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南夕握住她的手,看着她手指上的戒指与自己配成一对儿,眼神变得极其柔软:“三年前我就想好了,是你一直逃,一直躲避我!”

他把林初的手在温暖的掌心握了握:“林初,答应我,以后不管出了什么事,都不要再离开我好吗?”

有股难言的情绪从林初的心中缓缓划过。

眼睛虽然看不见,仍抬头凝视他:“我会拖累你,会成为你的累赘,会阻碍你的前途。我没有家世,没有背景,不能助你强大,不能让你依傍,这些,都没关系吗?”

池南夕轻笑了一下,温热的指腹刮过林初的鼻尖,轻笑:“我堂堂一个大男人,要靠女人才能功成名就吗?”

“可是……”

跟一个豪门千金联姻,至少少奋斗十年。

如此便利的捷径,多少男人梦寐以求。

“可是什么可是,没什么可是的。人生的乐趣就在于一个过程,什么都坐享其成,还有什么意思?”

顿了顿,接着说:“反倒是你,林初,你考虑的太多了。 你考虑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在我这根本都不重要。是你有了心魔,你变得不自信了!”

林初垂头,沉默不语。

三年前,因为自卑,离开他,远走他乡。

三年后回国后的若即若离,因为阻碍他的前程,怕给他的事业带来污点而踟躇不敢向前。

父亲锒铛入狱,手里一无所有之后,她爱的虔诚而自卑。

池南夕说的对,她就是有了心魔。

她变得胆小孱弱,总觉得以自己现在的身份,根本配不上如太阳一般耀眼的池南夕。

他从未在乎过这些,是她一直妄自菲薄,看轻了自己。

林初轻轻的叹口气:“真羡慕童话里的灰姑娘,她是怎么做到那么勇敢的?”

不畏惧世俗的目光,不考虑身份的悬殊,不计较彼此的得失,单纯的因为爱着对方,勇敢的,努力的在一起。

池南夕抿嘴笑了笑,坐在病**,把她圈在怀里:“你哪是什么灰姑娘,你一直都是白天鹅,高高在飞在天上,闪亮的如天边的一颗星星!”

他凑在她的颈边,轻吻着她的发丝:“我是你的头号粉丝,为你疯狂到不能自已!”

林初红了脸,小声嘟囔着:“这里是医院,你收敛点哈!”

池南夕不但没有收敛,反而把手探入她的衣服里。

病号服很是宽大,池南夕的手轻而易举就探入其中。

感觉到胸前一片温热,林初用没受伤的手抓住他的手,紧张的说:“别……”

病房门说玻璃的,人来人往,很容易被人看见、

池南夕微抬了身子,伸手呼啦一下拉开床边的帘子,这样就看不见了。

“我们继续!”

他凑在她的耳边,吐着温热的气息。

因为人不在眼前,从前不不觉得有什么,自从得知林初回国,接到她从演播厅打来的那个电话,他沉寂的心再也不能平静了。

几乎每晚睡觉之前,林初的身影就要在他的脑海里过一遍。

性感妖娆的,清纯可人的,率真野性的,穿衣服的,不穿衣服的……

这可真要了他的命!

不管想起哪个样子的她,他都辗转反侧无法入眠。

从她进入娱乐圈,开

始出现在电视屏幕上开始,他就开始收集有关她的影视片段,海报,照片等等,一切关于她的东西。

碰上她出演的电视连续剧,他如一个脑残粉一样。

每晚锁定频道,掐好时间守在电视机前,捧着一杯热茶,对着电视里那个熟悉的面孔,或蹙眉,或微笑。

一部电视剧追下来,主要演的什么,根本没弄明白。

但是你要问他,林初在电视里演的什么角色,哪一句台词出现在哪一集,他可以如数家珍如专业人士的回答你。

他就是靠着这些影视资料,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想她的漫漫长夜。

林初出道一年半,公司为她打造了一个单曲,跟许多大咖歌手的歌混编在一起,出了一张唱片。

池南夕听说后,命小晨订购了两百张唱片,做为公司福利,公司上下,每个部门都发了一张。

那个时候,几乎每个安氏集团的员工,都能随便哼唱几句那个唱片里的歌曲。

她不在他身边,他就用这种方式支持她,思念她!

爱之深,恨之切,每每想到她已经结婚,跟另外一个男人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他就恨的发狂。

摔东西,嘶吼,搞破坏,深夜买醉,酗烟酗酒,自我伤害,各种极端的手段都使用了一遍。

狂躁起来,简直六亲不认,有次差点把安清音砸伤。

但是这又怎样?丝毫缓解不了他心里的一点痛楚。

为此,安清音都快愁死了,给他安排相亲,暗地里往他房间送女人,故意让女人跟他搭讪,可是哪一种办法都没有效果。

池南夕不是相亲饭吃一半就走,就是睨着眼睛挑刺对方的品位,衣服太土,发型太差,香水太难闻,怎么让对方难堪怎么来。

对于那些主动勾搭他,或者被送入他房间的女人,他通常都是用一个字打发:“滚!”

就在所有人都认为他这辈子要被情所困,他的狂躁症治愈不了的时候。

忽地,他变了,平静了,温和了,嘴角微微上扬了。

原来,是林初回国了!

池南夕用手指挑开林初病号服的扣子,大手从胸前转至后背,忽地想起什么,皱眉;“住院期间,你怎么还带这个?”

林初脸红的能滴出血来,害羞的把头抵在他的肩膀上,嗡嗡的说:“怕下垂!”

嗯?

池南夕板正她的身体看她,用手在她胸前比划了一下:“重量越大,地球引力越大,你这样的,应该没太大影响!”

林初暴怒:“你说我胸小?”向前挺了一下身体:“老娘B+!”

一丝轻笑从池南夕唇边逸过:“三年了,还是B+,难道你前夫都没给你买木瓜吃吗?”

一提到前夫两个字,林初立刻蔫儿下来,吸了一下鼻子:“谁说的,他很宠我的!”

带着几分怒气,池南夕在林初的腰上捏了一下:“你想骗我到什么时候?”

林初有些心虚,吸了一下鼻子:“没骗!”

她结过婚是事实,至于为什么结婚,其中有什么内幕,就是其中一回事了。

“刘家华找过我了!”

啊?

林初抓住池南夕的手:“刘先生来了吗?luoluo呢?有没有一起来?”

“不是前夫么,怎么不叫老公?”

夫妻两人关系该有多生分,结婚两年多,妻子称丈夫为先生?

林初怔了一下,垂下头,小声的说:“习惯了!”

池南夕有点生她的气,这都什么时候了,还跟他演戏?

“他是来接你回去的,等你恢复的差不多了,就跟他走吧!”

“嗯……你……我……”我们不是订婚了吗?怎么又要跟我别的男人走?

池南夕轻轻的叹口气,双手扶住林初的肩膀:“林初,我们彼此能坦承一些吗?刘家华都告诉我了,你为了救一个叫luoluo的小女孩儿,才迫不得已跟人结婚的。”

想起从前的种种误会,池南夕真是自责的不得了,林初为了做好事才付出这么多,他除了埋怨就是愤恨,从没有深究她为什么会这么做。

相比林初的大义,自己像个思想狭隘的小丑一样。

林初垂下眼帘,双手局促的绞在一起,小声的说:“他都跟你说了啊?”

“如果不是刘家华,你还准备瞒我多久?”池南夕轻轻的叹口气,双手再次扶上她瘦削的肩:“还记得当年你追我的时候吗?多么勇敢,多么坚强,像个无坚不摧的女战士……”

“你是说我那个时候脸皮厚?”

池南夕没好气的笑了一下,捏捏她的脸颊:“对,你那个时候就是脸皮厚,不过我喜欢你的脸皮厚!”

他把她搂在怀里:“特别粘人,无处不在!当时我就想,这女怎么就一点不知道害臊呢追着男人跑……”

林初依偎在他的怀里,用手指在他的衣服上画着圈圈:“我挺遭人烦的吧当时?”

“怎么会?”池南夕低头看她:“你不知道我从小就喜欢猫吗?”

“我又不是猫!”

“你那个时候跟猫一样粘人!”

林初笑:“你不会一开始就对我有好感吧?因为我年纪太小,所以才一直端着?”

“你怎么知道?”

林初惊呼一声:“天,真的是这样吗?你当时是因为我年纪比你小才一直拒绝我的吗?”

池南夕轻咳几下,摸摸鼻尖,不大愿意承认这一点。

在年龄这个问题上,池南夕一直都挺避讳的,他比林初大八岁。

按照现在人的说法,三岁一代沟,他跟林初都快三个代沟了,生怕自己的思想跟不上她的潮流。

同时还担心,我如果跟她谈了恋爱,一起出去的时候,别人不会把我们认成父女吧?

她三十岁的时候,我都快四十了,夫妻生活方面不会不和谐吧?

万一不和谐,影响了下一代可怎么办?

都是现实问题,不能不考虑啊!

他当时根本没有一意识到,能产生这种无奈又纠结的心情,说明他对林初已经有好感了,只是懵懵懂懂的,不敢确定。

如果仔细回想,就可以想到,池南夕跟林初刚确定关系那会儿,他特别注重外表。

运动休闲装显年轻,他就经常穿运动休闲装,生怕与林初一同出门,被人误会了去。

喜欢上一个人就是这种感觉吧,患得患失,有点神经质。

自己的领带是否与她的衣服搭配这种细节都要注意到,却一点都不觉得麻烦,反而甘之如饴。

“好了,话题讨论结束,下面开始实战!”池南夕凑在林初的耳边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