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间,卓晔的卧房里。

卓晔靠坐在床里,连琴趴在她旁边,二人叙着话。

“原来齐问青还没死!”连琴冷哼一声,恍悟道:“他居然施了‘缩引术’!难怪我们找你这么久,一点线索都没有!”

“是啊!唉……”卓晔叹气道:“在永嘉城的城门处,我就站在临歌的面前,可是却无法与他相认,只能在心里干着急,除此之外,无计可施……”

连琴闻言,伸手拍了拍卓晔的手臂,安慰道:“都过去了,明日瑾王差不多就该回来了,大家就都聚到一起了。至于那个齐问青,我们都不会放过他的!”

“嗯……”卓晔微笑着点头。

“对了!”连琴忽然想起什么的似的道:“你说绑架你的人叫伍漓?”

“是啊!”卓晔点头:“不过凤临策说,这人的名字,有可能是假的。”

“嘶……伍漓……伍漓……”连琴摸着下巴,思索起来。

“怎么?连琴,你是不是想到什么了?”卓晔追问道。

连琴沉吟了一下,说道:“前不久,瑾王把‘漓王府’控制起来了……”

“漓王府?”卓晔疑惑的重复道。

“是啊,漓王凤临毅,是先皇的第五个皇子,皇上登基后,便远驻元西城了,这次瑾王控制了‘漓王府’,此事虽未公开,却也并未刻意封锁消息,有些关注政局的人,都已知道此事了,但却不知其中因由。不过,瑾王手中握有‘天责杖’,可惩治皇子王孙、遇事先斩后奏,白家军在天硕又极据威望,以瑾王的为人,也不会无故对自己的手足下手的,所以大家都在猜测,漓王到底犯了什么事……”连琴顿了一下,又继续道:“如今你说绑架你的人叫伍漓……势力又在西元城,难道是……”

什么“天责杖”,什么“白家军”,卓晔弄不清楚,不过有一件事她听明白了……

“你是说……绑架我的那个人,有可能是漓王?”

“我也只是猜测而已……不过,瑾王定是发现了些什么,他是个很谨慎的人,不然不会随便出手的……”

卓晔闻言,陷入了沉思之中……

连琴用胳膊肘碰了一下卓晔,道:“喂,你还是别想了,这些涉及朝政的事,还是由着他们男人去操心好了!”

“呵……”卓晔闻言,不禁轻笑出声:“还说我不要操心,你不与我说这些,我又如何知道。”

“切!若不是牵扯到你,我才懒得去理会这些呢……”

“连琴,谢谢你,我都明白的……”

“我们是好姐妹嘛,你说什么见外话!”连琴白了卓晔一眼,又有些忿忿的道:“我最看不起有些男人,为了达到自己的某些目的,居然可耻的利用女人!等确定了那人是谁,我一定要让他付出欺负女人的代价!”

“哟,原来你还是个‘愤青’呢……”卓晔笑道。

“什么‘愤青’?”连琴不解的问。

“没什么,我家乡的方言而已。”卓晔含糊的道。

连琴见卓晔不愿多解释,便也没有继续追问,贼贼地瞄了卓晔一眼,忽然暧昧问:“对了,你和瑞王,是不是那个那个了?”

“什么啊!”卓晔故意装作不知连琴说的是什么。

“你少装蒜!”连琴撇嘴道:“那个‘十全大补老鸡汤’是怎么回事?松墨不会无故给你和瑞王爷吃哪种东西吧?”

“你别瞎猜,那只是误会,我们之间没发生那种事……”卓晔不自在的说。

“当真?”连琴的语气明显不信。

“当然是真的……”卓晔有些底气不足。

“你别动!”连琴忽然坐起身子道。

“啊?”

连琴趁卓晔愣神之际,伸手一把拉开了卓晔的里衣……

“啊!死丫头!你干什么?!”卓晔惊呼一声,条件反射似的就要伸手护前胸。

可是连琴是习武之人,卓晔的力气哪里比得过她啊!

“别动,给我看看!”连琴一只手抓着卓晔的双手,高举过她的头顶,另一只将她的胸前的衣服拉得更开一些,之后猛地瞪大了杏眼,指着她的胸部大叫道:“你!你还说没有?那这,这是什么?!”

卓晔低头看去,只见她脖子以下的肌肤,竟被凤临策种了一圈细密的“草莓”!!

卓晔的脸蛋霎时烫得如一只煮熟了的虾子……

“连琴别闹了,快放开我……”卓晔小声祈求道。

连琴松开卓晔的手腕,沉着俏脸说:“你同我说,到底怎么回事?!他欺负你了吗?你和他真的已经……”

卓晔一边低头胡乱整理着里衣,一边道:“当然没有!不是你想的那样!”

“你还嘴硬!我都看见这些了……”连琴此时的表情,像极了一个恨铁不成钢的母亲……

“真的没有……”卓晔红着脸,羞窘的道:“每次到最后一刻,他都忍住了……”

“每次?!这么说还不止一次?!”连琴尖叫。

“嘘……你小声点!”卓晔伸手捂住了连琴的嘴巴。

其实两情相悦的亲亲摸摸,又差点走火,就两次而已,一次还在车上……当时她被凤临策弄得意乱情迷,忍不住发出了欢愉之声,被松墨他们给听了去,一想到此事,卓晔就羞恼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连琴一巴掌拍开了嘴上卓晔的爪子,不敢相信的问:“他真的忍得住?他到底是不是男人呀?!”

卓晔华丽丽地囧掉了……

“你喜欢他么?”连琴追问。

卓晔红着脸,点了点头。

“你是自愿的么?你不会是因为你被他亲了摸了占便宜了,所以……”

卓晔闻言,抽着嘴角道:“你觉得我像是那种被男人……就认命的女人么?”

连琴认真的看了卓晔片刻后,摇摇头道:“是不像……不过,你真的确定自己喜欢他吗?不是因为感动?”

“临歌救过我两次,连箫也算救过我,我想我对他们,是感动更多一些,但是凤临策……他救我时,我心里除了感动,还有一种我形容不出来的很特别的感觉,特别是在大漠里,他昏迷不醒的时候,我甚是想,如果他真的醒不来了,我愿意陪他一起死去……”卓晔顿了一下,柔柔的说:“我想……我是喜欢他的……”——

以下内容超过2000字,不算钱——

PS:今天在群里,有位读者说对我的文很不满!说我的文严重偏题!我弄不懂自己哪里写偏题了?

还说女主应该先把事业搞起来,再搞爱情,对此,我想说,抱歉,我写的是言情小说,不是立志小说。

在此老话重提,觉得此文不合口味、此文浪费银子的读者,请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