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疤在周围黑下来之前是处在我们对面的位置上,但我估计他现在早已经转移到了别的位置。按规则来讲,他不会藏到过高的地方,从低往高处看,他并不协调的衣服颜色和山顶上的积雪会形成极大的反差,很容易暴露;他也不会隐藏在原处的某个土坑中,那样更容易暴露目标,车体四周更不适合像他那样身材高大的狙击手隐藏。而除了我们所藏身的山坡以外,对面附近是一片旷地,我仔细搜索之后,没有发现可疑点,刀疤藏到了哪里?难道是在我们身后?可按理说,他不可能这么快。

伴着猛烈的山风,雪越下越大,可可西里北部地区的风尤其冷,风雪交加时分,只能用天寒地冻来形容。我们三个人各自隐藏着,借着夜色和山坡上的一些植被来隐藏自己。现在积雪越积越快,也越积越厚,我们一旦隐藏好,就无法再随意地更换隐蔽点了,因为雪地上留下的移动印迹和轮廓会立即暴露我们。

我们藏身的位置和刀疤停车的位置相去不是太远,这样的距离在狙击对抗中算是比较近的,而一个狙击手在近距离战中使用狙击枪,无疑等同于自杀。还好,我们三个所用的都不是狙击枪,虽然我们现在采用的是狙击战术。我相信我们无法移动,刀疤也一样,他一定就藏在我们眼皮子底下的某个地方,或者就在我们附近。

想到这里,我心里有点儿发毛。如果他就藏在我身边的某个地方,或者背后,随手一枪就可以要了我的命。我稳住心境,还是没有动,尽量保持身体的低伏姿态,用眼角的余光向左右悄悄地扫视了一遍,没有发现什么可疑迹象。许小乐和马帅这两个家伙不知藏到了哪里,可能是转移到了我身后更高一些的地段上。三个人的藏身点分开,拉开距离和层次,有利于隐藏和掩护。

风越来越大,鹅毛大的雪片落到我的脸上,沾在眼睫毛上,我轻轻地眨动了一下眼睛,抖掉睫毛上的雪花。周围的雪已经积得比较厚,如果有人在雪地上匍匐前行的话,即使速度再慢,也并不难发现。而且有一个更重要的地方,鼻孔里热气的呼出导致我面前的一小片积雪比较薄,在这样以夜色为基底的雪地里,那一小片地方会在反射光的作用下形成一片较大的阴影。

为了干扰刀疤的判断,我一反狙击法则,选择的藏身地点比较低。如果刀疤藏身在我正面的某个地方,他一定早该发现了,也早该开枪了。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发现我,解释只有一个,那就是他藏身在我背后的某段山体上。如果照这样推算的话,我现在必须保持纹丝不动,否则,即使是动动一根手指头,也会立刻被他发觉。

几分钟之后,雪停了,但周围的空气冷得厉害,我被冻得嘴唇发紫,十个手指头也僵硬起来,有点儿不听使唤。我想许小乐和马帅也不好受,刀疤如果藏身在地段更高一些的地方,那里的风大,他更加不好过。不知道这个刀疤到底想干什么。他一定知道我们来的不止一个人,既然开车来追我们,又不带枪手,反而只身前来,那么不是他的确技艺惊人,就是他心理变态——在可可西里待得久了,无聊至极,想玩玩猫和老鼠的游戏。

我和马帅都是曾经接受过狙击训练的人,不管周围的环境如何,即使是冷得厉害,也可以隐藏在一个地点很久不动,像尊雕塑,但是许小乐却不一定做得到。我现在最担心的就是许小乐忍耐不住,只要他一动,刀疤就会发现他,向他开枪。真正的狙击手开枪的机会只有一次,但也只要一次,就可以决定一个人的生死。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现在要想打败刀疤,唯一的方法就是坚持,谁能耗到最后,谁就是赢家。但在可可西里这样恶劣的环境下,穿着并不温暖厚实的几件衣服,趴在冰雪地里,能坚持半个小时都是奇迹,别说是耗到最后了。

在理想主义小说里,厉害的正面人物往往在僵持中会借助身边的一些物体进行主动反击,将一个又一个不管是多么厉害的对手击毙,正派必胜,反派必败。但在现实中却未必,现实与小说是两码事,也不可能会像小说中描写的那样精彩或是惊心动魄。我们没有借以反击的物体,眼前的视距很窄,距离和角度完全靠推算。

我们已经趴了快一个小时了,我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已经与周围的积雪融为了一体,除了大脑还保持着清醒以外,我感觉不到自己的腿摆放在什么地方,屁股又在哪里。但是为了不暴露目标,我还是没有动,一边继续侦察四周,一边倾听背后的声音。

突然,远处像是传来了许多辆吉普车开动的声音,因为地面上落了层积雪,车子开动时与荒滩上石块的摩擦声减弱了,所以声音听起来并不明显。他们是从盗猎者窝点的位置开过来的,可能是继刀疤之后追过来的盗猎者或是枪手。

我还是没有动,保持隐蔽的伏低姿势。二十分钟之后,五辆吉普开到了刀疤停车的地方,车子停下,跳下来十多个手持MP7的枪手,车头灯打得雪亮,把整座山坡照得明晃晃一片。

幸运的是这些人没有发现我们,可怕的是他们也没发现刀疤。刀疤所藏身的位置在我们背后,而且地势较高,连这些人都没有发现他,可见他伪装得多么完美。我们要想发现他,估计也不容易,真要对抗起来,就更不会轻松,但是越是不轻松的对抗,实战起来才越有意思。我虽然已经冻得全身发麻,只有头脑还保持着清醒,但既然刀疤要玩儿,那就一起玩儿到底吧!

“妈的,人都不知跑到了哪里,地上也没有血,轮胎倒打爆了两个,刀疤又在犯神经了!”一个枪手往四周扫视了一圈,斜挎着枪,走到我们的吉普车旁边,用脚踢了踢空瘪的后轮胎,脸上神情古怪地朝后面一群人说话。

后面几个枪手哄地一笑,有人就搭话:“那是,他五个兄弟被人干掉了四个,现在就剩下他这个孤家寡人啦,他能不犯神经?”

“他犯他的神经,关咱们什么鸟事?要不是牛头叫我们追过来看看,我还真懒得来!看他天天那样儿。谁养着他?还不是我们这些枪手!我们辛苦打羊子,他每次都闲得跷腿晾蛋,等我们打完了,他才看完了风景,晃晃悠悠从山坡上逛下来。回过头来,分的钱他得大户!他还看不起我们,整天佯睬不睬的,装逼给谁看呢!嗯?”一个枪手骂骂咧咧的,使劲用靴子踢地面上的雪,踢了一会儿,又照着刀疤那辆敞篷吉普的车门一脚猛踹,半开的车门被他踹得哐的一声响,给关上了。

旁边几个枪手只是笑,随声附和着,并不接他的话,有人就说:“小声点儿,别给那家伙听见了,回头有你好受!”

那个枪手踢痛了脚,就更加骂骂咧咧起来,直嚷:“怕他个鸟?别看牛头给他几分脸子,大爷我就不给他面子了,又怎么样?搞不好,老子还不想干了,另立门户去。哥儿几个可说好了啊,到时要走一块儿走,怎么样?”

一群枪手哄然大笑,并没有几个支持这个提议。在可可西里打藏羚羊,真要想赚大钱,那还得有雄厚的资本才行,并不是一杆枪一些子弹就可以办成的。一群枪手发了一阵子牢骚,有人突然喊了声:“刀疤!”

刚才还气势汹汹在骂人的那个枪手吓得一哆嗦,急忙问:“哪里?”

枪手们笑开了,原来不过是闹个小玩笑,可见刀疤在这群盗猎组织中的影响力很高,但也证明了另外一点,这些枪手对刀疤除了畏惧之外,更多的是厌恶。看来刀疤混得不怎么样,不光牛头不喜欢他,连这帮子一起混事的兄弟也不喜欢他,他已经众叛亲离了,干掉刀疤,只是迟早的事。如果现在的牛头没了刀疤,我们要干掉牛头或者生擒活捉他都不是难事。

枪手们回到各自的车上,发动了车子,准备原路撤回,有人就问:“刀疤的车还在这里,要不要开回去?”

旁边车上的人就说:“管他呢?把车开回去,牛头肯定要追问。咱们就这样空着手回去,牛头要问起来,就一推三二五,说啥也没看到,哈哈!”

枪手们在大笑声中,开着各自的车子回去,声音渐去渐远,消失不见,只留下雪地上一些杂乱的车轮印。

雪已经不再下了,可风却越来越猛,从山头上冲下来,把一层层的积雪掀到身上。想不到6月的可可西里,会有这样的景象,此时别的地方正是穿着小背心和短裤衩子,趿着鞋皮子,晃着膀子四处乘凉的时候,而我们却隐伏在滴水成冰的雪地里,挨着风刀子的折磨,而且还不能稍动一下,连哈口热气都不敢。

我感觉到自己的双手好像被冻没了,麻木得没有一点儿知觉。不知道马帅藏在什么地方,一点儿他的声音也没有。倒是许小乐有点儿不对劲。我隐隐约约觉察到在我左后方偏十五度角大约五十米的地方似乎藏有人。不知道是谁,可能是许小乐,我担心他挨不起冻,会暴露目标。我都能感觉到他就藏在那里,那么刀疤在更高的位置上,从上往下看,就更容易发现他了。

可能是刀疤藏身的地方太高,从上往下看,下方的反光差小,不容易确定藏身点,他还没有断定许小乐是否就隐藏在那里。他是以一对三,而他在一个隐伏点只有一次开枪的机会,所以他还要等,等到我们都冻得受不住的时候,再跳出来冲我们开枪。

我想:我们冻得受不住了,你刀疤也冻得够呛,到时候射出膛的子弹难免会因为双手的麻木而偏差方向,就算你发现了我们,也未必就能一枪命中,而我们是三比一,就算三颗子弹都出现偏差,总有一颗能射中你吧?现在再耗下去,要等的就是谁先暴露目标,但是我们动一下,刀疤会发现我们,而刀疤动一下,我们却无法发现他。

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那就是在车头灯熄灭后的那一瞬间,刀疤是如何迅速地移动到我们背后的山坡上,而我们又没有发觉的?对于狙击手来说,这很恐怖。我仔细地思考原因,如果刀疤从我附近潜上山,我绝对可以发觉。除非他当时是潜伏在侧面的土坑里,然后借着夜色和我们对那辆车的短暂注意,迅速地潜行到了山坡的侧后方。他是从侧后方搞了个大迂回,借着风雪声的掩护,才潜伏到我们背后的山坡上的,看来扎西顿珠所言不虚。老天爷都不帮我们。

现在要想把刀疤引出来,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牺牲我们三个人中的一个,借此逼刀疤暴露方位。除此之外,再耗下去,别说对抗了,迟早都要冻死,到时候以三换一,更不值得。豁出去算了,我就不信我的手都冻僵了,你刀疤还能好端端地开枪不成?

二十二、许小乐被击毙,周青遭袭

当我决定牺牲自己跳出来引诱刀疤暴露目标的时候,我左后方一直潜伏着的许小乐不知是冻得受不了了,还是出于什么原因,突然间双腿抖动了一下,他猛地一个双肘撑地,反转过身来,仰面朝斜上方开了一枪。但却有两声枪响声,在我背后大约六百米远的地方也同时有枪声响起。我眼角的余光瞥见许小乐像是被电打了一下,身子猛地一哆嗦,缩成一团,往山脚下滚去。

听山坡上传来的响声,冷厉而锋锐,武器装备的优劣成为了明显的事实。刀疤是藏在我所潜伏位置正后方六百米远左右的地方。就在刀疤枪响的同时,我急忙一个转身,朝着正后方六百米远处进行射击,与此同时,马帅的枪声也在附近响了起来。

旋转着呼啸而过的风速度很大,影响了子弹的射行轨迹。马帅可能是手冻僵了,射出的子弹打到了刀疤面前的雪地上,把积雪弹出一团雪花,刀疤迅速向旁边移动,我的手指也已经冻得不能弯曲,子弹打出去的时候有点儿不利索。

刀疤飞速地往旁边一纵,迅速伏低了身子。子弹差一点儿打中他的头,但被他灵巧地闪了过去,只是把他头上的一顶帽子给打了下来,帽子上的雪花在半空中爆散开来。刀疤借着雪花的掩护,轻巧而且迅速地往山坡后面转移,同时随手向我们回射了两枪,然后消失了踪迹。

我和马帅立即跳出隐伏点,飞快地追上去。正当马帅要追过山坡后面的时候,我一把拉住了他。刀疤在暗,我们在明,两个大活人在雪地上飞奔,如果刀疤刚才有机会转过来开枪的话,我们早成枪下鬼了。我们们现在不能跟过去,必须打破狙击手的法则,不是以静制动,而是要以动制静,逼着他露面出手。

我没有追过山坡去,而是拉着马帅飞快地往山下跑。许小乐中了枪,子弹打中了他中间偏左胸的部位,极有可能是擦着心脏的边缘穿透了他的身体,他前后的衣服都被血湿透了,雪地上也是鲜红一片。我飞快地抱起许小乐,往刀疤的那辆敞篷吉普跑去,马帅垫后掩护,只要刀疤一露头,他就会扣住扳机一阵扫射。

我们的车子被刀疤打爆了两个后轮胎,可刀疤的车子却是完好无损的,而且是敞篷,便于射击。我把许小乐放到后车座上,跳上驾驶位,发动了车子,马帅一边掩护一边往车旁退。刀疤似乎想露头向我们开枪,但是马帅发现后一枪打了过去,好像打中了他的一条袖子,他不得已之下,把头缩了回去。

开始的时候,刀疤可能是想将我们三个人全部打死,可现在不知为什么,他好像忽然来了兴致,也可能是犯了神经,竟然没有再向我们开枪。马帅跳上车,作好掩护,我迅速地开动车子,向远处驶去。现在我们不能再和刀疤耗下去了,没见到许小乐的伤势之前,我还打算和刀疤耗到底,但眼前的情形却不允许,许小乐在拼命地喘气,全身都是血,我怕他会旧病复发——一口气喘不出来,憋死过去。我们哪还敢再耗,就把车速开到最大挡,拼命地往前狂奔。

在这次对抗中,虽然在武器装备上,我们远不如刀疤,但我们也犯了轻敌的错误,致使在对抗中错失了良机,非但没有伤到刀疤一根毫毛,反而使许小乐中了枪。虽然我们抢了刀疤的车,最后也逃离了险境,但是事情却已经无法挽回了。

我就是想不明白,在这种天寒地冻的情况下,大家都被冻得几乎失去了意识,四肢麻木得像是不存在了,可刀疤为什么却还能那么利索地开枪,并且一发命中要害?难道他是个不怕严冷气候的超人?我现在才完全相信了扎西顿珠的话,刀疤除了枪法好之外,他的身体素质也是一般人不能相比的,我遇到了有史以来第一个厉害的角色。

“不行了,快停车!小乐他坚持不住了!”马帅弯着腰,用手按紧许小乐胸口上的弹孔,大声冲我喊。可是血还是从他的手指缝里往外冒,座椅也已湿透。许小乐大张着嘴,在拼命地喘息,他就像是一条离开了水的鱼,被太阳晒得快要干死,正可怜巴巴地扭过头望着我,两只眼睛已经渐渐失去了神采,嘴巴里的鲜血顺着唇角往下流,滴滴答答地溅落在他的衣襟上。

“好冷啊!好冷……”许小乐哆嗦着,两行眼泪从眼眶中流了出来,他大喘着气,瞪大了眼睛,死死地抓住马帅的手,带着哭腔,拼命地喊,“马帅……我……我不想死……肖兵,我不想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