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沈曼

张骅无奈的摇头,递给她一杯香槟:

“你这丫头,每次都会找这种不是理由的理由。

“我戒酒了,”钱宓摇头,“这个才是最大的理由,墨白,唉,你知道男人赚钱都喜欢左手进右手出的,他对钱也没什么概念,也没什么野心,我算了一下,他现在的资产不到我的三分之一,要是为了个男人离婚的话,我起码亏损几百万……”懒

“你个小钱迷,跟自己老公都算得这么清楚,你们真的要离婚,墨白才不会要你的钱!”这种理由听得让人吐血。

“他要不要是一回事,但是我们的婚姻一开始就建立在钱的基础上,没道理我当年拿他来省钱,现在却让他遭受损失,如果我们真的非离婚不可,我的财产会给他的。”想想就肉痛,所以她不到万不得已绝不离婚!

“你的逻辑有时候我真的很难理解,”张骅最欣赏她的一点就是她虽然拜金,但从不垂涎别人的钱,更不喜欢占人便宜,“不过罗尔德的总裁可是家资巨亿,你那点小钱他还不放在眼里,怎么样,考虑一下?”

“张伯伯,你现在开始涉足皮条客行业了吗?这么急着拉我出墙?”钱宓微嗔着看他。

“好好好,我不提了,”张骅摆手,“待会儿陪我老人家挑个舞,我可要预约第一支舞。”虫

“好,只要你不怕被我踩坏皮鞋的话。”钱宓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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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赫焰并不想刚下飞机就去参加宴会。

香港一去就是半个多月,原本还要长,但是他对行程一压再压,总算把一个月的事压在半个月内全部搞定,便归心似箭的赶回来。

这个是商界的人欢迎他到来的一次宴会。他进驻这个城市已经快两个月了,并没有正式在公开场合露面,这算是第一次。他想推掉,人有时就是这样,他不喜欢应酬,却被人传成神秘,他性格冷淡,却有人说他冷酷无情。他只想站在他的宝贝面前,给她一个惊喜,紧紧的抱住她,顺便问问她是否像他想她一样的想他。

半个月,从来没有觉得半个月的时间是如此的难熬。他每天只能从女儿的电话里知道她的一些动向。但是甫下飞机,便从女儿的电话里得知,她去参加宴会了——他立即驱车过来。

才进门,却被人团团围住。一边虚应,一边目光不断地在人群中搜索,却怎么也找不到她。

“焰?你怎么了?”与他一同前来的沈曼问道。原本说好彼此回去休憩,却临时决定参加这个宴会,之前她百般劝说都没用,却在打完一通电话之后改变主意。

“没什么,”赫焰挽住她,“我们进去吧。”

沈曼点头,对着每一个前来招呼的人微笑。她在国外的时候都是做赫焰的女伴,非常习惯应付这些场面。赫焰不喜欢说话,不喜欢应酬,所以都是她在打点这一切,总不能让人觉得罗尔德高高在上吧,这不符合现在财团的发展。

“看看你多受欢迎啊,比明星还夸张。”不过话说回来,赫焰长得比好莱坞当红明显都英俊,这样的人不去当明星迷死一票怨女简直是暴殄天物。

“别忘了,你才是明星。”超级巨星沈曼,影视歌三栖,最常上娱乐版的头条。

“呵呵,这样才有资格站在你身边而不会给人五马分尸呀。”幸好是高级宴会,否则光是应付一群要求签字的粉丝就够她累的了。

“谁敢,说不定被乱刀分尸的人是我。”

“谁让你是我的绯闻男友啊。”沈曼半真半假的说着。

“无聊的媒体。”赫焰无奈道。

“就因为无聊才能发展呀,否则我哪能当明星呀。”娱乐是人无聊后的产物,兼谈八卦的情报库,人们最喜欢谈论的就是哪个明星穿什么衣服,哪个明星跟谁拍拖。

“所以你很无聊。”赫焰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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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应女儿不能喝酒,钱宓拿了一杯草莓汁,咬着吸管,坐在角落,看着宴会的情况,远远地望见一个伟岸的身影走进大厅,人群虽然未曾散去,但混血儿特有的身高优势让他显得鹤立鸡群,卓尔不凡。

他,不管走到哪里,都该是人群的焦点,像是一个光源,让人无法忽视。钱宓看着他,渐渐地走近,终于让她看清了他的样子。终于与镂刻进心里的影子重叠。

又见到他了,真好,看上去比前些日子清瘦了些,虽然似乎没什么异样,但是她能看得出他眼底的倦容,难道香港那边的事情真的有这么棘手?还是……

他的脚步突然停下,一个笑盈盈的大美人走向他,手自然的挽着他的臂膀,时而与人招呼,时而低语,看起来亲昵得不得了——

她认出那位美人是谁,亚洲天后级的明星,名气之盛,几乎家喻户晓,连她女儿都知道,传言她有一个富豪男友,是个混血儿……

咬着吸管的她一愣,放下手中的果汁,收回了眼神。突然觉得今天的果汁好酸,酸的难以下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