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集场有远近。近的十几里路,远的百里之外,全靠两条腿蹬车往来。我和银凤合用一辆大三轮车。外出赶整集必须把货物备足带全,塞得结结实实的货包堆得如同粮垛,加上两张钢丝床、两张板凳、两抱竹竿、一捆雨布以及被褥、脚盆等生活用品,全部捆绑在车上,几乎有千斤之重。

银凤骑自行车跟随。每次出发之初,心情总是带着兴奋,带着憧憬,我把三轮车蹬得飞快,但出了城区,进入市郊,就渐渐感到沉重。这时候,银凤便骑在我右前方,左手后伸抓住三轮车笼头,右手扶着自行车把,身子扭着,助我一臂拉力。

赶集路上走乡穿镇,最怕碰到桥。特别是田野上水泥桥大多仄逼,两边又没有栏杆,得下车牵着,心提到嗓子眼,注意力高度集中,手眼步协调配合,一点一点往前挪动,唯恐一个闪失造成坠河。村镇上的拱桥是上桥不易,下桥亦难。上桥,我俯着身在前面拉,银凤压着腰在后面推;下桥,我得适当控制住车刹,身子稍仰,往后带着力,银凤则从后面拽着,两人利用寸劲慢慢走下桥坡,不然装载沉重的三轮车从桥顶冲下来,惯性强劲,速度飞快,非常容易出事。最吃力的是爬有些公路大桥几十米绵长的上坡,吭哧吭哧捱到桥顶时,筋疲力竭,简直要虚脱。

春英的小三轮车装着她一个人的货物,要轻松得多。明宽卖小百货,车子相对更轻些。宝根、春生和爱兵三个刻章的最省事,自行车后座竖夹着的一个香烟纸箱。这样,七个人逶迤成一支小小的队伍,我觉得跟古时候走镖的差不多——骑三轮车的相当于赶镖的,骑自行车的相当于护镖的。真是太像了!

出门赶集,结伙成帮是有意义的。因为有伙伴,有团队,漫长的路途中就不寂寞,可以互相关心,彼此帮衬,而感到安全、踏实和温暖。谁骑不动了,有人助力;谁的车胎戳了,有人帮着修;谁要解溲了,有人看着车;到了目的地,人多势众好抢占地盘……

有时候,我们的车队在行进过程中,长时间没有人吭声,因为赶路时讲话也要费力气的。在夜间,骑着最前面引路的人叼着香烟,猩红的火头在凉风中闪闪烁烁;听得见彼此粗重的呼吸,一声咳嗽或者一个响屁都能在旷野里清亮地传出好远。这是一支沉默的队伍,这是一支疲惫的队伍,这是一支无比团结、意志坚定的队伍。多少年之后,每当回忆起当初行走在苏中平原上这支赶集队伍时,我总是情不自禁地流下热泪,那是一种对时空隔膜的沧桑感伤,那是对一帮江湖兄弟的真情感念。是的,那时我们正年轻,虽然家庭背景不同,学历参差,对人生的观察理解有异,人生际遇也千差万别,但是我们有缘分聚集在一起,抱成一团,像个特殊的大家庭,亲密友爱,互相帮助,胜似兄弟姐妹。我们一起吃苦受累,我们一起享受欢乐,我们追求成功的目标是一致的。而在逝去的许多年光阴中,这帮人早已风流云散,散落在四面八方……

这时候赶集当然都是赶整集:副集—正集—副集。我们选择在黄昏或夜间赶到目的地,第一件事就是占下地盘,安营扎寨,把睡觉的窝弄好了。集场上做生意相当紧张、劳累,晚间的休息就显得格外重要。

赶集的人露宿在外头能有什么好窝哟!用竹竿搭绑成一个框架,蒙严、系牢大块的塑料布,形成简易帐篷,把人车货都裹在里面。为了减少辎重和御寒取暖,我和宝根两家都只带一床被褥,夫妻俩共睡一张钢丝床(春生和爱兵睡在明宽帐篷里)。钢丝床八十公分宽,两人一颠一倒侧着身子才能睡下;如果要仰躺,其中一人就必须叉开双腿,让对方从中间伸到胸口上才行。可怜叉腿的总是我——谁让我是男人呢?我虽然健壮,被银凤搁久了也会胸闷难受,但只能忍着,生怕她睡觉不安稳,白天做生意精力不够。

出门在外,用水是个难题。男人是无所谓洗屁股的,女人却不同。男人洗脸刷牙洗脚可以打点河水或井水使用,女子洗屁股用热水才舒坦卫生。好在办法总是人想出来的,好在人在特殊境遇下脸皮可以厚一点——去讨呀!怎么讨?到哪家吃客饭就跟哪家讨,不给热水就不在你家吃!别说,这方法蛮奏效的。集场上都有不少当地人在家里开设临时小饭铺,或卖粥下面,或炒菜供饭,为了多做生意,烧点热水笼络赶集人总是划算的。银凤用过热水后,我和她再用来洗脚。赶集的人脚最累,热水洗脚可以解乏,然而小半盆“屁股水”(我发明的名词)怎能洗得舒心畅意,将就罢了。

赶集人最怕摊上阴雨天。有时候偏偏夜里突来暴风骤雨,整个集场顿时像炸开了鸡窝。好多人奔来奔去寻找砖头和支撑物,等加固好帐篷安下心来,一个个也就成了落汤鸡。有一次,我因为篷顶绷得不平,雨水汪在上面走不掉,越积越重,我只好拿个叉棍不时朝外顶水,直到雨歇了才敢睡觉。

农村乡镇几乎没有公共厕所,农家厕所都在自家院落里。人是有进有出的动物,吃喝就要拉撒,没办法省事的。白天解决还比较容易,毕竟有敞开的民居,可以借光进去方便,还有工厂、粮站、机关、学校这些地方,可以进去上厕所,可到了夜晚,这些条件几乎都没了。怎么办?只好向野兽学习——到村镇外的庄稼地,义务施肥去。当然,这里指的都是解大便。如果大田太远而便意凶猛,提肛夹腚都来不及,只好就近在人家房屋后、菜园旁甚至巷角井边偷偷地完成排泄。当然,这样做的结果是到了白天会受到当地人一通骂街,无论骂得多狠毒难听,随他去了。如果是小便,就相对容易得多,随便拣个背人的地方,哗哗尿过了事,即便有人看到也不怕,古人早就说过,“尿尿不怕人,怕人尿不成”,活人总不能被尿憋死——在脸与命之间,选命!

也有人夜里小便不走出帐篷,在里面就解决了。第一种方法:如果帐篷搁的地势高,就蹲在帐篷边上往地上尿,让尿液自然流到街面上去;第二种方法:把尿撒进塑料方便袋中,打个结扎紧,扔到帐篷外面。第二种方法很快就在集场上获得了推广,我去太安镇赶集时曾在清早看到一个清洁工在街上收拾了一平板车的尿袋子,一边收拾一边“畜牲”、“不要脸”地骂个不停。

有天夜里,我起身去野地里出恭。去是奔跑着去的;轻松过后,款款地往回走。时约二更,万籁俱寂,满天的星斗,闪闪烁烁。繁星下面是沉睡的古镇。并不宽阔的街道两边,路灯恹恹地照着两列绵长的赶集人的宿营。那些用塑料布、油布搭就的帐篷大小各异,大的像中巴车厢,像平顶厨房,小的像个棺材。也有直接睡在露天的:卖苕帚的埋身苕帚搭成的“掩体”里,卖木器的蜷缩在澡桶中,卖家具的睡在八仙桌底下,卖烂藕的盖着被单仰躺在案板上……至于邮局、商店、文化站的廊檐底下更是睡满了人。所有的人都在睡梦之中。我听见起伏的鼾声和断续的梦呓,看见露宿者阖着眼睛形容各异的脸。我怀疑此时整个古镇只有我一个醒着的人——游神似的在深夜里晃**。这安谧的时分和特殊的情境,使习惯于观察和思考的我内心涌动着新鲜而怪异的感动。我在想,宿营在这条街上许多素昧平生的人,在一个约定俗成的日期,从四面八方聚集到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地方,也算是一种缘分吧?来路虽然各异,目的却是一致——他们到处奔波,他们忍受苦累,他们不拘食宿,都是为了生计,为了走向富裕。这是一群勤劳坚韧的人,这是一群有理想的人,这是一群处于社会底层的普通人,可谁敢说这不是一群可敬的人,谁敢说这一群人当中日后走不出成功的人,甚至伟大的人?

我在默默往回走的路上,突然清晰地听到近处某个帐篷里传出欢悦的呻吟声,浑身的感官不由一个激灵。在这个时候,在这种地方,居然还有人在**!年轻的女声婉转清丽,起伏缠绵,如同吟唱着一首无字的咏叹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