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猜忌

老天爷的脾气谁也猜不到,说发怒就发怒,那龙卷风也不知从哪儿刮来的,将巨量的沙子掀至空中,简直就要把人的脸砸出坑来。无形中宛若有只巨手,代表着神的惩罚,将贪婪的人们揪到空中,狠狠甩一个大圈,然后远远砸飞。

天昏地暗,能见度降到最低,哪怕肩挨着肩,也无法看到对方。什么都看不见,漫天遍地都是恐怖的风在发飙,偶尔夹杂着人类的惨嚎,但那声音很快就戛然而止,紧接着是令人战栗的沉默。

简直就像是世界末日。

谁也说不清究竟过去了多久,一分钟,一个小时,一整天?谁都说不清。

总之等到风平浪静,这只多灾多难的探险团,已经从最初的一百零九人,降到三十多人,再锐减至如今的十四人。

活下来的人有:

莱昂少爷。

莱昂少爷的11个盔甲兵。

莱昂少爷的5匹骆驼。

刀疤男。

野狼。

侍女已经彻底死去,不过,即便死,她胸口的鲜血也将贵族少爷的昂贵华服染成了象征罪恶的红色。

面无人色的莱昂被盔甲兵像拔萝卜一样从沙坑里拔|出|来,趴在他身上的惨死侍女无力落下,松软的沙子掩盖了她狰狞的表情。

莱昂连站都站不直,盔甲兵刚一松手,他就无力发软地滑落在地,两眼无神,好像刚才的那场风暴将他的灵魂也一并带走。

刀疤男惊恐未定,心脏猛烈跳动的同时,眼睛还不忘记在沙坑和盔甲兵身上徘徊,后者正纷纷从里头挖出一袋袋的行李,松开的系带露出了里头装着的食物和珠宝。

刀疤男两眼冒出绿光,他偷偷将手按在刀柄上,伺机寻找最佳路线。

但当越来越多的盔甲兵从沙坑里爬出来,盔甲上反射的冰冷光芒刺得他两眼发瞎。

一个盔甲兵警惕的看了他一眼,刀疤男表情几度变化,最后露出讨好的讪笑。他举起双手,退到阴影处。

随着时间的推移,盔甲兵一个接一个从沙坑里爬出来,刀疤男终于放弃。他的心中充满悲愤,想不明白老天爷为何如此不长眼,要让这些残酷冷血的贵族老爷活下来,却不肯放贫苦的人们一条生路。

不过,加入佣兵团的都是些为钱而卖命的恶徒,他们是否真的值得让人落泪呢。

刀疤男无意深入思考这些问题。他只是忍不住在心里哀叹:死得真惨,你们怎么忍心抛下我一个人,啊,我可怜而又无辜惨死的兄弟们哟——虽然他们认识还不超过一个月,但他是如此的悲哀,以致完全忘记了当初自己用鞭子抽在他们身上,逼迫他们赶路时是如何的残酷了。

或许,他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感慨,不过是在他们身上看到了自己,在为自己的命运悲哀罢了。

对了,除了这些该死的贵族和士兵之外,还有一个人活了下来。

刀疤男走了出去,远远地,他看到那个讨厌的野狼竟然站在如塔状高高耸起的岩石顶上——天知道他是怎么从光溜溜的石壁,爬上这个接近五米高的地方。

少年仰头望着天空,纹丝不动,灰扑扑的衣服,仿佛岩石上又叠加了一块新的岩石。

刚才的沙暴中,野狼又看到了那只黑色的巨鸟,它矫健的身影宛若一道黑色霹雳,从漫天黄沙中闪过。而它所到之处,无风无沙,奇怪至极。

野狼跟着黑鸟,躲过一劫。

而沙暴之后,那鸟儿竟然也不离去,而是远远地在一处上空来回盘旋。

相距太远,野狼看不清黄沙尽头的那处地方究竟是什么样子的。但他有种奇妙的直觉,那鸟儿似乎在召唤着人们前往那处地方。

那里会是出口吗?

我应该跟着黑鸟吗?

野狼感觉到有人在靠近,顿时警惕,双手紧绷,微曲小拇指,随时准备释放隐藏的袖剑。

你可别小看野狼双手小拇指上戴着的不起眼戒指,只有极少数的内行人才会懂得它的厉害。戒指的内侧绑着斩不断的千蝉丝,而另一端,则连接着锐利的袖剑。通过弯曲手指,能够启动机关,弹出袖剑,不经意间杀人于暗处。

但袖剑并不是这么容易掌握的武器,虽然隐蔽性极强,但弹出时却非常容易伤到自己,市面上流传的大部分袖剑,都要求佩戴者斩断无名指,以便给剑道让路。不过野狼的袖剑却是经过他自己的改良,剑道被挪到了中指下方,无须断指,更快更危险,但也更合他的心意。

野狼年纪不大,作战经验却丰富的让人咋舌。他早年间受过最系统的正规骑士训练,虽然后来因为某些原因中断,但在那之后,生死相搏、弱肉强食,更为真实的佣兵生涯赋予了他难以想象的磨砺,每一次死里逃生都叫他更为强壮。

不过当对方走到五十米远时,野狼已经看清了他的面孔,放松警惕,收回攻势。

野狼从塔岩跃下,衣袍灌风,如一只灰色巨鸟展翅,翩然落下。

刀疤脸脚步一滞,瞳孔猛缩。从五米的高空跳下,刀疤脸也不是做不到,但要他像野狼这样轻快,并且毫发无伤,那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了。

野狼就地顺势一滚,缓冲掉下坠的趋势,然后轻松站起,头发依旧严严实实地藏在兜帽里,刘海挡住了他的眼睛。

和丝毫无损的野狼相比,刀疤脸现在样子可真是有够狼狈的,刚才他差点就被沙子给埋了。

此时他满肚子的牢骚抱怨,对自己未来充满了担忧,不过面对唯一非贵族团队,他还是勉强扬起了算得上是真诚的笑容:“老天保佑,兄弟,太好了,你还活着!其他的人都被风暴卷走不见了,就剩咱俩了,我们可要多多互相帮助啊。”

他甚至还张开了双臂,做出想要拥抱对方的姿势。

野狼被吓了一跳,不由连退数步。

刀疤脸尴尬的保持着伸手的模样,野狼警惕的打量他,须臾,刀疤脸哈哈一笑:“瞧瞧,我实在是看到你太高兴了,所以才忘记你讨厌和人接触的毛病了。啊哈哈,好兄弟,你可千万别介意。”然后他非常自然的收回手臂。

野狼觉得这可真有趣,自从上次刀疤脸被野狼打败后,他就一直没给过自己好脸色。然而,当对方手下尽失,孤立无援时,这个时刻找茬恨不得杀了自己的家伙,竟然放得下身段,态度180度改变,改用“好兄弟”来称呼自己。

“娘的,这鬼地方简直要人命,除了沙子还是沙子。”刀疤脸指了指天空,“老兄,上面究竟有什么好风景?你刚才看什么看的那么入迷。”

野狼打量了刀疤脸一番,觉得实话实说也无所谓,于是指了指黑色巨鸟盘旋的地方:“还是我之前跟你说的那只黑色大鸟。它一直在那处上空飞着不走,奇怪得很。”

“我觉得,我们应该跟过去看看。”少年语气坚定,毫不怀疑自己看到的情形。

然而刀疤男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却只看到一大片金黄,无尽沙漠上,林立着奇形怪状的岩塔,似墓碑,预兆着他们不详的未来。

鸟?

哪来的什么鸟?

连个屁都没有。

刀疤男表情复杂地望着精瘦少年。二人同样饥渴交迫,久经日晒,充满疲惫。情况相同,那么,产生幻觉的那个究竟是谁?生病的是谁?

他有些后悔,为什么没有趁着还有其他雇佣兵的时候,问一问别人,是否也看到了黑色的大鸟。现在让他去问那些盔甲兵……还是算了吧。

既然搞不清真假,刀疤男不想冒险,于是试图打消他的念头:“鸟兽毕竟不是人类,靠不住。我觉得,我们还是应该继续按照地图路线,寻找蝎子人比较稳妥。毕竟,只要找到一个,就能换来一千黄金,再没有比这个更划算的买卖了。”

“地图?”野狼冷笑一声,没有说更多的内容。但刀疤男已经明白了他话中的讽刺。事实上,就连他自己也觉得,这张来历不明的地图搞笑得很。

那莱昂少爷不愧是贵族,天真的让人生厌,仅仅因为价格最贵,就相信自己买到了亡灵沙漠的真实地图,以为自己找到了蝎子人的聚集地,并花大价钱砸出一支队伍,决心直接杀进蝎子人的老巢,誓要活捉那神出鬼没的蝎子人。

至于为什么他会对蝎子人如此感兴趣,谁知道呢,反正在伟大的国王陛下的带头作用下,全国人民都对这些稀奇古怪的非人类种族充满了无限的热情。

精灵族、矮人、巨人、树人……

或许其他国家的人会感到害怕,可只要是在英图帝国,你随便问个路人,他在听到这些种族的名字后的第一反应,都是——“多少钱一个?”简直就好像在问白菜多少钱一斤似得。

可不管蝎子人多值钱,现在都和他们没关系,残酷的亡灵沙漠已经消磨了他们的斗志,刀疤男只希望能够赚上一笔后平安离开。

“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刀疤男说,“你可别告诉我,这买卖你不准备做了。兄弟,在这里散伙可不是什么好主意。别说我们根本就不知道正确的道路,就算知道,没有食物和水,我们在沙漠上可撑不过三天。”

话里行间,刀疤男反复强调“我们”两个字,野狼看破他心中想把两个人绑在一起的想法,只是“嗯”了一声,依旧微微低垂着脑袋,没有回答。

刀疤男看不透对方的沉默是什么意思,这小家伙年纪不大,可总是喜欢玩深沉,刀疤男特别讨厌他这一点。

不过,现在除了他,刀疤男也找不到别的盟友,只好继续游说:“其实我也觉得那地图纯属瞎扯,但又不甘心这趟活儿走亏了。野狼你年纪小,哥哥我实在是不愿意看到你走上绝路,所以啰嗦劝你一句,还是跟着他们比较好。”

哥哥?野狼心中好笑,这人还真是顺杆子往上爬,都不说我们了,直接开始乱攀亲戚。

“要知道,那贵族小少爷带的东西可一点都不少。啧,你是没看到他的行李,你知道他带的那几大箱子里藏着什么吗,”说到这里,刀疤男特意压低嗓音,神秘兮兮地说,“说出来吓你一跳。黄金!面包!还有酒!如果有那些,咱兄弟俩根本就不愁会半路饿死,这趟买卖也绝对赚翻。只可惜,那些穿盔甲的家伙不是那么好打发的,但我相信以你我的身手……”

说到这里,刀疤脸就故意停住没有再说下去。他刚才那一番话里的暗示意思实在是非常的明显。

野狼懒得和他绕圈子,干脆非常直白的问:“你在邀请我和你一起打劫?”

刀疤男不由一怔,万万没想到这人竟然毫不掩饰地直接说明了自己的邪恶心思,当下心头万念闪过。

“对方是贵族。”野狼一针见血地说出问题的关键之处。

“所以我们要想办法神不知鬼不觉地……”刀疤男暗暗做了个手刀斩下的姿势。

“教会会知道的。”野狼摇头,“你或许没有注意到,但雇主的左耳戴的那枚耳钉,实际上被光明教会的主教加持过。”

“教会加持,什么意思?”刀疤男听得一头雾水,他的国家可没有这么奇怪的玩意儿。

“能够保佑他远离邪恶。”野狼说,“当然更重要的,是当主人死亡时,自动将魔法追踪印记打入凶手身上。不管凶手逃多远,只要他还在欧兰大陆上,都会被发现,必死无疑。”

刀疤男错愕地瞪着他,十分想问,为啥在俺们那儿没什么人搭理的光明教会,在你们国家竟就变态成这副模样。

不过,看来打劫这条路也行不通了。

刀疤男不由自主的摸了摸自己的胸口,刚才趁着慌乱,他偷偷顺走了魔法卷轴。如果那狂妄贵族少爷在出发前的宴会上所说不假,那么这玩意儿说不定具有空间魔法,能让他安全离开这个鬼地方。

坚持到现在,他终于放弃,不准备继续掺和到这个混蛋贵族少爷的游戏里。确实,只要抓到一个蝎子人,就能轻松换来一千个金币,这能让他逍遥很长时间。但问题是,他们都已经找了大半个月了,别说蝎子人,连个蝎子尾巴都没看到。再继续呆下去,只会白白丧命。

不过,他完全不懂魔法,根本没法启动魔法卷轴。野狼会魔法吗?刀疤男半信半疑地打量着对方,但又害怕偷鸡不成蚀把米,魔法卷轴被对方抢走,绝了最后的这条路子。

野狼无视他的胡思乱想,径直朝前方雇主所在之地走去。他们收拾的已经差不多了,能从沙坑中挖回来的东西都已经挖回来,并且看样子,他们并不准备在此安营扎寨,而是打算迅速离开此地。

刀疤脸发现野狼一声不吭地朝莱昂走去,想到自己刚才和对方商量的话题,顿时大惊,连忙拉住他,失声问道:“你准备去哪里,想做什么!?”

野狼迅速闪过,躲开了刀疤脸的手。

他的反应十分冷漠,刀疤脸以为他要去告密,更加焦急,不由出手攻击,想要拦下他,同时压低声音威胁道:“你别想着把我交出去,没凭没据,那小贵族不会相信你的。而且我警告你,我要是不好过,你也别想着有好日子。”

上一秒还推心置腹,下一刻便能翻脸不认人。野狼心想,他果然还是讨厌纯粹金钱交易的雇佣兵,因为这些人大多都……

“有病!”野狼连续几个后空翻,躲过野狼的阴险偷袭后,足尖迅速在沙地上划过一个大圈,踢起阵阵尘沙,模糊了视线。

刀疤脸以为野狼会趁机攻击,迅速后退,摆出防御的姿势。

这小子灵活地像猴儿一般,身体能扭曲到难以想象的角度,攻击角度也异常刁钻。刀疤脸曾亲眼看过野狼像眼镜蛇一样贴在地面上,然后突然跳起,从下往上,一击刺中对方,一刀毙命。

但出乎他意料的是,直到尘埃落定,视野重新恢复清晰,他也没有等到预料中的攻击。

野狼去哪儿了?刀疤脸困惑四顾,环视一圈,最后脸色大变。

该死的,那家伙竟然已经跑到莱昂面前!

二人相谈正欢,这一会儿工夫,估摸着野狼已经把自己卖了个干净,瞧瞧他嚼舌头时的贱民样子。可恶!

片刻,二人相伴朝野狼走了过来,身后跟着整装完毕的盔甲兵。

逃?

不逃?

盔甲兵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势不可挡地压迫过来,而他们的佩剑,在太阳下一闪一闪,令人心悸。

刀疤脸不由双股颤颤,双手发抖,伸进衣襟。

不知道一个从未用过魔法的法盲,是否有可能临时开窍启动魔法卷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