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尔斯城堡虽然重要,但是和不朽比起来,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

对于别人而言,施伯伦早已经是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小角色。但是对于道格拉斯,施伯伦就是最好的诱饵。只要看到施伯伦,道格拉斯肯定会不顾一切的去追逐。

克拉姆当然知道道格拉斯的实力比施伯伦要强悍的多,但是他不在乎这一点。

施伯伦是死还是活,他从来就没有在乎过。

克拉姆王子在乎的只有一点:先利用施伯伦把道格拉斯调离主战场,然后利用这段宝贵的时间攻占已经岌岌可危的莫尔斯城堡。

在克拉姆的心目当中,莫尔斯城堡就是一块肥肉,而自己则是急于吞下肥肉的那只饿狼。而道格拉斯,就是一直虽然有点实力却不会对自己构成太大威胁的猫,至于施伯伦嘛,最多算是一条已经死透了的咸鱼。

道格拉斯这只猫,不可能拒绝一条咸鱼的**,何况这条早已经死掉的咸鱼就是专门为他准备的!

一直以来,克拉姆王子都把感激涕零的施伯伦当作是一个死人,而且是那种死去之后散发出腐臭气息的死人。只不过,这个死人还有最后的一点利用价值而已。

“明天你和施伯伦一起去拦截道格拉斯,如果能打败道格拉斯最好,要是不能打败就尽可能的拖延时间。”

这个副官的战争经验和克拉姆一样丰富,在没有真正交战之前,从不奢求必胜。既然这一战主要是为了拖延时间,那就简单多了。

就算不能打败道格拉斯,难道还不能拖延几天时间吗?

“事成之后,那个蠢货应该怎么处理?”

克拉姆王子拿起一方雪白的毛巾,擦干净了手上的水渍,毫不在意的说道:“随便你怎么处理他好了,反正我再也不想看到那个蠢货了。一想到他,我就恶心的吃不下饭,我听说他是躲藏在粪坑里才保住了一条狗命,真是恶心透了!”

“我明白了!”

第二日拂晓,兴奋的一夜睡不着觉的施伯伦如愿以偿,率领着一支狼兵队伍出发了,同行的还有那个沃尔夫族的副官。

客客气气的打法走施伯伦之后,克拉姆王子全身披挂,来到战斗的最前线。

眼前不远处,就是巍峨耸立的莫尔斯城堡。

薄薄的晨曦当中,古朴、厚实的莫尔斯城堡已经“伤痕累累”。城墙上巨大的方形石砖已经有好几处被撬了下来,露出里边的夯土层。城头上的垛口已经被扒平了好几个,光秃秃的好像掉了几颗门牙的怪兽张口血盆大口。城楼附近的建筑上,早已经插满了密密麻麻的羽箭,还有火焰灼烧过后残留下的焦黑色……

城墙上到处都是深褐色的痕迹,那是鲜血流淌浸泡的缘故。城墙下的护城河已经被填平,只留下一片被踩踏的稀烂的泥泞地带,千百个形态古怪的尸体已经暴露在护城河边,一具具早已经僵硬的尸体似乎还在诉说着对生命的眷恋!

所有的这一切,都表明莫尔斯城堡已经饱受战火的**,表明这座坚固的堡垒已经经历了长时间高烈度的战争。

战争,尤其是这种强度非常高的攻坚战,对于战斗双方都是一个巨大的考验。就算是拥兵数万的克拉姆王子,也无力长久的坚持下去。

已经持续了好几天的战斗,让沃尔夫狼族的战兵们疲惫不堪,同时也损失惨重。但是克拉姆王子深深的知道,这种损失是会得到补偿的。

莫尔斯城堡虽然坚固,但是像佩姬公主这样把城门完全堵死绝对是一个错误的战术。

如果易地而处让战争经验丰富的克拉姆王子来守护这个堡垒的话,一定会在城门附近布置一定数量的军队,用来威胁进攻一方。

佩姬公主把所有的物资和军队都收缩进城堡之中,虽然最大程度的利用了城堡本身的防御工事,但这种被动挨打的方式主动不可能持久,而且让敌人可以毫无顾忌的进攻。

这是典型的死守待援。

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外部的援兵身上,这是一场豪赌。

就算守护城堡的是素有黄金种族之称的泰格族虎兵,但是他们的数量实在是太少了。

只要蚂蚁的数量足够的多,完全可以把一头大象啃食的只剩下骨架!何况泰格族不是大象,沃尔夫的狼兵也不是蚂蚁!

克拉姆王子望着残破的莫尔斯城堡,迅速估算了一下,很快就得出一个十分确定的结论:只要拿出全部实力,完全有把握在今天的日落之前攻占这座堡垒!

回首望了一眼早已经准备好的数万狼兵,克拉姆王子大喊道:“沃尔夫族的勇士们,你们准备了没有?”

面对着的这几万狼兵发出惊天动地的一声整齐呐喊:“准备好了。”

“敢死队,出列!”

沉重的脚步声中,由沃尔夫狼族最精锐的战士组成的敢死队已经越众而出,整齐的站立在克拉姆面前。

冷冽的寒风当中,精挑细选出来的敢死队身上散发出浓烈的杀气!

“悬赏!”

随着克拉姆王子一声呐喊,他的手下抬出一个沉重的箱子。

抽出佩刀,呼的一下斩断箱子上铜锁,一脚把箱盖子踢飞,露出满满一箱子的金币。

朝阳的映衬下,金币闪耀着诱人的光泽。

克拉姆王子命令随行的手下把箱子里的金币分给每一个敢死队员,一点吝惜之色都没有,就好像散发出去的不是金币,而是一文不值的石块儿。

克拉姆从来就是不一是个吝啬的首领,悬出的赏格从来就非常大方:“每个战士五十枚金币,只要你们能活着回来,我再给你们每人一百枚。”

用佩刀遥指巍峨的莫尔斯城堡,克拉姆继续高声大叫:“第一个冲上城楼的战士,我会封他为莫尔斯公爵,这个城堡就他的封地。”

“任何一个战士,杀死一个泰格族的战兵,我就赏他一百枚金币,杀死两个就是两百枚,上不封顶!”

“我以神的名义立下誓言,只要攻破这座城堡,里边所有的金银、所有的财物,所有的一切,都是你们的,我绝对不会拿走一个铜板。”

“我发誓,杀进城堡之后,你们可以随意抢掠,哪怕你们能抢到一座金山,那也是你们自己的战利品。”

迎着风,面对着数以万计的狼兵,克拉姆王子从肋下的箭壶中抽出一支箭矢,折断这支箭矢丢在敢死队的面前:“城头上那个白袍女子就是泰格族的第二皇位继承人,就是以美貌著称的佩姬殿下。不论是谁,只要能抢到那个美女,就可以把高贵的公主殿下当作自己的女奴,这是我的誓言,若有违背,当如此箭!”

“勇士们,无数才财富和美女就在城堡之内,能抢到多少,就看你们的勇气了。”

狼兵的狂躁和野蛮已经被克拉姆王子的赏格激动的满满溢溢,一个个怪叫着发出瘆人的嚎叫。

克拉姆的佩刀指向了高高的莫尔斯城堡,高声大喊:“我的勇士们,冲锋!”

眼看着城下的狼兵已经铺天盖地的冲了过来,一身白袍的佩姬公主回首看了看残破不堪的城堡,又看了看早已经甲破刀残的泰格族士兵,知道今天的战斗必然十分惨烈百分血腥。

对于兵力居于绝对劣势的自己而言,再大的赏格都是没有用的,因为战士们的士气已经十分低落了。这些虎族的士兵似乎已经不再相信自己还活着拿到赏格的机会!

能够让他们继续坚守下去的只有一个东西:希望。

佩姬公主要让自己的勇士们相信,这种血腥的战斗并非遥遥无期,期望中的援兵很快就要到来。

只要有了希望,就可以继续战斗下去。

眼看着狼兵已经疯狂的冲了过来,佩姬公主遥指肯特方向,以近乎尖叫般的嗓音高声大喊:“我的勇士们,为了这片你们曾经世世代代生息繁衍的土地,为了不成为狼族的奴隶,我将和你们一起战斗下去。我们从来就不是孤军奋战,我们的援兵马上就要到来。”

“莫尔斯侯爵,我的丈夫,唯一的半神兽人,已经派出五万肯特大军,正星夜兼程朝这边赶来。我们只需要坚守到日落之时,援兵就会到来……”

在佩姬公主的身侧,一个瘦弱的虎族少年忍不住朝着肯特的方向看了看,微微上前一步,有意无意的挡在佩姬公主的身前!

罗杰并不是很懂战争,但他已经看出了莫尔斯城堡的残破和虚弱,也看到了狼兵的凶残与野蛮。持续不断的战争,已经让很多泰格族士兵伤痕累累,更要命的是守城的器具大多已经损坏,这座城堡已经很难坚持到日落之时了。

到了那个时候,侯爵大人的援兵会来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谁也说不清楚,罗杰也不想弄清楚,他只想护卫公主殿下的安全,因为这是他最天然的使命!

席卷起漫天沙尘的狼兵已经冲了过来,战斗又一次打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