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光逼出来供词裁判所还不满意,为了给自己遮羞,犯人的认罪书必须写成“自愿招供”。

——是你自愿认罪的,我可没强迫你哟。

最好笑的是定罪之后的刑罚。教会不想担上惩罚犯人的名声,要判人监禁的时候,就要求犯人“必须自己进入为其准备的监狱,并使其成为其永久的家”。

——是你自愿进去的,我可没囚禁你哟。

如果犯人再不听话呢,那裁判所就把犯人交给当地政府,让他们去执行监禁等惩罚。

——是政府判你的,和我没关系哟。

然后教会还有一个说法——“教会远离血腥”,所以教会不能杀人,把犯人扔给当地政府处罚的时候还要警告官吏,要避免犯人“所有流血及危及生命的可能”。但教会又顺口说了一句,咦,好像火刑不会流血耶。

所以你知道为什么宗教裁判所的极刑都是火刑了吧。

这样一来,从头到尾,宗教裁判所在文件上,确实和酷刑、暴力没有任何关系。但其实他们是中世纪最有权力、最恐怖的暴力执法者。

在那个时代,欧洲的每个人都面临着如下的环境:

首先,身边每一个人都可能会告发你是异端分子。教会经常到各地去布告宣传,鼓励人们检举异端分子,检举有奖,知情不报有罪。教会还会手把手地教人们怎么去分辨异端,怎么偷偷搜集他们的证据。

然后,只要有人告发,裁判所就可以逮捕你。

你可能要在环境恶劣的牢房里惶恐不安地等上几个月到几年,才能等来审讯。

审讯的时候,你不知道自己被指控了什么罪名,不知道是谁检举的你,不知道证人是谁,不知道法官的姓名和身份。你什么都不知道,只有号称“上帝的猎狗”的裁判官事先精心准备的、一大堆带着陷阱的问题。当然还有各种酷刑。

此时,只要有两个证人——孩童也行,罪犯也行,甚至神经病也行——证明你有罪,你就有罪了。

儿女可以给父亲作证,妻子可以给丈夫作证。但是,只能说对被告不利的证词,不能说有利的。

审判期间,不许联系亲朋好友。

如果有人为你辩护,以异端罪论处。

想减轻罪行吗?可以,裁判所会给你一段时间,让你去检举出更多的异端分子。这一招彻底把这个行业变成了传销,只不过他们要的不是钱,而是良心与鲜血。

最后,当裁判所认为你失去了检举他人的价值后,就会判罚了。

最轻的惩罚是祷告恕罪,常常是终身的,每年必须到指定的几十所教堂签名盖章,每次盖章可能还会伴随着鞭笞。有的人被要求终身穿戴有明显标志的衣服和十字架,一生都会被别人歧视。

更重的刑罚是监禁。很多人会被判终身监禁。监狱的条件各不相同②。有的监牢非常窄小,没有窗户,只在房顶开一个小口,食物从房顶上递下来。——好吧,我说错了,这根本就是一口井。难以想象在这样的监牢里过一辈子是什么感觉。

此外,也有流放、苦役、鞭笞等刑罚,不细说了。

最后,少数顽固不化的人会被施以火刑。

再附加一条,大部分异端分子还要被没收财产,有时还包括后代的财产。这些财产常常被教会、当地政府瓜分,因此所有参与审判的人都有很大的动力去给有钱人定罪。

这是个人人噤若寒蝉的时代。

谁能想到,击败这恐怖统治的,竟然是一个出身贫寒、一无所有的书生。

除了哲学之外,他别无所用。

信仰与反叛

马丁?路德是一个纯粹的知识分子。作为神学院学生、拥有神学博士学位的人,他的工作是思考。思考就必须怀疑。一般的学者怀疑怀疑经院哲学家们提出的论题也就算了,路德偏偏要去怀疑罗马教皇的权威。

有了苏格拉底的例子我们已经知道,靠书生写写文章是改变不了什么的。事实上,路德之前也有人质疑过罗马教会的权威,但大都被教会连人带书一把火烧了。

路德之所以没被迫害,还能靠一支笔开创出一个新世纪,是因为他正好站在了时代浪尖上,以至于他的檄文一贴出来,从老百姓到贵族都欢迎他。

再多说一句,哲学家比社会运动家更幸福的地方就在这里了。哲学家不需要时代大浪,只要他自己有所心得,把心得写下来,保存下来就可以了。这在有了造纸术和印刷术以后难度就更小了。而路德这样的社会运动家,光有思想没有用,更像是时代选择了他们,而不是他们选择了时代。

我们还得再花点时间描述一下,选择了路德的时代是什么样子。

那时基督教会上下,不少人都热衷于赚钱敛财。原因之一是有些教士是世俗贵族转行过来的,把奢靡之风也带了来。后来有些教士的生活已经和王公贵族没什么区别了。那个年代的作家伊拉斯谟曾说:“许多男、女修道院与公共妓院,无甚差异。”他可真够敢说的。

公平地说,在教义的指导下,仍有数量可观的教士坚持清贫生活。但是拦不住宗教仪式越来越奢华,即便是安贫乐道的教士,在面对信徒的时候也不得不使用装饰华丽的衣物器具。还有更多的钱花在了兴修教堂上。

我们看外国电影可以发现,在小镇上,教堂的用处特别大。举行仪式要用教堂,开会要用教堂,避难也要用教堂。这不仅是因为教堂的神圣性,也是因为教堂常常是一个地区质量最好、规模最大的建筑。

很多基督徒都舍得在教堂上花钱。教堂拼了命往好里盖,以至于一个教堂盖上几十年那是常有的事。随便举几个著名教堂的修建时间:

圣彼得大教堂(重建):120年

巴黎圣母院大教堂:182年

比萨大教堂:287年

科隆大教堂:632年

还有一个西班牙的圣家族大教堂,又叫圣家赎罪堂,从1884年开始造,直到今天还没造好。现在还有一堆吊车工人在那儿使劲盖呢。

这些教堂都堪称人类最高艺术水平的集合,不仅建筑宏伟,而且装饰美轮美奂,常常用大量的黄金、宝石装饰。

另一方面在大航海时代之前,欧洲人其实挺穷的,且不说还一直打十字军战争呢。中国隋朝举国之力修个大运河都能把国家修穷了,何况欧洲人遍地而起的豪华教堂。这些宗教事业都需要耗费大量的金钱。

这么大的耗费,唯一的办法是从教徒身上出了。

反正教会有无上的权力,很快,教会就有了一大堆增加收入的办法。

《圣经》里多次提到,教徒要把收入的十分之一捐献出来。有了《圣经》当靠山,教会便理直气壮地制定了“什一税”,欧洲百姓十分之一的收入都要上交给教会。当各种主教或者修道院院长去世以后,他们的私人财产也归教皇所有。另外还有其他名目繁多的税费,以至于后来教会的税收远超于政府。比如1252年,英格兰全国贡献给教皇的财产是贡献给皇室的三倍。

在中世纪,百姓将遗产的一部分捐给教会本来就是世俗习惯。而且那时候除了神甫外很少有人会写字,所以遗嘱多是神甫立的。后来教皇又干脆下令只有神甫在场所立的遗嘱才能有效,这就进一步垄断了立遗嘱事业。在神甫的劝导下,不少百姓把全部遗产都赠给了教会。

教会还制定了大量的禁令,从贵族怎么能当皇帝到平民该怎么结婚,无所不包。但同时教皇有赦免一切禁令的权力,这也变成了牟取暴利的手段。甚至在咱们的历史上常作为政权没落标志的卖官制度,教会后来也开始干了。

这些措施搞得教会铜臭味实在是太重,以至于教皇庇护二世在即位前都说:在罗马一切都有行情出卖,没有钱便办不通。

另外还有著名的赎罪券。基督教说每个人都有原罪,再加上出生以后犯的罪,这些都阻止人上天堂。按照基督教义,信徒本应该通过虔诚信仰、多行善举来减轻自己的罪。而在中世纪,只要掏钱购买赎罪券就可以了。

可以想象,在各种致富手段中,赎罪券最行之有效,也最容易受到指责。这就像我们今天遇到一些大款,平时自私悭啬无恶不作,等一进到庙里就豪爽地咣咣扔钱,以为把他们做尽恶事换来的钱里的一小部分捐给神佛,就可以换来幸福平安,保佑他们能做更多的恶事以便赚更多的钱。你说这不是胡扯吗?你以为神佛是黑社会啊,交了钱就保护你。

赎罪券卖到后来也是这意思。而且最让百姓受不了的,是那些关系到日常生活的宗教活动后来也要收费了,比如每个普通人都需要做的弥撒。以至于贫苦者支付不起费用,便得不到应有的宗教祝福。这种情形连哥伦布都看不下去了,他曾说:“凡拥有金钱者,就具有使灵魂进入天堂的权力。”

基督教原本是贫穷者的宗教。耶稣说:“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哪怕这句话可以解释成别的意思(很多神学家都试图重新解释这句话),退一步说,就算富人也能进天堂吧,但也不能变成只有富人才进,穷人不让进啊。

如此和教义明显悖逆的行径,怎么能不引起信徒们的怀疑呢?

因为教会有一个绝招。

我们今天到教堂里,你跟神甫说我想了解基督教,您卖给我一本《圣经》吧。神甫一定很高兴,没准还会免费送你一本。因为你这是愿意聆听上帝旨意的表现,值得赞扬的。

然而这样的行为要是到了中世纪,那就成了犯罪了。

在中世纪,老百姓不能私自拥有《圣经》。《圣经》就如同最高机密一般,只能掌握在少数神甫手里。普通百姓想要了解《圣经》说了什么,只能通过神甫的解说。

最早,形成这种情形的原因是客观的。

首先那时《圣经》大多是拉丁文的。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以后,大部分欧洲地区都有了自己的民族语言。拉丁文成了知识分子的专用语言,老百姓不会。而且那时绝大部分平民都是文盲,根本没有阅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