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比喻说,假设每个人终生都必须戴着一副蓝色的有色眼镜,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必须通过有色眼镜的过滤才能被人看到,那么所有人类看到的就是一个偏蓝的世界,而世界真实的面貌是人们永远看不到的。

在这个比喻里,有色眼镜是先天认识形式,事物原本的颜色是物自体,人类看到的偏蓝的世界,是表象。

要注意的是,每个人的眼镜都是相同的,不会有人不一样。那么,戴着眼镜其实并不会妨碍人类的正常生活,连物理研究的结论都不会影响。反正颜色只是人类自己起的名字而已,戴眼镜者根本没法察觉到自己的异常。

还有另一个比喻。

假设我们人类都是电脑。电脑只懂电脑的语言,不懂人类的语言对吧。那么怎么能让电脑接受人类的命令呢?我们知道,电脑在出厂的时候,就已经在BIOS中写进了代码,这样电脑才能接受一些简单的命令,才能安装操作系统,才谈得上更高级的活动。

那么这个BIOS就是先天认识形式。我们人类的世界就是物自体,而电脑能理解的命令是表象。外界的任何命令都必须先经过BIOS的处理,才能让电脑明白。所以电脑能理解到的永远都是一条条程序命令,它不能理解外界世界的真实面貌,但它也不是和外界完全分离的,可以通过BIOS的中转和外界保持互动。

用白话说就是,康德认为,这世界上有一些东西(物自体)是人类永远无法认识的,人类看到的是被扭曲了的世界(表象)。但是由于每个人对真实世界的扭曲方式(先天认识形式)都是相同的,所以人类看到的同一个东西的感受还是一样的,因此我们察觉不到事物被扭曲了。所以这个世界观并不和我们的生活经验相悖。

那么因果律是怎么回事呢?

康德认为,我们这个先天认识形式里,包含了很多用来处理物自体的工具(一共十二个先天范畴),其中一个就是因果律。

我们的科学只能研究我们所看到的世界,这世界不就是表象的世界吗。这表象的世界因为之前经过了先天认识形式的加工,所以带有种种特性,其中就有因果律。科学家们可以放心地在这个世界里研究。当然,这说明表象的世界是一个必然的世界。

那么,人的自由意志又在哪呢?

我们自己的意识是物自体啊!

因果律只存在于先天认识形式里,并不存在于物自体中。物自体是自由的,我们自己的意识也就是自由的了嘛!

换句话说,康德让人的意志受到了先天认识形式的严密保护,决定论规则不可能穿透先天认识形式去控制人的内心意志,所以人仍旧是自由的。当然,这也意味着作为物自体的自我意识,是没法被我们察觉和把握的。

问题完美解决。

你可能会反驳说,康德的这一套也太想当然了吧?既然人类谁都不能认识物自体,你凭什么说有物自体?你凭什么说有先天认识形式?你凭什么说先天认识形式里就有因果律?

关于这一点康德给出了证明。但是这些证明过于复杂,我们不能一一复述,只挑一些简单的说说。

康德说,人不可能大脑完全空白就能接收经验。就像电脑要先安装BIOS才能进一步去读盘、去安装操作系统一样(当然这例子是我举的),人用来接收外界知识所必备的基础,就是先天认识形式。比如空间和时间的概念。

为什么这么说呢?

康德给出了几种证明方法,我们说两个简单的:

第一个是,我们有感觉对吧。而“感觉”暗含的意思是,我们感觉到的是“我们之外”的东西,这也没问题吧。不用人教,我们都知道自己有意识,自己的意识之外还有一个世界。这个“之外”就属于空间概念。

换句话说,如果我们没有空间的概念,我们的感受就是一片混沌,连什么感觉是属于自己的,什么感觉属于外界的都不知道。自然,在这种状态下,我们也不可能再去学习空间的概念。所以空间这个概念是先于经验的,而且是每个人必有的。

第二个证明是,人类可以想象不存在物体的空间,但是不能想象没有空间的物体。这说明空间是不依赖外界经验而存在的概念。

同样,康德也证明了时间的概念是先验的。

我们可以理解,所谓“我”这个概念,实际上是很多瞬间不同的“我”合在了一起。因为物质随时都在运动和变化,那么上一瞬间的“我”和下一瞬间的“我”是不一样的。如果我们没有时间概念,就没法认识到“我”是一个存在于连续时间里的整体。而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正好证明了,不需要经验,“我”这个概念就可以存在。那么既然“我”的概念是先验的,时间的观念自然也是先验的。

另外,对于时间、空间和因果律是先验的证明,希尔贝克的《西方哲学史——从古希腊到二十世纪》里还有一个很不错的例子,我不客气地直接拿来用了。

他说,假设出了一个交通事故,有一个警察去调查,调查回来说:这个事故不是在任何时间发生的,也不是在任何地点发生的,也没有任何发生的理由。

那么警察局长一听肯定气疯了。哪怕这警察胡编一个时间、地点和理由,警察局长也不会那么生气。为什么呢?假如警察胡编了时间地点和理由,好歹我们有机会知道他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但他这个没有时间、地点和理由的报告呢,对我们来说是完全不能理解的。我们根本就不接受这么一个答案,根本就没法理解这么一个答案。这说明了,一旦一个知识不具备时间、空间和因果律的要素,我们就完全不能理解。换句话说,只要我们有知识,这知识必定伴随着时间、空间和因果律等因素。也就是说,时间、空间和因果律的概念是先于我们的经验而被我们具备的。

为了证明世界存在不可认识的物自体世界,康德还提出了四组“二律背反”命题。

所谓“二律背反”就是一些关于“空间是不是有限”之类的形而上学问题。康德一一讨论这些问题,发现这些问题无论是证明为真还是为假,都是成立的。换句话说,要靠理性去研究这些命题,得出的都是自我矛盾的答案。

康德认为,这背后的原因就是,这些命题讨论的内容不在表象世界,而属于物自体的世界,是我们的理性无法认识的。如果我们非要用理性去讨论,就会出现这种自我矛盾的情况。这也是为什么不同的理性主义者之间会得出相反的结论。

因为在康德那里,人类的心灵会对客观世界进行加工,所以他属于唯心主义。康德学说的代表说法叫“人的理性给自然立法”。

我不知道今天的课本怎么样了,反正我小时候的课本有一个习惯,就是把唯心主义讲得跟神经病差不多。

课本里说唯心主义,就说它讲的是“心灵决定物质”,“先有心灵后有物质”。仿佛唯心主义者认为人类都是魔术师,脑子一想,前面就会蹦出一个蛋糕。又或者唯心主义就等于在讲有鬼有神的宗教迷信,在讲“我”自己出生之前父母乃至整个宇宙都是不存在的。

孩子们一看,想蛋糕就蹦出蛋糕?这是多么可笑、多么荒谬的学说呀!哈哈哈,可算能在课堂上开怀大笑一回了。就好像历史上那么多一辈子苦心思考的唯心主义哲学家们,全都是连三岁小孩不如的白痴。

我们今天知道了,课本这么说不公平。康德完全不是这个意思,其他的唯心主义哲学家也完全不是这个意思。

还可以举个例子。

我们前面提到过一个贝克莱,他就是彻底的唯心主义者,觉得世界上除了精神就没什么可靠的了。有人反驳他说,假如说世上只有精神没有物质,那你怎么还知道那有个桌子,那上面能放东西,你怎么还知道拿起个面包往嘴里送呢?

贝克莱说,我知道面前的桌子是个桌子,而不是我脑海中的臆想,是因为桌子给我留下的印象是稳定的、有规律的。而且不仅我知道它是桌子,别人也知道它是桌子。相比之下,如果是我心中臆想出来的桌子,那么它在我心中的印象自然是不稳定的,没有规律的。因此我知道那个我心目中稳定的、有规律的印象被称作“桌子”,能放东西。这既不和唯心主义矛盾,也不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

我们不讨论贝克莱说法的对错。我是想说,你瞧,唯心主义者不是神经病。

所以我觉得咱们课本这样做不好。唯物主义并不丢人,辩证唯物主义更是一门很强的学说,我们有必要通过贬低对手的方式来宣布自己胜利吗?就好像在有些战争电影里,敌人都如同白痴一样。

真没必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