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1 著名绅士堂吉诃德·德·拉曼却的禀性和日常起居

不久以前,在拉曼却地区的某个村镇,地名我就不提了,住着一位绅士。这种人家通常都有一支竖在木架上的长矛,一面古盾牌,一匹干瘦的劣马和一只猎狗。他吃的大锅杂烩里常放的是牛肉,而不是羊肉;晚餐几乎顿顿是葱头拌肉末,星期六炖点羊蹄羊骨,星期五只吃扁豆,星期日添上一道鸽肉,这样就花去了他收入的四分之三;剩下的钱刚够他节日里穿一件黑呢披风,一条丝绒裤和一双丝绒便鞋,平时也能有一身上好的粗呢衣裳。家里有个年过四十的女管家,一个未满二十的外甥女,还有一个上街下地的小伙子,既管备马也管除草。

这位绅士说话快五十岁了,骨架结实,身材精瘦,面貌清癯,习惯早起,爱好打猎。有人叫他吉哈达,有人叫他盖萨达。在这点上,记述他事迹的作者们看法不一致。根据可靠的说法,好像是叫盖哈达。就我们的故事而言,这倒无关紧要;只要讲的事一点不失实就行了。

首先必须说明的是,我们提到的这位绅士一有空(其实他一年到头几乎总闲着)就一头钻进骑士小说里,爱不释手,津津有味,简直完全忘了打猎和管理地产。他如痴似狂、寻根究底,竟然不惜变卖成片好地去买骑士小说看,能弄到手的都让他趸回家来了。这种书里,他最看重的莫过于著名的费利西亚诺·德·西尔瓦的作品,那晶莹剔透的文笔,那曲折委婉的妙语,都被他看作是字字珠玑。他尤其倾倒于取媚讨好的情书和哀怨凄切的绝交信,其中处处可以读到:“你以无理的理由回报我的一番道理;我为你的美貌哀叹不已,实属理所当然。”再不就是:“……崇高的天神神奇地以点点星辰增添你的神采,使你堪称称颂你威力无边的称号。”

可怜的绅士被这类言辞搅得神昏意乱,常常彻夜难眠,苦思冥想,一心要弄个究竟。其实,即使亚里士多德专门为此还魂再生,也未必能够理出头绪、说个明白。比如,他心里老在嘀咕,堂贝利亚尼斯怎么能那样被打伤又那样打伤别人。他想,就算请来最高明的先生治疗,也难免满脸浑身留下斑点和疤痕。不过,尽管如此,他还是很赞许作者在书末注明“未完待续”。他甚至多次想提起笔来,像书上许诺的那样,原原本本地把故事写完。要不是其他更要紧的念头缠绕他,说不定就真动手而且写成了。

他经常和本村的神甫(塞衮西亚大学毕业的博学之士)争论不休,究竟谁是最杰出的骑士:帕尔梅林·德·英格兰还是阿马迪斯·德·高拉?可是村上的理发师尼古拉斯师傅却说两人都比不上太阳骑士,能和他匹敌的只有阿马迪斯·德·高拉的兄弟堂加拉奥尔,因为他善于随机应变,从不大惊小怪,也不像他哥哥那样动辄哭哭啼啼,要论勇敢,一点也不次于他。

简单点说,这位绅

士把自己埋进书堆里,夜晚从太阳落下读到太阳升起,白天从曙色蒙蒙读到星光幽幽。他这样不停地熬夜,无休地苦读,最后终于脑汁枯竭,失去理智。满脑袋装的都是书里读到的荒诞故事,什么妖术呀、格斗呀、厮杀呀、比武呀、伤亡呀、打情骂俏呀、**呀、痛苦欲绝呀等等异想天开的胡说。他对这一切深信不疑,居然以为他读到的那些痴人说梦般的胡编乱造都确有其事,除此以外,世界上不存在别的凿凿有据的历史。他说熙德·鲁依·迪亚斯不失为优秀骑士,但是无法与热剑骑士同日而语。此人佩剑一挥,就一下子把两个凶猛残暴高大无比的巨人劈成两半。他十分佩服贝尔纳多·德尔·卡尔皮奥,因为是他在龙塞斯瓦列斯杀死迷糊罗尔丹,当时他仿效了赫丘利用双臂扼死大地之子安泰的办法。他还说了不少关于巨人摩尔刚特的好话,因为巨人家族的成员通常都很傲慢无理、凶暴莽撞,唯有他和蔼可亲、彬彬有礼。不过在所有的骑士当中,我们的绅士最称道的还是雷纳尔多斯·德·蒙塔尔班,尤其喜爱看他走出城堡,一路抢劫,还跑到海外,盗来穆罕默德金像,据史书记载,那是全身用纯金铸成的。提到叛徒加拉隆,他真恨不得痛痛快快踢他几脚,为了这,他情愿赔上自己的管家婆,再搭上外甥女。

总之,他的头脑已经彻底发昏,终于冒出一个世上任何疯子都没有想到的荒唐念头:觉得为了报效国家、扬名四方,他应该也必须当上游侠骑士,披坚执锐、跨马闯**天下,把他读到的游侠骑士的种种业绩都一一仿效一番,冒着艰难险阻去剪除强暴,日后事成功就,必将留名千古。这家伙想入非非,似乎自己已经凭借强壮的双臂登上特拉不松帝国的皇位。他越想越美,简直乐不可支,迫不及待地要把自己的打算付诸实行。他做的头一件事就是擦拭武器。那都是些祖上留下的遗物,长年累月堆在角落无人过问,早就布满了锈渍和霉斑。他一件一件洗刷干净,尽力修补,可是最后发现了一个很大的缺陷:少了保护头脸的全盔,只有小小的顶盔。不过他很快就想法巧妙地补救了;用硬纸做成半拉全盔,往顶盔上一接,就俨然一副完整全盔的样子了。他为了试试坚固程度够不够抵挡刀砍,抽出佩剑给了两下,哪知头一下就毁了他一个星期做成的东西;这么容易就成了一堆碎片,着实令人丧气。为了防止这种危险,他重新制作的时候,特意在里面衬了几根铁条,看来相当结实,他便心满意足了,也不打算再做什么试验,权当一副漂亮的全盔,郑重摆放在一边。

然后他又去看自己的瘦马。这牲口的根根骨头历历在目,比一个雷阿尔能兑换的零钱还多,浑身的癞疤数目也超过了戈奈拉的驽马,整个是一堆“皮包骨头”,可是在他看来无论是亚历山大大帝的骏马布塞法罗还是熙德的坐骑巴别卡都无法与之比拟。

他花了整整四天时间考虑给马取什么

名字。他心想:马的主人是响当当的骑士,马本身又那么出色,要是没个叫得出的名字,可就太说不过去了。他苦思冥想,设法找个恰到好处的名字,既能表明它在为游侠骑士效力之前的名分,又能显示这之后的身价。理所当然,主人的地位变了,马也得换个名字,叫起来又光彩又响亮,才能配得上主人新获得的任命和新选择的职业。就这样,他搜索枯肠,想出不少名字;写下一个,涂掉;再写下一个,抹去;又是一个,还不行;最后决定就叫洛西南特。它认为这个名字听起来又高雅、又响亮,既能表明以前那匹瘦马的卑微身份,又道出了如今名位的变化:成了跃居世间一切瘦马之首的天字第一号。马有了称心如意的名字,他便立即想起自己也该起个雅号;为这个,他又斟酌了整整八天,终于挑选了堂吉诃德这个名字。这部纪实传记的诸多作者就是据此断定,主人公的原名应是吉哈达,而不是盖萨达,像不少人说的那样。这时候,我们的绅士又想起一件事:英武的阿马迪斯嫌阿马迪斯这个名字光秃秃的不够味,为了使故乡和国家闻名于世,他又加上了地名,说全了就是:阿马迪斯·德·高拉。于是,这位地地道道的骑士当然也要把家乡的地名添在自己的雅号上,这样就成了:堂吉诃德·德·拉曼却。他觉得这样一来才不仅清清楚楚指明了他的出身籍贯,而且家乡也随着他的名字荣耀大增。武器擦得一干二净,顶盔加上了面罩,瘦马有了名字,自己也正了名分,他开始考虑,只欠选中一位朝思暮想的名媛淑女了;因为缺乏缱绻情爱的游侠骑士就如同一棵不生枝叶不结果实的枯树,一架失去灵魂的躯壳。他对自己说:“万一我罪有应得(其实倒是时来运转),半路上遇到一个巨人——这对游侠骑士来说是常有的事——第一个回合就把他打翻,要么拦腰劈成两半,总之是把他打败,逼他投降,我总得命令他去晋见我的心上人吧?他必须走上前去,双膝跪在我那位可爱的夫人脚下,用谦卑驯顺的语调说:‘夫人,我是巨人卡拉库良布洛,马林德拉尼亚岛上的郡主。经过一场激烈厮杀,空前绝后的杰出骑士堂吉诃德·德·拉曼却打败了我。他命我来到夫人面前,听凭阁下随意处置。’”

我们这位大骑士一想到这里,真是欣喜若狂,更何况他果然选中了堪做他意中人的女士!原来,听说在附近不远的另一个村子里住着一位农家姑娘,模样十分不错,有那么一段时间里,把他搅得神魂颠倒。那姑娘想必对此一无所知,当然也就毫不理会了。她名叫阿勒东萨·罗伦索,被我们的骑士选中,准备冠以自己心上人的称号;而且还得为她起个与自己的雅号相去不远的芳名,必须听起来有点公主贵妇的味道。最后定下的名字是杜尔西内亚·德尔·托博索,因为姑娘是托博索人。他觉得,跟他为自己和自己的物件起的雅号一样,这个名字听起来也是那么悦耳、新颖,而且意味深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