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带一路”国家对信息化战略的重视程度

利用信息化提高国家综合竞争力,已经成为“一带一路”很多国家的战略选择。2013—2014年,“一带一路”国家明确利用信息化促进国家综合竞争力的实施计划情况见图8.1。

利用信息化促进国家综合竞争力的实施计划情况,反映了这些国家对信息化的重视程度。信息化重视程度排前10名的国家和地区是阿联酋、新加坡、卡塔尔、马来西亚、沙特阿拉伯、巴林、阿塞拜疆、爱沙尼亚、斯里兰卡、阿曼、马其顿。也门、黎巴嫩、埃及、乌克兰、科威特、尼泊尔等国家对信息化重视程度不够。总体来说,中东欧和东盟的国家对信息化重视程度较高,南亚和西亚的国家对信息化重视程度较低。

二、“一带一路”国家信息化发展概况

(一)“一带一路”国家信息社会指数

据2016年5月中国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2015全球信息社会发展报告》,2015年全球信息社会指数为0.5494,正在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加速转型。“一带一路”有26个国家信息社会指数高于全球信息社会指数(ISI)0.5494,还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信息社会指数低于全球信息社会指数,见表8.1。

图8.1 “一带一路”国家的信息化重视程度

注:1=没有实施计划,7=有明确的实施计划,数据是2013—2014年的加权平均值。

资料来源:Soumitra Dutta,Thierry Geiger and Bruno Lanvin,ed..The Glob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Report 2015[R]. Geneva:World Economic Forum and INSEAD,2015.

表8.1 国家信息社会指数

续表

新加坡和巴林的国家信息社会指数超过0.8,已进入信息社会发展的中级阶段;科威特、以色列、爱沙尼亚、阿联酋等20个国家的信息社会指数超过0.6,进入信息社会初级阶段;哈萨克斯坦、黑山、白俄罗斯、约旦等30个国家的信息社会指数处于0.3和0.6之间,处于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型期。印度、柬埔寨、孟加拉国、巴基斯坦和尼泊尔的信息社会指数低于0.3,尚处在信息社会发展的起步期。2015年“一带一路”国家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信息社会指数情况见图8.2。

图8.2 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信息社会指数(2015年)

(二)“一带一路”国家信息化发展指数

2015年11月30日,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2015年衡量信息社会报告》,反映了2014年全球167个国家和地区信息通信技术(ICT)的发展情况,对各国家和地区ICT发展指数进行了排名,见表8.2。

IDI指数(ICT Development Index)是衡量各国家和地区ICT发展水平的综合评价指标,从ICT接入、ICT使用以及ICT技能三个维度,选取11个分项指标加权计算得出。ICT接入包括固定电话普及率、移动电话普及率、人均国际出口带宽、电脑家庭普及率、互联网家庭普及率共5个指标;ICT使用包括网民普及率、固定宽带人口普及率、移动宽带人口普及率共3个指标;ICT技能包括成人识字率、中等教育毛入学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共3个指标。

“一带一路”国家信息化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IDI指数排名前10的国家和地区是中国香港、新加坡、爱沙尼亚、中国澳门、巴林、卡塔尔、阿联酋、斯洛文尼亚、捷克、以色列。阿富汗、孟加拉国、巴基斯坦、缅甸、老挝等国家的信息化发展指数较弱。一般来说,ICT接入与ICT使用、ICT技能呈正相关,但是也有少数国家的ICT接入排名位居前列,但是ICT使用和ICT技能较弱。例如:新加坡ICT接入和ICT使用都位居第2名,但是ICT技能位居第27名;卡塔尔ICT接入位居第3名,ICT使用位居第7名,ICT技能位居第44名。

表8.2 国家和地区信息化发展指数

续表

续表

(三)“一带一路”国家网络准备指数

“网络准备指数”(Networked Readiness Index),是由世界经济论坛推出的一套指标体系。对全球主要经济体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推动经济发展及竞争力的成效进行打分和排名,从而对各经济体的信息科技水平进行评估。拥有最佳ICT基础设施的国家将最有可能在21世纪相互关联的全球化经济中赢得经济繁荣。

从“一带一路”国家2015年网络准备指数(见图8.3)可以看出,“一带一路”国家在信息环境、准备就绪和使用情况方面存在着较大差距,“数字鸿沟”问题依然严峻。2015年网络准备指数位居前10名的国家和地区是新加坡、中国香港、以色列、阿联酋、爱沙尼亚、卡塔尔、马来西亚、巴林、立陶宛、沙特阿拉伯。缅甸、也门、尼泊尔、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等国家的网络准备指数较弱。总体来看,中东欧、北美和西欧以及东盟的网络准备指数较强,南亚和西亚的网络准备指数较弱。

图8.3 “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网络准备指数排名(2015年)

资料来源:Soumitra Dutta,Thierry Geiger and Bruno Lanvin,ed..The Glob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Report 2015[R]. Geneva:World Economic Forum and INSEAD,2015.

(四)“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信息接入指数

据《2015年衡量信息社会报告》,“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信息接入指数,见表8.3。2014年与2010年相比,除每百人固定电话拥有量外,国际互联网带宽、每百户计算机拥有量、每百户互联网拥有量有明显增加。

表8.3 国家和地区信息接入指数

续表

续表

2014年,每百人固定电话拥有量,位居前10位的国家和地区是中国香港、白俄罗斯、希腊、伊朗、塞尔维亚、以色列、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新加坡、摩尔多瓦,阿富汗、孟加拉国、缅甸、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家的固定电话拥有量非常低。2014年与2010年相比,大部分国家的固定电话拥有量明显下降,反映了固定电话或许将会被移动电话代替。

2014年,每百人移动电话拥有量,位居前10位的国家和地区是中国香港、科威特、马尔代夫、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巴林、哈萨克斯坦、爱沙尼亚、新加坡、阿曼,缅甸、老挝、叙利亚、巴基斯坦、印度等国家移动电话拥有量较低。2014年与2010年相比,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移动电话拥有量明显上升。中国香港和科威特每百人移动电话拥有量超过了200,44个国家每百人移动电话拥有量超过了100。15个国家每百人移动电话拥有量介于49~100。

2014年,每个互联网用户拥有的国际互联网带宽,位居前10名的国家和地区是中国香港、新加坡、罗马尼亚、摩尔多瓦、白俄罗斯、保加利亚、立陶宛、斯洛文尼亚、捷克、塞尔维亚,不丹、老挝、尼泊尔、叙利亚、中国等国家每个互联网用户拥有的国际互联网带宽非常低。中国香港的每个互联网用户拥有的国际互联网带宽很高,达到了3,345,122比特/每秒。2014年与2010年相比,绝大部分国家的每个互联网用户拥有的国际互联网带宽明显增加。10个国家的每个互联网用户拥有的国际互联网带宽超过了100,000比特/每秒,36个国家的每个互联网用户拥有的国际互联网带宽介于10,000比特/每秒~100,000比特/每秒。15个国家的每个互联网用户拥有的国际互联网带宽介于2,000比特/每秒~10,000比特/每秒。

2014年,每百户计算机拥有量,位居前10名的国家和地区是卡塔尔、巴林、文莱、新加坡、阿联酋、科威特、阿曼、中国香港、爱沙尼亚、以色列,阿富汗、缅甸、孟加拉国、尼泊尔、老挝等国家每百户计算机拥有量非常低,各国之间差距较大。2014年与2010年相比,所有国家每百户计算机拥有量明显增加。13个国家每百户计算机拥有量达到了80及以上,16个国家每百户计算机拥有量介于60~80,14个国家每百户计算机拥有量介于40~60,7个国家每百户计算机拥有量介于20~40,7个国家每百户计算机拥有量介于10~20,4个国家每百户计算机拥有量在10以下。

2014年,每百户互联网拥有量,位居前10名的国家和地区是卡塔尔、沙特阿拉伯、阿联酋、新加坡、阿曼、爱沙尼亚、中国香港、巴林、文莱、斯洛伐克,阿富汗、缅甸、老挝、尼泊尔、孟加拉国等国家每百户互联网拥有量较低。2014年与2010年相比,所有国家每百户互联网拥有量明显增加。8个国家每百户互联网拥有量达到了80以上,20个国家每百户互联网拥有量介于60~80,14个国家每百户互联网拥有量介于40~60,8个国家每百户互联网拥有量介于20~40,5个国家每百户互联网拥有量介于10~20,6个国家每百户互联网拥有量在10以下。

三、“一带一路”国家教育信息化政府承诺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数据(2011年和2012年统计数据),“一带一路”国家教育信息化的政府承诺详情见附件12。

调查的29个国家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整合战略数据中,明确针对小学、初中、高中有国家政策的国家和地区数量分别是24、24、25,约占被调查国家和地区总数的82.8%、82.8%、86.2%;明确针对小学、初中、高中有战略规划的国家和地区数量分别是21、21、22,约占被调查国家和地区总数的72.4%、72.4%、75.9%;明确针对小学、初中、高中有监督管理规划的国家和地区数量分别是11、11、12,约占被调查国家和地区总数的37.9%、37.9%、41.3%;明确针对小学、初中、高中有监督管理机构的国家和地区的数量分别是22、21、22,约占被调查国家和地区总数的75.9%、72.4%、75.9%;明确有使用开放教育资源政策的国家和地区数量是2,约占被调查国家和地区总数的6.9%。

总体来说,“一带一路”大部分国家都有针对小学、初中、高中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整合的国家政策、战略规划和监督管理机构,但是有相当多的国家缺乏监督管理规划,另外仅有极少数的国家制定了使用开放教育资源的政策。

四、“一带一路”国家教育信息化发展战略

尽管“一带一路”很多国家实施了利用信息化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的计划,但并非所有国家都意识到“信息技术将会对教育产生革命性的影响”。教育信息化意识超前的国家,已经把教育信息化作为提高全民素质、增强创新能力和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战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常重视教育信息化,在2015年5月23日与中国教育部共同举办了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全球90多个国家的教育官员、学者、校长和教师等汇聚一堂,以“信息技术与未来教育变革”为主题,共同探索教育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的有效途径,研讨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更加广泛的实施应用。

中国政府非常重视教育信息化的发展。为适应教育信息化事业的发展,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领导机构历经变迁,国家领导人重要讲话中多次强调“大力发展教育信息化,以教育信息化带动实现教育现代化”。中国国家主席致贺信给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的召开,强调“推动教育变革和创新”“建设……的学习型社会,培养大批创新人才,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

框8.1 习近平致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的贺信

习近平致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的贺信

值此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开幕之际,我谨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并以我个人的名义,向出席会议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博科娃女士、各国教育官员、专家学者及企业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欢迎!向首届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的召开,致以热烈的祝贺!

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刻改变着人类的思维、生产、生活、学习方式,深刻展示了世界发展的前景。因应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教育变革和创新,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培养大批创新人才,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

中国坚持不懈推进教育信息化,努力以信息化为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我们将通过教育信息化,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数字差距,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让亿万孩子同在蓝天下共享优质教育、通过知识改变命运。

人才决定未来,教育成就梦想。中国愿同世界各国一道,开拓更加广阔的国际交流合作平台,积极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创新发展,共同探索教育可持续发展之路,共同开创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5年5月22日

资料来源:习近平致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的贺信[EB/OL].[2015-5-23].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5-05/23/c_1115383959.htm.

目前,“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这一观点,在中国已经达成共识。中国研制了教育信息化中长期规划,将教育信息化纳入了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国家教育发展战略(见框8.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但是,“一带一路”国家对实施教育信息化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存在很大差异,多数国家已经充分认识到教育信息化对教育未来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还有一些国家尚未意识到教育信息化战略的重要性。

框8.2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涉及的教育信息化

第十九章 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五十九)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网络。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充分利用优质资源和先进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多种方式接入互联网。重点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基础建设,缩小城乡数字化差距。加快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中国教育卫星宽带传输网升级换代。制定教育信息化基本标准,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六十)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加强网络教学资源体系建设。引进国际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网络学习课程。建立数字图书馆和虚拟实验室。建立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创新网络教学模式,开展高质量高水平远程学历教育。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使农村和边远地区师生能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增强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加快全民信息技术普及和应用。

(六十一)构建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制定学校基础信息管理要求,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促进学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政府教育管理信息化,积累基础资料,掌握总体状况,加强动态监测,提高管理效率。整合各级各类教育管理资源,搭建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公众提供公共教育信息不断提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

“一带一路”意识超前的国家已经意识到教育信息化的重要性,推出了一系列教育信息化发展战略(见表8.4),并将教育信息化发展战略置于重要地位。为了更好地推动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国、新加坡、俄罗斯、泰国等国家都制定了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适时研制教育信息化战略规划已经成为各个国家推动教育信息化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

表8.4 教育信息化政策和规划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五、“一带一路”国家教育信息化法律法规

教育信息化政策法规是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手段,有效执行教育信息化战略规划应该备受重视。教育信息化法律的空白和滞后,严重制约着教育信息化的未来可持续发展。面对教育信息化快速发展和日趋重要的形势,必须发挥法制对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促进教育信息化法制建设全民发展。

教育信息化进程中的众多问题呼唤教育信息化立法,教育信息化急需走向法制化。教育信息化法制化有利于有效执行教育信息化战略规划,促进全民共建教育信息化,人人共享教育信息化成果。教育信息化法制化有利于推动依法治教、依法治国,有利于提升国家综合实力,有利于实现国家信息化和国家现代化,有利于建设信息化强国,有利于建设智慧型和创新型国家。教育信息化立法保障教育信息化未来发展,促使教育信息化更好地发挥功能与效益,实现教育公平,提升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化程度,引领与创新全球教育信息化未来发展。[2]

“一带一路”一些国家已经开始重视信息化立法,以立法的形式推动信息化发展,并为教育信息化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信息化法律建设正在引起全球法律界的关注。总体来说,全球教育信息化法律法规比较薄弱,不能与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需求相适应。

(一)中国

1997年3月,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倡议举办了首届信息化法制建设研讨会,深入研讨了信息化立法所涉及的各类问题。2004年8月,中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1990年9月,中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在2001年、2010年和2012年进行了修订。近年来,信息化法制建设研究日益受到关注,专家学者热议信息化法学科体系、信息化法制建设的若干问题。尤其步入信息社会,数字化时代、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是一种重要的经济资源,盗窃个人信息用于商业活动已经成为严重的犯罪现象。

目前,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涉及教育信息化,但是这些有关教育信息化的法律描述已经不具有教育信息化迅速发展的时代特征,急需进行修改和完善。

框8.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涉及的教育信息化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首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卫星电视教育和其他现代化教学手段,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优先安排,给予扶持;国家鼓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推广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修订)规定“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第六十六条 国家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管理水平。”

框8.4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涉及的教育信息化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在第二章“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规定“国家支持采用广播、电视、函授及其他远程教育方式实施高等教育。”

(二)俄罗斯

俄罗斯非常重视信息化法规和标准的建设,制定和公布了《大众信息手段法》《关于信息、信息化和信息保护法》《通信法》《国家支持俄罗斯联邦大众信息手段和图书出版事业法》《著作权和相关权利法》《电子计算机和数据库程序法律保护法》《国际信息化交流参与法》《电子数字签名法》《俄罗斯联邦信息化安全学说》、总统令《关于完善国家在大众传媒及通信工具领域中的管理》《关于国家审查与注册数据库及数据仓库》等。这些法规和标准为俄罗斯信息化发展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三)印度

印度为了快速发展本国经济,不断尝试改革,先后公布了“国家电信政策1994(National Telecom Policy 1994)”“新电信政策1999(New Telecom Policy 1999)”和“宽带政策2004(Broadband Policy 2004)”。

2000年,印度议会通过《信息技术法案》(Information Technology Act),为IT人才的教育培训与流动提供了许多便利,又使其落实“新世纪跨越型发展战略”有了法律保证。2008年通过《信息技术(修订)法案》,对2000年的《信息技术法案》进行修订,融入了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的最新发展成果。2011年,印度政府出台《合理安全实践与程序及敏感个人数据与信息规则》《中介指引规则》《网吧行为规则》《电子服务提供规则》,统称为《2011信息技术规则》。

(四)马来西亚

1998年,马来西亚通过了《通信和多媒体法》,并在2006年进行了修订,以推动通信和多媒体产业的发展。

六、“一带一路”国家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研究所数据库(2012年统计数据),“一带一路”少数国家和地区已经基本具备了较好的信息化基础设施,见附件12,还有很多国家信息化基础设施薄弱。

在被调查的29个国家和地区中,小学、中学全部数字化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12、13,分别约占总数的41.4%、44.8%,但是尼泊尔、缅甸、柬埔寨等国家的数字化程度较低;小学、中学全部拥有电话通信设施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6、6,分别约占总数的20.7%、20.7%;小学、中学全部拥有无线电辅助教学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3、3,分别约占总数的10.3%、10.3%;小学、中学全部拥有电视辅助教学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2、2,分别约占总数的6.9%、6.9%;小学、中学全部拥有计算机辅助教学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10、10,分别约占总数的34.5%、34.5%;小学、中学全部拥有计算机实验室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4、4,分别约占总数的13.8%、13.8%;小学、中学全部拥有局域网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1、1,分别约占总数的3.4%、3.4%;小学、中学全部接入互联网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6、5,分别约占总数的20.7%、17.2%;小学、中学全部拥有固定宽带互联网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3、2,分别约占总数的10.3%、6.9%;小学、中学全部用计算机辅助教学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4、4,分别约占总数的13.8%、13.8%;小学、中学全部用信息技术辅助服务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5、5,分别约占总数的17.2%、17.2%;小学、中学全部用开放教育资源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3、3,分别约占总数的10.3%、10.3%;小学、中学全部建有教育网站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2、2,分别约占总数的6.9%、6.9%。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研究所数据库(2012年统计数据),“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计算机的普及程度见附件12。在被调查的28个国家和地区中,小学、中学全部运用计算机教学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2、2,分别约占总数的7.1%、7.1%;小学、中学全部用于教学目的生机比大于100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5、4,分别约占总数的17.9%、14.3%,小学、中学全部运用计算机辅助教学生机比大于100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2、1,分别约占总数的7.1%、3.6%,这说明还有少数国家计算机普及率过低,学校缺乏足够的计算机;小学、中学计算机全部连接到互联网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2、2,分别约占总数的7.1%、7.1%。

七、“一带一路”国家学校互联网普及程度

据《2015年全球信息技术报告》,2013—2014年,“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学校互联网的普及程度见图8.4。互联网普及程度位于前10名的国家和地区是爱沙尼亚、新加坡、中国香港、阿联酋、拉脱维亚、斯洛文尼亚、卡塔尔、立陶宛、捷克、塞浦路斯。也门、缅甸、埃及、伊朗、孟加拉国等国家学校互联网普及程度较低。学校互联网普及程度高的国家集中在东盟和中东欧地区,南亚和西亚学校互联网普及程度较低,各国之间差异较小。

八、“一带一路”国家课程和ICT教育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研究所数据库(2010年、2011年、2012年统计数据),“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课程、ICT教育情况,见附件12。在被调查的29个国家和地区中,小学课程包含计算机技能的国家和地区是16个,约占总数的55.2%;中学课程包含计算机技能的国家和地区是27个,约占总数的93.1%;数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第二语言,以及阅读、写作和文学,这5类课程中使用计算机辅助教学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18、18、13、18、18,分别约占总数的62.1%、62.1%、44.8%、62.1%、62.1%,由此可见,大多数国家已经开始实施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

九、“一带一路”国家招生管理中使用信息技术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研究所数据库(2012年统计数据),“一带一路”国家招生管理中使用信息技术情况,见附件12。在被调查的17个国家和地区中,招生工作基本实现数字化,巴勒斯坦、约旦、阿曼等国家普遍为招生工作提供无线电指导,中国香港、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普遍为招生工作提供电视指导,阿曼、约旦、格鲁吉亚、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普遍在招生工作中实施计算机辅助教学,卡塔尔、格鲁吉亚、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普遍在招生工作中提供网络辅助教学,约旦、格鲁吉亚、新加坡等国家普遍为招生工作提供开放教育资源。

十、“一带一路”国家教师信息化培训和实践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研究所数据库(2012年统计数据),“一带一路”国家教师信息化培训和实践情况,见附件12。新加坡的教师已经普遍拥有信息化资格证,泰国、马来西亚、阿塞拜疆等国家教师拥有信息化资格证的比例较高,很多国家教师拥有信息化资格证的比例很低。新加坡、泰国等国家教师的基本教学技能普遍较高。中国、中国香港、新加坡、泰国等国家和地区普遍开展了教师信息化教学培训,普遍运用信息化设备进行教学。总体而言,“一带一路”国家教师信息化培训和实践差距较大,还有很多国家需要强化教师信息化培训和实践。

图8.4 “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学校互联网普及程度

注:1=没有普及互联网,7=普遍普及互联网,数据是2013—2014年的加权平均值。

资料来源:Soumitra Dutta,Thierry Geiger and Bruno Lanvin,ed..The Glob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Report 2015[R]. Geneva:World Economic Forum and INSEAD,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