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是人才培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才培养包括制定目标、培养过程和评价反馈等三个基本环节,其中,评价反馈是基于培养目标对培养过程的实际效果进行的检查评定,它是人才培养的最后一个环节,同时,它对后续的人才培养工作具有导向作用。《教育规划纲要》非常重视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要求“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改进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简言之,就是要完善教育质量评价与人才评价制度,为多样化人才成长保驾护航。

(一)完善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的背景

完善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要求。《教育规划纲要》强调“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而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则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教育公平的焦点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中考、高考以及就业、晋升等事关个人前途命运、发展机会和实际利益,因而人们普遍要求采用科学公正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以确保个人利益不受伤害。这是因为,评价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裁判的角色,决定着利益的分配,如果裁判不公,就可能是非颠倒,不分黑白,每个人都可能遭受意想不到的损失,同时,也将给社会制造不安定因素。长期以来,人们虽然对高考有诸多非议,但高考作为一种人才选拔制度,体现了教育公平的核心理念,这一点是得到社会广泛认同的。当前,我国正在积极建设和谐社会,进一步提高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水准,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完善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将在促进公平方面作出独特的贡献。

完善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也是培养高质量多样化人才的客观需要。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量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高质量多样化人才的观念和培养机制也在积极建设之中,而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如何适应这种新形势,是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评价具有指挥棒作用,如果评价指挥棒(评价标准)坚持的是高质量多样化的教育质量标准和人才标准,那么教育系统就会不断朝培养高质量多样化人才的方向前进;反之,如果评价指挥棒坚持的是单一化形式化的教育质量标准和人才标准,那么,教育系统就会日益远离培养高质量多样化人才的方向。换言之,评价指挥棒指挥得好不好,其影响将是全局性的。就当前的现实情况看,我国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虽然有不少优点,但并没有完全体现高质量多样化人才的核心取向,唯分数、唯学历的现象还客观存在,需要通过积极改革,克服这些偏颇,从而使评价制度更好地体现人才培养的核心价值。

(二)完善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的内容

评价制度改革主要涉及两项内容,一是教育质量评价制度,二是人才评价制度。

1.教育质量评价制度

《教育规划纲要》关于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改革具体规定是:“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分析这一段话,可以发现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改革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二是扩大质量评价参与度,三是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四是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

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是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改革的制高点。制定教育质量评价标准的依据是什么呢?对此,《教育规划纲要》给出了明确答案,这就是“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我国教育的基本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体表现为“培养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是基本的人才理念。教育质量评价要切实坚持全面发展和人才多样化的价值取向,坚持“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具体说,在基础教育阶段,要重点考查学生全面的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知识、智力能力、身体素质、心理健康、审美情操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水平。在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要重点考查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专业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尤其要重视考察“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扩大教育质量评价的参与度。《教育规划纲要》强调积极探索和建立政府、学校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方式,以便全面考察教育质量,提高教育质量评价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其中,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依法实施的,应“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确保政府全面有效地监控义务教育质量。高中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和自主发展的关键期,为了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职业教育和社会需求紧密相关,以就业为导向,因而《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吸收企业参加教育质量评估”。高等教育肩负高层次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的多重使命,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专业性强,内容非常复杂,《教育规划纲要》特别强调要“改进高校教学评估”,并“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从这些具体规定看,《教育规划纲要》强调从各级各类教育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政府和学校为教育质量评价的主体,广泛吸收相关社会部门和专业机构参与,努力扩大教育质量评价的社会参与面,这是非常重要的制度安排。

《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形式。基础教育肩负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神圣使命,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全面检测教育质量,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有力措施。综合素质评价主要考查学生身心发展的整体水平,主要从持续性、整体性和发展性等维度进行考量。其中,持续性强调学生综合素质提高是长期努力的结果,是持续成长的过程。学生成长记录是持续性的具体表现。整体性强调身心全面发展,如学生在思想道德、学习兴趣、健康体魄、良好习惯、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等各方面的整体进步。发展性强**育的增值效果,即学生进步提高的程度和速度。在教育实践中,教育工作者创造了不少行之有效的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如综合素质量表,学生成长档案袋,学业综合考试,等等;同时,如何简洁高效地开展综合素质评价,还需要不断探索创新。

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众多研究表明,教育评价具有重要的反馈功能,科学合理的教育评价能激发学生的进取心,提高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体验到学习成功的快乐,明确发展提高的方向和方法。《教育规划纲要》强调改进和丰富评价方式,发挥好教育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这是很有现实意义的。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一方面要促进教育评价方式多样化,即积极开发新的教育评价方式,不断丰富教育评价方式体系;另一方面则应努力提高应用教育评价方式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利用评价促进发展的意识,遵循教育评价规律,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各种教育评价方式。

2.人才评价制度

人才评价制度是关于人才发现、选拔、应用和激励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它对人才培养工作具有重大的影响。改进社会评价及选用制度,是当前我国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必须切实解决的配套制度问题。关于人才评价制度的改革,《教育规划纲要》强调:“改进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树立科学人才观,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科学化、社会化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强化人才选拔使用中对实践能力的考查,克服社会用人单纯追求学历的倾向。”具体说,主要是两个要点:一是改进人才评价机制,二是改进人才选用机制。关于人才评价和选用制度的改革,《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下简称《人才规划纲要》)作了较为详细具体的论述分析。

《人才规划纲要》非常重视深化改革和机制创新,要求“把深化改革作为推动人才发展的根本动力,坚决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制度障碍,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创造活力”。在这一思想指导下,《人才规划纲要》具体提出了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论文倾向,对人才不求全责备,注重靠实践和贡献评价人才。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拓宽人才评价渠道。把评价人才和发现人才结合起来,坚持在实践和群众中识别人才、发现人才。”总的说来,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强调树立真才实学的人才观,强调主要以实践和贡献来评价人才,强调在实践中发现人才。这种人才评价观念有利于培养多样化人才。《人才规划纲要》还提出了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具体任务,如“健全科学的职业分类体系,建立各类人才能力素质标准”,“建立以岗位绩效考核为基础的事业单位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完善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探索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健全举才荐才的社会化机制”,等等。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人才评价的具体方法,对于开创人才辈出的局面,将产生深远影响。

《人才规划纲要》高度重视人才选拔任用机制的改革,明确提出了人才选用机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具体说,人才选拔任用机制改革的目标是:“改革各类人才选拔使用方式,科学合理使用人才,促进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总体来看,人才选拔任用的核心理念是完善制度、公开公正、人尽其才、鼓励成才。强调能力而不是资历,强调岗位而不是身份,强调公平竞争而不是暗箱操作的选人用人制度,有利于人尽其才,为每个人充分发挥聪明才智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总之,《人才规划纲要》的出台,明确了人才评价机制和人才选拔任用机制改革的大方向,将引导全社会更新人才观念,优化人才评价、选拔和任用制度,从而将有利地支持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共同创造人才辈出的新时代。

(三)完善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的措施

为了推进教育质量评价制度的改革,《教育规划纲要》专门提出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系列措施,并计划安排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试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的具体内容是:“完善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实行高水平大学联考;探索高等职业学校自主考试或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注册入学;探索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的具体方式;探索缩小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区域差距的举措等。”其中,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改革探索,将为推进常规的教育质量评价开辟道路;而有关升学(高考、中考)录取方式的改革试点,将为人才选拔方式的科学化多样化探索前进道路。推广改革试点的成功经验,将整体提升教育评价制度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人才评价制度的改革措施,将随着《人才发展纲要》的全面执行而逐步落实,当前值得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