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工程和重要抓手,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早在1929年,毛泽东同志在《古田会议决议》中就提出,纠正主观主义,“主要是教育党员使党员的思想和党内的生活都政治化,科学化”。至此,揭开了我们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大幕。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正式提出“党内政治生活”的概念,并从12个方面规定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要求。1982年党的十二大将“党内政治生活”写入党章,自此以后,党的历次代表大会都以党章的形式不断丰富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并从十四大党章开始明确了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目的就是“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上,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作为管党治党的有力武器,党内政治生态呈现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面总结了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新理念、新举措、新经验,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做了系统部署,把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引向深入。习近平同志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就是党内政治生活要把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时代性,就是党内政治生活要紧跟时代步伐、聆听时代声音、回答时代课题,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内出现的新问题,使党内政治生活始终充满活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就是党内政治生活要坚持党的思想原则、政治原则、组织原则、工作原则,按原则处理党内各种关系,按原则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战斗性,就是党内政治生活要旗帜鲜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每个党组织都成为激浊扬清的战斗堡垒,使每个党员都成为扶正祛邪的战斗员。”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关键所在。党的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完成各项政治任务的保证,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和行为准则。当前,党内政治生活中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这“七个有之”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必须用严明的政治纪律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和“五个决不允许”,即“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

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

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人民”二字镌刻在自己的旗帜上,把“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作为自己的责任担当。自党的七大正式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宗旨写入党章以来,我们党始终秉承这一根本宗旨,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造福人民的执政理念和价值追求。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最根本的就是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一方面,要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决反对“四风”,坚持抓常、抓细、抓长,警惕和查处各种变异“四风”,切实将改进党的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核心要义。另一方面,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相信人民、依靠人民,做到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拜人民为师、向群众学习,不断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使我们党始终拥有不竭的力量源泉,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力向前。

民主集中制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保障。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它正确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是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反映、体现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利益与愿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制定和执行的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的制度。当前,在党内政治生活中,不同程度的存在民主不够与集中不够两种倾向:一些领导干部独断专行,常常搞一言堂、家长制;一些领导干部本位主义、部门主义、分散主义思想严重,个别班子内耗严重,软弱涣散,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作为严格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制度保障。一方面,要坚持“四个服从”,切实做到全党服从中央。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维护中央领导权威,自觉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政治上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坚决杜绝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另一方面,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健全党内决策体系和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委决策议事程序,明确党委权力运行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强化对“关键少数”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选人用人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风向标,端正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治本之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严格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匡正选人用人导向,通过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培养和任用一批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始终把政治素养、党性修养、道德涵养作为选拔和任用干部的基准。要严明用人纪律,坚决抵制不良之风,始终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做到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

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要落实干部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强化党组织在选人用人方面的领导力和把关作用,组织部门在考察评价干部过程中要严格按制度和程序进行。要认真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对于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要充分理解、大力支持和保护,理直气壮地为他们撑腰鼓劲”。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关键是要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为净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的气候环境。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防止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要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进行深入调查,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交心谈心,选好、选实、选准议题;会中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方针,查实问题、深剖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并及时进行反馈评估。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改进,使党员时刻紧绷自律之弦,做到自省、自警、自纠”,时刻保持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纯洁性。要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相关制度要求,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批评和自我批评,就是党组织、党员个人对党内同志,党员个人对党组织的缺点错误及时指出、深入剖析,在原则问题上进行积极的健康的思想斗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批评和自我批评,多次强调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大胆使用、经常使用这一锐利武器,严格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促进我们党强身健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有勇于自我革命精神。习近平同志指出:“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我们党之所以有自我革命的勇气,是因为我们党除了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这就是要从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出发,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检视自己,不掩饰缺点、不回避问题、不文过饰非,有缺点克服缺点,有问题解决问题,有错误承认并纠正错误,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锤炼自己,在革故鼎新、守正出新中实现自身跨越,不断给党和人民事业注入生机活力。要贯彻实事求是的基本要求,以事实为依据,摘掉有色眼镜、克服主观因素、摒弃个人得失与成见,一切按照问题本身的性质和党纪党章来处理;要始终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勇于自责、用于自省,经常对照党章党纪、对照先进典型寻找差距和不足;要积极践行“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诚心实意地沟通思想,获得被批评者的信任;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坚持讲党性而不讲私情,讲真理而不讲面子,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决不能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相互批评变成相互吹捧;要坚决反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庸俗哲学和好人主义,坚决克服文过饰非、知错不改的错误倾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