栏8-6 广场舞惊扰了谁
56岁的施某喜欢清静,睡眠也不太好。原本他住在五环边,但感觉太吵,就在昌平区一个废弃的老水泥厂附近租了一块地盖了个小院“躲清静”。没想到在他院子的旁边有个小广场,每天早晚都有一帮人在那儿跳广场舞。施某说:“他们放的音乐低音很吵,震得我脑袋直疼,吵得我根本睡不了觉。”经多次交涉均无效果。2013年8月30日晚上8点左右,施某酒后被跳舞大妈激怒,又因音乐声音大发生争吵,随后施某持其藏匿的猎枪朝天鸣枪,又放出自己饲养的三只藏獒冲进跳舞人群,将跳舞大妈吓得四散而逃。类似例子在其他城市也曾上演,2013年10月武汉一些大妈在跳舞时因音乐扰民被高层住户“泼粪抗议”。
2013年11月16日上午,因不能忍受广场舞音乐干扰上课,32名高中女生利用周末,身着统一的白色文化衫,衣服上印着:“亲爱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唱歌小声点好吗?我们在上课。祝福您!感谢您!”现场学生们面对面笔直排列成两排,无声抗议公园噪声对她们的影响。一支华人舞蹈队,在纽约日落公园练习舞蹈,因为噪声扰民两次被周围居民报警,被警察戴上了手铐。
资料来源:郝羿.枪声过后,这里的舞场静悄悄[N].北京青年报,2013-11-06;时久强.高中生用无声方式理性抗议公园噪音.网易新闻中心,2013-11-16;陈苑.大妈纽约跳广场舞被铐引热议.新浪新闻,2013-08-09.
与这些矛盾冲突相比,城市居民还面临更多安全威胁:火灾、停电、电梯故障、疾病传播等,一道安全门并不能提供真正的安全,上海静安区大火事件为城市居民敲响了安全警钟。
专栏8-7 上海静安区大火事件
2010年11月15日14时,上海余姚路一栋高层公寓起火。公寓内住着不少退休教师,起火点位于10~12层之间,整栋楼都被大火包围着,楼内还有不少居民没有撤离。这次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
大楼起火的原因是装修作业施工中,有两名电焊工违规作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点。而起火背后暴露出五个方面的严重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资料来源:11·15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起火.搜狐新闻中心,2010-11-16.
在基础设施落后、法律意识淡薄、执法力度薄弱的农村地区则存在更大的环境风险,儿童意外溺亡事件经常发生,社会治安环境也很恶劣:黄赌毒屡禁不止,除常见的偷盗案件外,因经济利益纠纷和其他矛盾引发的打架斗殴、杀人放火等恶性事件时有发生,有些案件的暴力程度令人发指。据不完全统计,从2013年7月到2014年2月,全国范围内已发生6起“灭门惨案”,原因仅仅是财产或婚外情引发的家庭纠纷。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农村社会中,缺乏防卫能力的留守儿童与老人极易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首选目标。
专栏8-8 儿童意外溺亡
2010年春节,5名10岁左右儿童在浙江天台老家一同溺水身亡,其中4人来自同一家庭。2007年《中国儿童意外溺水调查报告》显示:2000~2005年期间,“溺水”在所有儿童意外伤害死因中所占比重一直在50%以上,农村发生率高于城市5倍,两者分别为83%和17%。农村儿童溺水事件发生有多方面原因,针对广西1~14岁儿童溺亡调查分析结论显示:儿童父母或看护人是否给予孩子负责任的看护、是否有安全意识、会不会急救以及儿童是否上学、性格倾向等都是影响因素(见下表)。
儿童溺水死亡危险的单因素条件logistic 回归分析
续表
续表
转引自:杨莉,农全兴,李春灵,冯启明.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1~14岁儿童溺水死亡危险因素的病例对照研究[J].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06(10):853-856.
2013年4月3~6日,陈某在陕西省商南县连续实施5起针对留守老人的抢劫杀人行为。中青舆情监测室统计分析2013年1~10月间曝光的50起性侵幼女事件,发现犯罪人所在地以农村最多,有17起;中国儿童基金会2013年《女童保护研究报告》也显示,农村留守女童受害者多。例如,广东省化州市此类案件被害人中,农村留守女童占94%,经济发达地区则以流动女童为主要受害人群,例如深圳宝安区受害人88%是外来流动人口。而施害人中有许多是老年人、乡村教师和打工者。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近年研究报告发现:农村性侵幼女事件中,老年案犯占82.2%,他们通常是被害人的邻居、同村人、亲属或家长朋友。
信息科技的发展便利了沟通与交往,也为某些新型犯罪提供了温床,包括电话与短信骚扰,网络或电信诈骗,聊天征友骗钱骗色、盗取账号转移资金……2014年3月人大代表陈伟才发布多年调查数据证实电信诈骗的严重程度:2013年电话诈骗案发30万余起,群众损失100多亿元,比2012年上升77%、25%,其中使用网络改号电话作案的占90%以上。运营商在这个“诈骗蛋糕”中获利10%,银行则获利3%(图8-3)。
图8-3 电信诈骗利益分配图
数据来源:电话诈骗100亿.[EB/OL].http://sh.sina.com.cn/citylink/jk/t_sjbj/2014-03-12/1500546613.html/.
互联网诈骗更加复杂多样,从早期利用QQ聊天到现在利用新兴网络服务与工具如淘宝、Bitcoin平台,手段越来越隐蔽。2005年公安部侦破网络诈骗案件1 350起,2006年第一季度即侦破543起,关闭六合彩诈骗网站1 361个。2006年有10%的网民因网络诈骗损失钱财,金额600元以上;2009年仅北京警方就接到网络诈骗案3 700余起,金额高达7 000多万元;2012年全国79%的网站存在高危漏洞,网络诈骗金额超过2 800亿元,受骗人数2.57亿。[21]
8.2.3 出行安全检验政府管理能力
2005年以来,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快速发展(图8-4),至2011年铁路运营里程9.32万公里,公路里程410.64万公里,高速公路8.49万公里,地铁1 403公里,轨道交通1 699公里(表8-6)。1995年中国仅有3个城市拥有地铁运营线路,到2009年才增加到9个,而2009至今的4年里已经增加到19个。交通出行的便利同时蕴藏着出行的风险。对政府管理能力的检验标准从“出行是否便利与通畅”逐渐转移至“出行是否安全”。
表8-6 全国交通运营线路长度情况
续表
图8-4 全国交通里程增长趋势
图8-4、表8-7的数据来源:铁路、公路、高速公路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12》,其他数据来自《中国第三产业统计年鉴》(2006~2012)。为了更好地体现增长速度,对数据进行了不同比例的缩放。2005年及2006年的地铁数据缺失。
近十年来,我国机动车构成比例发生了根本改变,汽车取代摩托车成为机动车构成主体。截至2013年10月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5亿辆,其中汽车1.35亿辆,占53.9%,私家车超过8 500万辆,比10年前增长13倍。由于强化了交通监管与执法力度,交通事故数量出现了逐年下降趋势(表8-7、图8-5)。
表8-7 2005~2010年交通事故情况
图8-5 2005~2010年交通事故情况趋势
表8-7、图8-5的数据来源:中国交通年鉴(2006~2011).
然而重大恶**通事故却时有发生,单次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与经济损失有所上升(表8-8),其中,汽车交通事故占比60%~70%(表8-9),而超速、超载、违规转弯、不按规定让行、抢道、酒后驾驶等机动车违章是事故主要原因(表8-10)。1985~2005年,交通事故死亡率增长了95%,从每10万人死亡3.9人增长到每10万人死亡7.6人,[22]严峻形势迫使政府强化交通安全监管,特别是醉驾入刑、扣分乃至吊销执照等措施强有力地改善了局势,2005~2012年,全国交通事故死亡率减少39%,从每10万人死亡7.6人降低到每10万人死亡4.4人。[23]
表8-8 每百起事故造成的死亡、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
注:根据《中国交通年鉴》(2006~2011)的相关数据(即前表)计算而成。
表8-9 2005~2011年交通事故来源
数据来源:《中国社会统计年鉴》(2006~2012),表中不包含摩托车等机动车的统计数据,因此各项加总不等于总计数量。
表8-10 常见违章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
数据来源:中国交通年鉴(2006~2010).
在一系列机动车违章造成的交通事故中,最令人触目惊心的是校车事故。最典型的是甘肃庆阳幼儿园校车事故:2011年11月16日,事故车辆严重超载(核载9人,实载64人),在大雾天气下逆向、超速行驶,事故造成21人死亡,43人重伤。该事故暴露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安全监管的漏洞。
专栏8-9 2012~2013年主要校车事故
2012~2013年校车事故(不完全)统计
续表
资料来源:2012年来源为“校车网”,2013-01-03;2013年来自“第一车网”.
除人为因素外,自燃也是汽车事故的重要原因,2014年2月28日中午12时10分左右,泸州高中附近208公交车发生燃烧,幸未造成人员伤亡。2013年6月18日8时15分,武汉一辆808路单层公交车行驶至汉阳麒麟路时,车尾突然冒烟,司机赶紧下车,疏散乘客,用灭火器及时将火情控制住,避免了更大损失;当日14时50分左右,一辆驶往汉口火车站方向的585路公交车(鄂AHQ098)在汉口青年路机场河附近突然发生自燃,车尾最先开始冒烟,随即燃起熊熊大火,火苗将整台车吞噬,不断冒出的浓烟足足有十多层楼高;2011年3月28日13时09分河南新乡公交车突然发生自燃,幸未发生人员伤亡,10余名乘客成功自救;2008年5月17日13时54分温州市永中街道龙华村C区小路,公交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引发疑似爆炸事故,死亡16人;2008年7月21日7时许,昆明市54路公交车在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侧门附近发生爆炸,造成1死10伤;1小时后,另一辆54路公交车在昌源路与人民西路交叉路口附近发生爆炸,造成1死4伤;2010年7月30日,南京迈皋桥附近,一辆公交车爆炸,所幸车上乘客均成功逃生。
城市发展对地面交通提出了更高要求,拓展地下交通既是缓解城市交通要求,也是政府对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做出的回应。地铁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大城市生根发芽,一些一线城市已经形成密集的地下交通网络。以北京为例,2012年每名“地铁族”每天平均乘车距离在15公里左右,每年有约两成新“地铁族”自愿选择地铁绿色出行;[24]2013年北京地铁日客流量突破千万人次,相当于北京市一半人口,平均每周刷卡12次的乘客数量占比最高。但地铁运营管理并不适应如此高强度的运营,地铁安全问题日益暴露,如北京地铁4号线动物园站扶梯逆行事件、上海地铁10号线列车追尾事件、深圳地铁运行中车门打开导致乘客跌落轨道身亡事件(表8-11)。
表8-11 一线城市典型的地铁安全事故
注:根据新闻公开报道整理。
来自变化莫测的天气引发的交通风险更是对政府综合管理能力的考验。“北京7·21大暴雨”中,城区95处道路因积水断路,交通陷入瘫痪,10人在驾车途中溺水丧生。[25]
为了确保民众安全出行,政府做出了不懈努力:2003年颁布并经过2007、201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交通法规日趋严格,2004年实行违章记分制度,加重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规范驾驶员行为;加强道路信息化建设,通过科技投入加强道路安全宣传教育,塑造机动车驾驶员、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管理部门的常规工作也变得异常活跃,例如保障40万摩托车大军安全返乡,但政府对交通安全的科学管理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
专栏8-10 广东40万大军骑摩托车返乡过年
农民工骑摩托车返乡并非2012年春节,321和325国道临近春节每年都会上演数千乃至数万人结伴骑摩托车返乡的场面,但2012年不仅人数达到40万,且沿途交管部门也参与了其中,警车开道,广东甚至动用直升机与地面警力联动,保障摩托车队顺畅安全返乡。肇庆境内4个国道收费站临时取消摩托车2元/车的过路费,还在321国道、263省道等沿线设置了23个长途摩托车休息点、免费姜粥供应点、免费热水供应点、电话服务点、卫生医疗点和取暖点,还新增十几条摩托车检测线,“10名技工为过境农民工免费检修摩托车”。除了悉心照顾之外,交警部门还严格监督摩托车手。沿途干道全程都有监控,一有违规情况,护航交警会立即赶到并纠正,“违规情况就严厉警告,疲劳驾驶就责令休息”。
资料来源:广东40万大军骑摩托车返乡过年[N].周口晚报,2012-01-20.
8.2.4 职业安全让工作成为一种乐趣
“职业安全”是民众参与工作,并将工作视为一种乐趣的前提条件,也是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充分条件之一。职业安全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能够没有伤亡、职业病、设备损害或财产损失发生的状态,是一种特定的安全范畴。它也是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相关组织机构防止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各种伤害事故为目的的特定工作领域,工作环境、设备与技术、法律、组织规章与教育培训等措施均可为职业安全提供一定的保障。
为此,我国建立了工伤认定制度,新《劳动法》中将以下七种情形视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另外还将以下三种情况也视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得益于职业安全宣传、预防与救治工作的不懈努力,以往不被重视的“职业安全”逐渐与“薪酬”成为劳动者选择职业的重要标准,“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也逐渐为人们所熟知(表8-12),由此人们也了解到一个惊人事实,即在煤炭、水利、电力等行业中,有接近1/3的职工在工作中会接触有害物质,接触有害物质总人数逐年增长(2011年除外)(表8-13);2007~2011年期间的各类工伤认定特别是职业病认定数也在逐年增长(表8-14)。
表8-12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单位:个)
表8-13 职工接触有害物质人数(单位:人)
表8-12、表8-13数据来源: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08~2012).
表8-14 2007~2011全国工伤认定/职业病情况统计 (单位:人)
数据来源: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08~2012).
注释:(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6)其他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9)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上述事实虽然表明劳动者逐渐认识到职业安全的重要性,主动申请工伤认定意识增强,但在职业病认定过程中,个别职业病认定机构不负责任、与企业勾结拒绝给患者出具真实诊断证明、企业不给职工出具工作证明、患者没有保留好证据等都加剧了认定工伤的难度。“开胸验肺”事件形象地说明现阶段中国职业安全形势很严峻,职业伤害保护力度有待加大。
专栏8-11 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
2004年张海超从河南农村老家来到郑州一家工厂做“碎石破碎”工作。3年里,他暴露在严重的粉尘中,最终得上了尘肺病。这是一种因长期吸入大量灰尘,导致末梢支气管下的肺泡积存灰尘,造成肺部纤维化的疾病。2007年8月份张海超感觉身体不适,起先以为是感冒,后又被诊断为肺结核,但是经过治疗病情始终没有缓解。最后郑州许多大医院均排除了肺结核,怀疑是尘肺病。为了弄清病情,张海超2009年1月去了北京,他在多家医院求诊,结论也是“尘肺病”。但是因为张海超就诊的各家医院都不是法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这些医院在出具的诊断结论中只能用“疑似尘肺”和“不排除尘肺”等表述。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要确认是职业病,张海超必须到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就诊。然而他去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却怎么都得不到尘肺病的诊断,他仅仅被诊断为肺结核。无奈之下,他只好选择“开胸验肺”,对不公平作最后的抗争。此举使他从困境中走了出来,他很快得到了领导的关注,他工作的公司和职业病防治所受到了惩罚,也获赔61万元,甚至他的工友们也获得了“尘肺病”的确诊。
传统上,人们认为消防员、警察、高空作业、煤矿工人、远洋渔业工人、建筑工人、X射线设备操作员等职业本身具有高风险特征,因为从业者暴露于粉尘、辐射、污染、火灾和管理不善等风险当中,但近几年职业风险从传统高危行业向一般行业转移,白领阶层因工作压力与工作强度造成的“过劳死”事件开始见诸报端。数字网络技术的发展让工作和生活混为一谈,人们实际工作时间可能远超8小时,非体力负荷越来越重。白领猝死、高工猝死等新闻敲响了健康警钟。
专栏8-12 过劳死
“过劳死”没有严格的医学定义,因此通常泛指在非生理的劳动过程中,劳动者的正常工作规律和生活规律遭到破坏,体内疲劳蓄积并向过劳状态转移,使血压升高、动脉硬化加剧,进而出现致命的状态。虽然,没有准确的统计数据,不过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过劳死案例见诸报端,让人们感觉到情况的严重性。仅以淘宝店主的过劳死事件为例。
2013年7月15日,36岁的淘宝品牌御泥坊前董事长吴立君因长期辛劳,突发脑部静脉窦血栓过世。2012年10月,29岁的淘宝皇冠店主许文俊因过度疲劳猝死,生前月入曾达百万元。2012年7月,一名24岁的淘宝卖家突然离世,意外发生前正一边忙着网店,一边筹备婚礼。2012年6月,江苏25岁的皇冠卖家小夏在出租屋内过世几天后才被快递员发现。2012年5月,“80后辣妈”淘宝全职店主因蛛网膜脑出血去世。
资料来源:“双11”前夕28岁淘宝店主猝死 切勿长时间熬夜[N].中国新闻网,2013-11-09.
世界卫生组织研究认为,职场压力是自杀的首要诱因。[26]工作量大、工作内容单调、工作难度大、竞争压力、人际关系复杂、职场“潜规则”等因素都有可能剥夺人们的工作乐趣。当工作或劳动仅仅为生存所需的时候,怎么可能真正实现国泰民安的中国梦?!
8.2.5 保底线不愁生老病死
自古以来中国人勤俭节约,储蓄通常被看成一种优良传统。但是放置于中国GDP总量已经排名全球第二背景之下,[27]“储蓄”却被赋予另外一重色彩,甚至遭到严厉指责。确实,过度储蓄确实是引致消费疲软的重要原因,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进程(表8-15)。但是,无论如何不能否认“储蓄”是一种抵御变故、增加与风险抗衡的筹码,是一种不确定环境中的安全感来源,是转型期中国民众在全社会风险共担机制不健全条件下的理性选择。近年来,政府在养老、医疗、教育等领域逐渐增加了财政开支,也试图为社会建立一个城乡均等化的社会保障网络,但并不全面,至今依然有一些群体没有纳入任何社会保障范畴,个体与家庭依然是抵御风险的最基本单位,他们唯有省吃俭用,因此没有理由因为热衷储蓄而受到指责。
表8-15 2000~2012年中国城乡居民储蓄情况
数据来源: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其中储蓄率根据其定义“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占当年GDP的比重”计算而来。
上述情况说明现阶段中国民众面临“不确定性”的巨大困扰,特别是失业、养老与重大疾病的威胁。中国梦的实质是“国泰民安,人民幸福”,为此,国家需要建构包括宏观经济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公共服务等在内的强大能力;中国梦强调政府要有强大的资源汲取能力,才能在多层次公共服务领域保障民生:“保底线”“强监管”,通过宏观经济调控能力,创造就业机会,稳定收入,避免民众为生老病死发愁,确保其不会“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正是政府责任的最低体现。
专栏8-13 天价公墓民众惊呼“死不起”
按照性质的不同,公墓分为两种: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按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前者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采取无偿或低价的方式,目的是减轻火葬在农村推广的阻力;后者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也就是说拥有城市户口的人,必须购买经营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属于第三产业,价格涨得又高又快,让人大呼“死不起”。
以北京为例,总价四五万元的墓地属于最便宜之列,而10万~50万元之间均属中档,最贵的“豪华墓”可达数百万元之巨;从单价看,万安公墓部分墓地要价21.8万/平方米,超过了北京2月住房均价2.35万/平方米的9倍。还有媒体作过统计,北京部分墓地三年里涨价3倍,9年涨了20倍。这样的上涨速度,比商品房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北京不是孤例。综观中国各地的墓地报价,当地的居民都在大呼“墓地太贵了”。引来更多的慨叹是:活着当“房奴”已经不容易,死了还要当“墓奴”。其中,雄踞网友评选的“十大天价墓”榜首的厦门安乐永久墓园,其售价最高达800万元。
资料来源:骆海涛.天价墓地从何而来[N].南方周末,2011-04-15.
按照规定,失业人员所在单位和个人已经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已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就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职业保险金支付水平、领取时限与失业人交纳失业保险的年限正相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可享受70%的医疗补助、就业培训等服务。2006~2011年城镇失业登记率稳定在4.2%左右,2013年上半年城镇失业率为5%,在合理的可控范围之内。同期城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稳定增长,为因各种原因的失业人员提供了救济保险金(表8-16)。
表8-16 2006~2011年城镇失业与失业保障情况
注: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7~2012),城镇失业人数来源于《中国统计摘要》(2013).
但是失业保险金相对CPI、消费支出水平而言微不足道,仅能维持基本生活水平。以北京为例:根据2014年2月最新低保标准在平均每档上调12.7%之后,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1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 03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 06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9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1元。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012元发放。[28]对收入不太高、无储蓄、家庭负担重的失业者而言,失业保险金的功能是略胜于无。而更多没有被纳入失业保险范畴的劳动者则完全自担风险,遇到小病小灾自己扛,大病大灾只好听天由命。
中国在2007年4月3日起开始实施“重大疾病保险制度”,《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规定了25种重大疾病:(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须开胸手术);(6)终末期肾病(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15)瘫痪(永久完全);(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20)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面对上述疾病,现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险金额是杯水车薪。按照规定,患者支付200元~2 000元起付金额外的剩余部分医药费可以报销65%~90%不等,年度支付总额不超过7万元。因此,现阶段“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和风险还比较突出,往往一个人得大病,全家陷入困境”。能否下决心将“大病医疗保险”纳入“全民医疗保险”范围、切实解决大病患者的特殊困难既考验着政府的财政能力,更考验着政府的公共服务意识。
“大病医疗保险”纳入“全民医疗保险”范畴之前,为了防范重病风险,可选路径唯有购买商业保险。不过,商业保险价格通常较高,且保额并不高,想要彻底解决重病的后顾之忧就必须增加保险投入。因此这个选择只适合少数富人,对大多数普通家庭来说并不现实。
专栏8-14 中国初步建立世界上规模最大符合现阶段实际的社会保障体系
2013年,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保障内容增加,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在经济发展水平还不是很高的情况下,初步建立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符合现阶段中国社会实际的社会保障体系。2012年,中国实现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截至2013年,全国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49 750万人,比2012年增加1 381万人;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2 218万人,比2012年增加1 791万人。在医疗保障方面,中国已基本建立全民医疗保险体系,且保障水平在不断提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超过13亿,参保率达到90%以上。此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进展顺利,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开始建立,减轻了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稳步发展,对于参保人维持稳定的生活水准,获得医疗救治和生育保障等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对因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因其他原因陷入生活困境的社会成员实施社会救助,维持其最低生活水准,是社会保障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和安全网。截至2013年,全国26个省份制定完善了临时救助政策。
资料来源:201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4-05-26.
风险社会全面来临之际,呼唤建立一个全社会共同支持的保障体系。这种保障不应当局限于温饱,还应当涵盖陷入窘境时的人的尊严,人们不会陷入治疗还是放弃治疗的选择困境,也不会因难舍亲情而做出“刻章救妻”的违法行为。
专栏8-15 刻章救妻事件
北京下岗工人廖某,为救患上尿毒症的妻子杜某,找人刻了医院的收费章,为妻子进行免费透析治疗,4年间以此方式骗取医院治疗费17万余元。对于“刻章救妻”的“罪行”,廖某的答案是朴素的:“她病成这样,我总不能掐死她,哪怕有一点钱给她治病,我何必去刻假章?”
每到妻子的透析日,廖某用摩的载着妻子,花费至少一个半小时,行进将近19公里去医院。血液透析将近5年,每周两次,廖某夫妇来了500多次,“风雨无阻”。透析自下午一点半开始,五点结束,亲属不能陪同。通常他把妻子安顿好后,就开着摩的到地铁口附近拉活。来自河北易县农村的杜某,生病后就没再打工,也没有医保。廖某作为下岗工人,除了低保,家庭日常开支主要依靠开摩的,“拉一个挣几块钱,怕被警察抓,不敢跑远了”。
案发之后,社会各界对于廖某的同情多于责备,感动多于愤恨,纷纷向他伸出援助之手,一位珠海人大代表向廖某一次性捐助了17万元,用于偿还医院债务,争取减刑。廖某也表示愿意积极退赃,弥补过错。法院在法律范围内从宽判决,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刻章救妻”事件让人在道德矛盾中反思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
资料来源:王丽娜.钱全退了,我对不起医院[N].京华时报,2012-07-17.
综上,“安全感”是幸福感的重要来源,但“食品安全吗”“出行安全吗”“会失业吗”“得大病了怎么办”等一系列问题没有确定答案的时候,相信没有任何个体觉得幸福和安全。没有安全感的人通常是自私的、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人,他们的惯常行为要么逃避、要么攻击,前者如海外移民,后者如暴力冲突。“春江水暖鸭先知”,民生“安全”这个小小的梦想其实反映了现阶段中国民众最朴实的心理诉求,感知着百姓最基本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