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学习,一向是人类的良好品德。

在等待大荒与西域使团抵达盛京宣布必然会举世皆惊的消息这段日子中,张小刀与王洛菡互相学习的良好品德发挥到了极致。

王洛菡每日都会有意无意的讲述一些关于修行中的技巧,以及天下间的辛秘见闻,这不仅让张小刀对于修行的理解更加深刻,也让他的眼界更为开阔。

而张小刀能让王洛菡学习的,自然是一些房中秘事,花样技巧层出不穷,堪称一门博大精深的学文!

都说酒色财气最让人沉迷,张小刀最近无疑沉浸在‘色’这个字之中,以至于最近走路都觉得有些脚步虚浮。

这天清晨,一缕眼光透过繁密的窗棂投进房间之中,照亮了整洁的房间,只是床榻上却凌乱至极。

张小刀睁开双眸,揉了揉眼睛,发现王洛菡还未醒来,紧闭的双眸睫毛上翘,脸上还有一抹红晕,美艳动人。

他想起了昨夜的一夜疯狂,不由得心疼起了自家媳妇,翻个身将她抱住。

似乎感觉得到张小刀的胸膛温暖,王洛菡在睡梦中下意识的钻进了他的怀抱之中,一双**撩出棉被外,缠住了他。

张小刀这个姿势本有些别扭,可觉得王洛菡应该很是舒坦,便硬挺了下来。

足足过了有半个时辰,房间内的晨光大亮,王洛菡才睁开了双眸,然后两人对视一笑,却仍旧没有起身的动作,换了一个两人都舒服的姿势黏糊了起来,享受着这幸福的时光。

清晨的盛京城也在这时有了些烟火气,张小刀所住的院落外,渐渐有了些脚步声与人们言谈话语声。

小两口终于腻歪不住了,便准备下床。可只是一个穿衣的环节,两人便足足嬉闹了一炷香的时间。

终于衣衫稍整,两人说好不闹了后一起走出了房间,张小刀打水,王洛菡备盆。

然后,两人动作格外整齐一致的将脸探进了水盆中,更加整齐一致的擦脸,对视,不由得齐齐笑了出来。

随后便是买菜时光,张小刀负责这个。王洛菡则负责做,当丰盛的早餐摆在桌面上时,两人又齐齐一笑,尽显傻态。

或许幸福便是两个人傻/逼乐呵的无论做什么无聊的事情,都会觉得极为有趣。

无疑,张小刀与王洛菡便处在这种幸福之中,并格外珍惜在一起的时光,所以每一天都过的格外充实。

这种日子,足足持续了十余天。大荒与西域的大使团终于抵达了盛京,并在金銮大殿见到了盛唐皇帝唐胤龙。

然后,他们在文武百官面前拿出了挑战书,出人预料的却是盛唐皇帝唐胤龙一口许诺。并言明决战地点便在盛京外,届时他将登上斑驳城墙,与盛唐百姓一同观战。

如此轻易的允诺,并且似乎已经等待了很久的模样让来自两国的使者震惊莫名。总觉得这其中似乎有陷阱,但如今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消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传遍了盛唐上下的每一个角落,盛唐百姓的反应极为一致。那便是战意滔天,赤脚和尚必胜无疑。

一时间不知有多少手头还算有些闲钱的子弟向盛京进发,希望看到这惊天一战,而在盛唐之外,这件事情前所未有的引起了民间的一致支持,大荒与西域上下颇有拧成一股劲的势头。

原因无他,赤脚和尚在三十年前,无论是给大荒还是西域都留下了太过骇人的威名,人们渴望赤脚和尚失败,比渴望盛唐衰落的愿望更为强烈。

张小刀对窗外事了如指掌,却仍旧过着自己的幸福小日子,他知道这一战后王洛菡可能便要走了,而他自己在这一战之后要去做什么,想必也必然不会轻松。

王洛菡与张小刀的反应相同,即便偶尔会出去逛街,耳朵中总会充斥着盛京百姓对于这一战的热议,但她却再没有上过书院后山,也没再踏足浮屠寺,就像个普通百姓一般,买菜,做饭,洗衣,伺候自家男人。

对于老百姓来说,生活似乎因为这一战的即将到来而悄然发生了变化,酒馆中永远都充斥着口沫横飞的男人,街道中的孩子开始装扮谁是赤脚和尚,谁是大坏蛋,当然在这种过家家游戏中赤脚和尚总能最后胜利,而这时孩子们眼中的大坏蛋踏足盛唐了。

蒙汉巴库的身材魁梧,在山林间行走总是要弯下腰肢躲避着支出的树木枝干,连续翻越了不知道多少荒山之后,他终于看到了即翼关,看着这座阻挡在大荒面前三十余年的宏伟关隘不由得叹了口气。

一头黑色毛驴自远方走来,李毅坐在毛驴上,眉头紧锁的来到了他的面前,没有问好,而是道:“壮了不少。”

连日赶路的蒙汉巴库咧开了宽厚的嘴唇,对着李毅用标准的盛唐话道:“你也精进了不少。”

塞外天地之间早已满是银霜,李毅跃下了爱学马叫的大黑,踩出了地面的两圈涟漪,来到了圣殿殿主面前。

蒙汉巴库身着大荒装束,虽不显华丽,但狂野十足,李毅顺手摘下了大黑身上的包裹,丢给了他道:“相对西域来说,我还是喜欢大荒一些,这里面是些平常服饰,你总不能穿成这样去住店,不然很有可能会被百姓群殴。”

蒙汉巴库粗壮的眉毛微微一挑,接过了包袱,问道:“为何喜欢大荒多一些?”

李毅此时又上了黑驴道:“有时候最了解你的人往往是你的敌人,大荒人的确善战,我敬佩,既然你去盛京送死,当然在你临死之前要说两句好话。”

只身一人的蒙汉巴库问道:“至此一点?难不成是因为我没带一支仪仗队?”

“既然去送死,何必带那么多人,难道看自己笑话?”

冰天雪地间,蒙汉巴库豪放的笑了出来,看着李毅道:“不用言语之中总是针锋相对,我走出圣殿的目的又不是来杀你,何必如此讥讽?”

“盛唐讥讽大荒是理所当然的。”李毅肯定的说着。

蒙汉巴库微微挑起了眉毛道:“要是我死了。你有没有兴趣去大荒做殿主?”

这句话比寒风更为让人冰冷,李毅闻言挑了挑眉道:“你有病啊。”

蒙汉巴库摇头道:“你知道大荒的生存环境,你也了解大荒,最重要的是你了解盛唐,难道你甘心永远在刀疤卷毛之下?”

李毅对这番挑拨,只评价了两个字:“幼稚。”

蒙汉巴库没有恼怒,甚至在李毅面前没有一丝的威严的挠了挠头道:“你知道大荒人不会拐弯抹角的,我也只会用这种手段,这一点大荒人自愧不如,你们盛唐人一定是心眼多的那个。”

李毅看着蒙汉巴库的模样。不知为何情绪开始变得复杂,叹了一口气道:“你死后,我给你收尸。”

蒙汉巴库没有觉得这话不吉利,而是拿起了腰间的一壶烈酒丢给了李毅道:“这三十年过的真快。”

李毅接过酒壶,打开瓶塞狠狠的灌了一口,将酒壶丢给蒙汉巴库,蒙汉巴库也狠狠的喝下了一口,唱起了荒歌,大踏步的越过李毅。在漫天风雪之中渐行渐远!

相比圣殿殿主蒙汉巴库来说,西域掌教的出行队伍便格外庞大。

神舆足足有三丈高,顶端镶嵌一颗巨大的夜明珠,散下的层层白沙宛若一束束光线。

在这辆神舆之前。便是三百教廷的黄金骑士,他们的盔甲在寒风中熠熠生辉,行走在纯白世界之中自然成了银白世界之中唯一的亮色。

神舆后方是数千名教廷的赤足苦行者,他们虽然名为苦行。但却身着华服,霓裳拖地,哪有半点苦行的样子。

这队人马自西域一路直到了青州边关。

青州边关没有列队欢迎。刀疤卷毛也干不出这种事情,然而他却亲自来到了关外,站在了空凉的城门之下,仰着头看着自己刚刚放出的大鹏在天空翱翔。

三百名黄金骑士乃是教廷中的精锐,见邵东华如此猖狂,不由得觉得面子上有些挂不住,而这时神舆中却传来了声音,掌教的声音。

“我去会会老友,你们待命。”掌教的话语随意,但却无人敢于有任何异议。

神舆的光束在这时被一掌大手掀开,走下的不是一名中年人,而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

老人虽已年迈,但身材却极高,甚至比世人皆知魁梧高大的邵东华还高。

老人的背也不驼,走起步来可带出风声,他的容貌也远谈不上老,但却让人看不清楚,似隐有光明在脸部闪现,无疑这徒增了老人的神圣之感。

三百黄金骑士,以及过千人的苦行者迅速跪拜在地面上,老人却连理都没理,大步的来到了邵东华的眼前。

率先开口的是邵东华,他问道:“你有把握?”

“不然本座来盛唐送死?”

邵东华沉默了少许时间,想起赤脚和尚大将降至的秘闻,却没有说出口,而是道:“那祝你好运。”

“本座希望你信守承诺。”

“承诺?”邵东华重复着这个字眼道:“这东西一向如同狗屁。”

教廷掌教站在这个世界巅峰已经有数十载的老人却意味深长的看了邵东华一眼道:“有时候还是有些效果的。”

这时天空中展开翅膀的大鹏鸟儿迅速下坠,遮出了一片阴影,最终落在了邵东华宽阔的肩头,他道:“看心情吧。”(未完待续……)

ps:1大中秋的我可怜求票,2,接下来的情节有些定气质,我努力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