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九章 纳兰你个混蛋

其实就是琉璃公主不出手,纳兰也不会叫凌梅花死在牢中的,会以凌月的名义救出来,然后怎么样以后再说。

只是没想到琉璃公主先一步出手了,更没想到还把凌梅花给了林飞舞。

凌月看纳兰的样子,惊呼出声。

“你不会真要救她吧?”

“以你的名义……”

“打住!”

“别以我的名义,我不需要!我和她可不好,我愿意看她倒霉,她越倒霉我就越高兴……”

“凌月!”纳兰无奈地道,“明明你不这样想,为什么要别人以为你是这样的!”

凌月愣了下。

“你真的以为我没这样想,就是说说?这你可错了!”凌月淡淡地道,“我和凌梅花怎样,你应该知道一些。她过的不好,我开心,真的。她过的好,我觉得没天理,这也是真的。只是她过得好,我不会锦上添花,她过的不好,我也不会落井下石。桂花园那件事,我很同情她,但我没后悔叫魏三点他们的穴道。后来她配合林飞舞陷害我,我依然很同情她,但是仅限同情,别说多余的事,就是多余的话我都不会说。”

“我知道你的意思,我也理解,而我要说的是,你不要那么拧着……”

“我也知道你的意思。”凌月摆手,“我没拧着,这是我的心里话。纳兰,我想要告诉你的是,我不是那种你认为的善良人,甚至连伪善都算不上。”

纳兰不就是怕她落个忘恩负义的名声吗?

她就忘恩负义了怎么着?

天下那么多忘恩负义的也没天大雷劈啊,凭什么就对她要求那么高?

她又不是道德模范。

“很失望?”见纳兰那样看着她,反问道。

“凌月,我知道你心情不好,可是不理智的话不要对外人讲。”

“什么叫不理智,切!”

凌月很不屑,她说帮凌梅花就是理智了?

纳兰接着道。

“你看林飞舞,她把凌梅花接进府中肯定是有目的的,可是她却能叫凌梅花心甘情愿为她效力,还感激她。就算发生桂花园的事,她也能说出个道理来。对外表现的更是善良。”

“你希望我那样?”

“那样可以保护自己,可以做任何恶事都能叫人们觉得你是正义的。我知道你想什么,这里不是你久待的地方,别人怎样看你,你无所谓。可是凌月,无论你去哪里,只要你活着,你都是要和人打交道的。而人,有时候就是那么不可理喻,喜欢听好话,即便你是恶人。欺负弱者,追随强人,即便弱者是个好人,强人是个坏蛋。其实,有些时候,你只要稍微软一下,示弱一下,你会发现,别人就帮你达到你的目的。”

凌月看着纳兰,半天道

“这是你的经验之谈?”

“算是吧。这是我母亲告诉我的,而我也用这样的方式化解了一些危机。只是长大了,倒是很少用了。”

“因为年轻气盛。”凌月总结一般道。

纳兰点头。

“不错,所以,惹事的总是年轻人多。”

凌月端起茶灌了一口,重重地放下。

“好吧,我真实的想法是这样的。如果没有桂花园的事,凌梅花来找我帮忙什么,我会帮她……”

其实在凌梅花说出自己是谁,如果不是后面死咬凌月雇凶屠村,即使不提出求救,她也不会不管。

再或者,如果,之前魏三就发现她是凌梅花,她会换一种方式了。

当然,她并不后悔。

可凌梅花都那样对她了,她还在这里想着帮忙,她得多贱啊!

宁可做恶人,她也不要做贱人。

“除了她外,凌家其他人需要什么,我会帮忙,尽管我的心里不太愿意。”

纳兰失笑。

“你这性子还真是……好了,我们先不谈这个,你要不要见见他们。”

凌月知道纳兰说的他们,是养父母一家。

沉默了下问道。

“他们,好吗?”

“还好。”

“……那就好。”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他们好就好,见就算了。”

确实凌家将她养大,可是也只是养大,她吃不饱穿不暖还没有得到爱……

当然这个就算了,乡下的孩子都那样,亲生的如此,别说她这个捡来的。

她寒心的是,被卖的那次,如果不是纳兰,她的命运会怎样?

还有她死的时候,竟然是邱家出钱埋的。

如果有喷子喷她,毕竟把你养大了你还挑三拣四的,那就喷吧。

她还是那句话,她寒心了。

纳兰也沉默了,有些后悔不该提。

“你的戏拍的怎样了?”

可惜这个话题凌月也不怎么爱听,因为她现在拍的正是给林飞舞大婚的礼物。

“你不说这我都忘了,你母亲身体怎样?”

“算是好些了吧,比起以前。”纳兰叹了口气,“可是精神还是不怎么样。”

“那你和林飞舞大婚的时候,她会在场吗?”

纳兰一怔,目光伸向窗外,外面飘着雨,还有雪。

“只有娶正妃才能称之为大婚,她是侧妃,只是纳,连娶都称不上。以后不要再用这个词了。”

凌月张了张嘴,最终还是闭上了,也往窗外望去。

两人就这么沉默地坐着,不知坐了多久,纳兰起身离开,在离开的时候对凌月说了一句,林飞舞是侧妃,进府的那晚是没资格叫他母亲出席的。

凌月看着纳兰穿过风雪离去,半天,抄起纳兰用过的茶盏顺着窗户扔了出去,骂道

“纳兰,你这个混蛋!”

说完眼圈有些发红,即是气的,也是感动的。

纳兰的意思是告诉她,那晚晋太妃不会出现在婚宴上,她不用顾忌。

直白一点就是,可以放开了闹!

上次明明还提醒她,不要气着他母亲,现在又这么说,不是混蛋是什么!

凌月气呼呼地想,好,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客气了!

……

距离林飞舞入纳兰王府还有三天。

夜字号,排练场上。

“水哥哥,就算是妾我也愿意陪伴你。”

一个一身淡红嫁衣的女子,深情地望着面前水王爷的扮演者,七爷。

“停!”

凌月一拍手。

“好,感觉找的很对,就这样。辛苦了,休息一下。”

那个淡红嫁衣的女子,望着七爷羞涩地一施礼,又对凌月一施礼下去了。

七爷也没换衣服,超凌月走来,并揉揉自己的脸。

“总是板着脸可真够累的,也不知道小九怎么过来的。”

“喝碗茶吧。”凌月递给他,“演得真好。”

七爷喝了口茶,得意地道。

“那是,我就是说嘛,我演的比谁都好。”

这是凌月给林飞舞准备的大婚礼物。

演的就是水王爷和书中的莲儿,也就是现实中的林飞舞那场大婚!

当然,这只是礼物的一部分。

当时说了,到时候会叫七爷上台扮演水王爷,凌月扮演灵儿。

刚才拍的正是,莲儿向水王爷深情表白的一刻。

因为要和七爷搭戏,七爷当然不会和一个男的戏子了,他的女人有的是,便从府里拉了一个。

还别说,无论是容貌还是气质,都是符合书中莲儿的形象的。

“你要是做导演,也能做的好。”凌月由衷地夸奖道。

这是心里话,这个七爷,吃喝玩乐,不但样样通,还样样精,是个人才!

听着凌月这样夸奖,七爷更得意了,很是感叹道。

“可为什么就没人发现我呢?”一副怀才不遇的样子。

“很简单,因为你生错了地方。”

要是在现代,这家伙绝对能成为娱乐大亨!

因为这次他上台演水王爷,所以非常卖力,参与了整个戏的前前后后。

可以说,这场戏,凌月也就动动嘴,全是七爷实施的。

七爷以为凌月说生错了地方,指的是他是皇家人。很是认同地道。

“那是,我要是生在戏班子里,早就成了名角了!”不过想到了什么,又摇摇头,“不过好像还是生在皇家更好一些。”

这是实话!

凌月哈哈一笑。

七爷也跟着笑起来。

“灵儿,下面的戏怎么演啊?”

“下面的戏现场直播。”凌月收起了笑,憋着股劲一样道。

七爷和凌月呆了这么久,也听明白一些时不时蹦出的新词,眼珠转了转,就领会到了其中意思,一拍手。

“好想法!”

“猜到了?”凌月伸出个大拇指,“厉害。”

“那当然,也不看看我是谁。对了,之前不做点什么吗?”

“你说呢?”

“当然要做了,比如该更新了。”七爷眨眨眼。

凌月再次伸出大拇指。

“七王爷很有奸商的头脑啊。”

“那是因为我遇上了灵儿你!”

这话说的是真情实意。

抛去特殊的好感外,七爷是真觉得和凌月很投缘。

相识是不愉快的,可相处的却是愉快的,他长这么大从没和一个人相处的这样轻松自在过。

还是和一个女子,真很奇妙的事情。

“承蒙七爷看得起,小女子荣幸之至!”凌月端起茶盏,和他碰了一下。

七爷说的该更新了指的是,水王爷和莲儿大婚,那么灵儿如何反应呢?

应该所有人都期待着,所以书要和戏同步,这样,无论是书还是戏都会卖个好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