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马克思关于人类自由解放的学说不是在探讨何为解放,而是探讨解放何以可能的问题,即如何在现有的基础上进行革命性的改变。在现实道路的意义上,马克思的共产主义是通过扬弃资本主义私有制来实现的。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将作为扬弃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股份企业”与“合作工厂”放在一起给予了高度评价:“资本主义的股份企业,也和合作工厂一样,应当被看作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只不过在前者那里,对立是消极地扬弃的,而在后者那里,对立是积极地扬弃的。”也因此,马克思又强调“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是在旧形式内对旧形式打开的第一个缺口”,因为“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对立在这种工厂内已经被扬弃”①。而这种扬弃,实际上就是:“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
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①在资本主义文明的胎胞里发展出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即孕育着新的更高类型的文明形态的可能性。
占有在近代西方政治哲学那里是通过劳动确认的对于“物”的权利,这种权利在古典经济学那里变成了资本对利润的占有权力,而之所以能够占有利润,是因为资本拥有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并通过所有权获得了合法性。资本的占有权力不仅把物变成了物,也把人变成了物。工人一旦进入工厂,就失去了作为主体生产者的特性,而仅仅成了资本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个翻转使得资本不仅具有了“物”的增殖力量,更成为一种具有“主体”性质的权力,当作为主体的人的存在需要通过对客体的占有来定义自身的时候,人就不是主体而成为他的占有者拥有的一个“物”了。资本占有权力的最大问题就在于它不是一种积极的占有而是基于私有财产的机械化的占有,它的所有活动都服务于资本的逻辑,只注重量的增加而不会产生任何新的东西,是一种按照预定轨道即“资本”本性进行的占有。马克思通过对与财产权密切相关的占有问题的批判,揭示了资本主义的社会化生产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在摒弃这种占有的基础上形成一种新的占有方式,即通过无产者在生产和生活资料上的联合取代私人占有,使得生产能力和劳动条件属于社会财富,从资本家的占有到无产者的占有,建立超越资本主义的属于无产者的占有制度。这是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真实内容。
正是通过重建个人所有制,我们才使剥夺者被剥夺,才使生产资料摆脱了它们迄今具有的“资本属性”,彰显出它们体现人之自由个性的社会性质。这样,人才终于成为自己社会的主人,成为自然界的主人,从而也成为自身的主人——实现人之个性解放的真正自由。只有这种“重建的个人所有制”,才真正彻底地瓦解了资本主义私有制,“才能为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建立现实基础”①。也只有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够建立一个“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共产主义。这就是说,“只有当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的形态,作为自由联合的人的产物,处于人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控制之下的时候,它才会把自己的神秘的纱幕揭掉”②。
对于马克思而言,基于所有制关系的改变而实现的社会政治经济关系的改变,是建立真正的人之自由的必要前提:“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不应当到有关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到有关时代的经济中去寻找。”③在此意义上,《资本论》所追求的自由,确实不同于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所谓的政治的和哲学的自由而具有“经济的性质”。这就是《资本论》对“历史之谜”的解答,也是对“资本之谜”的解答,更是对“自由之谜”的解答。莫里斯·迈斯纳在《重新思考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一文中指出,马克思谴责资本主义制度并不是因为资本主义没有“解放生产力”,而是因为其没有解放生产者,因为资本主义确实用新的更加不人道的制度奴役生产者。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就是因为它扭曲了人类发展并且碾碎了个体的潜能,从而否定了人之自由的真实存在。对马克思来说,自由既是通过人的活动把自身从社会支配和自然必然性的外在强制中解放出来的“消极自由”,更是通过提出可能性并建构新的自由共同体而实现自己个性全面发展的“积极自由”。
对于人之个性的自由发展,马克思认为不能靠人们从头脑里抛开关于这一现象的一般虚幻观念的办法来实现,而只能靠个人重新驾驭这些统治人的异己的抽象力量,靠建立作为“自由人的联合体”的"真实共同体”来实现:“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从前各个人联合而成的虚假的共同体,总是相对于各个人而独立的;由于这种共同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统治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①只有在一定的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个性自由的条件和可能性。但是,并非任何形式的共同体都可以实现个人的自由,只有在真正的共同体中才有助于实现个人自由。
“这个领域内的自由只能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只有在此基础上,“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挥,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①。对马克思来说,只有当生产是人的能力的释放和培养,而不是直接或通过剥削他人的劳动来谋取生存的一种手段的时候,人才会获得完全的自由,也即实现“用那种把不同社会职能当作互相交替的活动方式的全面发展的个人,来代替只是承担一种社会局部职能的局部个人”②。一个社会不仅要实现抽象的公民的自由,而且更要实现具体的个人的自由——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只有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才能把支配劳动的异化了的资本的权力归还给人本身,在现实的世界中使用现实的手段实现人“真正的自我解放”,而不是“幻想的自我解放”。
对马克思来说,直到每个人都融入人类真正的共同体中,人才会获得完全的真实自由。在资本主义社会那种以代表“普遍利益”为幌子的“虚假的共同体”中,个人自由只属于统治阶级范围内的个人,对于大多数社会成员来说,这个共同体完全是作为某种异己的东西而与之相对立的。共产主义革命作为真实共同体的建构,本质上就是对私有财产的积极的扬弃,是由绝大多数人联合起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行动,它并不单单消灭这种或者那种具体的所有制,而是消灭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因而消灭了现代社会的奴役本身。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是无产阶级的革命指向,是实现人类文明进步的必然性要求。在“自由人的联合体”中,由于消除了阶级对立和阶级差别,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对立关系也就随之消除。实现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各种条件都被置于全社会的控制之下,每个人都可以在这一真正的共同体中获得实现其自由个性的各种手段。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们可以认为共产主义革命就是“最高级自由的革命”。共产主义现实运动的首要任务,就是挣脱资本逻辑的宰制,推动资本奴役下的异化劳动转化为自主活动。而要想使个人的独创的自由和发展不再是一句空话,就必须诉诸以“个人所有制”为基础的“自由人的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