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天王带着一干部下一路狂奔,在天蒙蒙亮的时候,终于回到了他们老巢,混天王回到老巢一清点,才知道,昨晚上自己的损失太惨重了。

混天王赖以成为三十六营之一头领的十个兄弟只剩下两个,五万士卒一夜之间完全垮塌只剩下一万余稍微忠心一点的部下。

在老巢站定脚跟,混天王向剩余的两个头领问道:“你们知不知道严大志在什么地方去了?”

混天王剩余的两个头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知道混天王为何会关心一个小喽啰的去向,他们摇了摇头,齐声说道:“不知道!”

“他娘的!”

混天王一拍桌子,喝道:“老子就知道这小子有问题!”

“大王,这是怎么一回事?”两个头领不解的问道。

混天王一脸愤恨,道:“兄弟们,肯定是严大志这个家伙出卖了我们,你们想啊!路是他探的,路也是他带的,这小子,肯定早就投靠了贼官兵,故意给了我们假情报,贼官兵的将领肯定不止二十岁,贼官兵人马也肯定不止六七千人。”

“对啊!”

其中一个头领一拍大腿,道:“我看贼官兵的声势,人马起码在两万人以上,再加上我们内部出了叛徒,我们想不败都难啊!”

能当上头领,都不是傻子,头领自然知道,混天**才的一番话,是在给打败仗开脱呢!昨晚上打了败仗,差点把老底子都赔进去,自然要有人顶缸,大王混天王不可能出来顶缸是吧!十个头领,无论生死,也不可能出来顶缸是吧!唯一一个可以用来顶岗的人,就是提供情报和带路的严大志,反正严大志没有什么背景,在流贼中也没有什么得力的朋友,用他来顶岗,自然是众望所归。

“我观昨夜官兵的形势,恐怕不止区区两万人吧!至少有四万。”另一个头领也不甘落后,说出了自己的高见。

流贼中头领级别的人物都是人精一般的人物,他们都知道该如何推卸责任。

很快,残余的流贼就知道了他们失败的原因,不是因为他们太弱小,而是他们的内部出了叛徒,而这个可耻的叛徒,就是严大志这个混蛋。

千百年来,最容易被忽悠的,都是普通的人,他们很快就接受了这个答案,齐声大骂严大志是个可耻的叛徒。

最后混天王“顺应**”发布了一道锄奸令,他下令,只要能提供流贼人头的人,都可以直接晋升为大头领。

就在流贼们义愤填膺的时候,忠心耿耿的严大志来到了村口,也不能说他是忠心耿耿,因为他无处可去,严大志当流贼以来,除了探路和领路,就没有别的本事,久而久之,严大志的了一个诨号,被流贼唤作“狗鼻子”严大志。

严大志不会上阵杀敌,更不消说领兵打仗,别的流贼一般不会接纳他这种没用的家伙,他回到这里,是因为混天王知道他的用处,能给他一口吃的。

还有,严大志是一个比较有原则的流贼,不敢杀人,更不敢吃过,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严大志被流贼看成是异类,大家都十分排斥他。

严大志最大的缺点是好色,当年就是因为祸害了一名良家女子,走投无路之下,只能当了流贼。

严大志这个人,只要有人给他玩女人,他就可以死心塌地的效忠,这也是他准备回到混天王身边的原因之一,因为混天王很仗义,经常把他玩剩下的女人赏给严大志玩,这让严大志感到很感动。

当严大志出现的村口的时候,一个人突然拉住了他,并且把他拉到一个僻静的地方,低声的问道:“严大志,你还回来干什么?”

严大志定睛一看,原来是他的同乡严狗子,说起来两人还是一起投靠的流贼呢!

见严狗子一脸着急,严大志不解的问道:“狗子,我为什么不能不能回这里?我不回这里我还能到什么地方去?”

严狗子看了看四周,道:“大志哥,你还不知道吧!现在营中都流传开了,说你是叛徒,是内鬼,是你昨晚上出卖了我们,所以我们才失败!”

“他妈的,是谁乱嚼舌根!”严大志破口大骂,“我他妈哪里是叛徒?老子若是投靠了官兵,老子还回这里来干什么?老子早就在官兵的大营里吃香喝辣玩女人了。”

“小声一点!”

严狗子连忙捂住严大志的嘴巴,看了看四周,发现没有其他的人,这才说道:“大志哥,说你是叛徒的不是别人,正是混天王大王,你难道没有看出来,他这是把兵败的责任往你头上推呢!”

“大王怎么会是这样的人?”严大志瞪着眼睛,一脸的不解。

严狗子叹了一口气,摇着头说:“大志哥,你跟着混天王这么久,还不知道他是什么德行吗?他妈的都坏子到骨头里了,他只看得见他自己的利益,哪里管麾下兄弟们的死活。”

严大志转念一想,混天王还真是这种混蛋,别看他平时大义凛然,其实到了关键时刻,他跑得比兔子还快。

发觉时混天王要算计自己,严大志一脸阴霾,问道:“狗子,我现在该怎么办?”

严狗子道:“大志哥,没有别的办法了,我们去投靠官兵吧!凭着你探路的本事,官兵一定会给你一口饭吃。”

严狗子之所以蛊惑严大志投靠官兵,不仅仅是因为他和严大志和他是同乡,他想救严大志的命,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他看见混天王这伙人已经日暮西山,时日不久了,不为别的,就是因为他们这次惹了一个不好惹的对手,这一点,从昨晚上的战斗中就能看出来。

严狗子可是一个经历过无数次战斗的人,在战场上活下来一次,可以说是运气,但是要在无数次战斗中活下来,不仅仅需要运气,更需要个人的精明,而严狗子正是一个精明的人,他是这样打算的,自己手上没什么手艺,投靠官兵肯定没有出路,而严大志就不一样了,他探路的功夫那可是高明得很,有他在一起,官兵肯定很乐意接纳他们。

听说要投降官兵,严大志略微有些疑惑,道:“狗子,我们可是流贼,若是投降官兵的话,他们肯定要好好整治我们一番吧!”

“不会,大志哥,只要你把混天王的下落提供给官兵,官兵一定会很乐意接纳我们的。”严狗子继续说道。

“好!”

严大志斩钉截铁的说:“既然他混天王不仁,我严大志也不会讲义气,走,我们投降官兵去,混天王就是我们的投名状。”

见严大志准备投降官兵,严狗子大喜,把流贼的兵器丢下,道:“我们走吧!”

不一会儿,准备和严狗子换防的流贼来到村头,他在四周都找不到严狗子的踪迹,最后,他在一堆草丛中找到了严狗子的武器和头巾。

把严狗子的武器和头巾捡起来,流贼大声的骂道:“这个严狗子,还真他妈是属狗的,狗日的肯定跑了!”

每次流贼打了败仗,都有那么些逃兵,这事流贼从上到下都管不了,也不想管,跑就跑呗,正好把粮食省下了。

可是流贼死也没有想到,正是因为这一点小疏忽,混天王的脑袋成为了李岩的第一份正式战功。

由于遇上了战斗,所以李岩的行程被推迟了,现在要收拢战俘,写战报,整顿军队,最重要的,他要找到昨晚上袭击他的流贼——报仇,李岩觉得,既然麾下的将士已经经受过一次战争,那么再去伊川县去便失去了意义,不如就在荒野之中,和流贼一争高下。

李岩的亲兵在俘虏队伍里面找了一夜,也没有找到那个叫严大志的人,其实李岩也没有报多么大的希望,既然不能走捷径,李岩便向四面八方派出侦骑,寻找流贼的下落。

李岩所部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终于把俘虏和击毙的流贼数量统计出来,此次俘虏流贼六千余人,击毙两千余人,可谓战绩辉煌。

李岩一声令下,将六千俘虏全部用绳索串联起来,派出一个营的军队,准备把他们押回洛阳城西大营,此地离洛阳城西不过五六十里路程,昨夜又击溃了流贼大部分军队,一个营的兵力押送俘虏,足矣!

中午时分,严大志和严狗子两人终于来到了李岩所部驻扎的村庄外面,他们刚一出现,十几个拿着虎式步枪的士兵便将他们团团围住。

负责站岗的班长上下打量着这两个不速之客,严大志看起来还正常一点,因为他坚守原则,他除了祸害女人,手上没有沾血,也没有吃人肉,所以在他看起来比较猥琐之外,并没有其他的特点。

但是严大志旁边的严狗子就惹人注意了,他杀过人,吃过人肉,他的眼中不时闪现暴虐的光芒,身上隐隐还有血腥的味道,一看就是流贼出身。

班长问道:“你们两人,是什么人?”

听见班长问话,“俺叫严狗子,这位是俺的同乡,叫严大志,我们有重要的情报提供给给各位官爷。”

“严大志!”

班长皱着眉头叫了一声,他突然记起来,昨晚上李旅长的亲兵营不是一直在找一个叫严大志的人吗?没想到他居然主动送上门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