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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吉姆·普莱多的天地里,星期四过得和别的日子一样,只是夜半时候,他肩胛骨的伤口开始流脓水,他想这大概是因为星期三下午参加了校内赛跑的缘故。他被痛醒了,感到背上流脓水的地方凉滋滋的。上一次发生那样情况的时候,他自己开车到汤顿医院去,但是护士看了他一眼,就马上打发他到急诊室去等医生来,帮他拍X光片,因此他就偷偷地穿上衣服回来了。他尝够了医院和护士的味道。不管是英国医院,还是别国的医院,他都不想再跟医院打交道了。他们说流脓是“本来就会有的”。

他自己摸不到那个伤口,但是在那次以后,他就自己胡乱做些三角绷带,每个角上缝了绳子。他于是把这些绷带找出来,放在架在水池的板上,调制化脓药,然后烧了热水,加了半包盐,洗了一个临时简单的澡,弓起背来冲洗一下创口。他把绷带浸透了化脓药,甩在背上,在胸前打了结,然后俯卧在**,手边放着一杯伏特加。痛楚减轻了,就打起瞌睡来,不过他知道要是就这样睡着了,他会睡一整天,因此他拿起伏特加瓶到窗前,坐在桌边批改五年级乙班的法语作业,这时星期四的晨曦在大坑上空露出鱼肚白,乌鸦开始在榆树丛中扑翅起飞了。

他有时觉得那伤口像一个不能忘怀的记忆。他尽量想忘掉,但总是做不到。

他慢慢地批改作业,因为他喜欢这项工作,因为批改作业能够使他心无二用。到六点半、七点时,他批改完毕,就穿起一条法兰绒旧裤和一件运动外套,悄悄漫步走到教堂里去。教堂门是从来不上锁的。他在寇都瓦教堂的中央走道里跪了一会儿,这是寇都瓦家族为纪念两次大战中阵亡的家人所建的小教堂,很少有人去。小祭坛上的十字架是凡尔登的坑道兵削出来的。吉姆一边跪着,一边在座位下面小心地摸索着,手指终于摸到了几条胶带黏在那里,顺着胶带摸过去,就摸到了冰凉的金属物。他做完祈祷后就快步跑过峡谷路,到了山顶,他稍微放慢了速度,保持身上不断地流着汗,只要身体感到暖和,就很舒服,跑步的节奏安定了他的神经。他一夜未睡,大清早就喝了伏特加,因此感到有点轻飘飘的,看到峡谷下面的马驹呆呆地看着他时,他就用萨默塞特方言向它们嚷嚷道:“滚开,傻瓜!别呆呆地看我!”然后又沿着小径跑回去喝咖啡,换绷带。

晨祷后的第一节课是五年级乙班的法语,吉姆在班上几乎发了脾气:他给绸布商的儿子克里门兹不必要的处罚,快下课时又不得不取消了。在教员休息室,他又做了另外一件照例必做的事,就像在教堂一样:动作很快,不用脑筋,干净利落。这事的做法很简单,那就是通过信件进行检查,不过这个法子很灵验。他从来没有听说有人用过这个做法,特别在职业间谍之间,不过话又说回来,职业间谍是不会谈论他们玩弄的把戏的。他会这么告诉你:“道理是这样的:如果对方在监视你,他们一定也在注意你的信件,因为信件最容易搞,特别是如果寄信者是国内的人,可以得到邮局的合作。那么你怎么办呢?你就每星期在同一个时候,在同一个邮筒,用同一种邮资,寄一封信给你自己,另一封信寄给同一地址的另一个不知情的人。里面放些什么都行——圣诞节卡片,本地超级市场的广告——一定要把信口封严,然后等着比较收信的时间。如果你的一封信比另外一个人的那封到得晚,那一定就是有人在监视你,就目前情况来看,那就是托比。”

吉姆用他自己古怪的话叫这为“测水温”,这一次水温又是可以的。两封信同时送来,但是吉姆到得太晚了,来不及取走寄给马乔里班克斯的那封,这次是轮到他被当做不知情的搭档。因此吉姆把自己的信揣在口袋里以后,翻看着《每日电讯报》,口中还啧啧有词,只听得马乔里班克斯厌烦地骂了一声“去他妈的”,就把一份邀他参加读经会的请帖撕掉。这一天

的课程排得满满的,一直到和圣埃尔明学校比赛少年橄榄球为止,他当裁判员。球赛进行得很快,结束时他的背又痛了,因此他又回去喝伏特加,一直喝到打下午第一节上课铃,他答应年轻的埃尔维斯代他值班打铃。他已记不得为什么答应,但是年轻的教职员工,特别是已婚的,都会找他来帮忙做些杂事,他也从不拒绝。这个铃是轮船上的旧货,是瑟斯古德的父亲不知从什么地方找来的,如今已成为学校的一个传统了。吉姆摇铃的时候,他发觉小比尔·罗奇就站在他身旁,抬头望着他,脸上虽露笑容,但脸色发白,等着跟他说话,他那样一天总有五六次了。

“哈啰,大胖,又有什么事啦?”

“先生,我说,先生。”

“说吧,大胖,快说。”

“先生,有个人问你住在哪里,先生。”罗奇说。

吉姆放下铃。

“怎么样的一个人,大胖?说吧,我不会咬人的,快说吧,嗨……嗨!什么样的一个人?男人?女人?变魔术的?嗨!说吧,老兄,”他温和地说,蹲着身子与罗奇一般高度,“不用哭。这又怎么啦?发烧了吗?”他从袖口里抽出一块手帕。“怎么样的一个人?”他仍低声地问。

“他在麦克库伦太太家的店里打听。他说他是你朋友。后来他就回到他的车里去,汽车停在教堂院子里,先生。”又是一阵泪如雨下,“他就坐在汽车里。”

“你们快滚开,”吉姆向挤在门口的一批年长的学生嚷,“快滚!”他又回过来对罗奇说:“很高的朋友?是不是邋里邋遢个子高高的,大胖?眉毛很浓,背有点驼?瘦个子?布拉德伯雷,过来,别呆看着!等会儿带大胖到舍监小姐那里去!瘦个子?”他又问,口气温和但是坚定。

但是罗奇已经词穷。他的脑袋一片空白,什么也记不起来了,什么也看不清楚了。他在大人世界中已没有了分辨的能力。什么大个子、小个子、老头儿、年轻人、驼背、直腰,都有分辨不清的危险。他不能对吉姆说不是,但是说是又要令他失望,这可担当不起。他看见吉姆的眼睛盯着他,他看到他的笑容消失了,感到一只大手慈爱地放在他的胳膊上。

“好孩子,大胖。没有人像你这样观察仔细了,是不是?”

比尔·罗奇把头靠在布拉德伯雷的肩上,闭上了眼睛。待他再睁开时,他在泪花中看到吉姆已走上一半的楼梯了。

吉姆感到很平静,几乎是沉着。好多天以来他已经知道有什么人要来了。这也是他信奉的一个规律,凡是那些监视他的人必到之地,他都留神注意。首先是教堂,本地居民的动静在那里是个现成的话题;其次是市政厅,选民登记的地方;还有小店老板,他们都有主顾来往的账目;最后是酒店,对象没有不上酒店的。他知道,在英国,这些地方是监视者要找到你而必去之地。果然不出所料,两天前在汤顿跟图书馆副馆长闲聊的时候,吉姆发现了他要寻找的踪迹。一个显然是从伦敦来的陌生人,居然对乡村选区发生兴趣,是啊,是个对政治有兴趣的先生,大概是在从事政治研究,你可以看得出来,他是个专业人员,他想了解的一件事情,现在说起来奇怪,就是吉姆那个村子的最新人口记录,是啊,想要了解选民名单,他们想挨家挨户调查一下一个名副其实的偏僻乡村,特别是有新住户的乡村。是啊,真奇怪,吉姆附和道,于是他就做了准备。他买了到各地去的火车票:汤顿到埃克塞特的,汤顿到伦敦的,汤顿到斯温顿的,有效期都是一个月。因为他知道,他若要逃跑,临时不容易弄到车票。他把他原来的证件和手枪挖出来,藏在地面上容易找到的地方,在阿尔维斯车的后车里放了一个装满衣服的手提箱,又把油箱加满了汽油。做了这些准备以后,他才能安心睡觉,但背又痛了。

“先生,谁赢了,先生?”

一个叫普

里布尔的新生,穿着睡衣,嘴上还全是牙膏,到医务室去。有时,那些学生会毫无理由地向吉姆说话,大概是因为他的个子和背吸引了他们。

“先生,我是说球赛,和圣埃尔明队的球赛。”

“是圣维尔明队。”另外一个学生插嘴道,“是啊,先生,到底谁赢了?”

“先生,他们赢了,先生,”吉姆吼道,“要是你们看了,先生,你们就知道了,先生。”他假装进攻,挥着一个大拳头,把两个学生都赶到走道对面舍监的医务室。

“晚安,先生。”

“晚安,小鬼。”吉姆一边说,一边跨进另外一边的病房,从这里可以看到教堂和坟场。病房没有开灯,他不喜欢它的样子和气味。晚饭后有十二个孩子躺在昏暗中,迷迷糊糊地发着烧。

“是谁?”一个粗哑的嗓子问。

“是犀牛,”另一个回答,“喂,犀牛,谁赢了圣维尔明队?”

直呼吉姆的绰号是大不敬的事,但是病房里的孩子觉得这里可以不受纪律的约束。

“犀牛?谁是犀牛?不认识他。不知道这个名字,”吉姆站在病床之间说,“把手电筒藏起来,这里是禁止的。轻而易举地,他们就赢了。圣维尔明队十八比零。”那扇窗户几乎和地面一样高,有个炉栏挡在前面不让孩子们爬过去。“后卫线太糟糕。”他喃喃地说,一边往下看。

“我不喜欢橄榄球。”一个叫史蒂芬的孩子说。

蓝色的福特汽车停在教堂背后的榆树林里。从楼下看是看不到的,但并不像是存心藏起来。吉姆一动也不动地站着,离开窗户有一步远,观察那汽车有什么地方露出马脚。天很快就黑了,但是他的眼力很好,他知道该注意些什么地方:惹眼的天线、给跑腿用的第二面侧镜、长途开车后的痕迹。孩子们感觉到他的专心致志,都开起他的玩笑来。

“先生,在看鸟吗?好看不好看,先生?”

“先生,我们失火了吗?”

“先生,她的腿长得怎么样?”

“天啊,先生,难道是阿隆逊小姐?”大家听到这话都吃吃地笑起来,因为阿隆逊小姐又老又丑。

“闭嘴,”吉姆叱道,很生气,“无礼的蠢猪,闭嘴。”

楼下会客厅里,瑟斯古德在晚预习之前点高年级学生的名。

阿贝克隆比?到。阿斯特?到。布拉克纳?生病了,先生。

吉姆仍旧看着,这时车门开了,乔治·史迈利小心地下了车,穿着一件厚大衣。

走廊里响起了女舍监的脚步声。他听到她鞋子橡皮后跟擦地的声音和酒精瓶里体温计的碰撞声。

“我的好犀牛,你在我的病房里干什么?把窗帘拉上,你要他们都得肺炎死吗?威廉·梅里杜,马上坐起来。”

史迈利在锁车门。只有他一个人,没有带什么东西,甚至公文包也没有带。

“格林维尔楼里大家都在等你呢,犀牛。”

“好吧,我这就去,”吉姆精神抖擞地又说一句,“大家晚安。”就大步走到格林维尔宿舍楼去了,他答应要跟他们讲完约翰·巴肯的一个故事。他在大声念的时候,发现有些声音发不出来,好像塞在喉咙里了。他知道头上在冒汗,他心里嘀咕背上一定又在流脓了,等读完的时候,他的下巴感到有些僵硬,那不完全是因为大声朗读的缘故。但是所有这一切,与他跨进寒冷的夜晚空气里,心中越来越感到的气愤相比,一点也不足道。他在杂草没膝的院子里犹豫了一会儿,抬头看着教堂。他只需要三分钟不到,就可以到教堂里,从座位底下把胶带拉开,取出手枪,插在腰带里,在左边,枪口朝里,贴着下腹……

但是他的直觉告诉他不用如此,因此他就直接往自己的拖车走去,放声唱着“嗨,打炮打炮”,尽管他嗓门不高,而且走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