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振作

渃伊醒来......

她拔下手上的输液针,走出了病房,去到停尸间。

可能是有人猜到她回去,所以子陌的停尸床就在一进房门最显眼的地方,她看着他,没有走进,因为她害怕......真的是她的子陌,连掀起白布的勇气都没有。

最终她还是鼓起勇气,掀开,看见,那张熟悉的脸,渃伊的痛导致自己说不出话来。

她抱着子陌没有放手,许久......

医务人员进来,把她带走。

日子一天天过去,渃伊一直沉浸在子陌的死去的现实中,精神时时恍惚,直至一天清晨,晓悠伴着渃伊在园中散步,她隐约之间看到子陌的身影。

她追寻着,晓悠和她的距离还有一大半截,距离甚远。

......不......那是一个真实的人。

可是她就是找不到人,她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晓悠好半天才追上来,晓悠看着渃伊眼间露出心疼,晓悠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慰这个饱受煎熬的朋友,她给“她”一个拥抱,虽然无言的拥抱已经是最大最爱的安慰,但没办法还是得要要通过语言去说说,给渃伊一些安慰,或许会好一些。

晓悠温柔的说道“你这样,子陌看到了,他会难过的,你要好好的活着,为子陌为子陌报仇"。同时晓悠心里也在想“这样好吗?带着仇恨活下去,但是......。”

渃伊听到了晓悠的话,瞬间,她好像清醒了一样。

“晓悠我们回去吧”渃伊说道。

最后晓悠陪伴着渃伊回去。

奇怪的是“渃伊回去之后,并没有像之前一样一回到家就到子陌的房间,抱着子陌的衣服发呆,而是给以前教自己管理方面的老师打了电话,最后确定要去学习”。

晓悠看着她没有说话,但是到了下午一点点,那个男人——君蔺枫,又来缠着晓悠。

君蔺枫没有叫晓悠回去工作之类的,只是给她带了什么参汤之类的,说是给晓悠的朋友(渃伊)补补身体之类的。

最后渃伊找了一个要出去的借口,把笑晓悠给忽悠走了,但自己坐在窗前发了一会呆。

许久......

她带好东西准备出门,最后约了那个林志暮死前委托的律师,律师和渃伊的父亲是要好的朋友,所以是值得可信的人。

渃伊和他约好在一间咖啡厅,最后两人见面,渃伊尊称他廉叔叔,(廉自闵,杰出的律师,多年来一直为林志暮劳力,但他们之间亦是朋友的关系,他的安全也是极度危险的,渃伊的姑姑不会轻放过他,但由于某些原因,出于无奈,只好到现在也未向他出手。)

“廉叔叔”渃伊礼貌的称呼着廉自闵

小伊,你所说的我已经查过,根据一系列的法律规定:“不是自愿签订的协议,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如有足够证据证明,依法可诉请撤销或变更”。

根据我国的《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

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

权。

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

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

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

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

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意思就是说这个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如果是被胁迫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廉自闵说。

渃伊听廉自闵的长篇大论,几乎没有听懂,只听懂了不真实的合同,如果是被胁迫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渃伊听后心开始放下.......

渃伊要让“她”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