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回 九、秘密

九、秘密

在我的好说歹说之下,差点被我那一日万里的境界给弄疯的老头子才勉强接受了我的理论,但除了大叹天道不公外,也别无他法了。毕竟在现实世界,精神力是除我之外,别无他号的。

我并没有按照老头子的意思直接离开,在家中虽然能够象个小皇帝一般好吃好喝,但老实说,那样的环境并不适合修炼。因此,我硬是赖在老头的家中住了下来。实际上,老头当时也只是失魂落魄下的无心之言,脱口而出之后,老头子自己也很后悔,见我不走,自然也就不提了。

同时,在泰山之颠,我还发现了一个大秘密。

我发现了元素的存在!!虽然很弱,但我可以确定,那就是元素。当然,我所说的,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元素,而是指“水火风土”等等魔法元素。

此刻我终于明,之所以过去我无法感应到元素的存在的原因,那是由于空间中无所不在的波形所导致。

波,有很多种,如声波,电波等,正是这些波形,影响了我对于元素的感应。当然,这个发现,并算不上大秘密,充其量也只不过是解开了无法感应到元素之迷。

所谓的大秘密,惊世骇俗之级,即使是我,得知了这个秘密之后,也久久不能平静。

那就是,在近代,“仙”这种由人类进化而成的高级生命体完全消失的原因。

在古代中国,经常会有某某人成仙,或是某某人被神所选中的事情发生,但到了近代,这种事情渐渐消失,最终成为了传说故事,为世人所遗弃。

因此,有一段时间,我肯定的认为,在地球上,所谓仙,纯粹无稽之谈。

即使是后来前往了异世界,见识过各种生物之后,这个信念也一直没有动摇过。

因为,无论何种生物,都与那传中的仙人说相去太远。

但此刻,我已经可以确定,在过去,仙人是确实存在的。

因为,在那些元素之中,我隐约能够感应到仙人们所流传下来的讯息。

由于年代久远,这些信息大多都已经模糊不清。

从那只字片语之中,我终于了解了导致仙渐渐没落的罪魁祸首,那正是这些无处不在的电波。

这也是古代地球,与现代地球唯一的区别。

在古代,自然没有电波,因此,空间中充斥着元素,也就是道家所谓的“天地之精华”,沐浴在这样的环境下,再加上人类大脑中那无限的潜能,人类的确有突破极限再度进化的可能。(这里要说明一下,虽然在异世界中也有被称为人的生物存在,但他们毕竟是另一个世界的生物,与地球人类绝不相同。因此,即使同样身处于元素之间,也依然无法成仙。这也是第3章中我能够轻易入侵异世界一个大魔导士的脑中,却在一个普通地球人脑中大吃苦头的原因。)

众所周知,仙人的修炼,是要靠自身体内引入那天地元气。现代,各种电波横行,那原本不多的天地元气更是无处可寻,导致一夜之间,仙人绝迹。

此刻,何以一时之间,仙突然绝迹的原因终于明了。可怜人类还在沾沾自喜,自以为进步神速,却不知恰恰这所谓科学正是阻止了人类从低级进化为高级生命元凶。

幸亏,现在只不过是90年,手机还未流通,因此象泰山这样的地方还没有太多的干扰,使我多少可以感受到元素们的存在,若是回到上海,估计无论如何我都不可能有所发现吧。

但明白了又如何,无法随处施展的魔法对我来说没有意义。同时我也不知道成仙的法门,因此即使能够感受到微弱的元素对我也无任何帮助。

因此,我抛开这个发现不理,依旧埋头苦练起了武术。老头子的独门绝技实着不少,大多被我掏了个精光。直到1990年,我终于告别了老头子,回到了上海的家中,那一年,我6岁。

回到家中,家人自然欢喜异常,毕竟,我已经离家整整2年,在那年代,不要说手机,即使是电话,也还没有正式进入普通人的家庭,身在远方,人与人之间的交流非常困难,只能通过写信或电报来传递。2年内,我沉迷于武术之中,也只于家中进行过几次通信,此刻父母见了我,自然有说不尽的话语。唯一麻烦的是,回家之后,我便应酬不断,无数见过的,没见过的亲戚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纷纷前来看望我,弄的我烦不胜烦。我当然明白他们的想法,无非是听说了我学艺归来,希望能够从我的这里见识见识武术的厉害。每每到遇到有人提出这种要求,我也不去拒绝,只是演示了几套粗浅的外门工夫敷衍了事。

当然,在父母的面前,我没有丝毫隐瞒的展示了我在武术上的真实水平,包括内功的运用,将父母吓了一大跳的N次方,此刻父母终于意识到,在他们面前的孩子,已经不是普通人了,依靠了中华五千年的文化沉积,他们好歹接受了内功是现实存在的这件事情。恩,如果让他们知晓了我另一系的力量后,不知他们会如何想呢,想想那有可能所发生的后果,我还是明智的压下了这个念头。

过了好几个星期,亲朋好友们的热情终于过去,我也终于得以喘息片刻,在我的极力争取下,终于得以避免了继续在幼儿园中受苦的命运。看,谁说命运是无法改变的,我不就靠自己的力量改变了命运的走向吗。于是,我有回到了那吃了睡,睡了玩的地步。当然,每天之中,我还是会抽出空来锻炼一下,毕竟武学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嘛。

不过,我所没有料到的是,在我离开此地2年之后,我那游戏之神的名头依然健在。当然,这不得不归功与王星小朋友,在上山学艺之前,我曾经稍微指导过他一阵子心得体会,就靠着这些些微的指导,倒也得到了不少同好的认可,然后,再加上他逢人便说我的实力还在他之上,因此我的名字,居然与传说中的隐藏人物挂起了钩,传说大抵是这样的:“在B区,有这样一个传说中的人物,他的姓名不详,年龄不详,人们只知道他的外号,那就是“游戏之神!”在他的手中,游戏不再是单纯的游戏,而是升华成了一种艺术,想要见到他吗?那就只有一个途径,只有打败飞翔游戏店的4天王,以及那曾经受到神所亲传的护法,才能够得到晋见神的权利”云云。

当我第一次听说到这个恶俗的传说后,第一反应就是去找马赛算帐。这不是明摆着在为他的游戏店做宣传广告吗,这个蹩脚的传说不是从他那里发出去的才有鬼呢。居然连4天王都叫出来了,你以为是刘郭张黎吗?!(似乎现在正是他们最火的时代哦)

来到马赛的游戏店,此刻店门前已经挂上了招牌,上书“飞翔游戏店”5个大字。看来我们的马赛同志的确有做生意的天赋,2年不见,原本只是拥有3台FC的小店此刻已经成为了一家正规的游戏店。

进入店门,才发现里面的装潢与原先早已完全不同,原本只不过不到10平方米的小店,此刻,店面内部已与隔壁相邻的店铺打通,感觉一下子大了不少,店门的右边是一片玻璃柜台,柜台内摆放着许多FC的游戏卡带,看样子似乎还在兼营游戏卡带的生意。在我上山学艺前,记得还只有3台主机,此刻已经变成了10台。电视机也大多换成了18寸。

看来这马赛利用我的名头所赚的实着不少,想到这里,我恶作剧心起,无声无息的走到正在观看游戏的马赛身边,对着他的耳边大叫一声“啊!!!!”将马赛吓了一跳。马赛气势汹汹的转过头来,但当看到是我时,愣了。

我笑嘻嘻的说道:“马老板,生意兴隆啊。”

马赛笑道:“是你啊,你小子终于回来了,呵呵,这还是托你的福啊。”至于托了我什么福,大家都是聪明人,自然不言而喻。

见马赛这么老实,我倒也不好再为难他了。反正之前也吓了他一跳,同时对于我来说也无甚损失,也就罢了。

接着,我和马赛说了些2年里各自的情况,说着,马赛突然立起,大手一挥,喊道:“大家听好,在我身边的这位就是那传说中的游戏之神了,现在就让他给我们表现一番,看看他是否名副其实吧。

明知这有是新一轮利用了,不过反正没什么损失,倒也无妨。见我走上前去,众人纷纷让了开来。其中有些当年认识的伙伴纷纷与我打招呼,而另一些慕名而来的人也纷纷向他们打听关于我的事情。

此时我面前的一台FC上所插的,是一个叫做 “赤影战士”的游戏,这个游戏在我的映象中非常经典,无论它的游戏性,操作性都是极其优秀的。同时它的几个BGM,堪称FC顶级水准,可以说是我前世最为喜爱的几个游戏之一。

我淡然说道:“不用换了,就这个游戏吧。”

此话一出,马赛大惊失色,他可是知道我是刚回来的,在他的想法中,即使我的天分再好,面对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游戏,也没有办法打出什么好成绩吧。

我可不理会马赛的眼色,上前抓起了手柄,开始游戏。

渐渐的,马赛那吊起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同时暗叹老天保佑。此刻,我的表现完全不象是一个第一次玩此游戏的玩家。我选择用鞭子作为武器一路顺畅的过关斩将,看着我的游戏,周围的观众居然产生一种痛快淋漓的感觉,完全没有一般游戏者那种眼看着无法度过难关的苦闷感觉,就好似在我的手中,游戏不再是游戏,而是成为了一部讲述主角英雄无敌的电影,看的众人大呼过瘾。

最终,我看似轻易的,以完胜的姿态击倒了最终BOSS,赢得了周围一片叫好。游戏结束后,马赛走了过来,对我说道:“你小子,原来练过吗?”

“呵呵,”我神秘的笑笑,用某人的名言回答道:“那是秘密……”

谈着谈着,我突然在柜台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贴图,FF3!!我慕然想起,确实就是这一年,SQUARE出品FF系列的第3作,其中的职业、幻兽、飞空艇,陆行鸟、隐藏宝物、隐藏BOSS等等系统,无一不成为了今后几年中无数RPG作品争相模仿参照的对象。也正是从这一代开始,FF系列正式超越了勇者斗恶龙系列,成为了RPG游戏领域中当之无愧的1。记得在前世,这可是我在FC上玩的最多的一个游戏了。

可惜我的家中还没有FC,我也总不能赖在某人的店里玩RPG吧,那还不给某人咒死不是?我做下决定,无论如何,都要让我的父母同意给我买一台FC回家。

由于时间已经前进到了90年,在前几章我所说的行情自然已经作废。现在彩色电视机已经变的十分普遍,所谓游戏机也渐渐为国人所熟悉。同时,国内终于响起了针对游戏口诛笔伐的运动。原本,这件事情跟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是,不巧的是,我的父亲,居然也成为了讨伐游戏派中的一员,当我提起想要买一台FC回家后,竟遭到父亲的极力反对,并宣布,绝对不会给我一分钱去买那害人的东西。

我反问道:“那就是说,如果我用自己的钱去买就可以了?”

父亲沉吟片刻,说道:“可以,但家里的电视机没有空余时间让你用来玩游戏,想要玩游戏,自己去买台电视机吧。”

我晕,太阴险了,不愧是我的父亲,我现在终于明白我那卑鄙无耻的性格的真正来源。要知道,当年光是一台FC就要400多,再加上一台电视机,天那,对于我这样一个小孩子来说,那可绝对是一天文数字啊。

也许,父亲也正是看着这点,才会提出这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条件吧。

可惜,我并不是真正的小孩子,对于现在我来说,抢劫银行也只是举手之劳而已,当然,这是我的最后手段,在没有尝试过其他正当手段之前,我并不准备做这样的事情。那么,还有什么好办法能够迅速来钱那?

钱!钱!!接着几天,我几乎被金钱二字给弄疯了,整日思索着赚钱的方法。要是在异世界中,我会怎么做呢?异世界,异世界?异世界!!!有了!我灵光一闪,想出了一条妙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