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莫绍谦打来电话的时候,我和悦莹正在店里挑衣服。这城市的气温还没有降至20℃,当季的新衣却早已经上市。衣架上错落的长短新款,一眼望去许多绒绒的皮草,好似草原上秋膘滚滚的肥羊。

衣服不是肥羊,买衣服的才是肥羊。

那个Jack彬彬有礼地跟在我们后面,只有当悦莹拿不准主意的时候才趁机轻言细语:“这款红色非常配你,搭上次那件烟灰色开司米,一定会很漂亮。”

Jack有一副动听的嗓子,仿佛上好的小提琴,每一次拉弦按下去都能响起迷人的颤音。说起中文来有一种外国人特有的咬字不准,平卷舌不分,更像透着磁性。悦莹被他灰绿色的眸子一瞟,就像丢了三魂七魄,眉开眼笑答应去试衣。

当Jack遇上Rose,就算是泰坦尼克也会被冰山撞沉了。刘悦莹的英文名字还真叫Rose,她十岁那会儿看了《泰坦尼克号》,就给自己取了这番名。立志有朝一日要在豪华邮轮上遇见自己的莱昂纳多,两人站在船头“比翼双飞”:“I'm the king of the world!”

一眨眼十年就过去了,双十年华的Rose还真遇上了Jack。所以今天悦莹死活拖着我来这店里看衣服,主要是看帅哥店员Jack。说实在的,这Jack长得还真是不赖,洋鬼子我也见多了,这么帅的洋鬼子还是很少见。用悦莹自己的话说:“一看到他那双灰绿色的眼睛,我的心就扑通扑通地跳。”

我白了她一眼:“哪天你的心要是不扑通扑通地跳了,你就已经死了。”

悦莹就恨我:“你怎么一点儿浪漫的细胞都没有!”

悦莹确实是个浪漫到细胞里的人,所有的言情小说她都看过,大一刚进校门那会儿,她和我去租书店,环顾四面书架,独怆然而涕下:“还名牌大学呢,这些我全看过了啊,老板,有没有新鲜点的?”

后来悦莹压根就不去租书店了,天天泡在网上看原创。只要没课,成天就在**用她那轻薄小巧的苹果MBA看连载,没几个月她又把MBA换成MBP,说看得眼睛太累,只好换个大点屏幕的。我曾经鼓动她自己写小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她都看了不知道多少言情小说了,一出手还不得把什么悲情天后给挤兑死。结果她根本不屑一顾:“自己写多费劲啊,我充1000块VIP,看遍整个原创网,犯得着自己去写吗?”

差点忘了她是暴发户的女儿,“暴发户”这话可不是我说的,是她自己说的,提起她爸她就一口一个“我那暴发户的爹”。她爹是真有钱,真暴发。她二十岁她爹送的生日礼物就是一架直升机,不是遥控玩具,是由专业飞行员驾驶的那种轻型直升机。她收到这礼物的时候还挺高兴,兴冲冲拉着我去搭了一回。轰隆轰隆在天上飞了半天,差点没把我给吵死,两人想说句话都听不见。下了直升机她就叹气:“我小时候最爱看小说里写贵族学校,男主角搭直升机上学,降落在校园草坪上,一迈腿下来——哗,一见钟情!”

她愁眉苦脸的样子一点也不像惺惺作态:“谁知道直升机这么吵,能在上头谈情说爱吗?”

我都无语问苍天了,上次她还骂她爹暴发,说他买悍马跟买白菜似的,专挑帮子长的,一点品味都没有。还是用她的话,真是有其女必有其父。

刚陪悦莹走进试衣间,我的手机就响起来了。很独特的旋律,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革命歌曲铿锵有力地回**在装潢奢豪的旗舰店里,简直有一种不伦不类的滑稽。我慌慌张张在包里掏手机,越着急越掏不出来,那手机却越唱越大声。但名店就是名店,Jack和另一位帅哥店员屈膝半蹲,专心替悦莹扣好最后一颗扣子,仿佛对我包包里稀奇古怪的铃声充耳未闻。

终于找着手机了,我都出汗了:“喂!”

莫绍谦大约刚从机场出来,一贯低沉的声音里难得有丝倦意:“在哪儿?”

我老老实实告诉他:“在外边跟朋友买衣服。”

“回家。”

电话“嗒”一声就挂断了,悦莹还转来转去顾盼着落地大玻璃镜中的自己,衣服颜色红得非常正,仿佛夏季烈日下的虞美人。她问我:“好看吗?”

我点头,价格昂贵的华衣,能不好看吗?

悦莹说:“这颜色你穿才好看,你皮肤白,穿这个肤若凝脂。”

刘悦莹小言看多了,一出口就是成串的形容词。一提到女的都是肤若凝脂,翦水双眸,楚楚动人;一提到男的就是星眸朗目,嘴角微勾,邪肆狷狂……

Jack转过身来对我绽开迷人的微笑:“这个红色确实不错,您穿的号码我们还有紫色与黑色,款式上有略微的不同,也非常漂亮。要不要拿来让您试试?”

名牌就是这点好,一个颜色亦只一款。号码不对就得另寻他爱,多好啊,穿出去永远撞不了衫。我在包包里找钱夹:“不用了,把那两件都给我包起来吧。”

悦莹从大玻璃镜子里瞅我:“怎么啦?”

我一边递给Jack信用卡,一边说:“我有点急事,得回去了。”

悦莹很了解地问我:“你那男朋友来了?丫怎么跟皇帝似的,把你这儿当行宫了,爱来就来,不来就两三个月都不搭理。你还真惯着他,要是我,一脚就把他给踹了。”

我要是能踹他,我也就出息了。

Jack已经拿了信用卡账单来,我大笔一挥就签上自己的名字“童雪”。Jack又绽开他那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谢谢童小姐。今天您消费的总额还差一点就可以达到我们VIP的额度,下次您再来时,我们就可以向总部替您申请VIP。”

什么VIP,就是方便下次再宰肥羊。我跟悦莹说了先走,另外还有店员在替她参谋新衣,Jack亲自送我出门,替我拎着纸袋一直送到车上。

不是不殷情,对着衣食父母,谁敢不恭敬?

所以我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去,果然还比莫绍谦先到。听到大门处传来声响的时候,我早已经拿了莫绍谦的拖鞋,恭恭敬敬地欢迎他进门。

莫绍谦一边换鞋一边伸手摸了摸我的脸:“长胖了。”

两个月没见,胖了没有我自己不知道,但他没有丝毫改变。刚从飞机上下来,发型仍旧一丝不乱,衣线更是笔挺如新。反正他不是人,从我认识他的那个时候起,他就仿佛永远活在玻璃罩子里,衣冠楚楚,倜傥风流。

脸上刚洗干净,白白的像新剥了壳的鸡蛋。今天因为陪悦莹去名店所以化过淡妆,而莫绍谦最讨厌摸到脂粉,所以我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卸妆。好在底子好,又还年轻,不施脂粉也能有盈润光泽。我微仰着头,这男人太高,虽然我赤足也有1米73,身高在女人中算不错的了,但仍只得仰视他。出乎意料,他竟然伸手扶住我的头,很随性地吻下来:“唔,很干净。”

他是吻技高手,唇齿缠绵间我就意乱情迷,熟悉而霸道的气息侵占了全部的呼吸。他不耐地啮咬有细微的疼痛,我勾着他的脖子,有意回应他。两个月不见大概还真“距离产生美”,所以他很快被我糊住了,胳膊一弯就把我打横抱了上楼。

他今天有点不对劲,到了**我才知道,狠得跟拿我当仇人似的。莫绍谦在其他场合都还是衣冠禽兽,只有在**连禽兽都不如。起初大半年我一看见床都怕,他一来我就恨不得躲在洗手间一辈子不出去。后来他慢慢哄我,自己也肯耐着点性子,才算好了点。谁知道今天他又凶性毕露,把我往死里整,我觉得自己就是块饼,被放在油锅里滋滋地煎,煎得我连五脏六腑都要碎了,到最后我连哭都哭不出来了,只好哀哀地求他。就这样他还根本不管我的死活,没完没了,等他终于筋疲力尽地倒下去,我连把胳膊从他身下抽出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迷糊睡了一小会儿,很快就醒过来,莫绍谦也难得睡着了,短短的额发抵在雪白的枕头里,脸庞宁静安详得如同小孩子。

呀呀个呸,丫就是有着一副欺骗人眼睛的好皮囊。

我终于还是挣扎着爬起来,回自己房间去睡觉。

倒不是我矫情,是莫绍谦混蛋。他嫌弃我睡相不好,说我睡着了就满床打滚。而他睡眠时要保持绝对的安静,所以每次一完事,我就得滚回自己的房间去。

悦莹说得对,丫就是皇帝,我就是被召幸的妃子。我比那妃子还不如,人完事了可以被太监抬回去,而我还得自己爬回去。

我实在是累惨了,倒在自己**,头一挨着枕头就睡着了,连房门都忘了锁。

忘了锁的后果就是半夜又被禽兽弄醒,我在黑暗里看到他的眼睛我都想哭:“我累了。”

他灼热的唇吻在我的锁骨上,声音含含糊糊:“待会儿再累。”

这样下去终有一天我会被他折腾死,我还有大把帅哥没有泡,大把论文没有写,大把钱没有挣……要死在这事上头也太不值了。所以我很卖力地打起精神来,让他心满意足地吃干抹净。

太累了,后来我都睡着了,一觉睡到大天亮。醒过来的时候全身的骨头还酸疼,头一歪又把自己吓了一跳,大清早突然近距离看到莫绍谦那张脸,谁不会被吓一大跳啊?没想到他昨天就在我**睡着了,我的睡相也真不能恭维,一条腿还大大咧咧搁在他肚子上呢。我连忙小心翼翼把自己的腿抽回来,结果还是惊醒了他。他眼睛一睁开我就觉得屋子里气压骤降,但他睡眼惺忪的时候显得安全无害多了,浓浓的鼻音仿佛还带着睡意,难得显得和蔼:“早!”

我连忙堆起笑脸:“早。”

妈的,跟这种人在一起压力太大,迟早我会得心脏病。

跟莫绍谦在一起后我学会了骂粗口,每次我被他逼得退无可退的时候,就在心里“问候”他祖宗十八代。当然不能当着他的面骂,我要是敢当着莫绍谦的面骂粗口,估计我也真可以下海擒蛟上山捉虎了。

阳光灿烂的早晨,在全玻璃顶的花房里吃早餐,周围全是盛开的新鲜玫瑰,早起园丁刚浇过水,所以花瓣上还带着水珠。面包黄油,牛乳雪白。餐具是英国名贵骨瓷,光一套杯子就够我交全年学费,这就是万恶的资本家生活。

我不是资本家,莫绍谦是资本家。

资本家吃早餐,我看报纸。我之所以在吃早餐的时候看报纸是跟电视学的,TVB里的老爷都是边吃早餐边看报纸的,不过人家看的肯定是英文财经,而我订的是八卦小报。

香秀牵着可爱来了,可爱是条萨摩耶,今年已经两岁,雪白的毛一尘不染,笑起来可比我高贵。香秀是专门负责它的菲佣,为人非常耐心踏实,一心一意侍候可爱,对可爱跟对自己孩子似的,教会了可爱很多东西,比如握手啊,坐下啊……每次莫绍谦来了,香秀总要把可爱带出来让他看看。

我一点儿也不喜欢狗,可爱也不怎么喜欢我,我一次也没遛过它,香秀偶尔带着它进来,它还冲我汪汪乱叫,气得我几次想偷偷把这狗送人。但这事我压根没发言权,可爱是莫绍谦买的,香秀是莫绍谦请的,这房子是莫绍谦的,连我也是莫绍谦养的。

莫绍谦拍了拍可爱的头,可爱就乖乖蹲下来跟他握手,雪白的爪子肉乎乎的,搁在莫绍谦的掌心里。莫绍谦掌心的智慧线极长,几乎划过整条生命线,充分证明了丫就是个老奸巨猾。我愤愤往嘴里塞了片面包,突然看到报纸上的醒目标题——“苏珊珊爆出神秘男友”。

苏珊珊去年才出道,本来名不见经传,竟然在国外著名电影节上大爆冷门拿回个影后。苏珊珊的名字顿时变得炙手可热,传说她又被某新锐导演看中,要拍一个大片。热炒了这么久,突然又爆出男友,身为资深八卦爱好者的我都知道肯定是为了给新片造势。不过狗仔队们也真不敬业,偷拍到的照片没一张是正面的,最清晰的一张也只能看见那男人的背影与苏珊珊手牵着手,十指相扣的画面被画了个红圈,然后特别局部放大。咦!那男人的腕表怎么看上去眼熟?这背影也有点眼熟。这块表造型非常独特,我盯着报纸看了半天,终于确认它就是F.P.Journe大师手制的那块陀飞轮,目前全亚洲,哦不,全球也就这么一块。做一块得花人家大师好几年工夫,能批量产吗?

我瞥了一眼餐桌对面的资本家,他正喝咖啡,袖口露出那块独一无二的腕表,晶莹的表面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一瞬间我脑子里转了很多念头:第一个念头是我终于熬出头等到了脱离魔掌的这一天;第二个念头就是这男人品味也太差了,苏珊珊长得都还没他老婆好看;第三个念头是这男人品味一向做不得准,我也没他老婆漂亮;第四个念头是这事太诡异了,就算是泡苏珊珊不小心被狗仔队撞见,以资本家手下公关部跟媒体良好的关系,照片肯定也不会被登出来;第五个念头是苏珊珊炒作也没胆子拿他炒作,资本家的便宜不是一般人能占的……

没等我转到第六个念头,资本家已经发话了:“看什么呢,脸都快埋到报纸里去了。”

我镇定自如地冲他笑了笑,放下报纸继续啃我的面包。忽然听到他说:“拍成那样,难得你还能认出来。”

我差点没把嘴里的牛奶全喷出来。大爷,吓人也不带这样吓的。

我没敢说我不是认出他的人,而是认出他的表。

大概是我脸上心虚得红白不定,他索性问我:“怎么?你不高兴了?”

怎么也轮不到我来不高兴啊!

我是什么?我是二奶,我是小三,我花他的钱,被他养。我跟有妇之夫莫绍谦非法同居,破坏他和原配的合法婚姻,搁天涯我就是被唾骂被鄙视被公愤被人肉的坏蛋。

我哪有资格不高兴,那是原配的戏,我不抢。

我说:“苏珊珊演技挺好的,我挺喜欢看她的电影,下次有机会帮我要签名。”

莫绍谦哼了一声,我知道他不高兴,男人都希望女人们为了自己争得死去活来出尽八宝,勾心斗角自相残杀,只为盼得他偶一回顾的怜惜。我不配合,他就不高兴。

最好他喜新厌旧又彻底嫌弃我的不知趣,摔出张支票来让我滚蛋。

这种梦没得做,莫绍谦很快转移话题:“昨天买了什么衣服?”

我就知道他要问,所以我看都没看就拎了两件回来,真是有先见之明。于是兴高采烈地告诉他:“米兰的当季新款,不过现在太热了,还不能穿给你看。”

金主很满意地点点头,花钱的是金主,穿新衣的是金丝雀。我的用处是满足他大男人的虚荣心,让他花钱有乐子。有时候我也忤逆他,但这种忤逆非常有分寸,就像小猫挠人的手,是撒娇的轻狂,而不会真挠出血迹来,省得惹毛了他吃不了兜着走。

再这么下去,我都可以写部当二奶的秘笈,名字就叫《我的情妇生涯》好了,放在网上一准轰动,就冲这名字也能飙点击率啊。

他问我:“今天有课吗?”

“有。”我没撒谎,还全是大课,著名的千人斩教授,要是点名不在我就死定了。

“那晚上一起吃饭。”

看来他今天不打算走了,我去换衣服。找了半天才找了件有领的衬衣。没办法,脖子上全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惨不忍睹,我在心里喃喃骂莫绍谦是禽兽。随便配了条牛仔裙,回头看到禽兽正靠在衣橱门口,颇有兴味地打量我:“还真有学生的样子。”

我本来就是学生好不好?

幸好没堵车,赶到学校没迟到。刘悦莹已经帮我占了位置,我们两个照例坐第一排。为什么要抢第一排,因为我们爱学习。你别笑,我们两个是本校应用化学系那年招进来的高考前一、二名,我高考理综只丢了两分,是物理算错了一道题。刘悦莹比我还牛,她理综满分,调档的时候估计老师都没看她的资料,闭着眼睛就把她录取了。

要早知道她爹是著名的民营企业家,估计学校也该琢磨找她爹捐个实验室什么的。不过我们学校牛人太多,校长也不在乎。倒是她爹一听说女儿考取了这所名牌大学,那个激动,连星星都恨不得摘下来给她。当初刘悦莹就跟我说:“我那暴发户的爹,成天忙应酬,从来没给我开过家长会,从来没关心过我考多少分。他还琢磨着掏钱把我给弄美国去念个野鸡大学呢,结果我考了个全省状元。”

所以她二十岁时,她爹一高兴就买了架直升机送宝贝女儿。

都大三了,很少上大课。难得跟其他兄弟班级凑一块儿,偌大的阶梯教室里热热闹闹。老师在上面讲得热闹,下面健笔如飞抄笔记、传纸条、听MP3、发短信、看小说……有人学习有人不学习,反正热闹。

跟刘悦莹隔一个空位坐着一位帅哥。不成文的规矩是,不认识的男女生坐的时候,中间总要隔一个空位,教授也对这样的资源浪费司空见惯。我一边记笔记一边欣赏帅哥。因为阶梯教室朝南,大玻璃窗里透进来的阳光正好映在前三排。帅哥乌黑的头发被阳光镀上了一层绒绒的金圈,他手里拿着支圆珠笔,一下子转过来,一下子转过去,非常娴熟。

我呆呆地看着那支笔,忽然就想起了萧山。我转笔还是萧山教我的,手把手,食指,中指,怎么使劲,怎么借巧,怎么控制旋转不让它从手指间飞出去……萧山的手指秀气修长,微带着凉意,触在我的手背上。我的脸烫得发烧,十六七岁的少年,轻轻地触一下手指,都觉得可以幸福好久。

秋天来了,所谓悲秋还真是有的,在这个阳光明媚的初秋早晨,我忽然就想起了萧山。

每次想到萧山的时候,就是我最不快活的时候。我的不快活一直持续到中午,吃饭的时候我连最喜欢的四喜丸子都吃不下,悦莹瞥了我一眼:“思春啦?你男朋友不是刚来么?”

我无限唏嘘地告诉她实话:“我想起我那初恋了。”

“有男朋友还想初恋,真没人性。”

“可是初恋隔得远嘛……人在天涯,当然会想念他……”

“有多远?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他现在在哪儿?不行你踹了现在的男朋友,追到国外去不就完了。”

我叹了口气:“他在隔壁的那间大学。”

“靠!”悦莹都怒了,连香喷喷的丸子都不吃了,形象也不顾了,拿着筷子戳我,“起步价都没有,你从西门出去进他们学校东门,不就完了!还好意思在这儿悲悲戚戚,你丫真当咫尺天涯了?”

悦莹没说错,还真是天涯咫尺。

打死我也不会去见萧山,打不死我就更不会了。

我宁可矫情地把过去的一切放在心里,永远。

【二】

高二上学期我才转学进的附中,本来附中一般不收转学生,尤其是外地的。是舅舅托了关系费了好大的劲,才把我弄进去的。我自己也努了点力,面试那天教导主任拿了套卷子来考我,我刚做完数学卷,他就把余下的化学物理卷都收起来了,说:“行了,不用考了,下午来上课吧。”

我是爱学习的孩子,因为除了学习,我没有别的专长。

父母去世之后我整整半年没有开口,舅舅回忆说,后来终于听到我说话,是我把自己关在阳台上,在背诵一篇英语课文。

转学之前我是班上的英语课代表,那天我在阳台上背的是哪篇课文我都忘了,不过进附中后的第一堂英语课我可是印象深刻。附中的英语老师清一色的外籍,教我们的是个英国老太太。让我回答了一个问题后就批评我的发音,说我是典型的中国式发音,让我面红耳赤,在一帮初次见面的同学面前下不来台。

那时候我很脆弱,失去父母,失去家,失去我所有的幸福,寄住在舅舅家里,小心翼翼,把破碎的自己一点点藏起来。学着看舅妈的脸色行事,讨好表妹,给她讲奥赛题帮她补习。十六岁以前我也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唯一的公主,老师最骄傲的得意门生,亲友称羡的好孩子,可是一切都没有了,我所倚仗的一切都没有了,成绩再好有什么用,爸爸妈妈永远都看不到了。

放学后我一个人躲在操场里哭,有人在塑胶跑道上跑步,脚步沙沙的,从我身后过去。我背对着跑道坐在草地上,把头深深地埋在双膝里,看着眼泪一滴一滴落在草丛中。我想起很多事,大部分是小时候的事,爸爸妈妈带着我去公园,划船、坐碰碰车、买气球。小时候有一种棉花糖,是用白糖做的,很大一团,蓬松松软绵绵就像是云,我吃的时候总会糊在脸上。爸爸就爱拍我出糗的照片,那时候全是胶卷,一年下来,爸爸能替我拍好多卷。

我哭得很伤心,连有个男生走过来都不知道,直到我看到他的球鞋,雪白的鞋底上沾着一片叶子,他蹲下来用右手去拔掉那片叶子,左手却递给我一包纸巾。

我愣了好几秒钟,都没去接那包纸巾,他把纸巾随手搁在草地上,然后就走了。

第二天我才发现这个男生就坐在我后面一排,他叫萧山。

萧山的父亲是外交官,他十二岁前都在国外,说一口流利标准的牛津腔,可以跟英国老太太在课堂上辩论词组的用法。数学更好,好到让我这种人都望而兴叹。他偏不是勤奋的那种学生,好成绩纯粹是天才,下课十分钟都能见缝插针跑到操场上打篮球。有次上数学课,刚打铃,他气喘吁吁抱着球跑回来,站在门口喊“报告”。教数学的老奔最讨厌学生迟到,扭头看了他一眼恍若未闻,他只好站在门口当门神。没过一会儿老奔开始发上次全市联考的试卷,老奔的习惯是按分数念名字,由高到低,念到一个分数、名字,学生自己上去拿。其实这样既不人道又伤学生自尊,可老奔不管,他就爱以分取人。

结果这天念的第一张卷子就是萧山,150的满分,老奔扭头看了门外的萧山一眼,不情不愿没好气:“还不进来?”

全班同学都埋头忍笑,萧山从老奔手里接过试卷,倒大大方方:“谢谢老师。”

附中优秀的学生很多,但像他这么优秀的也屈指可数。班上有许多女生暗恋萧山,豆蔻年华情窦初开,谁对这样出色的男孩子没点幻想。我没有是因为完全没那心思,父母的离去让我完全没有了对这个世界的应对能力。虽然他就坐在我后面一排,但我除了偶尔跟他借下英语课笔记,基本没有和他说过话。

真正跟萧山熟起来是在寒假,英国老太太给我们布置的寒假作业就是分组排一幕莎士比亚的剧。全班按座次被分成若干个小组,有的小组选了《罗密欧与朱丽叶》,有的小组选了《仲夏夜之梦》,有的小组选了《哈姆雷特》……我和萧山被分在一组,我们这组选了《威尼斯商人》。春节过了,每个小组都要在班上公演,然后分别评分。

我很喜欢寒假排戏的那段日子,因为可以不呆在舅舅家里,越临近春节我越有种无家可归的凄惶。舅妈总念叨过年要置办的东西,表妹吵着要买台新的笔记本电脑。几年前笔记本还没像现在一样烂大街,表妹已经有台联想笔记本了,但说是班上有同学用索尼新款,舅舅于是许诺她考到全班前二十名就买给她。

表妹的成绩一直在三十多名,所以她不高兴地撅起了嘴,舅舅说:“撅嘴也不行,你看你姐姐,从来不乱要东西。我说给她买个手机她都不要。”

当时舅妈的脸色就显得有些不好看,我连忙说:“帅帅还小呢,再说电脑学习也用得着,她也不是乱要东西。”

表妹就拉着舅舅撒娇:“爸,你看表姐都说了。”

我只觉得心酸,去年春节的时候,我还拉着爸爸妈妈的手撒娇,可是现在不管我想要什么,都没有人买给我了。

那时候我对周遭的一切非常敏感,又非常脆弱,所以宁可躲出去,省得心里难过。

排练一般在萧山家里,萧山家很宽敞,又没有大人在家,只有他姥爷姥姥。我到现在还记得两位老人家和蔼的样子。我们关在暖气充足的书房里,旁若无人地大声念对白,姥姥在厨房里给我们做了点心,拿盘子端出来。

有时候是糯米藕,有时候是桂花年糕,有时候是水晶烧卖……都非常好吃。萧山的姥姥是南方人,做的点心都是家乡风味,姥姥又总是最关照我这个唯一的女生,让我常常吃到很撑。

那时候我还不适应北方的冬天,干燥得让我常常流鼻血。有天在萧山家里对台词,背着背着就有同学叫:“哎呀童雪,你流鼻血了。”

我一低头鲜红的血点就滴在襟前的毛衣上,毛衣是白的,滴上去看着格外触目惊心,我晕血,一下子整个人都软在了那里。最后还是萧山架着我去洗手间,胡乱把我头发捋起来,拼命用凉水拍我的后颈窝。姥姥在一旁帮忙,用毛巾擦着我脖子里淌下来的水,一边擦一边说:“唉哟,这孩子,看着真受罪。”

萧山微凉的掌心把冷水拍在我的脖子上,他啪啦啪啦拍着,血仍不停地往下滴,滴到面盆里。水龙头开得很大,哗哗的声音听得我更觉得眩晕,只看见一缕缕血丝很快被水冲走了。隔一会儿他总要问我:“怎么样?怎么还在流啊?”

姥姥嗔怪他沉不住气,然后又掐我手上的穴位,姥姥掐了一会儿,就让他掐:“你劲大,用点力气掐住了,就不流了。”

他的手劲果然大,狠狠一掐,掐得我眼泪都涌出来了。看到我哭他又连忙撒了手,姥姥又怪他:“你怎么这么蛮啊,女孩子的手,嫩着呢。”

我于是一边流鼻血一边流眼泪一边还要劝姥姥:“您别怪他,他也是想快点把我掐住了。”

他竟然在一边笑出声来:“掐住了……这说法怎么这么怪啊?”

姥姥在一旁拍他:“臭小子,还笑!”

那天我都忘了我的鼻血到底是怎么止住的,只记得后来我鼻子里塞着药棉,然后吃姥姥做的枣泥锅饼。姥姥一边劝我吃,一边说:“枣泥是补血的,多吃一点儿。”

我对排练的那段日子念念不忘,一多半是因为姥姥对我好,她对我真是太好了。

快到春节时我们已经把台词倒背如流,有一天排完之后时间还早,不知是谁提议去溜冰。我是南方人,根本就不会溜。但排练到如今,可以说我们小组几个人已经是铁板一块,那友情比铁还硬,比钢还强。几个同学死活都拉我一块儿去,萧山也说:“有我们在,摔不着你。”

穿上冰刀后我连腿都不知道怎么迈了,两位同学一人牵着我的一只手,我小心翼翼迈着步子往前蹭,他们稍微快一点我就吓得大呼小叫。最后有位同学不耐烦了,转过头去叫萧山:“你来带她吧!”又对我说,“萧山退着滑最棒。”

萧山教得非常耐心,他一边退着滑一边跟我讲解动作要领,就像他平常讲数学题那样。寒假小组熟悉起来之后,我偶尔问他题目,他总能讲得头头是道,思路清晰,而且一定是最简单的解法。滑了几圈后我慢慢悟了一些,他看我溜得不错,就渐渐松开了手:“你学这个还有点儿天分。”

我不好意思被他夸:“不是,原来玩过轮滑鞋,所以知道一点平衡。”

我第一双轮滑鞋还是爸爸去美国出差买回来给我的,我还记得那双鞋是粉红色的,爸爸总喜欢给我买粉红色的东西,因为在他心里,女孩子就应该是粉嫩嫩的。那鞋买得稍大,我穿了好几年。后来国内也有类似的轮滑鞋卖了,可是样式要简陋得多。学着玩轮滑也是爸爸教我的,他拉着我的手,就在家门口的篮球场里,溜了好几个星期天我才学会。

我狠狠地摔了一跤,萧山一把把我拽起来,没好气地说:“想什么呢?还没学会就一心二用,你怎么总这样啊?”

我没有做声,有时候我问他英语阅读理解,讲半天我还在发愣,他就这样不耐烦,觉得我笨,又不用心。从小没人说我笨,过去老师也总夸我接受能力强,可是在他面前我就是笨,因为他太聪明。

他怕我再摔着,一直没再撒手,拉着我的手带我慢慢滑。那天有一点点风,吹在脸上并不冷,我没有戴帽子,头上就用了条围巾随便绕了一下。我长这么大,从没跟男孩子手牵着手这么久,虽然都戴着手套。上次我和男孩子手牵着手,好像还是小学的时候,“六一”儿童节表演节目。想到这个我的心突然跳起来,跳得很快,微微让人觉得难受。萧山却是坦****,他紧紧拉着我的手,就像拉着个妹妹,或者拉着位同学——我本来就只是他同学而已,我不再扭头看他,只是努力让自己显得更自然。

溜完冰后我们去小店喝珍珠奶茶,热乎乎的珍珠奶茶捧在手心里,显得格外醇香。大家七嘴八舌说过年去哪儿玩,还有人提议逛庙会。我一个人不做声,只是喝奶茶,正吸着珍珠呢,忽然听到萧山说:“呀,你脸冻了!”

我摸了摸脸,有个硬硬的肿块,痒痒的,我从来没生过冻疮,没想到第一次生冻疮就在脸上。听人说生冻疮会破皮化脓,如果长在脸上,那岂不得破相了?我连奶茶都不喝了,使劲按着那个硬肿块,想把它给按没了。萧山说:“别揉,越揉越糟,我家有亲戚给的蛇油,明天拿点给你吧,用蛇油擦两次就好了。”

第二天就是除夕,早就说好了这天到正月初五都暂停排练,毕竟要过年了。我原本以为他说说就算了,谁会在除夕从家里跑出来啊。谁知道刚起床不久,就听到电话铃声。表妹还没起来,舅妈怕吵醒了她,连忙把电话接了。听了一句就叫我:“找你的。”

我怕舅妈不高兴,很少把家里电话告诉别人,所以不知道是谁会在除夕的早晨打电话给我。忐忑中却听到萧山的声音,他说:“你的电话可真难找啊,问了老班才知道。”

舅妈就在旁边的沙发上,有意无意地看着我,因为从来没有男同学打电话到家里来,我怕她误会什么,连忙问:“今天不是不排练吗?”

“你忘了?昨天说拿蛇油给你,你出来拿吧。”

我还有点反应不过来:“啊……”

他说:“我就在复兴门地铁站门口等你。”

那是离舅舅家最近的一个地铁站,走过去只要十分钟,我飞快地拿了主意:“好,那麻烦你等等我,我马上就来。”

搁下电话我告诉舅妈,排练的稿子有改动,所以同学打电话通知我,我得去拿。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对舅妈撒谎,也许我认为告诉她一个男同学给我送蛇油,她会想歪了,也许我就是单纯地不想告诉她。

舅妈也没太在意,倒是舅舅问我:“要去哪儿拿?”

“他们家住回龙观,有点远。”我脸不红心不跳地继续撒谎,其实萧山家住公主坟,而且他已经说了到地铁站等我,但我说谎说得挺顺溜:“要是堵车,我就不回来吃午饭了。”我想留点时间独自在外边逛逛,哪怕去超市发呆也好,因为今天我就想一个人呆着。

舅妈说:“还是早点回来,都要过年了。”

出门之前我在玄关换鞋,舅舅过来塞给我一百块钱,我不要,他说:“拿着吧,那边老堵车,要是赶不回来吃午饭,就买个汉堡。”

一拉扯舅妈就看到了,笑着说:“舅舅给你你就拿着嘛,又不是别人。”

她这么一说,我只好把钱收起来。

我揣着那一百块钱到地铁站去,果然远远就看到了萧山。他个子很高,长胳膊长腿,很醒目。我一溜儿跑到他面前,这么冷的天他连羽绒服都没穿,外套还敞着,露出里面的格子围巾。见着我咧嘴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来得挺快的。”

我今天戴了帽子,却忘了围巾,一路跑过来,脸被风吹得生疼,尤其是长了冻疮的那个地方。我一边用手揉着脸,一边问:“蛇油呢?”

结果他手插在兜里根本没动:“我还没吃早饭,你请我吃早餐吧。”

我在心里直叫万幸,万幸兜里有舅舅给的一百块。我说:“请你吃麦当劳吧。”

他倒也不挑:“行!”

我没想到萧山竟然是个大胃王,一个人吃了两份套餐还意犹未尽,幸好他没要第三份,不然我那一百块说不定就不够了。他吃得快,可是喝得很慢,两杯热饮喝了半天还没喝掉一杯。我吃东西一向慢,就这样我吃完自己那份套餐,他还在慢条斯理地喝饮料。这样单独跟一个男生在一起,我也不知道跟他说什么好。只看着他眼睫毛垂下来,似乎专心致志地在那里吸吸管,长长的眼睫毛微微颤动,就像有隐形的精灵在上面跳着舞。我忽然不敢看他,于是拿了垫在盘子里的纸,随手叠来叠去。

我最后叠出了一只很胖的纸鹤,萧山忽然噗地一笑,放开吸管,说:“这是什么,丑小鸭?”

我觉得很郁闷,虽然胖也是只纸鹤好不好?

他把纸鹤拿过去重新折:“你叠错了。”

他重新折过的纸鹤果然很漂亮,他去洗手间的时候,我思想斗争了半天,最后还是偷偷拿起那只纸鹤藏到了大衣口袋里。刚一藏好萧山就回来了,招呼我:“走吧。”

离开温暖的快餐店,站在寒风凛冽的街头,他拿出蛇油递给我,是个小玻璃旋盖瓶子装的,瓶子很别致,玲珑剔透。里面的蛇油看上去黄黄的,半凝固如同膏体。我说了声“谢谢”,他问我:“你住的不远吧?”

我点点头。

他似乎停了几秒钟,最后说:“那就这样吧,我搭地铁回去。”

“那我也走了。”

“再见!”

“再见!”

我转身一个人慢吞吞朝前走,把双手都搁在大衣口袋里。一边是蛇油的瓶子,硬硬的;另一边口袋里则是那只纸鹤,软乎乎的。走了没几步忽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扭头一看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追了上来,还冲着我一笑,露出整齐雪白的牙:“忘了跟你说,明天新年快乐。”

今天是除夕了,我于是也释然微笑:“新年快乐。”

我站在那里看着他转身离开,汇入行色匆匆的人流。他步子迈得很大,走得很快,虽然天气阴沉沉的,但我总觉得云隙里有一束阳光是打在他身上的,让他熠熠生辉,在那样多的行人中间,能让我一眼看到他的背影。

那天我一个人在街上逛了很久,直到黄昏快要天黑的时候才回到舅舅家。舅妈在做饭,舅舅在厨房里给她帮忙,表妹歪在客厅沙发里看电视,这样和美的家庭气氛,越发让我显得格格不入。我到厨房跟舅舅舅妈打了个招呼,就悄悄回到房间去。

我把纸鹤从大衣口袋拿出来,它已经被揉得皱皱巴巴,我把它的翅膀重新捋平,夹在日记本里。我不想写日记,所以只用笔在纸鹤上写下了今天的日期。

“生日快乐,童雪。”

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客厅里电视机的声音很大,卧室窗子正对着小区的车道,有车子正驶进来,模模糊糊的声音,周遭的一切都嘈杂而琐碎。这是我十六年来独自度过的第一个生日,没有蛋糕,没有礼物,没有父母的祝福与温暖的笑容。以后的生日,我都要自己一个人过了。

开学后我们的《威尼斯商人》以微弱票数输给了另一个小组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演朱丽叶的是林姿娴。林姿娴人如其名,姿态娴雅,美丽大方,是我们班的英语课代表,曾经代表我们学校参加全市中学生英文演讲比赛。还有人说她就是校花,但我们学校漂亮的女生颇有几个,所以校花到底是谁,就一直没有定论。但她演的朱丽叶让全班都拍红了巴掌,实在是精彩,风头把演罗密欧的那位男同学完全压了下去。后来英国老太太强强合并,重新调整人员排了《罗密欧与朱丽叶》,萧山演罗密欧,林姿娴仍旧是朱丽叶。这出剧当年颇为轰动,俊男美女,优雅标准的英文发音,一度两年间在本校的外宾来访、友好学校联谊时,成为表演的保留节目。

我脸上的冻疮已经好了,蛇油非常有效,虽然味道有点膻膻的,但涂了几次后就见了效果,没等那瓶蛇油用完,我的冻疮早就无影无踪。新学期开始之后调整了座位,萧山不再坐在我后面了。下课十分钟他仍然见缝插针地去打篮球,他课余的活动也很多,跟林姿娴排练《罗密欧与朱丽叶》,参加奥赛培优……我的全部心思也都在学习上,下半年就要高三了,偶尔我还是向他借英语笔记,因为他写的笔记又工整又齐全,班上不少人找他借来抄。

我最喜欢数学课,因为教数学的老奔最喜欢的学生就是我,而老奔最没辙的学生就是萧山。因为萧山数学成绩好归好,但却是不听话的学生。老奔一讲例题,就把我和萧山叫上去在黑板上先做解答。同一道题目,我们总会用不同的方法解出来。我的解答方式总是最稳妥的,而萧山的解答方式总是最简单的,他为了偷懒经常会用让人觉得异想天开的步骤,好比武侠里剑走偏锋的险招。而我循规蹈矩,出错的机率最小。老奔喜欢看我们两个同台竞技,如果我哪次比萧山解得好、解得快,他就会笑逐颜开地夸奖我。要是萧山解得快,他就会负手站在一边,看我奋笔疾书解答步骤,仿佛武侠小说里的老怪,唯恐得意弟子输给了旁人。其实我也喜欢和萧山一起做题,并肩站在黑板前听指端的粉笔吱呀吱呀,眼角的余光瞥见对方一行行的换算正飞快地冒出来,胸中萌生出一种齐头并进的快感。我总是一心想要赢过他,但大多数时候我们平分秋色,偶有胜负也是他赢我更多。

有次我们做完题后,各自回到座位。老奔非常得意地说:“把他们两个配对,就是最完美的解法。”其实他是口误,但全班哄堂大笑,我面红耳赤,半天抬不起头来。这句话后来在班上流行了很久,连外班都知道老奔说过这句名言。不过很少有同学拿我和萧山开玩笑,大概我们俩看起来太不搭,萧山外向聪明,而我则是太中规中矩的好学生。倒是有人经常拿萧山跟林姿娴开玩笑。女生们总拿林姿娴打趣:“朱丽叶,你的罗密欧呢?”有时候萧山和一帮男生站在走廊里,看到林姿娴从楼下过,一帮男生也会起哄:“哦!朱丽叶,罗密欧在这儿呢!”

林姿娴很大方,开这样的玩笑她从来不生气,顶多仰起脸来冲楼上的那堆男生嫣然一笑。她性格好,脾气又温和,朋友很多,不仅好多女生跟她关系好,不少男生也跟她是很好的朋友。

萧山生日的时候请全班同学吃必胜客,因为他拿到了奥赛奖金。班主任大喜,觉得他明年保送名校没有问题了,于是也网开一面,欣然前往。那是班上最热闹的一次聚会,比高考结束后吃散伙饭还热闹。因为还在高二,大家即将面临未来高三整年的煎熬,于是所有的人都兴冲冲的,从日复一日的学习中短暂地跳出来,难得地洒脱开怀。

吃完必胜客,班主任和几位老师就先走了,于是我们又悄悄转战烧烤店,倒不为吃,是为了喝酒。男生们偷偷摸摸喝啤酒,女生们喝可乐。那天吃了什么我都忘了,就记得一位绰号叫“猴子”的同学侯玉冬喝醉了,一个劲拉着萧山要再敬他一杯。萧山被他灌了好几杯了,哭笑不得不肯再喝,林姿娴替他解围:“别让萧山喝啦,待会儿真喝醉了。”

侯玉冬一脸痛苦状捂住脸:“O Romeo, Romeo! Wherefore art thou Romeo?”

所有的人都被猴子怪腔怪调的发音给逗乐了,猴子说:“罗密欧不喝,朱丽叶喝吧,要不这杯酒你替他喝了。”男生们都有点酒劲了,不少人在起哄,林姿娴落落大方:“喝就喝。”她刚接过杯子,就被萧山拿过去了:“得了,还是我喝。”

萧山仰起脖子来,把那一大杯啤酒慢慢喝完,有女生在鼓掌,也有男生在吹口哨。他喝完后,猴子笑嘻嘻搭着他的肩:“行啊,这才叫风度。”

我坐在角落里吃烤好的鸡翅膀,辣得喝了一杯水又一杯水,渐渐觉得胃里难过起来。

那天大家散的时候挺晚了,三三两两结伴回家,我跟所有同学几乎都不顺路,匆忙想去赶最后一班地铁,谁知道萧山追上来,说:“我跟你一块儿吧。”

我问:“你不是住西边?”

他说:“我爸妈回来了,我今天回自己家去。”又催我,“快走,不然赶不上地铁了!”

我们简直是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赶到地铁站,还在下台阶就听见地铁进站的轰隆声,两个人都是拼命狂奔,脚尖刚落到站台上就听见车门嘀嘀响,眼看着车门就要关了,萧山一个箭步已经冲进车厢,回过身来抓着我的胳膊就把我拽了进去。我估计车门就是在我身后堪堪合上,差点没夹着我的头发。萧山还紧紧抓着我的手,因为惯性我向前一扑,他已经把我抱住了。

我的耳朵正贴在他的胸前,柔软的T恤下是他又快又急的心跳声,扑通扑通扑通……比我自己的心跳得还要快。刚才跑得太急,我们两个都还在拼命喘气,他身上还有淡淡的酒气,又比我高很多,呼吸仿佛就拂在我的头顶,一下一下,微微吹动我的额发,拂在脸上痒痒的。我几乎觉得从耳朵到脖子都是滚烫滚烫的,在那短短的几秒钟内,我几乎丧失了一切反应的能力,只本能地抬起头来。他也正看着我,他的眼珠那样黑,那样深,那样亮,就像是满天的星星都碎了,哗啦啦朝我铺天盖地地倾下来。我被这些“星星”砸得头晕眼花,连该怎么呼吸都不知道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萧山的手终于放开了,可是却滑落下来,就势抓着了我的手。我根本就不敢抬头,挣了一挣,但他握得更紧了,对我说:“那边有座位。”

我们两个并排坐下来,最后一班地铁,人并不多,车厢里空****的。没有人注意到我们,但我想自己的脸一定还很红,只是觉得不安。他没有说话,但也没有放开我的手,我又尝试着把自己的手指往外抽,他终于问:“怎么了?”

我嗫嚅:“这样是不对的。”

“是啊,”他突然冲我一笑,对我说,“我们坐反方向了。”

我瞠目结舌,听到列车广播里报站名,果然是坐反方向了。我就顾着跟在他后头一路狂奔,匆匆忙忙拿月票往里面冲,哪知道他会坐反方向,连我也稀里糊涂地跟着他一块儿搭错车。

他似乎很开心,哈哈大笑起来。我不知道他到底为什么那样高兴,但我永远记得那天他笑的样子,眉目舒展,容颜灿烂。在车厢莹白的灯光下,他的脸庞就像是带着朦胧恍惚的光与影,这么多年来,一直出现在我的梦里。

【三】

下午的时候莫绍谦的司机给我打了一个电话,照例问要不要到学校来接我。这是莫绍谦的做派,他用的人永远像他一样,表面上总是维持了最大的礼貌与客气。我也客气地答说不用了,我会自己回去。莫绍谦虽然很少在这个城市停留,但身为资本家,哪怕他十天半月也用不了一回,他仍旧有车有司机在这里,就好比他有房子有狗有我在这里……我的名字,排在可爱的后面。

傍晚时分我穿过人声嘈杂的校园,同学们行色匆匆,去食堂或者水房,抱着书拎着开水瓶奔忙在路上,常常一个寝室结伴同行说说笑笑,总是校园的一景。如果莫绍谦不来,我通常是住在宿舍里,这个时候也应该打水吃饭,耳朵里塞着MP3,写明天要交的实验报告。

在过马路的时候我差点被车撞了,因为站在街心的斑马线上,我好像看到了萧山。我说好像是因为我没有看真切,只是对面人行道上有个相似的背影,远远一晃就不见了。但我再也迈不开步子,隔着滔滔的车流,熙攘的长街,我不知道是眼睛在骗自己,还是理智在骗自己,只是失魂落魄。也许我今天就不应该想起他,不应该想起过去的那些事。两所大学挨得这样近,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他,一次也没有。三年来他就像个水泡,成功地消失在一望无际的人海,然后我就安然地,自以为是地,觉得自己再也不会遇见他。

我朝着人影消失的方向追了过去,追出很远很远一段距离,明明知道他不会在那里,终究徒劳地停下来,即使是他又能怎么样呢?

在地铁车厢里,我靠在扶手柱子上,想起很多年前那个晚上,和萧山追赶最后一班地铁,那时候心跳的声音似乎还咚咚地响在耳畔。直到现在我才明白,原来命运曾如此清晰地预知,从一开始我和萧山就错了方向,从此后再也去不了想去的地方。

回到别墅,莫绍谦让我换衣服出去吃饭,也好,今天我的情绪糟透了,如果单独跟他呆在家里,真怕自己会露出什么破绽来。到了那家会所制的餐厅,才知道他为什么要带我来。因为今晚这顿饭,简直是二奶展览会。一张桌子上统共才四个男人,倒带着五个女伴,其中一位还带了两位如花似玉的姑娘。我跟着莫绍谦刚进包厢,就听到旁人打趣那人:“王总今天好兴致,一炮双响啊。”

这位王总我认识,前天还在新闻里跟市长一块儿剪彩呢。

不能怨我大惊小怪,因为莫绍谦以前没带我出来见识过这种场面。正式的应酬当然没我的分,我又不是原配。像这类不正式的应酬,估计他也嫌我长得不够艳压群芳,又是学生,上不了台面拿不出手。所以我也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头一回。

今天请客的就是王总,因为他坐在主人位,我那点礼仪培训知识没忘光,还知道哪是主位哪是客位。鲍参翅肚这帮人估计早吃腻了,所以点的菜都还挺清爽,做法也挺独到,口味自然没得说。这几个人似乎也没什么正事要谈,不外乎吃吃喝喝。我怕说错话让莫绍谦不高兴,所以多吃菜少吭声。没想到王总带来的那两个女孩子,不过和我差不多年纪,长得是美若天仙,喝起酒来那叫深不可测。左一杯右一杯,轮番替那位王总向诸人敬酒,尤其对莫绍谦是左右夹击舌灿莲花,也不知道王总是上哪儿找来的这两个尤物,比所谓“红楼二尤”有过之而无不及。看了这酒席上诸人的阵势,我才后知后觉地明白今天主客是莫绍谦,其他人都是来作陪的。但那“二尤”八面玲珑处处周全,也没冷落了任何一位客人,几个男人都被她们哄得心花怒放,连带几位女伴都眉开眼笑,除了莫绍谦。那倒也不是她们没本事,而是莫绍谦一贯这个德性。大概是莫绍谦那不冷不热的样子让“二尤”生了挫败感,不知怎么话锋一转,“二尤”就关心起我来。其中一个捧着杯子,细语腻声地十分亲热:“这位妹妹以前没见过,今天初次相见,我就先干为敬好了。”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已经咕咚咕咚把一整杯酒都喝下去了,这下子我可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另一个却已经笑盈盈地说道:“难得大家这么高兴,要不莫先生和童小姐喝个双杯吧,我们两个自然是陪一杯。”

这两个女人,怎么喝酒都跟喝水似的?

我可进退两难了,百忙中还记得偷瞥一眼莫绍谦的脸色,我不敢指望,但我知道只要他肯眉目间稍有暗示,这些人就不会为难我了。但他却还是那副不动声色的模样,那“二尤”已经左一句右一句哄起我来,可怜我哪是她们的对手,稀里糊涂就已经被灌下去了好几杯。虽然是红酒,但双颊发烧,晕晕乎乎。再这么下去我真要醉了,我身子发软,胃里更难受,连手都开始发抖,终于借着酒劲,大着胆子在桌子底下轻轻拉了拉莫绍谦的衣角。

莫绍谦也没有看我,不知道是替我解围呢还是替我添乱,只闲闲地说:“你们别灌她了,她不会喝酒。”

“哟,莫先生心疼了。”一个似嗔非嗔,另一个就更是眉目传情,眼似秋波:“莫先生要是心疼,那这杯莫先生替童小姐喝了吧。”

莫绍谦却是似笑非笑:“听听你们俩这口气,我哪还敢替她喝。”

席间的人都哄然大笑,好像他说得跟真的似的。

我酒劲往上冲,心里却不知道为什么发冷,手也不听使唤,拿过杯子就说:“没事,我自己喝!”

这下可捅了马蜂窝,那两个尤物彻底针对我了,我喝了这杯后她们拍手叫好,马上让服务生又给我斟上一杯,走马灯似的轮流灌我,连别的人也来起哄,这个说那个敬,我不知道喝了多少,反正彻底高了,还敢跟“二尤”叫板,端着杯子去灌她们,最后意识模糊,什么也不知道了。

稍微清醒点我已经在车上,莫绍谦的迈巴赫,这车还是我让他买的呢。当年他在宾利和迈巴赫里拿不定主意,我说选宾利吧,其实我挺喜欢迈巴赫的,我就知道他瞧不上我的品味,所以我撺掇他买宾利。结果他还真买了迈巴赫,多好啊,多小言的车啊。悦莹一天跟我念叨三回,说小说里的男主都用这车,就她那暴发户的爹不懂得欣赏,不肯买。

这车贵就贵在几乎全是订制,光这座椅上的真皮据说就来头不小,是从小没挨过一鞭子的小牛,剥下皮来后手工硝制,挑出纹路与颜色最无差异的,然后再精心一针一线缝制。光这个座椅就用了好几头小牛——我真对不起这些牛,我吐在了座椅上。

莫绍谦让司机把车停下来,我蹲在路边吐啊吐啊,车也停在那里,四门大开着,司机拿着纸巾盒收拾了半天,又不知道喷了多少香水,最后我重新上车的时候,那车里全是Tiffany男用香水的味道。莫绍谦喜欢这个牌子,连车上都有一瓶,可是我闻到这个味道,只觉得又要作呕。

终于忍到家里,我跌跌撞撞爬上楼,摸到自己房间,居然还能挣扎着洗澡,而且还没有被淹死在浴缸里,我连头发都没有吹,出来看到床我就倒了下去,像头猪一样沉沉睡去。

我睡得不好,做噩梦。梦到漆黑一片,要哭又哭不出来,全身都没了半分力气,身上像压着一块巨大的石头,又像是溺在水里,不停地往下沉,往下沉,却挣扎不了……所有的一切都离我而去,从此永远陷在绝望的黑暗里……我连哭都没力气,一动也动不了,四肢百骸都像不再是自己的,全身都像被抽了筋,剥了皮,就像是传说里的龙女被拔了鳞——可我心里明白,这不是天谴,只是命,是我的命,怎么都挣不开。最后终于奋力睁开了眼睛,黑暗里只能看见莫绍谦的眼睛,幽暗而专注,却并不像是在凝视我,仿佛是在端详什么陌生人。

我似乎还在哽咽,今天晚上我给他丢脸了,虽然他没有骂我,但我知道。我只觉得很害怕,我承担不起惹怒他的后果,却因为情绪而放纵自己失态。在这样安静的夜色里,他的眼睛让我感到惶恐。我伸出手搂住了他的脖子,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几近喃喃地说:“不要离开我……”

他没有回答我,只狠狠用了一下力,疼得我差点要叫出声来。

这个禽兽!

没等他折腾完,我又睡着了。

这一觉睡到大天亮才醒,窗帘密闭四合,周围安静极了。只有落地窗帘底下才透进绒绒的一圈光,我翻了个身,缎子的被褥清凉,差点从我肩上滑下去。宿醉的疲倦与困乏让人懒洋洋的,不想动弹。**没有莫绍谦的任何气息,我旁边的枕头仍旧是蓬松无痕。我想昨晚的事大约是我做梦,要不就是喝太多的幻觉。我在**躺了好一会儿,最后在床头柜上摸到手表来看,已经七点了。

爬起来洗漱,然后下楼去,楼下空****的,只有家务助理在做清洁,见着我露出一个职业的微笑:“小姐,早。”

“早。”我踮起脚往花房那边张望,家务助理猜到了我的心思,对我说:“先生一早走啦,司机送他去的机场。”

莫绍谦走了,听到这句话,我整个人绷着的弦都松了,高高兴兴换衣服去学校。

上午只有两节课,下了课我本来想回寝室去补眠,但悦莹死活拉着我陪她:“大好辰光睡什么觉啊?快跟我去篮球馆,大学生机器人大赛,今天在那儿有场选拔赛。”

“机器人有什么好看的?”

看悦莹两眼发光的样子,我就知道她又犯花痴了。果然她说:“慕振飞!慕振飞要来啊!”她抓着我的手乱摇,“是慕振飞啊!听说他们学校由他带队,今天他会来!”

拜悦莹所赐,我对这位慕振飞的事迹知之甚详。丫简直是丰功伟绩数不胜数,从逼宫后勤集团到跟辅导员叫板到被校长钦点,屡屡传到我们这边来,可见名头有多响招牌有多亮fans有多狂……据说隔壁学校每年新生入学的时候,只要丫坐镇学生会,连迎新会都会显得格外热火朝天。对于隔壁那个以理性和刻板著称的理工大学而言,出现这样的狂热容易么?

每次提到他,悦莹就长吁短叹:“隔壁建校也有一百多年,出色的人也多了,可恨都生得太早,没等我看上一眼就都不在了。能和慕振飞处在同一时代,真是好幸福好幸福哦……”后头那个“哦”字,还是标准的台湾腔,听得人一阵阵肉麻。

今天能见着慕振飞的真人,估计她会幸福得睡不着了。

看到慕振飞的刹那,我算是彻底意外。倒不是对面看台上一群美眉打着横幅舞着彩色的拉拉花,那阵势跟流川枫的亲卫队似的,只差没满场飞星星眼然后万众齐呼“我爱你”,而是这位慕振飞同学长得真是太标致了

。我知道悦莹一贯以貌取人,但我怎么也没想到传闻中那个飞扬跋扈的慕振飞,竟然是一位唇红齿白的少年郎,笑起来还有酒窝,一张脸阳光灿烂。

真是人不可貌相,这年头连小白脸都不是等闲之辈。

不过等他往场地中心一站,那个目光,那个气势,还真是渊渟岳峙,用句武侠小说的话来形容,一代宗师气派啊。就跟张无忌似的,看着以为是个小道童,谁知一出招就横扫光明顶。只见他拍了拍巴掌,然后一队人马就凑到了一块,头碰头肩并肩,最后一一搭住手掌,发出激昂的狂吼:“必胜!”

看台上不少本校女生连立场都歪了,情不自禁发出赞叹似的欢呼。

不过赛况一点也不激烈,最后以我方代表队惨败而告终。虽然我们也是一流的综合类大学,名下好几个理工类学院在全国排名也不算太差,但是跟隔壁学校实力强大的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的高材生们比机器人……还是算了吧。

虽败犹荣,我方领队的师兄还挺幽默地开玩笑:“下次我们不比用机器人码双子塔,我们比用机器人作诗好了。”

在全场的哄笑声中,双方队员握手,合影。拉拉队一拥而上,劲歌热舞,偌大的场地里顿时热闹起来。悦莹拖着我直奔场中去近距离观察帅哥,我差点没被挤出一身汗来,看悦莹那劲头,不挤到慕振飞身边去誓不罢休。就在这个时候,隔壁学校一帮热血的男生已经把慕振飞抬起来,高高向空中抛去。在众人的欢呼与轰然的笑声中,我往后退了几步,试图远观这花团锦簇的场景。悦莹已经挤到了人群包围的核心,回头不见了我,她急得大叫:“童雪!童雪!”

她的声音很大,嘈杂的音乐声中我还是听到了。

“我在这儿呢!”为了让她看到我,我一边大声答,一边蹦了起来。

我大意了,我太高了,我平常就高,我跳起来就更高了,正好一个黑黑的不明物体嗖地朝我这边撞飞过来。就跟颗子弹似的,我还没反应过来,那个东西已经直飞到面前,只听得啪的一响,突如其来挨了这么一下子,我顿时滑倒在地,狠狠摔了一跤。

那个疼啊,幸好本能地闭了下眼,就这样那个不明物体还正巧砸在我眼皮上,疼得我两眼哗一下子热泪全涌出来了,模模糊糊什么也看不清。旁边已经有女生看我摔得狼狈跑过来搀我。我抹了一把眼泪,挣扎着还想自己站起来,就听见那个女生尖叫:“哎呀,流血了!”

我左眼根本就睁不开了,右眼也不停地掉眼泪,隔着泪帘恍恍惚惚看到手上有一抹鲜红。我跟这学校真是八字不对盘,真的,自打进这校门我就三灾八难的不断,到今天还没完没了。我那些封建迷信的思想还没冒完,悦莹已经急匆匆扑过来直叫:“童雪!童雪!”那反应就跟八点档电视剧似的,急得只知道摇我了。我被她摇得七荤八素,还没等我缓过劲儿来骂她,人已经全围拢过来,七手八脚地搀起我来,这时候有个男生的嗓音响起来:“快送医院!我背她!帮忙扶她一把!”

其实我只是伤了眼睛又不是伤到腿,但几个同学已经七手八脚把我扶上那男生的背。说实话我什么都看不见,两眼都有温热的**正拼命地往外涌,滴滴答答落在那男生的脖子里,也不知道到底是眼泪还是血。我琢磨我是不是要瞎了,我要是真瞎了莫绍谦会不会终于要把我给甩了……

这当头我还有精神胡思乱想,大约因为一路上泪眼花花,什么都看不清楚。但我知道已经出了篮球馆,路过逸夫楼、管院综合楼、友好樱园、金钱湖……一路上都是我最熟悉的校园,不用看我也知道。出了北二门就是我们学校医学院的附属第一医院了,背着我的那个男生步子非常快,但这一路全是上坡,我听到他已经在喘气。

我大概被颠得昏了头,或者是晕血的毛病又犯了,虽然看不到血,但呼吸里全是血的腥气。我头耷拉下来,有气无力。这男生的肩膀很宽,但并不夸张,不是那种肌肉鼓鼓的,我又想起了萧山,每当我要死不活的时候,我总是能想起他来。从前他在篮球场打球,我路过的时候,一堆打球的男生里面,我总是一眼就可以看到他,大汗淋漓,把背心都汗湿透了,露出的肩头很平,很宽。其实萧山从来没有背过我,就是很久很久以前有次做梦,梦到他背着我。梦里他背着我走在附中的那条林**上,天空全是碧绿的枝叶,叶底一蓬一蓬的马缨花,就像是淡粉色的丝绒,又像一小簇一小簇的焰火,开满在蓝天的底子上。

在梦里他背着我一直走,一直走,我搂着他的脖子,问他:“你要把我背到什么地方去?”

他说:“到我的心里去。”

梦醒来的时候我十分惆怅,如果真有过这么一回,该多好。

进了人声嘈杂的急诊部,我听到悦莹带着哭腔叫医生,然后我被放了下来,放到椅子上,医生来了,护士也来了。医生让我仰着头,有清凉的棉团,带着消毒药水的气息,轻轻拂拭过我的眼皮,一阵痛楚让我全身发抖。

医生问我:“能睁开眼睛吗?”

我努力试了一下,视线还是模模糊糊的,左眼更是不敢用力。医生刷刷地写着字,说:“你们是本校的学生吧?带医保卡没有?先去帮她挂号交钱,上楼去做检查,看看有没有伤到眼球。”

我努力睁大右眼,想要看清什么,可终归是徒劳,只要眼珠子稍稍一转,我的两只眼睛就同时流眼泪。悦莹是真的要哭了:“我们没带卡……”

“我去交钱。”应该是背我来的那男生,字正腔圆的普通话,说话的声音还有点微喘,大概是因为刚才跑得太快,“你在这儿陪她。”

医生用消毒纱布暂时盖住了我的伤眼,我跟瞎子似的被悦莹搀着上楼。很快检查结果出来了,外伤性角膜穿孔,医生建议紧急手术。悦莹“哇”一声就哭了、我也很害怕,所有不好的念头一下子全涌进脑子里,只怕从手术室出来我就是瞎子了。幸好还有背我来的那个男生,他并没有劝悦莹,也没有劝我,而是握了握我的手:“我们在外边等你!”

他的十指微凉,握着我的手的时候很用力,就像萧山每次握的时候那样,他总是攥得我都微微发疼。其实我心里害怕极了,连手腕子都在哆嗦,我握着他的手,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护士来催我了,我左眼根本就不敢睁,右眼也只能模模糊糊看到一点儿朦胧的影子。我努力地看了一眼悦莹,她靠在墙那儿哭呢,还有那个男生。我想我要是瞎了,这可是我看到这个世界的最后一眼了。

手术没我想的那样漫长,也没我想的那样恐怖,最后整个左眼被包扎起来,我当时就想,这不成独眼龙了?悦莹后来也说,我从手术室出来后乍一看,真像海盗船长。

她跟我说这话的时候,我已经在住院部住了三天。这天早晨查过房后终于替我摘了纱布,医生说再观察两天没有感染的话,就可以出院了,至于视力会不会受影响,还要看后期的恢复。不过幸运的是,角膜伤到的位置比较偏,伤口也很小,目前看来还是很乐观。

我快郁闷死了,因为我最怕进医院,何况还是住在医院里,而且每天早上还得挂几瓶点滴,怕感染。摘了纱布后我左眼也好一阵子不敢睁,总觉得看东西模糊一片。

悦莹天天都来陪我,一连逃了三天的课了,我十分感激她。我知道她不是因为慕振飞,那天背我来医院的竟然是慕振飞。怪不得后来说要手术,悦莹都吓哭了,他还能那么镇定,小白脸果然有过人之处,不愧是见过大场面的人。

慕振飞也天天来看我,悦莹说我这次要走桃花运了。我说:“都成海盗船长了,还有什么桃花运?人家那是见义勇为,不是英雄救美!”

【四】

正当我和悦莹在病房说笑的时候,慕振飞又来了。

今天没了纱布,看他的时候我都觉得怪不自在,前几天独眼龙看他,倒没觉得有什么,大概是悦莹刚跟我提到桃花运。但我又不是悦莹,我根本就不花痴,真的,我发誓。

慕振飞又带了水果来,悦莹拿了刀削苹果,再加上慕振飞那张阳光灿烂的小帅脸,我越发觉得不自在,对他说:“谢谢师兄。”

慕振飞应该比我高一届,我大一刚进校门就听到他的丰功伟绩了,那正是他风头最劲的时候,竟然有办法逼得他们学校动手改革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的后勤集团。一时之间本校的学生提到隔壁大学的慕振飞,那就跟提到姚明刘翔似的,属于偶像级别的。我还记得校内BBS上有义愤填膺的帖子,大声疾呼:“自‘五四’运动始,我校从未落后于人,奈何百年辉煌,而今竟无一人似慕振飞……”

这帖子后来面目全非,因为底下马上有人嗤之以鼻,慕振飞焉能和“五四”先贤相提并论?然后似乎是历史系与国际关系学院两派人马对掐起来,从“五四”运动的意义一直掐到中国近现代史教科书究竟该不该重新编纂。这两个专业的同学素来都是伶牙俐齿,引经据典没完没了,一度成为年度热帖,每次进校内BBS那个丑得要死的首页,都能看到它红彤彤飘在上头。

其实慕振飞也没比别人多长一眼睛或者一鼻子,他就是一个看上去很标致的男生,而且还不怎么像工科男生,因为样子太阳光灿烂。

慕振飞看到我眼睛拆掉了纱布,于是问我:“能看东西了吗?”

“还不行,医生说得恢复一段时间,应该没多大问题。”

“那天我就想告诉你,但你纱布一直没拆,医生叫我别影响你情绪,所以我忍着没说,现在我可得告诉你。”慕振飞的表情看上去很严肃,连小酒窝也没有了。他抿了抿嘴,说:“我向你道歉,那天砸着你眼睛的是我的手机,本来我握在手里,后来他们一使劲,我没拿好就飞出去了,没想到砸到你了。”

我说呢,原来不是见义勇为,而是肇事者!

怪不得把我送医院来,还天天来看我,原来是这样。还桃花运呢,简直是飞来横祸!

事后悦莹专门去事发现场找过,就没找着砸我的是什么东西。当时的人太多了,乱哄哄的,一出事她又只顾跟着跑来医院了,后来虽然问了几个在场的本校同学,但谁也没看清到底是什么东西砸着了我。不过算慕振飞有良心,虽然他是肇事者,但他事发后就当即将我送到医院来,事后又坦然自首,怎么也不能冤枉他是肇事逃逸啊。

我下意识想去摸那只还在隐隐发疼的左眼,结果他一下子挡住了:“别摸!当心感染!”

我只好摸了摸鼻子:“那你打算怎么赔我?”

“医药费、营养费我出。还有这几天耽搁的笔记,我已经借来替你抄了。明天后天的课我也拜托人了,等一下课我就拿去替你抄好。”

悦莹插话:“那也不能算完啊,万一有后遗症呢?你得负责!”

后遗症……这词我都不好意思提,因为早上查房的时候医生刚说过,最糟的后遗症就怕视力会下降几百度,不过机率很小,顶多两成,我的运气不会那么坏吧?

慕振飞看着我:“对不起,我真的觉得十分抱歉。有什么事,都可以提。只要我能办到,我一定努力。”

语气很诚恳,态度也很端正。果然不愧是风云人物,有责任感。

我脑子转得飞快,琢磨着到底是叫他给我打一年开水呢,还是干脆让他当悦莹男朋友。

我还没问呢,悦莹已经替我问了:“你有女朋友没有?”

他怔了一下:“没有……”

悦莹咄咄逼人:“真没有?”

“真没有。”

悦莹笑得很开心:“那好,你替童雪打一年的开水吧,风雨无阻,直到你毕业。”

我还没说话呢,慕振飞已经点头答应了:“行,没问题。”

等慕振飞一走,我就埋怨悦莹:“你怎么能这么便宜他?”

“这还算便宜他?你不就讨厌打开水吗?你本来打算提什么条件?”

我叹了口气,幽幽地告诉她:“我本来想逼他做你男朋友的。”

悦莹顿时花容失色:“啊……你不早说……我竟然和慕振飞失之交臂……我不活了我……”

虽然我真的很想尝试一下厚颜无耻地讹诈慕振飞,让他当悦莹的男朋友,从此我就可以天天近水楼台地欺负他。但他这种人,岂会轻易受人摆布?张无忌到哪里都是张无忌,赵敏那样狠也得布下天罗地网才逼他答应三个条件。他对我不过是一时失手的愧疚,现在我一没瞎二没残,他愧疚也愧疚不到哪里去,我可没那本事逼他从此后乖乖替悦莹画眉。以前的教训告诉我,没把握的事情还是不要轻易尝试,因为容易自取其辱。

出院第一天回到寝室,门房里就有两瓶开水等着我,簇新的一对八磅开水瓶,据说是慕振飞亲自送来的,可惜我跟悦莹逛超市去了,没能亲眼目睹盛况。当时的情形,轰动整个宿舍楼啊,据说连隔壁九号楼的女生都跑来看热闹。用室友的话说:“咱八舍终于风光了一把。”

我得意洋洋:“回头毕业了咱在墙上题副对联,也好让后来的师妹们瞻仰瞻仰。”

悦莹问:“什么对联?”

我十分臭屁地答:“上联是——曾遣慕振飞打水。”

“那下联呢?”

“屡替何羽洋签名。”我厚颜无耻,“加上横批‘比牛还牛’。”

悦莹可笑坏了,何羽洋和我们一个班,是本校赫赫有名的名人。虽然名头赶不上慕振飞,但风头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何羽洋去年暑假参加了电视台的业余主持人大赛,竟然拿了个新秀奖。哗啦一下子全国的观众都认识她了,从此应酬多得不得了,总是不得不去录节目啦拍广告啦,所以屡屡冒险逃课。她和悦莹是老乡,关系挺好,所以跟我关系也好。教我们超分子的教授基本不点名,但上课前全班要签到,据说偶尔兴致来了还会核对笔迹。何洋羽的签名我学得最像,每次都是我替她签,一次也没露馅。

我的眼睛渐渐好了起来,就是需要天天吃点维生素,医生给开的,据说宜于视力恢复。不过慕振飞果然守信,每天都替我送两瓶开水到宿舍门口楼长阿姨那里。我早晨上课前把空开水瓶带下去搁那儿,晚上再拿就是满的了。起初这事很轰动,整栋宿舍楼都以为慕振飞在追我,因为我们是老牌大学,好些宿舍楼都不愧百年名校的底蕴。男生们住的好些还是筒子楼,女生宿舍学校安排得有所照顾,但也是二十年以上的历史建筑了。虽然每栋楼冬季会供暖,可是四季都不供热水,为防止火灾,学校也不让私自用“热得快”之类的电器,查出来会被重罚,所以只能去水房打开水,特别不方便。于是一般我们学校的男生体贴女朋友的传统方式就是,天天替她打开水。这群小八婆眼见慕振飞如此,不免以己度人,换着法子来打听八卦。

这些乱七八糟的事统统由悦莹替我挡了回去:“人家打个开水,有什么可疑的?”

是没什么可疑,我和慕振飞都不碰面,跟地下党接头似的,就只两个开水瓶拎来拎去。

我喜欢住校,但我最讨厌打开水。现在我最讨厌的事情都解决了,我更喜欢住校了。

莫绍谦又有一个多月没来了,我觉得很高兴。第一,我眼睛虽然好了,可左眼皮上留了个浅浅的疤,像是滴泪痣,虽然并不显眼,但他看到后会有什么反应我还拿不准。过去的教训告诉我,如果我敢在自己脸上玩什么花样,后果是很惨的。第二,其实我很期望他忘了我,最好他真和苏珊珊好上了,把我忘得一干二净,忘得越久越好。第三,我们要期中考试了,功课实验都很多,我不想分心。

悦莹新交了男朋友,灰绿眼睛的Jack和失之交臂的慕振飞都被她忘诸脑后。说起她这新男朋友,还是因为慕振飞呢。他天天按时将开水瓶放在一楼门口阿姨那儿,风雨无阻,我和悦莹都习惯了。那天正好下了一整天的冷雨,我们下午的课又在最远的八教,八教到我们住的八舍,几乎是横穿整个校园的纵轴线。所以我和悦莹理所当然花了两块钱,搭了校内电瓶车回来,一块儿拎着伞哆嗦着跑进楼门,习惯性地去阿姨那儿提水,却发现地上空空如也。

楼长阿姨跟大家关系都挺好的,冲我们直笑:“今天人家还没拎来。”

慕振飞做事真的可谓一丝不苟,一个多月以来,还是第一次出现这样的情况。我和悦莹正有点意外,忽然看到窗外有个高大的身影一晃,那速度跟百米冲刺似的,刷一下就扑到了眼前,还没等我们反应过来,一对开水瓶已经被轻轻巧巧放在了地上,那男生微微有点喘息:“阿姨,麻烦给302的童雪。”

这时我们才能看清楚这男生并不是慕振飞。他比慕振飞还要高,真是个大块头,细雨将他的头发淋湿了,身上的一件冲锋衣也已经半湿,但样子一点也不狼狈,他顺手抖了抖衣领上的水珠,那模样真像一头刚从丛林里钻出来的神气的豹子,机警而灵动。

悦莹一见帅哥就爱搭话,于是问:“慕振飞呢?”

“他要出国半个月,这半个月他拜托我帮忙打水。”那男生眼神锐利,打量了一眼悦莹,神色间似乎有所悟,“你就是童雪?”

事后我才知道,原来,拜慕振飞所赐,我的名字在隔壁学校也热门了一把。隔壁大学看慕振飞天天往我们学校跑,于是传说得绘声绘色,说是慕振飞领队来我们学校参加比赛,大胜之余被队友抛高,谁知道手机竟然飞出去砸到了我校校花,于是慕振飞慷慨地负起责任,每天都来给校花打开水。搞得隔壁学校一帮慕振飞的拥趸都十分郁闷,多次讨论童雪到底是何方神圣,竟然让临近毕业的慕振飞还“黄昏恋”了一把,言下之意,颇有点怀疑我们学校输了之后不服气,竟然用上美人计。

什么叫流言,这就叫流言;什么叫走样,这就叫走样。

我竟然被传来传去传成了校花,可见在大家眼里,只有校花才配得上慕振飞。太遗憾了我,下辈子我一定要长得比何羽洋还漂亮才行。

没等悦莹答话,那男生却说:“我们今天考试,所以我来迟了,真不好意思,要不我请你们俩吃饭吧。”

悦莹会拒绝一个眼睫毛上还挂着亮晶晶雨珠的男生邀请吃饭吗?

她不会,我当然也不会。

所以,在那个冷雨潇潇的秋日,天早已经黑透了,我们三个搭着电瓶车到西门,西门外有著名的吃喝玩乐一条街,我们大吃了一顿香喷喷的牛肉火锅。吃完这顿火锅,我们才知道这男生叫赵高兴,赵高兴也终于知道了原来我才是童雪,而悦莹真正的大名叫刘悦莹。

赵高兴比慕振飞低一届,正好跟我们同级。不过他是体育特长生,而且跟刘翔一样练的是跨栏,怪不得那天拎两个开水瓶还能健步如飞。我都不知道他是怎么追的悦莹,三年来栽倒在悦莹脚下的本校男生也颇有几个了,别看悦莹花痴,但她一点也不花心,对恋爱的态度还特别传统。这大概就是小言看多了,所以物极必反。起初我压根没想到悦莹会和赵高兴有什么关系,直到慕振飞回国,重新来替我打开水,赵高兴却也天天拎两个开水瓶在八舍楼下等悦莹,我才恍然大悟。

自从悦莹和赵高兴成了一对,我和慕振飞也就熟了。因为赵高兴是慕振飞最好的朋友,慕振飞交游甚广,朋友也多,经常大队人马呼朋唤友去吃饭,我就属于被动蹭饭的那一种,吃来吃去,就成了哥们。熟了之后就发现慕振飞这人非常表里不一,用悦莹的话概括就是:“表面正太,内心腹黑。”赵高兴总结得更直白:“他就是踩着一地玻璃心的碎碴,然后还特无辜地看着人家。”

那时我跟慕振飞的关系已经很铁了,因为我感激他天天替我打开水,他感激我视力下降了三百度没找他算账。所以我认为他是个讲义气的朋友,他认为我是个难得不腻歪的女生。后果就是我们的友谊蒸蒸日上,只差没有以身相许了。外人眼里我就是慕振飞的正牌女友,每次吃饭都有一堆人热情洋溢地叫我“大嫂”,搞得跟黑社会似的。我每次义正词严地否认也没人理我,别人都当我害羞。慕振飞也否认,越否认大家就越笃定。我甚至觉得慕振飞是有意让大家误会,我猜是因为有了我这个幌子,他踩到玻璃心碎渣的机会就少很多,而我对他又没非分之想,所以他拿我来当挡箭牌。悦莹没有说错,丫就是一腹黑。

悦莹生日的时候很热闹,赵高兴邀请了一大堆朋友给她庆贺,因为既有悦莹的朋友,又有赵高兴的朋友,所以我和慕振飞分别站在KTV门口,替他俩招呼源源不断前来的客人。慕振飞的朋友都打趣我们像要举行婚宴的新郎新娘,一对新人站在酒店门口迎宾。慕振飞说:“要不我去给你买束花捧着吧,这样更像了!”我哈哈大笑,随手拍了他一下:“那去买啊!”

他也笑,露出他那骗死人不偿命的小酒窝。然后我抬起头来,忽然就看到了萧山。

其实我是想过的,从认识慕振飞开始,从赵高兴和悦莹交往的时候,我就想过,因为他们和萧山同校。虽然不同级,也都不同系。但我想过会不会有一天从慕振飞或者赵高兴的口里听到萧山的名字,甚至,会在某一次聚会中偶遇他?每次我这样想的时候,总觉得心里又苦又涩,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就好比饮鸩止渴,如果一颗心都已经碎成了龟裂,那么,喝下去的是不是毒药,已经不再重要。

但是没有,一次也没有,慕振飞和赵高兴从来没有提过萧山的名字,我们的任何一次聚会中,萧山也从来不曾出现。所以,我愚蠢地认为,偌大的校园数万的学生,慕振飞和赵高兴根本就不认识萧山。我错了,一次又一次没有并不代表永远没有,永远,这个词从来不曾存在。

三年来我从来没有见过萧山,除了在梦里,但即使在梦里,他的样子也是模糊的,不清晰的。我一度很害怕看到他,因为我怕梦境里的样子会碎掉,就像我害怕回忆会碎掉。这三年我没有任何勇气,去靠近那遥远的过去。

真正看到他的那一刹那,我才知道自己的心哪怕已经碎过一千次,仍旧会比刀子割还要疼。我一点也没夸张,因为就在那一瞬间我连气都透不过来,眼眶里全是热热的,拼了命才能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就像傻子似的看着他。

萧山看到了我,也不由得怔了一下,慕振飞已经拍了拍他的肩:“哟,够给高兴面子呀,下回我女朋友生日,你来不来?”

萧山似乎笑了笑:“当然来,一定来。”

我宁可死了,或者宁可拔腿就跑,也不想再站在这里。他根本没有再看我一眼,但我知道他误会了,我本能地张了张嘴,可是一句话也没说出来。就算他不误会又能怎么样呢,事实比这个难堪一千倍一万倍。我根本就不敢看他,他到底是胖了还是瘦了,是不是长得更高了?可我就是不敢再看。我的腿发软,人也瑟瑟发抖,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能让自己站稳。

萧山和慕振飞说了两句话,就上楼去包厢了。夜晚的风吹在我的脸上,有点发木。慕振飞回头看了我一眼,问我:“你是不是冷啊?看你脸上冻得连点血色都没有。”

我说不出话来,挤出一个肯定比哭还难看的笑。慕振飞挥手:“进去进去,我一个人在这儿就行,回头冻感冒了,又得我天天打开水。”

我没感冒他也天天替我打开水呢,但这当头我心乱如麻,根本没心思计较他说了什么。我像只蜗牛,畏畏缩缩地爬进包厢。今天来的朋友很多,包厢里热闹非凡。悦莹那个麦霸正在唱《青花瓷》:“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月色被打捞起晕开了结局……”

那样美的歌词,那样美的旋律,我恍恍惚惚站在包厢一角,萧山唱周杰伦的歌才叫唱得好,我听他唱过《东风破》唱过《七里香》,唱过许许多多首周杰伦。可是等到《发如雪》,就再没有人唱给我听了。我觉得自己要哭了,我不能想起原来的那些事,尤其今天看到萧山,我就更不能想了。过去的早就过去了,我和他没有误会,没有狗血,更没有缘分,我们早就分手了。

赵高兴订了一个特别大的蛋糕,许愿的时候把灯给关了,烛光映着悦莹的脸,双颊晕红,看上去特别的美,怪不得人家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是最美的。她双掌合十喃喃许愿,然后大家和她一起,“噗”一声吹灭了所有的蜡烛。打开灯后所有人又纷纷起哄,一定要赵高兴表现一下。

赵高兴抱着悦莹亲吻她的脸颊,大家都在吹口哨都在尖叫都在大笑都在鼓掌。赵高兴握着悦莹的手,一块儿切开蛋糕,写着悦莹名字的那块蛋糕,被他特意切下来,先给了悦莹。然后再切别的分给大家,一块蛋糕还没有切完,悦莹忽然惊得叫出声来,又要笑又要哭的样子,捶着他的背:“你也不怕噎着我!”可是嗔怪之中更多的是欣喜若狂,她捏着那枚指环,虽然沾染了奶油,可是掩不去夺目的光辉。

赵高兴蛋糕也不切了,只顾着把指环套进她的中指:“毕业后就嫁给我吧!”

所有的人都在欢呼起哄,不知是谁拿着彩花拉炮,还有人喷着彩带。“嘭嘭”的响声中,所有彩色的碎屑从天花板上纷扬落下,各种颜色的碎屑像是五颜六色的花朵,夹杂着闪闪发光的金色碎箔,在这样喜气洋洋的时刻,仿佛所有的花都一一绽放。隔着这场盛宴的花雨我看着萧山,直到现在我才有勇气直视他,可是他根本就没有看我,而是和大家一起开心地拍着巴掌,笑着看着蛋糕前的那对情侣。

他是真的忘记了吧。

【五】

在操场的台阶上,他把易拉罐的一枚拉环藏在给我买的三明治里,吃到的时候差点没割到我的舌头,吓了我一跳。他却一本正经把那枚拉环套到我的手指上:“毕业后就嫁给我吧。”

很老土吧,即使在几年前,也是电视上出现过N多遍的情节了,可是那时候我是真的觉得很幸福,只因为是他。

心里喜滋滋的,却偏偏说:“谁要嫁给你呀?我还要读大学呢。”

“那大学毕业后就嫁给我吧。”他连笑容都有幸福的味道,“不能再迟了,不然我都老了。”

念高中那会儿,我和他都觉得大学毕业应该是好久好久以后的事情了,等到大学毕业,我们就是大人了,就可以结婚了。

十几岁的少年,三年五载,都真的以为是一生一世。

我和他都没想过,我们没等到高中毕业就会分手。

从此萧郎是路人,于他,我也已经是路人。

我还在发愣的时候有人拍了一下我,原来是慕振飞,他托着一碟蛋糕递过来:“给。”蛋糕很大,所有的人都分到大大的一块,我狠狠咬着松软的蛋糕,连奶油糊到了嘴角我也没有管,如果再不吃东西,我真怕自己要哭了。慕振飞看我吃得狼吞虎咽,于是把他的那块又留给了我:“还没见过你饿成这样。”我满嘴都是蛋糕,含含糊糊地说:“好吃。”

是真的好吃,甜得发腻,苦得心酸,还有火辣辣的感觉从眼睛底下直蹿出来。我一口接一口吃着蛋糕,就怕自己停下来会忍不住想掉头逃掉。

大家都很高兴,先是赵高兴和悦莹合唱了两首歌,然后所有的麦霸抢着刷屏,话筒在大家手里传来传去,你争我夺,最后不知道是谁点的《嘻唰唰》,所有的人大声合唱,因为人多,哪里是唱歌,完全是在吼,吼出来的《嘻唰唰》。

萧山一首歌都没有唱,哪怕是他最拿手的周杰伦。我倒是唱了好几首歌,悦莹知道我也是麦霸,所以替我刷屏,刷的全是我拿手的歌。我唱了一首又一首,专心致志,十分投入。我口干舌燥,最后慕振飞给我端了杯果汁来,我咕咚咕咚就喝完了,然后我的声音也嘶哑了。

那天晚上我们玩到很晚,走下楼梯的时候大家都有点薄醺的醉意,人家是醉酒,我们是醉歌。大厅里已经只剩寥寥几个客人,白色的三角钢琴放在偌大的玻璃地板中央,被灯光映得幻彩迷离。赵高兴今天估计是实在太高兴了,跑过去打开琴盖,荒腔走板好容易弹出一首《两只老虎》,磕磕巴巴的曲调让大家笑得前俯后仰。他还没有弹完,悦莹就在他的后脑勺上推了一巴掌:“丢人现眼,有钢琴十级的在这儿,你还敢班门弄斧。”

赵高兴两只眼睛里只剩崇拜了:“你还是钢琴十级啊?”

悦莹又在他后脑勺上轻轻推了一下:“我可没那本事。”回头就冲我叫嚷,“童雪你来,给他露一手,震撼一下他。”

我今天一晚上都在笑,笑得脸颊发酸,这时候我觉得自己的脸颊更酸了:“我都几年没弹过了,连键都不知道在哪儿了。走吧,太晚了。”

悦莹还不依不饶:“当初迎新大会上你还露过一手呢,别藏着掖着了,快来,弹一首你的成名曲。”

我根本不敢抬头看人,幸好慕振飞就站在我旁边,他个子高,所以我拼命地往他身后的阴影里缩,然后语无伦次:“太晚了,我们还是快点回去吧,不然宿舍要关楼门了。”

怎么出的门,我都已经忘记了,我只顾着让自己不再发抖,只顾着努力想要回避臆想中萧山的目光。或者我根本就是自作多情,他压根就没有看我,或者根本没留意我和悦莹在说什么。

那天回去得真晚,宿舍已经熄灯了。悦莹先漱洗完睡下后,我才摸到洗手间去刷牙。雪白的薄荷香气在齿间溢开,我机械地在口腔里移动着牙刷。我想着最后的告别,在西门外。赵高兴他们一拨人,我和悦莹是另一拨人,我们要回不同的学校,所以在西门外分道扬镳。走到快进西门了我才回头,远远看着赵高兴他们一堆人早不见了,在西街明亮的灯火里,两旁都是食肆的小摊,卖烧烤卖小吃卖盗版书……烟熏火燎的一条街,小摊上一盏接一盏的灯泡,灯火通明的一条街,就像一条熙攘的河流,萧山的影子就消失在那片灯河里,就像这个晚上仍旧只是我的梦境,他从来不曾出现。

一整个晚上我都心神不宁,我的话偏多,慕振飞平常就说我聒噪,今天晚上一定觉得我格外聒噪。其实我今天晚上既惶恐又焦虑,我唯恐别人看出我与平常的不同来。结果就是我真的显得和平常不一样,我演得太过了。从萧山一出现,我就阵脚大乱,一直到他和赵高兴他们一伙人从灯火通明的西街走向另一个和我们截然相反的方向,我的一颗心仍旧像是揪着。

我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刷完牙,脑子还是糊里糊涂的,所以就用左手端起了杯子。外边的路灯透进些幽暗光线,可以看到那满满一漱口杯的水抖得厉害,泼泼溅溅。我赶紧把杯子放下,再过一秒钟我也许就拿不稳了,杯子会掉到洗脸池里去。

我站在洗脸池前,路灯透进来的光线很暗,镜子里的自己也是模糊的一团黑影。我右手下意识摸索着左腕上的那串珠子,室友都知道这串黑曜石是我的护身符,洗澡都不肯摘下来。其实这珠子只是藏着一个秘密,因为它可以挡住我左腕上那道伤疤。

左腕上留下的那道疤并不粗,当时伤口却非常深,深到几乎切断了整个左手神经。据说是本市最好的外科大夫替我做的修复手术,但一直到现在,我的左手其实没有一点儿力气,连一杯水都端不住。

十四岁的时候我就考到钢琴十级,妈妈当初最爱听我弹《卡伐蒂娜》,很久以前我和萧山偷偷溜到学校琴房,我也曾给他弹过《Thanks giving》。

可是我这辈子再也不能弹钢琴了。

我还记得那天晚上,在病房里,莫绍谦冷冰冰的手指就按在我脖子里的大动脉上。他连眼神都是冷的,说话的语气非常平静。他摸索着我颈中喷张的动脉,带着一种近乎轻蔑的笑容:“怎么不在这儿来一下?要割就割这里。血至少会喷出两米,甚至喷到天花板上,你在五分钟之内就会死掉,省多少麻烦。”

那时候漫长的手术已经让我筋疲力尽,我没有多余的力气再反抗什么,或者最后一次尝试又仍旧是绝望。我看着他,已经没有了怨憎,如果这都是命,那么,我认命好了。

我认命,于是没心没肺地活下来,放弃了去九泉之下和父母团聚的想法;我认命,于是厚颜无耻地做了莫绍谦的情妇;我认命,于是继续虚伪地念着大学,做一个若无其事道貌岸然的学生。

我真庆幸在很久以前就和萧山分手了,起码不用把萧山拖到这种污糟的关系里来。

萧山,其实这两个字都是很轻的舌音,像春天里的风,温柔而温暖。每次当我无声地念出这个名字的时候,都轻得不会让这世上任何人听见。

那是我唯一的瑰宝,我曾经拥有过的,最好的东西。

可是没有了,不管怎么样,都没有了。

就像是父母,不管我怎么样哭,怎么样闹,怎么样绝望伤心,可他们不会再回到我身边,不会再安慰我,照顾我,让我依靠。

和萧山的这次偶遇让我整整一星期打不起精神来。我哪儿也不去,除了上课就是呆在寝室里,在寝室里我就拼命做题,一本考研的高数模拟题被我做完了大半本,只有做题的时候我心里才是安静的,只有做题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不孤单。笔尖在稿纸上沙沙地写出演算,每当这时候我就又像是站回到高中的那块黑板前,我知道有个人就在我身边,粉笔在我和他的手中发出吱吱的声音,一行一行的公式,一行一行的运算,正从我和他的手下冒出来,我知道他就在我身旁,和我齐头并进,最后会写出与我一样的答案。

周末的时候慕振飞约我吃涮羊肉,我不去,被悦莹死活拉着一块儿去了。自从上次萧山出现后,我对与慕振飞和赵高兴的每次碰面都生出了一种恐惧的心理,我怕和他们在一块儿的又有萧山。真正地看到萧山,我才知道我有多胆小,我以为我是破罐破摔了,我以为我是真无所谓了,但是那次萧山出现,我就立刻又碎了一次。

那声“咔”的轻响,是从心底冒出来的,然后蔓延到每一块骨骼,每一寸皮肤,把它们龟裂成最细小的碎片,然后再痛上一回。

三年,原来三年来我一直没能忘却他。他说分手,我答应了,然后我们就分手了,直到今天我还记得我那天对自己轻描淡写的安慰:不就是分手吗?十六岁的恋爱真的会持续一生一世吗?等进了大学,我一定就忘记他了。

可是我一直没办法忘记他。

进了涮羊肉店,我的心忽的一下子,就像块石头,沉到了看不见底的深渊里去。我不仅又看到了萧山,我还看到了萧山旁边坐着的林姿娴,几年不见她更漂亮了,而且浑身上下洋溢着一种独特的动人气质。我的腿都不知道该怎么迈了,要不是悦莹挽着我,我估计我早就已经像堆受潮的糖沙,塌在了那里。

林姿娴见到我还挺有风度,特意站起来跟我握手。慕振飞这才知道我和萧山还有林姿娴同是高中同学,他似乎颇有兴味地打量着我们三个。三个人里头我话最多,我夸林姿娴的包好看,不愧是独立设计师的代表作,然后我又夸她的围巾,burberry的格子,总是这么经典不过时。一连串的名词、形容词在我舌头上打个滚就吐了出去,我比那些动不动做思想工作的辅导员还爱说话,我比那些在图书馆管期刊的更年期大妈还要啰嗦。因为我不知道我一停下来会说出什么话来,我似乎跟林姿娴的关系空前地好起来,哪怕离开高中后我们再没见过一次面。

连悦莹似乎都被我成功地瞒过去了,她大概以为我是见到老同学所以太兴奋,夹了一筷子羊肉搁到我的碟子里:“快吃吧你,真是跟黄河似的,滔滔不绝了。”

我嘿嘿笑着开始吃羊肉,萧山给林姿娴也涮了一勺羊肉,林姿娴娇嗔:“这么肥……让人家怎么吃啊?”

萧山很耐心,用筷子替她一点点把肥的挑掉。我埋头大吃糖蒜,谁知赵高兴说:“老大,你看看萧山和他女朋友,人家才叫举案齐眉,你也不管嫂子的,就在那儿紧着自己吃。”

我差点没被糖蒜给噎死,慕振飞瞥了赵高兴一眼,还是他平常那露着小酒窝、唇红齿白迷死人的微笑:“你想撺掇我献殷勤,我不上那个当。”

赵高兴哈哈大笑,替悦莹涮了一勺羊肉:“你不献我献。”

悦莹故意用筷子敲那勺子,叮叮当当地响,大家说说笑笑,热闹非凡。

这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费劲的一顿饭,我尽了最大的努力去吃,勒令自己不准胡思乱想。

最后赵高兴还要去唱K,萧山和林姿娴似乎也兴致勃勃,就我一个人实在不想再硬撑,借口周一还有实验报告要交,得赶回去弄虚作假。

他们都去唱K了,就剩慕振飞送我回去。本来我说我一个人走,但悦莹说:“让老大送你吧。”赵高兴也帮腔。我没力气再争辩什么,于是跟着慕振飞走了。

因为周末,这个时间的校园还显得挺热闹,进了西门后我们抄了近道,直接从山坡上穿过去。坡上全是梅花树,还有好些是民国初年建校的时候栽下的,花开的时候香雪十里,连旅行团都把这里当成一个景点,花季的时候成天有举着小旗子的导游,领着乌泱乌泱的游客来参观。

这条路晚上却非常安静,很远才有一盏路灯,弯弯曲曲的小径,走到一半的时候我都走出了一身汗,远远已经看到山顶的凉亭。这个亭子的对联是位国学大师题的,字是颇得几分祝希哲风骨的草书,木制的抱柱对联前两年刚刚改成大理石柱上的镌刻。这位国学大师在文革时期不堪批斗,终究自沉于坡下的明月湖,所以每次看到对联中那行“清风明月犹相照”的狂草时,大多数学生都会被一种神秘而凄迷的联想笼罩。这里也是本校约会的胜地,有名的情人山。我严重怀疑本校男生爱挑这个地方约会女朋友,是因为这里最有气氛讲鬼故事,可以吓得女朋友花容失色,然后方便一亲芳泽。

我本来走的就不快,慕振飞也将就着我的频率,迈出的步子也很慢。

大概是我拖拖拉拉的样子让他误以为我是累了,于是说:“要不歇一会儿吧。”

其实我一直觉得胸口鼓着一口气,他这么一说,我就像练武的人似的,一口真气都涣散了。我坐在亭子的美人靠上,背后是硬挺挺的红木栏杆,百年名校,曾经有多少人坐在这里,在轰轰烈烈的青春中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可是谁不是终究又悄然逝去。

慕振飞在我身旁坐下,拿出烟盒,很绅士地问我:“可以吗?”

我还没有见过慕振飞抽烟,莫绍谦倒是偶尔抽一支,如果我在旁边,他也会这样彬彬有礼地问我:“可以吗?”

我这才意识到慕振飞其实家教非常好,现在想想他起码是中上层人家出来的孩子。进退有据,做什么事都有一种成竹在胸的从容不迫。以前我都没留意,大概每次见面总和一堆人在一起,根本就无暇留意。

我点了点头,慕振飞点燃香烟,有淡淡的烟草气息弥漫开来,其实他坐得离我有点远,而且还在我的下风。烟草的味道让我觉得熟悉而无力,就像是有时候睡到半夜醒过来,偶尔看到灯光,揉着眼睛推开书房的门,会看到莫绍谦还没有睡,全神贯注地在看电脑或者什么别的我不懂的东西,他指间偶尔会夹着一支香烟,和咖啡一样,用来提神。

我身心俱疲,问慕振飞:“可不可以借你肩膀让我靠一下?”

他把烟掐掉了,坐到我近旁来,我放松地靠在他肩上。他说:“不准哭啊,哭的话我要另外收费。”

我笑了一声,感觉友谊牢不可摧,庆幸他知道我对他没绮念。这个晚上我只是想找个倚靠,既然随手抓到他,被他刻薄两句也是应该的。

天上有很稀疏的星星,在现代化如此严重的城市里,夜晚的天空四角都泛着红光,那是城市的灯光污染,星星变得模糊而平淡,东一颗西一颗,像是一把漏掉了的芝麻。

慕振飞问我:“为什么你一直这么不快乐?”

我冲他龇牙咧嘴地笑:“有吗?”

他没有看我,而是仰起头来看星星,淡淡地说:“你连大笑的时候,眼底都是伤心。”

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揪着他的衣领:“老大,你是自动系的高材生,未来的机器人之父,祖国的栋梁,民族的骄傲,贵校更是崇尚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你突然这么文艺腔我真的觉得很肉麻好不好?”

他终于淡淡地瞥了我一眼:“你这么台湾腔才真的很肉麻。”

我噗地笑出声来,把他的衣领捋平:“哎,你为什么不谈恋爱呢,你要是肯谈恋爱,一定会让那个女生伤心得死去活来。”

他说:“为什么要让人伤心得死去活来?恋爱难道不是应该让对方幸福快乐?”

我摇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你要让她伤心得死去活来,这样她才会一辈子记住你,牢牢记住你,想起你来就牙痒痒,见到你了又心里发酸,不知不觉就爱了你一辈子,多好啊。”

慕振飞笑了笑,露出那迷人的小酒窝:“我如果真的爱一个人,就会让她幸福快乐,宁可我自己伤心得死去活来,宁可我一辈子记着她,想起她来就牙痒痒,见到她了又心里发酸,不知不觉就爱她一辈子。”

这样的男人上哪儿找去啊,我真的要哭了。

我抓着慕振飞,死皮赖脸:“那你就爱我吧,求你了。”

丫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不动声色就挡开我的手,轻描淡写地对我说:“做梦!”

晚上十点悦莹就回来了,她回来的时候我还没睡着,躺在**看英语真题。悦莹给我带了烤鸡翅回来,我一骨碌就爬起来啃烤鸡翅。刚咬了一口就觉得一股疼痛从舌尖升起,真辣啊,这丫头竟然给我烤的是特辣。

悦莹看到我眼泪汪汪的德行就一副没好气的样子:“哭啊,怎么不借这个劲儿哭出来?”

我闷不做声啃鸡翅。

她狠狠用指头戳了下我的额头:“瞧你那点儿出息,人家不就是带了个女朋友吗?你就差点没散架了!”

我以前从来没有对她说过我和萧山的事,我也从来没在她面前提过萧山的名字。我不知道她是怎么知道的,但她对着我就噼里啪啦一阵数落:“幸好当时没地洞,真有我估计你都钻进去了,我真想递面镜子给你,让你自己看看自己那熊样。不就是一个高中同学,不就是带来一个如花似玉的女朋友,你是暗恋他多年还是当年跟他有过一腿,搞成那副魂不守舍的样子!”

这丫真不愧看了几万本小言,没想到我今晚那点事竟然在她面前无处遁形。我特羞愧地问:“你怎么看出来的?”

“呸!是个瞎子都看得出来,你的手都在抖,脸色发白,声音也不对,跟逼着自己唱戏似的。你以为你是苏珊珊,随便演演就能拿国际大奖?”

我都顾不上她竟然拿苏珊珊来比我了,我只想倒在**哀嚎:“有那么明显吗?我还以为我表现得特冷静特理智呢。”

“太丢人了,简直丢人丢到姥姥家去了。”悦莹咬牙切齿,又像是冷笑又像是赌气,“你要是真忘不了他,怎么不把他抢回来?不就是学外语的,哼,我们学校当年的录取分数线比他们学校的调档线要高一百分呢!怎么能输在这样一个女生手里?”

这都是哪跟哪儿啊?

爱情和高考分数没关系,它和任何事都没关系。

比如我爱萧山,那只是我自己的事,不关萧山的事,更不关林姿娴的事了。

我继续啃鸡翅膀,悦莹继续审我,盘问我当年的事情,我敷衍不过去就哼哼哈哈简单地告诉她两句:“谈是谈过……那会儿还小么……是他提的分手……我也觉得分手是对的……我们相处得不好……一直吵架……吵到两个人都厌了……初恋所以有点放不下……我真的不爱他了……真的……以考研的名义发誓……”

悦莹大怒,一巴掌就拍在桌子上:“滚你丫的蛋!你不爱了,你不爱了从我生日那天你就要死不活的!你别欺负我想不起来了,就是那天晚上他也去了,对吧?”

悦莹是真怒了,她只有真怒了才会说粗口,平常可是人模狗样地装淑女,就和我一样,只有真怒了才在心里“问候”莫绍谦的祖宗十八代。我把鸡翅啃完了,平静地说:“你说的没错,可我跟他没缘分,真的,原来我们就相处不来。你再想想现在,他有女朋友了,我也有男朋友了,大家相安无事,留个念想多好啊。过个十年八年,我也许更怀念他了,毕竟是初恋。那时候我说不定早嫁人了,说不定连孩子都生了,得抱着小女儿跟她说,你妈当初那个初恋,帅啊,高中那会儿就有1米85……高大英俊……数学成绩可好啦……英语也好……又会打篮球又会唱周杰伦……周杰伦要是那会儿已经转型不唱歌了,咱女儿不知道他是谁怎么办……”

悦莹听着我没心没肺地随口胡诌,她忽然也不生气了,就坐在那里,慢慢叹了口气,似乎是被我哄住了。

其实我经常这样自己哄自己,忍忍就过去了,忍忍我就忘了,只需要忍一忍……忍一忍……就像当年乍然知道父母的噩耗,我在半夜一次又一次哭醒,可是白天在人前,我得忍着,再伤心我也得忍着,爸爸妈妈是不会回来了,我怎么伤心也只能自己忍着。没有人知道我曾经遭受过什么,我一遍遍地骗自己,忍一忍就过去了,我得忍着……所以再大的苦我也能忍下来,还能坏到哪里去,最坏的事情早就已经发生了。

亦舒说过,忍无可忍,从头再忍。如果不忍,我早就活不到今天,如果不忍,三年前我大概就已经死了。

我估计是我眼睛里的神色吓着了悦莹,很久以前那段日子,我在照镜子的时候,通常都被自己眼底的凄怆吓一跳,可能现在我又露出那样的眼神来。所以她忽然伸手抱住我,对我说:“童雪,你要是觉得难受,要不哭一场吧,啊?哭一场。”

我反倒咧嘴冲她笑了笑:“我不难受,真的。”

她重重地在我背心里拍了一把:“你这样子才叫真难受,搞得我心里都不好过起来,讨厌!”

【六】

没什么,真的没什么,我睡了一觉起来,就把萧山忘诸脑后,因为莫绍谦给我打了一个电话。他来了,我再没多余的心思去想萧山了,我得全心全意应付莫绍谦。

我从学校打了个出租车去别墅,一路上都有些不安,莫绍谦最近似乎对我冷淡了,近半年总是隔上一两个月才来一趟。这不知道是好现象还是坏现象,因为我拿不准他是不是真的开始厌倦我了。

刚进别墅的大门我就吓了一跳,管家正站在偌大的客厅中央指挥人拆吊灯,还有一堆工人正在抬家具。大家都在忙,连可爱都蹲坐在落地窗前,似乎正看得眼花缭乱。拆吊灯的人全神贯注,管家更是,仰着头只顾叫:“慢一点,慢一点,先拆这边的坠子……那个不能动……轻一点……”

这盏枝状水晶大吊灯可是莫绍谦的心肝宝贝,莫绍谦就爱收集灯。这盏灯是他去欧洲度假的时候看上的,特意带回国来。我还在发愣,可爱率先发现了我,它摇着尾巴,冲着我汪汪大叫起来。管家一回头这才看到我,连忙对我说:“莫先生在楼上。”

二楼安静多了,只有两个工人在轻手轻脚拆着墙上的油画,瞧这架势真像是要搬家。我忐忑不安地走到书房去,没看到莫绍谦,我又到主卧去,敲了敲门,听到他说:“请进。”

进去还是没看到人,原来他在衣帽间,出来的时候还在扣着西服扣子。见着我,他果然立刻挑起眉头:“眼睛怎么了?”

我摸了摸那颗泪痣似的伤痕:“前阵子弄伤了。”

他没再多问,对我说:“去把你的东西收拾收拾。”

我有点发愣,拿不准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他大概看出来了,又说:“要用的东西都带上,给你搬个家,这房子我打算重新装修,快点,忘带什么都不准再回来拿。”

才搬进来刚两年怎么又要装修?

我一边跑回房间收拾东西,一边又在心里“问候”莫绍谦的祖宗十八代。丫一年能在这里住几天,还这么能折腾。

没办法,有钱人都是大爷。

晚上的时候,我已经在市中心高层偌大的餐厅里吃晚餐了,我搞不明白为什么莫绍谦忽然决定搬家。不过既来之则安之,连可爱都照例有一间它自己的房间,和主卧一样正对着这城市内环唯一的天然湖泊,不过太高了,远远的湖面望下去似乎一块溅着碎白的硕大翡翠。可爱一定不喜欢住在这么高的地方,它蹲在玻璃前忧郁地呜咽着,估计有恐高症。

我的房间在二楼,就在主卧的对面。我特别反感的就是我房间里的浴室,整面的落地玻璃,竟然既没有窗帘也没有窗纱,无遮无拦,对着空阔的天际线。

虽然明知这么高的地方外面不会有人能偷窥,但我仍旧不舒服。所以吃过晚饭后,趁着莫绍谦在书房工作,我拿着浴袍浴巾,偷偷溜到主卧浴室去洗澡。

锁好门后我才放心地打量这间浴室。还是资本家会享受,下沉式浴缸大得跟游泳池似的,电脑控制按摩程序。架子上更搁了长的短的无数条浴巾,还有齐刷刷一大排浴盐,都是莫绍谦一直用的那个牌子。

真是舒服啊……当我把自己沉浸在温热的水中,无数负离子气泡冲上来按摩着我的皮肤,手边还有遥控器,随手一按,面前巨幅的百叶窗缓缓显出微光,竟然整体皆是LED显示屏,音响效果更是一流,杜比环绕立体声。

我找到付费频道,刚看了两集《网王》,就快要睡着了。

如果能淹死在这浴缸里,大约也是很奢侈的一种死法。

不过我肯定没那个福气。

有一只手伸过来搁在我脖子上,指端微凉,让我被水浸得舒展的皮肤顿感战栗。我明明将浴室门反锁了,我连说话都不利索了:“你怎么进来的?”

“衣帽间还有一扇门。”

我真是麻痹大意,竟然没有发现还有一扇门。水瞬间向上浸了几分,莫绍谦的体积真不小,一下来我竟然就觉得这泳池似的浴缸都逼仄起来。我垂着眼皮都不敢看他,其实也不是没看过,但这样的坦然相对我只是不习惯。我知道他身材不错的,他有私人的健身教练,有钱,所以什么都有。

他伸出手臂搂住我,我被迫紧贴在他胸前,清楚地听到他的心跳声。我有些无力地乞求他:“别在这里……”

我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但更让我担心的事情发生了,他的手指摩挲着我眼皮上那道伤痕,问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的语气很平静,每当他要发怒的时候,他的语气就平静下来。我知道这个时候万万不能再招惹他,所以乖乖地回答:“去看比赛,不小心被同学的手机砸到了。”

“篮球?”

“不是,机器人。”

他改为用手指摩挲我的耳垂,搂着我的那条手臂却在不动声色地加重力道。我被他箍得喘不过气来,我真怕他一怒之下把我按在浴缸里淹死,或者用浴巾把我给勒死,要么把我远远扔出窗外摔死……所以我心惊胆寒地抱着他,磕磕巴巴解释:“我真不是故意的……医生说眼睛上不能用防疤痕的药……”

出乎我的意料,臆想中的雷霆大怒并没有爆发。大概是因为听到外边他的手机响了,这么晚了还打电话来,八成是秘书。一定又是有要紧的公事,他放开我起来,我连忙替他披上浴袍,自己也随便裹了浴巾,一边走一边替他系带子。等我把他袍子上的带子系完,他也已经拿到手机开始接电话了。

我很乖觉地抱着浴巾退出去,还没走到房门,已经听到他说:“吃过了……刚才在洗澡……”

这样家常的语气非常罕见,电话那端的人可想而知是他妻子。我的脚步不由得滞了滞,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慌乱。每当这种时候我就想起自己可耻的身份来,羞愧和难堪让我慌不择路,匆匆逃离。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忘了开灯,就在黑暗里呆坐了半晌,头发也忘记吹干,一滴滴往下落着水珠,有些落在我的手背上,冰凉的,像是眼泪。其实我好久没有哭过了,现在更是哭不出来,我连眼泪都没有了。

也不知道坐了多久,天花板上的灯忽然亮了,刺得我眼睛一时睁不开。我本能地用手挡住那刺眼的光线,看到莫绍谦走进来,问我:“怎么在这儿坐着?”

我冲他笑了笑,朝他撒娇:“抱我。”

既然做二奶就得有做二奶的样子,讨金主欢心是最重要的。该撒娇的时候就得撒娇,就像可爱一样,一见到莫绍谦就摇头摆尾,因为这样才有好日子过。

每次莫绍谦都会用所谓公主抱,就是迪斯尼电影里常见的王子抱公主的那个打横抱。可惜他不是白马王子,我也不是公主,有些时候,我宁可自己是调着毒药的巫婆。

就好比现在,我被他抱回主卧,横放在他那张KINGSIZE的大**,而他却从相

反的方向支起手臂看着我。这个古怪的姿势让我觉得很别扭,在我的眼里,他的脸是个倒影,而在他眼里,我不知道自己会是什么样子。可是他一动不动地看着我,在那双颠倒过来的眼中,他的目光又渐渐深沉,就像那次一样,那目光仿佛透过我的脸,就如同看着一个陌生人。大约是这样全然陌生的相处令我觉得不安,或者是他的目光让我中了蛊。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喃喃地问:“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

“爱到无路可退,爱到无力自拔……即使无法拥有她,也希望透过别的方式来自欺欺人……”我的声音低下去,我被我自己的胆大包天吓着了。

他冷淡地打断我:“你电视剧看多了吧?成天在胡思乱想什么!”

他起身拉开被单,躺下去不再理睬我。这是很明显的逐客令,我犯了大忌,或许我是故意的,因为最近我太难受了,我故意想在那压力上再加上一点儿,好让它达到临界点而有借口崩溃。但我最愚蠢的是挑错了对手,他只用一个简单的肢体动作就提醒了我,他是我惹不起的。我厚着脸皮靠拢他,讨好地凑上去亲吻他的颈窝。那里是他最敏感的地方,可是他无动于衷背对着我,全身都散发着戾气,冰冻三尺,拒人于千里。我像可爱一样在他身上蹭来蹭去,也没半点用处。他一直对我的身体很有兴趣,但今天我显然过分了,所以他一点兴致也没有了。

我在心底直发怵,终于放弃了一切努力,灰溜溜地下床打算回自己卧室去。

脚刚踏到地板上,忽然听到他问:“你最近没去看你舅舅?”

我不可抑止地发抖,用力控制自己牙齿不要格格作响,或者抓住身边的花瓶朝**的那个人扔去。这个魔鬼,这个魔鬼,他永远有办法在一秒钟内让我失控,让我痛悔自己刚才做过的事。我的十指深深地扣进掌心,我脸上的肌肉一定扭曲得可怕,我用尽力气呼吸,才能让自己不歇斯底里尖声大叫。

“你回自己房间吧,”他不咸不淡地说,“我要睡了。”

我努力控制自己,让自己能正常地迈动双脚,重新走到床边。他终于转过身来,看了我一眼,“脸色这么难看,很伤心?”

我用尽全部的力气,才对他笑了笑。

他神色冷淡:“笑不出来就不要笑,比哭还难看。”

我一声不吭重新爬上床,试图再次腻到他怀里。但他头也没回就把我推开,我又试了一次,他又一次将我推开,我试了一次又一次,他一次又一次推开我。而我只是靠过去,然后麻木地等着他那重重的一下子,就像是谁有拳头捶在我的心窝里,起初我还觉得疼,到后来就渐渐地不觉得了,一下子,又一下子……像是钝器击过来,更像是个机械的钟摆,任由命运将我拨过来,拨过去。

最后他大概不耐烦了,用的力气稍大,我一下子撞在了床头柜的台灯上,哗啦一声台灯滚落,我本能地连滚带爬扑下去,想要抱住台灯,可是没有抢到它。因为用力过猛,额头磕在了床头柜的铜把手上,火辣辣的疼直往脑门子上窜,而台灯咣啷一声在地上摔得粉碎,苏绣灯罩滚出了老远,青花瓷瓶的灯柱真正碎成了一地碎碴。他房里的东西素来不便宜,尤其是灯。

我心惊胆寒地望着那一堆碎片,连额头的伤也顾不上,我记得可爱小时候不听话,成天在别墅客厅里乱窜,结果打破了一盏古董台灯,他知道后气得只差没把可爱送人。可爱平常在他心里比我可重要多了,这台灯如果真是古董,我还不如往窗子外头一跳,一了百了。

他已经趿上拖鞋朝我走过来,也许真会把我往窗外一扔,我急得大叫:“我不是故意的……”

“过来!”

我非常没出息地哀求:“我真不是故意的……”

他越走越近,我往后连退了几步,他的脸色越发难看,伸出手来拉我:“别动!”就在这时,我脚下一绊,不知道怎么就整个人倒栽滑倒,倒地的瞬间宛如万箭穿心,疼得我大叫了一声。我一定是摔在了那些碎瓷片上。冷汗涔涔地冒出来,凌迟也不过如此。我的背像裂开了似的,又像扎着一万根钢针,一吸气就疼得眼前发虚。我终于哭了,借着这个机会,我的背疼得要命,心也疼得要命,我实在是忍不住了,眼泪终于涌出来了。

莫绍谦已经蹲下来:“叫你别动!”

我一句话也不能说。他把我的背翻过来,似乎想要查看我的伤势,然后他动作似乎顿了一下。一伸胳膊就把我抱起来,直接出了房门,可爱已经听到动静冲出来,冲我们汪汪叫,我看到自己鲜红的血滴在地板上,滴在可爱雪白的长毛上,可爱叫得更凶了。我有晕血的毛病,一看到血整个人就瘫在莫绍谦怀里了。管家也闻声出来了,一见这情形吓了一跳。连忙打电话给司机,莫绍谦已经抱着我搭电梯下楼去了。

我们到地下车库的时候司机还没有到,莫绍谦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把车钥匙拿在手里,他把我放在后座:“趴着!”然后他自己开车。

我像只乌龟一样趴着,车子每一次细微的颠簸都让我痛不欲生。我已经不哭了,就趴在那儿等待着每一次疼痛袭来。每一次疼,都让我痛不欲生,反倒让我脑子空明,什么杂念都没有了,我一声也不吭,因为连呼吸都觉得震动得疼。等红灯的时候莫绍谦终于回头看了我一眼,大概怕我死了。他在我身上花了多少钱啊,我要是死了他的投资就打了水漂。他这么精明的资本家,怎么可以蚀本。

终于到了医院,我已经疼得有气无力,两只耳朵里都嗡嗡响,像是有一百只小蜜蜂在飞。我趴在急诊室的推**,在一百只小蜜蜂的吵闹声中,听着他在和医生说话:“不行……她是疤痕体质……”

是啊,我是疤痕体质,这下子我可能要变鳄鱼了,或者蜥蜴……反正是背上有鳞的那种。医生们把我又重新推进电梯上楼,进了一间手术室,给我打了麻醉。我的意识渐渐模糊……也许我睡着了一小会儿,也许并没有,我只是打了个盹……反正我清醒的时候,医生还在清理我背上的伤口。我脸正对着一个不锈钢盘,里头有一堆带血的瓷碎片。医生时不时用镊子夹着一块碎片,“铛”一声扔进盘子里。

这声音太惊悚了,我吓得又把眼睛闭上了。

我今年又不是本命年,为什么这么倒霉呢?

背上的伤口缝合完毕后,我才被推出了手术室。管家终于赶到了,手里还提着一个大袋子。我本来不知道他拿的是什么,等见到莫绍谦的时候我才想起来,我和莫绍谦都还穿着睡衣拖鞋。

我倒没什么,反正睡衣已经被医生剪开了,现在背上全是纱布。但是平常永远是衣冠楚楚的莫绍谦,穿着睡衣拖鞋站在医院里,那情形还是挺滑稽的。

他去换了衣服出来,看我还趴在那里一动不动,于是说:“跟个刺猬一样,活该。”

我趴在那里,可怜兮兮地问:“你气消了没有?”

我倒不是想施苦肉计,可是既然已经这样了,还是尽量博得他的同情才划算,但他似乎一点气也没消,因为他的声音很平静:“雍正窑,还是仿宣德的青花,你就这么砸了一个,暴殄天物。”

拿雍正窑改制成台灯,到底是谁暴殄天物?我又不是故意,再说要不是他推我,我会撞到台灯上吗?讨他欢心太难,但惹他生气又太容易了。我扎了一背的碎瓷碴儿,也没见他消停一下,因为雍正青花比我宝贵多了。

因为没伤到神经,我留院观察了一个小时,就出院回家了。司机来接我们,在路上麻药的效果就渐渐散去,疼得我直哼哼。我真成乌龟了,背上背着厚厚的纱布,就像一层壳。莫绍谦也不管我,我自己跟在他后头,走一步就疼一下,进电梯的时候我佝偻着身子,和老太太似的。回家后我吃了两颗芬必得也没用,在**趴了大半夜也睡不着。因为夜深人静,背上的伤口似乎更疼了。

就在我辗转反侧的时候房门被推开了,睡灯朦胧的光线里看到是莫绍谦,我从枕头上昂起头来看着他:“怎么还没睡?”

他更没好脸色了:“你吵得我睡得着吗?大半夜不睡在哼哼什么?”

我张了张嘴,却没有说话。我的房间跟他隔一条走廊呢,两边门一关,他还能听见我哼哼?他又不是可爱,怎么能比狗耳朵还灵?

他从门口消失了一会儿,不一会儿又重新回来,端着一杯水,先往我嘴里塞了颗药丸,然后把那杯水递到我唇边。我被迫把大半杯水都喝下去了,才问:“你给我吃什么了?”

“吗啡,癌症三期专用止痛剂。”

我抓着他的胳膊:“你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他没有说话,在一瞬间我哆嗦了一下,忽然想到,他不会有癌症吧?这东西怎么听也不是常备用药,而他随时就能找出一颗来给我吃。我抬起头来看着他,一个精神这么好的人,应该不会有癌症吧?

他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冷笑了一声:“你很期望我死?”

“没有。”

否认并没有让他放过我,他一下子就将我用力按住,背上的伤口疼得我差点尖叫,但他几乎是立刻已经用唇堵住了我的嘴。我要叫也叫不出来了,就像被人按在烙铁上,背上肌肤一阵阵被剧痛绷紧。我没有挣扎,挣扎也不过让自己更疼。我疼得快昏过去了,药效却渐渐起了作用,我的身体不再听我的使唤,它像是一具沉重的躯壳,我无法再指挥它。就像那天晚上一样,要哭又哭不出来,全身没了半分力气,身上像压着一块巨大的石头,又像是溺在水里,不停地往下沉,往下沉,却挣扎不了……

挣扎在药性与疼痛之间,我也许喃喃地说着话,或者叫着妈妈……妈妈救救我……妈妈快来救我……可我心里明白妈妈不会来了,妈妈已经死了。她和爸爸一块儿死了,两个人血肉横飞,连脸都模糊得让我认不出。

我没有哭,就是喘不上来气,手想要凭空地抓挠到什么,也许什么都没有。给我温暖给我安宁的那个男孩子也已经走了,他对我说:“我们分手吧。”然后就转身离开了我。

我一阵接一阵地喘息,就像是要死了,三年前我也死过一回,我割开自己的静脉,然后把手放进浴缸的温水里,看着血在水中浸润开来,渗透了整个浴缸,水全变成红色。我一直忍着,可是我晕血,后来就昏过去了。我本来应该死的,如果不是水漫出了浴室的地面,可爱突然狂吠起来,惊动了人。我在医院被抢救过来,输了不知道多少血,据说把血库我这个血型的血都快用完了,医生做了长达十余个小时的手术,试图修复我手腕上被割断的神经,可是并不成功,我的左手从此失去了力气,只能做些不需要灵活不需要技巧的动作。

我曾经意志坚定地求过死,可是死神没有眷顾我,连它也放弃了我。

药效让我眩晕得想吐,天花板在瞳孔中扭曲变形,我那残存的理智在崩溃的边缘,忍一忍……也许再忍一忍就过去了……每次我都这么想,可是莫绍谦却扳过我的脸,他的眼神凌利得像是正在捕猎的豹,似乎要用眼神就将我拆解入腹,他的手真冷,冷得我直哆嗦。我用尽了力气想把脸扭到一边,他又扳了回来,我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大的劲,一口就狠狠地咬在他手上。血的腥甜在我口腔中弥散开来,他也没撒手。

他真是像某种肉食动物,把对方撕咬得奄奄一息,却轻蔑地不顾及自己身上会有何种伤口。

我不知道是昏过去还是睡过去了,药效最后让我丧失了一切知觉,不论是疼痛,还是憎恶,它们都不再出现。我陷入无边无际的黑暗,那里温柔而安全,不会再有任何伤害。

【七】

天亮后我重新进了医院,医生又一次把我背上的睡衣剪开,因为有几道伤口迸裂,血粘在衣服上,他们不得不重新清洗伤口然后缝合。这次的麻醉剂量似乎不够,我疼得咝咝吸气。医生一边用镊子穿针引线,一边问我:“怎么弄成这样?”

“睡着了……不小心……翻身……”

“怎么翻能把伤口都迸开?鲤鱼打挺?”

我疼得没力气说话,这才知道上次是美容医生替我做的缝合,因为莫绍谦坚持,怕普通外科缝合会留疤痕。这次也是美容医生重新做缝合,不过医生让我住院,说伤口有发炎的趋势。

我被送到病房挂抗生素,还记得打电话给悦莹,让她帮我请几天假。结果下午没课,悦莹特意到医院来看我,她被我的伤吓了一跳:“你到酒吧跟人打架了?真像被人在后头砸了一酒瓶。”

“我会去酒吧吗?”

“也是,你要去酒吧肯定也叫我一块儿。”她似乎想到什么,脸色忽然严肃起来,“你男朋友不是来了吗?这伤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忙说:“我把台灯撞地上了,然后又被电线绊倒,正好栽在台灯的碎瓷片上了。”

“啊?你最近怎么这么倒霉?”

我苦笑:“我也想去算算塔罗啊星座什么的,看看是怎么回事。”

悦莹在病房陪了我一下午,直到赵高兴来接她。赵高兴还给我买了一束花来,说起来这还是我第一次收到男孩子送的花,以前跟萧山谈恋爱那会儿还小,他没买过花给我。所以今天我收到赵高兴的花还有点遗憾:“第一个送花给我的竟然是你。”

悦莹叫起来:“不会吧,你男朋友没送过?”

我想了想:“真没有。”

莫绍谦这几年送过我很多礼物,衣服也不少,就是从来没送过我花。我记得他送我的第一份礼物好像是项链,那时候我根本不识货,盒子被礼物纸包得很精致,我还以为里头是一本精装版的书。拆开包装纸打开那蓝色盒子,只觉得光芒璀璨,漂亮夺目得几乎令人窒息。我压根不知道那项链到底有多贵,只是连忙合上盖子,推托着还给他了。

那时候我是真有勇气,就跟小言里的女主似的,以为不爱就是不爱,傻乎乎地敢撕支票敢不要钻石,只因为他不是我要等的那个人。

悦莹说:“你男朋友不是挺有钱的嘛,怎么连玫瑰都没送过你一朵?”

我说:“大概他不爱我吧。”

悦莹撇嘴:“撒谎精!不爱你还春天带你去看樱花,冬天带你去泡温泉?”

我勉强笑了笑:“那都是去年的事了,去年他挺闲的。”

悦莹仔细瞧了我一眼,然后把赵高兴轰出去,随手关上病房门,才跑到病床前来跟我咬耳朵:“你跟他吵架了?”

“没有。”

我连现在他在哪儿都不知道,早上还是管家送我来的医院,他也许一气之下拂袖而去,从此就再不见我了。但我觉得他没这么便宜放过我,所以我无精打采。

悦莹仍旧很狐疑:“不会是为那个萧山吧?”

我突然打了个寒噤,昨天晚上我都说什么了?痛极之中我好像叫过妈妈,我有没有叫过萧山的名字?虽然死死压在心底的那个名字一直呼之欲出,或者根本就在意识混乱中真的叫出了口。因为我曾经在实在忍受不住的时候想过萧山,我曾一遍遍想着他的样子,我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哄着自己,我想如果能再见着萧山,如果他知道,他一定会保护我,不再让我受任何凌辱。

我一直拿他来骗自己,在忍不下去的时候,在觉得绝望的时候,我就拿他来骗自己。我还有萧山啊,就算我们分手了,但如果他知道,他也一定不会眼睁睁看着我被人欺负。我把他搁在心里最底下,就像一个穷孩子,藏着块糖,层层包裹的糖,我知道它在那里,不用尝我也知道它是甜的。

三年不见,连自欺欺人如今都变得可笑,他终于和林姿娴走到了一块儿,我还有什么呢?撕开一层一层的糖果纸,里面早就空无一物。

悦莹大概觉得我脸色不定,以为自己是猜着了,所以批评我:“你真是活该,不就是个初恋,你都有男朋友了干吗还惦记着他?你男朋友对你多好啊,送你的东西净拣好的挑,有空还带你出去玩。他不就是工作忙点,不能时常来看你?做人要有良心的,你这样不知足,当心天打雷劈。”

我没说话,悦莹有点生气,戳了我脑门子一下:“最恨你这样子,我可讨厌吃着碗里惦着锅里了,你要真放不下那个萧山,你就跟你男朋友分手,痛痛快快去把萧山追回来。”

“我跟他分不了手。”我筋疲力尽,像是在对悦莹说,又像是在对自己说,“我没办法跟他分手。”

“那就把心收收。”悦莹恨铁不成钢,“好好对人家。”

心?

莫绍谦又不要我的心。我只能等,等他厌倦,等他腻了,等他不再对我有兴趣了,等他放过我,等他忘记我。

我等了已经快三年了,装乖卖俏,弄嗔撒娇,不管我怎么样,他还是那个样子。我把浑身解数都用完了,然后黔驴技穷。有时候他很容易生气,可是生完气后,他仍旧不肯将我一脚踹开,让我滚蛋。

很多时候我都在想,他到底看中我什么呢,难道是我这张脸?

或许他爱过一个人,爱得很深,却没办法和她在一起,而我凑巧跟她长得很像?电影电视里都这么演,小说里也经常看到这桥段,但昨天我试探了,结果他真怒了,他生气不是因为我猜中了,而是因为我竟敢试探他。

大部分时候我都觉得他把我当成是个玩意儿,他耐着性子看我能使出什么招数来,从起初的大哭大闹,拼死拼活,到后来的故意逢迎,处处小心。他就像是个看戏的人,在一旁冷眼,而我是罐子里的蟋蟀,被不时地逗弄一下,然后嚯嚯叫着,找不到敌手。

我看不透莫绍谦,而他却知道我的死门在哪里。这从来不是一个平等的游戏,我又如何可以跟他分手?

只有他可以选择不玩了,而我没有任何选择的权利。

第二天,悦莹和赵高兴又来看我,这次跟他们一块儿来的还有慕振飞,他也买了花来,我觉得很幸福:“住个院你们个个都送我花?上次我住院你怎么不送我?”

慕振飞说:“上次我们还不熟嘛。”

熟了就可以送花?这是什么逻辑?

最后还是悦莹告诉我:“你别听他的,今天上午他在他们学校做报告,这花是一个学妹在后台送给他的。人家小姑娘含情脉脉,结果他跟人家说,正好,我有位朋友住院了,这花我可以转送给她么?把人家小姑娘气得,都快掉眼泪了。”

我听得哈哈笑,牵动背上伤口都疼了,果然,慕振飞还是那样子,踩着一地玻璃心的碎片然后浑若无事。

我们四个人在一起总是很热闹,莫绍谦的司机给我送晚饭来了,敲门我都没听见,直到他推开门我才发现有人来了。司机的表情似乎也挺意外,大概是没想到病房里会有这么多人。但他马上猜到这些都是我的同学,所以也只是稍作打量,只是他似乎连看了慕振飞两眼。也不奇怪,慕振飞长得实在是太标致了,走在大街上估计都有星探想拉他去拍广告。司机将保温桶搁在床头柜上,对我说:“童小姐,这是鱼片粥,您趁热吃。”

我道了谢,司机礼貌地对屋子里其他人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然后就退出去了。

赵高兴问:“那位是什么人?”

悦莹知道,有次她看到司机来接我,所以她替我答了:“童雪男朋友的司机。”

赵高兴被吓了一跳:“童雪,你有男朋友?那你跟老大是怎么回事?”

我斜睨了一眼慕振飞,他露出那迷人的小酒窝:“我不是早告诉你们了,我和童雪是普通朋友,你们谁都不信,现在信了吧。”

根据我资深八卦的经验,当事人越否认绯闻,这绯闻就闹得越厉害,所以我又狠狠瞪了慕振飞一眼,真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是成心。

我没想到萧山今天也会来医院。那时候天已经黑了,悦莹他们都已经走了,护工也去替我买橙子了,我一个人在病房里用PSP玩飞车,正要车毁人亡的紧要关头却听到敲门声,我还以为是护工回来了,于是头也没抬,只顾忙着玩游戏:“请进。”

脚步声很轻,我忽然想到什么,我以为我是听错了,或者我是在做梦,原本按着按键的手指,不知不觉就松开了。

隔了这么多年,我仍旧可以听出他的脚步声。

屏幕上的游戏已经OVER了,我过了好几秒钟才抬起头来,真的是萧山。他仍旧穿着一身轻便的运动衫,手里还拎着一袋东西,病房里的白炽灯亮得惊人,而我只觉得他又高又远,站在那里,仿佛遥不可及。

我终于听到自己的声音:“怎么是你?”

他对我笑了笑:“昨天高兴说你病了,正巧我姥姥在这里住院,我天天都来看她。本来也不知道你住哪间病房,幸好护士帮忙查到了。”

他把纸袋放在床头柜上,上头有蛋糕店的徽图字样,他说:“就在医院附近随便买的,不知道好不好吃。”

他还记得我生病的时候就喜欢吃甜食,但我可不敢自作多情,也许就像当年我们说好的,分手还是朋友。

我冲他笑了笑,终于找到一句话问他:“林姿娴呢?她还好吗?”

他顿了一下,才说:“她今天有课。”

我觉得我自己很坦然地看着他,就像什么事都不曾发生过。我明明是硬撑,可是比这更难的事我都已经撑过去了。

病房里重新安静下来,因为我不知道跟他说什么好,他大约也觉得有点尴尬,所以没过一分钟就说:“那个……我晚上还有事,我先走了。”

“我送你。”

“不用,你是病人。”

他走了大约有两三分钟,我才一骨碌下了床,直接出病房,一口气跑到走廊尽头去,我知道那里有个小小的天台,可以看到楼底下。

楼前的院子里全种着洋槐树,这个时候叶子都落尽了,细细的枝桠横斜在路灯的光线中,像透明的玻璃缸中飘浮的水藻。我一眼就在水藻的脉络里找到了那熟悉的身影,虽然那样远,虽然这么高,但我看下去就找到了。那走路的样子我一眼就看到了,是他。

他走的并不快,背影显得有些单薄,这三年他一点也没有胖,只是又长高了。夜里的风很冷,但我一点也不觉得,就像当年每次快要上课的时候,我总是站在教室外的走廊,看着他从操场上跑回来。

那时候他总会抬起头,远远冲我笑。

只要他对着我一笑,我觉得连天都会晴了。

那是我的萧山啊。

我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拐弯的地方,就像每一次梦到的那样。脚下的水泥地开始发硬,然后又开始发软,我像踩在棉花上,有点站不住的感觉,背上的伤口也疼,风吹得我瑟瑟发抖。

我却一直站在那里,站到连自己都觉得骨头冷透了,才回病房去。护工已经回来了,正到处找我。她看着我打着赤脚走进来,吓了一跳,忙给我打水让我洗脚。

我把脚泡在滚烫的水里,脚被烫得像针在扎,但我一动不动。我想着萧山,想着他呆在这病房里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其实他就来了那么一小会儿,但只需要一秒钟,他就能让我觉得生不如死。

他拿来的蛋糕我没有吃,我怕我尝一口都会哭,或者会发狂做出什么事情来。所以我把蛋糕全送给护工了,她挺高兴,拿回家去给她女儿吃。

从前萧山给我什么,我都会当宝贝一样藏起来,哪怕是一块橡皮,一个书夹。但现在我得对我自己狠心点儿,因为他不再是我的了。我得忘了他,无论如何,我都得忘了他。

萧山说他天天来看姥姥,我却一直再没见过他,我也没勇气去查他姥姥住在哪个科室哪间病房,虽然姥姥当年那么疼我,但我避萧山都来不及。悦莹和赵高兴虽然老来看我,但我不想向她打听萧山。

我会忘了他的。

出院那天我连悦莹也拦住了,因为莫绍谦竟然打了电话,说来接我出院。

我当然知道他不是特意来接我出院的,因为我虽然天天看八卦小报,偶尔我还看财经新闻。他的公司要收购本地的一家科技公司,我估计他是来主持大局的。但他顺便来接我,我还是觉得挺受宠若惊的,上次我让他那么生气,我还以为他要把我一搁半年不理会,就是俗话说的“冷藏”。

我从来没有在电视上看到过莫绍谦,连财经新闻都很少会有他公司的名字出现,即使出现也是轻描淡写的消息,比如这次规模并不大的收购。莫绍谦是个低调的资本家,从来不乱出风头。所以我挺好奇他上次为什么跟苏珊珊搅到一起,还十指紧扣过马路,这太不像他的作风了。

到家之后,司机追上来递给他一个袋子,他这才想起来似的,转手递给我:“给你的。”

好像也成惯例了,他每次生完气就会送份礼物给我,我也不知道是什么用意,大约他习惯了用这种方式下台阶,表示他已经不再跟我计较。

我接过去:“谢谢。”

正要把盒子收起来,莫绍谦忽然问我:“不打开看看?”

我顺从地把盒子打开,是宝石戒指。这红宝石颜色不浓,虽然有指甲盖那么大,但估计价格也不会太贵。戒指镶的样式倒挺华丽,密密匝匝的碎钻众星捧月,真像某部电影里的那只鸽子蛋。

我把盒子关上,才看到他似笑非笑的样子,又不知道他在笑什么。

那部电影倒是我和他一块儿看的,当时是国庆长假,我陪他在香港。那天正好他生意谈完,在酒店喝过下午茶,两个人难得偷得浮生半日闲。不知道怎么就说到看电影,于是就去看了《色戒》。电影是广东话版本,我一句也听不懂,中间还睡着了。等我醒的时候就看到大银幕上汤唯的特写,她怅然地坐在一辆黄包车上,伸手抚摸着自己风衣的领子,我就留意她手指上那枚很大的戒指,而她神色淡远漠然,不知道是在想什么。

我睡得都稀里糊涂了,就知道没一会儿电影就结束了,回去的路上莫绍谦问我:“电影好看吗?”

我想了半天,才说:“戒指很大很漂亮。”

他也不是没送过我戒指,低调的六爪镶,指环上照例刻着我的名字。说实话再好的钻石也是石头,我经常想那些刻了名字的钻戒到时候卖得掉吗,不行的话是不是我只能卖裸钻了。我把戒指放到保险柜去,莫绍谦似乎不经意地拍了拍保险柜:“这里头装了多少了?”

我有意娇嗔:“还不都是你送的。”

他扬起眉头:“但你平常都不戴。”

我实话实说:“你送我的都那么珠光宝气,我一个学生,难道戴着上学?”

他似乎笑了一声,把我拉到他怀里去,有时候他喜欢抱我,就像抱可爱,但他每次都箍得太紧,让人喘不过气来。他的气息就拂在我脸旁,痒痒的让我觉得难受。他说:“今晚给你个机会好了,我们出去吃饭。”

他自己动手给我挑衣服,这还是第一次,我觉得他心情非常好,肯定是公事挺顺当的。通常这时候我都会乖乖地哄他高兴,他高兴了我的日子也好过些。他给我选了一条宝蓝的低胸晚装裙子,然后说:“配去年我送你的那套蓝宝石首饰。”

等我换了裙子出来,他连鞋都替我挑好了。

其实我买衣服挺没算计的,有时候跟悦莹逛逛,有时候跟同学去淘小店,三十五十的T恤都挺漂亮。但莫绍谦嫌我品味差,所以好多时候就是店里送了目录来,我随便一划拉。反正这些名店服务都非常细致,只要我在那里买过一次衣服,号码什么他们都记得很详细。

鞋是细高跟,我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还买过这双鞋,穿上后整个人都摇曳不定,唯一的好处是终于不比莫绍谦矮太多了。

他太高,我如果穿平底鞋,永远只能仰望他。

他带我去的餐厅也是新开张的,这座城市最高的建筑,半在空中的全玻璃地板餐厅,有恐高症的人一定不适应。好在餐厅时时放出干冰,整个地板似乎陷在云雾之中。

餐厅经理亲自出来招呼我们,还送了香槟,我们坐的位置正好对着棋盘似的街市,这么高俯瞰下去,一切都缥缈得好似布景。莫绍谦已经看完菜单,交给侍者:“就特别推荐吧。”

侍者问:“莫先生,是否立刻上菜?”

莫绍谦似乎有点漫不经心:“还有位客人,等他来了后再上菜。”

我没想到除了我们还有别人,能让莫绍谦等的人,真是架子大。我忽然有种不妙的预感,我想他不至于无聊到真介绍苏珊珊给我签名吧?

【八】

让我做梦也没想到的是,莫绍谦等的那个人,竟然是慕振飞。

服务生引着他走过来的时候,我都傻了。

我还以为我看错了,要么是放干冰放得我都有幻觉了,可那人真的是慕振飞。虽然他穿了西服,虽然他看上去很让我觉得陌生,但他就是慕振飞。

慕振飞似乎也意外极了,但他只看了我一眼,然后就转过头看莫绍谦。

莫绍谦坐在那里没有动,只淡淡道:“坐吧。”回头吩咐服务生,“可以上菜了。”

我已经不太知道自己到底在想什么了,只觉得不敢抬头,两只手拧着餐巾,就像那餐巾是我自己的脖子似的。这是我头一回和莫绍谦在一起的时候遇见我认识的人,羞耻心让我有点透不过气来,我鼓起勇气说要去洗手间,但莫绍谦根本没有理我,他不动声色,只看着慕振飞:“这个寒假你回公司实习,我已经交代过世邦,他会让人带着你。”

“寒假我约了登山协会的同学,要去爬山。”

莫绍谦的声调似乎非常平静:“爬山?去年在珠峰受的伤还让你记不住教训?你这么做是对董事会不负责任。”

“有你对董事会负责就足够了,董事长。”

“你别以为惹我生气我就会放任你去不务正业,不管你有多少借口,这个寒假你得回公司实习。”

慕振飞看着他,忽然笑了,他笑起来还是那样帅,露出迷人的小酒窝:“到时候再说吧。”

他们两个人谁都没有理我,都只是跟对方说着话。但我却像呆在冰窟里似的,连指尖都凉透了。

服务生开始上菜,替我们斟上酒。莫绍谦终于回过头来,对我说:“你的伤口刚好,别喝酒。”然后让人给我换了果汁。

我连对他勉强笑笑都做不到,我只想过慕振飞家境应该很好,可是我没想过他会与莫绍谦有关系,而且关系还不浅。

他会不会是莫绍谦的儿子——不,莫绍谦今年才三十二岁,他不可能有念大学的儿子。那也许是他弟弟,可是为什么又不姓莫呢?

我虽然对莫绍谦知道的不多,但隐约也听说他父亲是白手起家,正赶上了经济腾飞,从化工厂开始,后来做码头集装箱,一手开创出不凡的基业。可是他父亲正当盛年的时候突然去世,于是,弱冠之龄的莫绍谦被迫从国外中断学业回来,开始主持大局。他原本学的就是工商管理,十余年下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资本家的身世素来都带点传奇色彩,有钱人嘛,TVB拍得都滥了。我对豪门恩怨没有兴趣,其实慕振飞是莫绍谦什么人又关我什么事?慕振飞知道了我的身份,顶多就是鄙夷我,以后将我视作路人罢了。

我不在乎,我想通了,决定大吃一顿这里的招牌菜。

饭吃到一半莫绍谦因为接听一个电话,走开了大约十来分钟,座位上只剩我和慕振飞。我一句话也没有说,依旧吃我最爱吃的银鱼羹。慕振飞也没说话,他吃东西的样子真斯文,有条不紊,简直像老师平常在实验室做示范的样子,烧杯试管,样样都摆弄得得心应手,简直让我看得心里发慌。

莫绍谦回来后也没再跟他多交谈,三个人在餐桌上都安静得出奇,结果就是我吃得很饱,连最后的甜点都吃不下去了。莫绍谦对慕振飞说:“让司机送你回去。”

“不用。”

“实习的事,你好好考虑一下——”

话还没有说完,慕振飞终于显出他很少露出的一面,似乎是有点孩子气的不耐烦:“行了,姐夫,我都知道。”

我今天晚上被太多五雷轰顶了,所以我都有点麻木了。

回去的车上我很安分地端坐着,看着车窗外迷离的灯光,这城市的夜景总是这样嘈杂喧闹。我知道是莫绍谦的司机认出了慕振飞,所以莫绍谦才会安排今天晚上的饭局。不知道是谁发明的“饭局”这两个字,真是一个局,以吃饭为借口设下的局。整个晚上莫绍谦都不动声色,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反正我从来看不透他,要猜他的心思真是太累了。

或者他就是单纯地警告我,离慕振飞远点,其实哪用费这么大的周折,他只要告诉我慕振飞是他小舅子,我保证跑得比哪吒还快。我又不是不怕死,又不是不知羞,所有跟他太太沾边的事,我都会主动自觉回避得远远的,何况是他太太的亲弟弟。

到家后我讪讪地说:“这种错误我以后不会犯了。”

他一边解袖扣一边看了我一眼:“这样的蠢事,我也不打算再替你处理第二次。”

其实真冤枉慕振飞和我了,我敢担保慕振飞对我从来没有过非分之想,我对他也从来没有过非分之想,真的。

到现在我倒有点害怕慕振飞那个沉着劲儿了,今天晚上他太不动声色了,以前的慕振飞也太不动声色了,我都不知道他是不是早就知道了。我和莫绍谦的不正当关系,我自认为是瞒得很好的,学校应该没人知道,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所有的事也许不过是我一直在自欺欺人。但慕振飞却这样沉着,按一般常理,怎么样他都应该替自己姐姐出头吧?或者莫绍谦也太大胆了,他就不怕小舅子告状,然后太太跟他大闹?我突然心里发寒,因为我想起我当初是怎么认识慕振飞的,他不会早就知道我和莫绍谦的关系,所以故意拿手机扔我的吧?

这两个男人都深不可测得让我觉得害怕。

莫绍谦把这事形容为一件蠢事,我也觉得自己蠢极了,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上。

莫绍谦朝我招了招手,我像可爱一样磨蹭到他身边,琢磨着还要不要继续对他检讨,或者牺牲一下色相含糊过去。我还在鼠首两端,他却没给我时间继续考虑,他充分把时间利用在我的牺牲色相上。

莫绍谦走后,我重新恢复平静的校园生活。上课,下课,吃饭,打水,慕振飞似乎也凭空消失了,再不见踪影。悦莹起初对这事还挺纳闷的,我嘻嘻哈哈:“难道真让人替我打一年的开水啊,那是玩笑话,再说他们要毕业了,忙着呢。”

我没细打听,但这年头大四的学生,哪个不忙得要命,不出国也都在考研,不考研也都在找工作,何况慕振飞这种前程远大的风云人物。谢天谢地我和慕振飞的绯闻彻底成了过去时,我主动缩小了自己的活动范围,也不跟着悦莹和赵高兴他们蹭饭了,为了避免遇见慕振飞。

我躲的人越来越多,连我自己都不明白到底还要躲多少人,因为见不得光。

我没躲过去的人是林姿娴,不知道她怎么打听到我的电话号码的,也许是上次吃羊肉时我自己曾多嘴告诉过她。上次我说了太多的话,该说的不该说的,我都记不住我说了些什么,就记得自己滔滔不绝讲个没完,似乎怕一旦停下来,就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事实是可怕的事如果真的要来,挡也挡不住。

我在寝室里磨蹭了半天,又换衣服又梳头发,眼睁睁挨到不能再磨蹭下去了,才抓起包包下楼,去见林姿娴。

林姿娴将我约在西门外的一家咖啡店,说是咖啡店,因为主要做学生生意,甜品和饮品价格都不贵。我叫了珍珠奶茶,林姿娴则要了绿茶。服务员把饮料一端上来,我就本能地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奶茶,然后下意识咬住奶茶的那根管子,我情绪一紧张就爱咬东西,比如咬杯子或者咬饮料管,莫绍谦纠正了很多次但我改不过来,一紧张我仍然犯这老毛病。

这家店我还是第一次来,店不大但音乐很轻柔,这种地方很适合谈话。林姿娴在电话里说想和我谈谈,但我压根不知道她要和我谈什么。

今天的太阳很好,从大玻璃窗子里透进来,正好斜照着她面前那只剔透的玻璃杯,里面浮浮沉沉,是鲜翠的茶叶,慢慢在水中舒展开来。初冬柔和的阳光也映在她的脸上,我觉得她似乎没睡好,因为连她那双好看的杏仁眼似乎也是微肿的。我正看得出神,她忽然对我笑了笑,从包里拿出烟盒,熟练地弹出一支,问我:“抽烟吗?”

我被她这举动吓了一大跳,在我印象里整个高中时代她一直是淑女,系出名门,循规蹈矩,怎么也不会有抽烟这种恶习。我本能地摇了摇头,她已经娴熟地拿出打火机点上,对我说:“大一那年学会的,然后就戒不了了。”她顿了顿,对着我莞尔一笑,“很多事一旦开始,就再也戒不了了。”

我看着吞云吐雾的她,只觉得陌生又遥远,隔着淡淡的青白烟雾,她脂粉未施的脸庞一如从前光洁饱满,让我想起高中时光,那时候我们还坐在教室里,每天没心没肺地应付着老师,应付着考试,有大把大把的青春可以挥霍——而如今,青春已经是手中沙,越是试图握紧越失去得快。

她终于开口,仍旧是那副淡淡的口气,却狠狠将烟蒂按熄在烟灰缸里:“童雪,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我问:“什么事?”

冬季淡淡的阳光下,她浓密的长睫毛却像夏日雨后池塘边纷繁的蜻蜓,栖息着云影天光,纷乱得让人看不懂。她说:“萧山的姥姥上星期过世了。”

我忍不住“啊”了一声,那位慈祥的老人,上次萧山说姥姥在住院,我还一直想去看望姥姥,因为她一直对我很好,可是我畏首畏尾怕再见到萧山,终究没有敢去。

“你知道他父母长期在国外,姥姥的事对他打击很大。他请了三天丧假,原本早就应该回来上课了,可是他没回来。没人知道他在哪儿。他的电话关机,没有回宿舍,没有回家,我找不到他,所有的人都找不到他。”

我喃喃地说:“我没有见过他。”

“我知道。”林姿娴黝黑深沉的大眼睛看着我,“只是我已经没有办法了,能找的地方我已经全都找过了,但就是找不到他。我很担心再旷课的话系里就瞒不住了,我不想因为这事给他的前途带来什么麻烦,你如果能见到他,能不能劝劝他。”

我有些惘然地看着林姿娴,一贯心高气傲的她肯来对我说这些话,一定是真的绝望。

她找不到他,可是我到哪里去找他,自从他离开我,我就再没办法把他找回来。

下午的时候没有课,我陪着林姿娴又去找了几个地方,打电话给萧山考到外地去的几个要好同学,萧山也没有和他们联络过。我们甚至还去了高中时的母校,那个我以为自己一辈子也不会再踏入的地方。学生们正好放学,偌大的操场上有不少人冒着寒风在打篮球。听着熟悉的篮球“砰砰”落地声,我和林姿娴站在操场旁,怅然若失地看着那些英姿勃发的少年。

一无所获,从中学出来天已经快黑了。我又累又饿,而林姿娴却显得十分平静,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失望:“先回去吧,我再想想他到底可能去哪里。如果你想到了,就给我打电话。”

我独自搭地铁回学校去,刚出地铁站,忽然发现下雪了。寒风卷着细小的雪片,吹在人脸上仿佛刀割一般。晶莹细碎的雪花在橙色的路灯下,似乎一片纷扬零乱的花。

记得和萧山分手,也是这样的一个阴冷的傍晚,天气阴沉沉得似要下雪。

我还记得那时天已经快黑了,他穿着校服,远远就可以看到他颀长的身影立在花坛前。舅舅家是老式的小区,花坛里原本种着常青树,暮色渐起,隐隐望去像低矮青灰的藩篱,而他就站在这藩篱前,我低着头把手插在兜里。因为下来得匆忙,连手套也忘了戴,十根指头在兜里仍旧是冰凉冰凉的。我不知道他要说什么,从好几天前开始,我们两个就已经陷入这种奇怪的僵局,我不肯对他说话,他也对我若即若离。零零碎碎,样样都让我觉得很难过。这种难过是无处倾诉的,夹杂在复杂微妙的情绪里。我想妈妈,我想如果我有家,我会好过很多。可是我处了下风,因为我没有家,我只有他,他明明知道。我和他在暮色里站了一会儿,我很怕舅舅快要回来了,要是让舅舅或者舅妈看到我和一个男生站在这里,那我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所以我说:“我要上去了。”

“你就是生气我答应和林姿娴一起办英文校报?”

他一开口的语气就让我的心顿时凉了半截,他根本不明白……我忽然又有掉头就走的冲动——很久前曾经做过的一道语文练习题,题目是什么我都忘了,是关于《红楼梦》里的一段,下面有四个选项,其中有一项答案是:“这段文字说明宝玉和黛玉性格不合,从根本上造成了宝黛恋爱的悲剧。”

当时我第一个就将它排除了,还觉得这是什么选项啊,简直是可笑。宝黛怎么可能性格不和?他们心心相印,他们的爱情悲剧应该是万恶的封建体制导致的——谁知道标准答案竟然真是这个性格不合,让我震惊又意外。

可是唯一能让林妹妹吐血焚稿的,只有宝玉。

他太懂得她,他又太不懂她。

我勉强装出镇定的样子:“你和林姿娴办报纸关我什么事,我为什么要生气?”

“你这不是生气是什么?”他反倒咄咄逼人,“你为什么对我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

我远远看着他,他眉峰微蹙,显然是生气于我的无理取闹,在他心里我就是无理取闹。他明明知道我很忌惮他和林姿娴的关系,因为我惶恐,我害怕——太多的人将他们视作金童玉女的一对儿,而我是无意间攀上王子的灰姑娘,时时担忧王子会看上真正的公主。我忽然有点心灰意冷了:“随便你和谁办报,和谁交往,反正都跟我没关系。”

他似乎被我这句话噎了一下,过了没几秒,他就冷笑:“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他这种阴阳怪气的样子我最受不了,我被他噎得口不择言,我说:“我想什么也跟你没关系。”他满不在乎地说:“既然这样不如分手吧。”

我的心里似乎被针刺得一跳,仿佛没有听清楚他说了句什么,以前我们也闹过几次别扭,可是我从来没有想过——我没有想过他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我抿紧了嘴唇也咬紧了牙齿,防止它们发出颤抖的声音,脸上却若无其事。我一度以为有了他就有了全世界,可是现在全世界都将我摒弃了。自尊和本能一瞬间就回来了,我听到我自己的声音清楚而尖锐:“那就分手吧。”

他转身就走了,毫不留恋地大步走远,我看着他的背影渐渐远去,冷到全身发抖。

很多次我做梦梦到这个黄昏,梦到他的这个转身,我在梦里一次次哭醒,可就没有勇气追上去拉住他,告诉他我不要和他分手。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这世上注定有一个人,虽然他属于你的时光很短很少,但你如果想忘记他,需要用尽一生。

我独自从地铁站走回学校,没有打车,也没有坐公交,走得我很累很累。在这一段路上,我一直想着萧山,我有好久没有这样想过他了。每次我都刻意避开这个名字,我把他藏在很深很深的地方。太多的东西把我对他的思念掩埋了起来,我可以正大光明想念他的时间很少很少,从来没有像今天晚上这样奢侈。

等我走回学校,食堂早就关门了,我拖着已经冻得发麻的两只脚,又去了西门外的小店,随便要了一碗刀削面。面还没上来,拿着一次性筷子,无意摩挲着上面的毛刺。我冥思苦想,猜测萧山到底会到哪里去。他会不会出了什么意外,会不会独自躲到没有人的地方——我失去过至亲,我知道那是一种如何令人发狂的痛苦。没有人可以劝慰,因为根本没有人和你有相同的经历。

父母去世后我在**躺了几天几夜,不吃不喝,只想着爸爸妈妈为什么这样残忍,为什么不带着我一起走呢?怎么舍得把我一个人撇下,让我受这样的痛苦。

那时候我连眼泪都流不出来,就像个活死人一样。

老板把热气腾腾的刀削面端上来了,我忽然想到了——不管是不是,我要去看看。我连面都没吃,搁下钱就走了。

我知道我在给自己找借口,当我搭着城际快线,前往邻近的T市,我看着车窗外铁路沿线的灯光一闪而过,只觉得胃里空空的,脑子里也一片空空的。其实我只是给自己一个借口吧,因为他离开了我这么久,不论他是不是会在那里,那么我去看看也好。

下了火车已经是清晨,我打了个的士,告诉司机地址。城市仿佛刚刚从睡眼惺忪中醒来,街头车流并不多,路灯还没有熄灭,在拂晓的晨雾中寂寞地亮着,我想起萧山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带我到T市来,是高二放暑假的时候。萧山的姥爷姥姥原来在这里有套老房子,原来是给他小姨住,后来他小姨移民了,老房子就空在那儿了。那天他曾带着我走遍附近的大街小巷,告诉我在他小时候这里的情形。

出租车停在巷口,司机打开灯找给我零钱,我仓促朝车窗外看了看,不知道那家面馆还在不在。应该早就没有了吧,这世界物换星移,日新月异。

早晨的风很冷,我沿着巷子往里走,这里都是有些年头的家属区,两侧全是很高的灰色水泥墙。我差点迷路,最后才找着小区的院门。门卫室里还亮着灯,可是没看到有人,大铁门关着,可是小铁门开着。有晨归的人在吃力地搬动电瓶车,车子的脚踏磕在门槛上,发出清脆的碰撞声。我跟在那人后面走进去,门卫也没出来盘问我。

我没有觉得庆幸,因为我一直在发抖,连步子都迈得不利索,也不知道是冻的,还是害怕。

老式的楼房一幢一幢,像是沉默的兽,蹲伏在清晨朦胧的光线里。我在中间穿梭来去,可是所有的楼房几乎一模一样,我仰起头来,只能看到隆冬清晨灰蒙蒙的天空。我腿脚发软,终于就势坐在了花坛上。花坛贴着瓷砖,冰冷沁骨。这么远看过去,所有的房子都是似曾相识,有几间窗口亮着灯,有清晨锻炼身体的老人在寒风中慢跑……我坐在花坛上,筋疲力尽,我知道我肯定是找不到了。

我全身的骨骼都渗透了凉意,两只脚冻得发麻,腿也开始抽筋,但我不想动弹。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冻死之前,其实是最幸福的,如果我可以冻死在这里,也应该是幸福的。隔了这几年,我把自己的整个少年时代都埋葬,我以为自己已经把自己放逐,可是却像个疯子似的跑到这里来。

对面的墙角是灰白色,粗糙的水泥被抹平了,有人在上面用粉笔写着字:“许友友爱周小萌”。笔迹歪歪扭扭,或者只是不懂事的小学生。小时候常常有无聊的孩子做这样的事情,拿着粉笔在不起眼的墙角里涂鸦。恶作剧般写上谁谁爱谁谁,那时候根本不懂得爱是什么,只是觉得这个字很神秘,一旦被谁写在墙上要生气好几天。直到懂得,才知道原来这个字如此令人绝望。

我不知道在那里坐了多久,天气太冷,冷到我的脑子都快要被冻住了。我拿手机的时候,似乎都能听见自己被冻僵的关节在嘎嘎作响。

我打了个电话给林姿娴,她的声音还带着朦胧的睡意,我看到手机上的时间,是早晨七点钟。

我连舌头都冻僵了,口齿不清地告诉她:“我猜到萧山可能在哪儿了。”

她似乎一下子就清醒了,急切地追问我。

“他小姨有套房子,地址你记一下。”

我把地址什么的都告诉了她,她向我谢了又谢,或者只有真的爱一个人,才会这样在意他的安危,这样在意他的快乐。我用尽最后的力气挂断电话,然后把头垂进双膝。

我根本没有勇气面对过去,等我鼓起勇气的时候,我却没有办法再找到萧山。

一直到上了返程的火车,车上的暖气才让我回过神来。我很饿,走去餐车点了一碗面,大师傅一会儿就做好了。

面盛在偌大一只碗里,汤倒是不少,只是有一股调料的味道。餐车上铺着白色勾花的桌布,火车走得极稳,面汤微微地**漾着,我慢慢地摩挲着一次性筷子上的毛刺,重新想起火车刚刚驶离的那座城市。我知道那条巷口小店的刀削面特好吃。因为萧山曾带我去过。我还记得特别辣,萧山被辣得鼻尖都红红的,满额头都是晶莹剔透的细汗。

他悄悄告诉我:“我小时候就是在这里学会用筷子吃面的。”

我忍不住笑:“那你原来怎么吃?用手吗?”

他说:“当然是用叉子啊。”

我还记得他那时候笑的样子,亮晶晶的眼睛里全是我的影子。

高二的暑假是我人生中最快活的一个暑假,因为我拿到了奖学金,差不多天天可以找到借口出来,和萧山在一起。我们去公园里划船,他带我去游泳,教我打壁球。有一天我们甚至偷偷买了火车票,跑到T市玩。

“我小姨出国去了,钥匙交给了我,没有其他人知道这里。有时候我会一个人躲到这里来,因为小时候姥姥姥爷就住在T市,我在这座城市呆的时间最久。那时候每年放暑假,我就被送回国内,老式的家属区其实很热闹,有很多同龄的孩子,大家一起玩游戏,我觉得在这里过暑假是最快乐的事。”他有些赧然地微笑,“他们叫我小洋人,因为刚回来时我的中文总讲得不好,普通话还没有英文流利。还有,不会用筷子吃面条。”

萧山都是用左手拿筷子,拿刀也是,我一直笑他是左撇子。当时他正在厨房里切番茄,连头也不抬:“左撇子怎么啦,左撇子也比不会做饭的人强。”

我吐了吐舌头,不敢再招惹他。难得有空无旁人又一应俱全的老房子任我们大闹天宫,我兴冲冲地提出要自己做饭,也是我闹着要去买菜。T城的夏天非常热,又正好是中午,烈日炎炎,从超市出来走了没几步,简直一身汗。路边有卖冷饮的冰柜,萧山买了盐水冰棍给我:“尝尝,我小时候就爱吃这个,觉得比所有冰激凌都好吃。”

我一路吮着盐水冰棍,跟着他走回去,觉得自己像是小朋友,被大人带着,什么事都不用管。那种感觉奇妙又安心。

等回到老房子里,两个人都满头大汗,对着嗡嗡作响的老空调吹了好一阵子,才缓过劲来。

萧山问我:“你会做什么菜?”

我眼睛也不眨地告诉他:“蛋炒饭。”

最后还是萧山大展身手,虽然他水平也不怎么样。我俩挤在厨房里乱作一团,我坚持番茄和蛋是一齐下锅的,萧山说番茄要先炒一下,最后油锅烧热了,一看到他把番茄倒进去,我眼疾手快就把蛋也倒了进去。

刚烧开的油锅很热,蛋液被炸得飞溅到我手上,烫得我大叫了一声,萧山抓着我的手就搁到了水龙头下,一边冲一边着急:“烫哪儿了?”

凉凉的自来水从手背滑过,被烫到的地方渐渐麻木。萧山的胳膊还扶在我的腰里,他的手真热,掌心滚烫,隔着薄薄的裙子,我只觉得他的手就像是一块烙铁,烫得让我心里发慌。我觉得不自在,讪讪地说:“不疼了……”

厨房里很热,抽油烟机还在轰隆轰隆地响着,夏日的午后,仿佛万籁俱寂,连客厅里电视的声音都仿佛隔世般恍惚。楼上楼下都寂若空城,我心跳得近乎发虚,而他的脸慢慢低下来,他比我高许多,这么近的视野里,他的眼睫毛真长,真密,那密密的睫毛直朝我压过来,我都吓得傻了。两唇相触的一刹那,我只觉得自己整个人就像只油锅,轰一声只差没有燃起来。

所有的水分都似从体内蒸腾,当他的唇终于离开我的唇的时候,我的脸一定红得像番茄了。我觉得他也好不到哪儿去,因为他连脖子都红了,我脑子里直发晕,就像是中了暑,透不过来气。

“吸气啊!”他的声音很低,仿佛喑哑的喃喃,而我真的连呼吸都忘了,等他提醒才狼狈地喘了口气。我狠狠地推了他一下:“你干吗你!”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凶巴巴的,其实更多的是觉得不好意思而已。他涨红着脸,手还抓着我的腰,像是放也不好,不放也不好。油锅还在滋滋地响,我推开萧山跑过去拿起锅铲,幸好还没有糊,我拿着锅铲把番茄和蛋炒来炒去,脑子里还是晕乎乎的。而他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在一旁默默地不吭声。我把火关了,尽量若无其事地回头问他:“盘子呢?”

后来这盘番茄炒蛋端到饭桌上,萧山先挟了一筷子,我才想起来没有放盐。可是那样老大一盘,竟然也被我和萧山吃完了。

少年时代的初吻,就像是酸酸甜甜的番茄炒蛋,即使没有任何调料,那也是世上最好的滋味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