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敞明亮的农家小楼里,林初红着眼睛坐在一张单人**。

**铺着崭新的鲜亮的床单,上面放着同色系的绵软被子,床头歪坐着一个半人高憨态可掬的小棕熊,床边有一张粉白色的写字台,写字台上放着一盏精美的卡通台灯。

随着房门吱嘎一声轻响,一个年过百半,扎着花色头巾的妇人,端着一碗黄澄澄冒着热气的蒸鸡蛋进来。

这位妇人不是别人,正是余应辰在家乡一心二心盼着抱孙子的母亲,卢云枝!

卢云枝笑眯眯的把鸡蛋羹放在写字台上,拉过旁边的椅子坐下,慈祥富态的面容,在微弱的光线下,更显柔和。

“来,闺女,把蒸鸡蛋吃了!”

刚才吃晚饭的时候,卢云枝见林初都没吃多少,她私下拉了余应辰问,是不是自己做的饭菜不好吃,这位大城市来的姑娘吃不惯。

余应辰笑着拍拍母亲的手,说林初饭量小,在哪都是吃这么多,莫要她胡思乱想。

卢云枝不相信,饭量再小,也不能就吃那么一点啊,还没她家老猫吃的多呢。

于是就着未完全熄灭的灶火,蒸了这么一碗鸡蛋。

林初装着不经意的样子,抹了一下眼角的泪痕,笑着说:“谢谢阿姨,我真的吃不下了!”

“再吃点吧!这是自家鸡下的蛋,比你们外面卖的鸡蛋有营养!”卢云枝笑呵呵的说。

自从自家儿子带了这么一个俊俏闺女回家,卢云枝笑的脸部肌肉都快麻木了。

盼星星盼月亮,她家儿子总算是把未来的儿媳妇领进门的。

盛情难全,林初也不想拂了她的好意,只好拿了银质的小勺,一小口一小口,慢慢的吃着蒸鸡蛋。

看着林初总算是又吃东西了,卢云枝的心总算安定了一点。

林初能来这里,卢云枝真是既高兴又忐忑。

生怕自己哪里做的不好,惹人家闺女不高兴,从而嫌弃了自家儿子。

林初吃了小半碗蒸鸡蛋,实在吃不下了,正想着以什么借口剩下碗里的鸡蛋,余应辰提着一个半人的高电暖气大步走进来。

林初赶忙用求救的目光看向他,然后示意了自己吃了一半的蒸鸡蛋。

余应辰接收了她的求救信号,当即明白过来怎么回事。

放下手里的电暖气,去卫生间洗了洗手,故作惊讶的说:“呀,林初,我妈竟然给你开小灶!”

然后,用责怪的目光看向卢云枝,不满的说:“妈,你可真偏心!”

卢云枝笑的满脸慈爱:“我就喜欢乖丫头,谁叫你是个破小子!”

余应辰笑着看向林初:“听见了没林初,自你来了以后,我在我妈心里的地位直线下降,什么好吃的给你,今天让我碰上了,我得给你争上一争!”

说着,他就端起林初剩下的大半碗蒸鸡蛋,夺了她手里的小勺,大口大口的往嘴里扒着鸡蛋。

没几口,蒸鸡蛋就被他吃了个底儿朝天!

卢云枝笑着捶他:“你一个大男人,抢小姑娘的东西吃,害不害臊?”

余应辰从写字台上抽了纸巾,擦擦嘴,一字一顿的说:“不!害!臊!”

惹得卢云枝笑骂他是个无赖泼猴,余应辰来

了劲儿,无赖到底的对卢云枝说:“你再偷着给林初做好吃的,我还抢!”

卢云枝笑着指着自己的儿子,对林初说:“你看他,还跟我杠上了!”

林初附和的笑笑。

其实林初一直在耿耿于怀一个细节,余应辰是处女座,特别爱干净。

平时在公司,谁动一下他的餐具都不行,而刚才,他不但吃了林初剩下的东西,还与她共用了一只小勺。

这样一来,她与他岂不是间接……接吻?

想到这里,林初一阵耳热。

抬头看向余应辰,他跟卢云枝说说笑笑,一副坦然自若,什么事都没有的样子,纠结在她心口的情绪,也淡了几分!

卢云枝收了空碗,对余应辰与林初说:“你俩说话吧,我去那屋收拾收拾!”

说完,朝余应辰挤挤眼,路过他身边时,小声的说:“你再加把劲儿!”

余应辰看了一眼垂头不语的林初,抿嘴笑了。

卢云枝一走,房间瞬时安静了下来。

气氛猛的一冷却下来,余应辰单独跟林初待着,突然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

看见地上的电暖气,才想起来。

弯下腰,把电暖气拿到林初的脚边,插上电源。

在电暖气慢慢的升温的时候,余应辰对林初说:“乡下比城市冷,我怕你晚上冻着,托人在镇上给你买了这个!”

林初感觉到有一阵热气,正顺着自己的脚踝往上爬,她看了一眼余应辰,淡笑着说,谢谢!

笑着,笑着,一阵心酸,莫名的又哭了起来!

余应辰轻叹一声,把写字台上的整盒纸巾拿过来,放在林初的右手边,安慰她说:“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你也别太伤心了,你在这里住几天,等情绪好点了,我同你一起去给那个女人要钱!”

林初用纸巾擦拭着眼泪,没说行,也没说不行,只是不停的小声哽咽。

三天前,余应辰见到林初时,她就是这个样子,问什么也不说,只是哭。

那时,他刚下班回家,林初就蹲在他家门口。

披头散发,满脸泪痕,身上带着一片湿冷气息。

余应辰吃了一惊,以为林初遭遇了什么坏人,赶忙开门,把她领回家,让她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了一身干净暖和的衣服,做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鸡蛋面。

接受完这一切,林初才算缓过来了一些。

那晚,林初没回房间睡,余应辰就在客厅陪着她。

发生了什么,她不说,他也不问。

她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他就陪着她看。

那晚,他们看了一晚上余应辰大学时买的足球赛锦集。

余应辰看的热血沸腾,尤其是米兰对利物浦那场,米兰胜券在握的时候,就要庆祝胜利的时候,下半场给红军顽强逆袭……

激动之余,他准备开瓶香槟提提神,转头征求林初的意见,她却蜷缩在沙发上睡着了。

她的睡姿如婴儿一般乖巧可爱,眼角挂着未被风干的泪珠,我见犹怜。

余应辰心头**漾,闭了闭眼,站了起来,负手而立于落地窗前。

远方的天际,一片鱼肚白,天刚微微亮!

林初

睡到了中午,余应辰给她做了三菜一汤,正吃着午饭,林初忽地开口,以无比平静的语气讲述了近来的遭遇。

当余应辰知道林初的二百万打了水漂时,登时愤怒了,拉着林初就要去找覃如算账。

林初甩开他的手,麻木而冷然说:“找到她又怎样?她承认又怎样?那么多人找她赔钱,她如果赔得起早赔了,也不至于躲起来!”

“那你的钱,就不准备要了?”

“要,怎么不要?那是我妈妈的钱,我得还给她。可是多长时间才能全部追回呢?一天两天,还是一个星期两个星期?”

林初像是累极了模样,背靠着椅背,微闭着眼睛,似是梦呓一般:“我等不起了,我已经等不起了……”

林初对余应辰说,她不想待在H市,余应辰问她想去哪?林初说,哪都可以,就是别在这里。

于是,余应辰就把她带到自己位于A市的乡下老家。

林初的到来,给这个富饶的小乡村引起了不大不小的轰动。

余应辰是他们村里面的名人,但凡知道他名字的人,都以他为典范教育自家的小孩儿:“要向你应辰大哥哥学习,他可厉害了,考上了名牌大学,开了公司,住上了高楼大厦,每天开着小车上班,威风的不要不要的……”

就是因为余应辰太有名,才让林初来到这里的第一天收到了很多尴尬。

乡村人民淳朴又热情,但凡谁家小子领了女朋友回乡,乡里乡亲十有八九都会找着各种借口到他家看‘新媳妇’。

余应辰家那天,被十里乡亲踏破了门栏,东家大娘来借针,西家大婶来借线,明里暗里的都朝林初这屋瞅上一眼。

年轻小伙子害羞不好意思进来,就隔着窗户,手搭在额头上往里面看。

林初像是西洋景似的,被人参观,余应辰就笑呵呵的在外屋给人散烟发糖果。

搞得林初一头雾水,莫名其妙。

余应辰告诉她,这是这里的风俗,让她别责怪。

起初,林初确实很不适应,但是两天下来她发现,人们并没有恶意,也很淳朴。

她心态放宽,渐渐融入这里的生活,现在看见谁抱着孩子过来,还会逗孩子玩一会儿。

余应辰家确实养了一条叫小黑的狗,栓在楼下的院子里,看见生人就狂吠不止,性格不像她养的那只小黑温和,长也不跟她养的那只一样。

它们只是名字一样, 都叫小黑而已。

……

乡下夜里风大,尤其是现在的时节。

风呼呼的吹过树林子,带动着枝顶的叶子哗啦啦的响。

池南夕见林初不再言语,轻咳一下:“好了好了,咱们不说这个了,你先安心在这住着,等心情变好了,咱们再谈要钱的事!”

电暖气体型没多大,功能却很不错,没多大一会儿,屋子就被烘烤的暖和和的,林初的脸颊也变得红扑扑的。

余应辰看了一下墙上的挂钟,已经快十点了,环顾了一下屋子,觉得这里没什么不妥:“你休息吧,我回我房间了!”

“应辰!”林初忽地开口叫住他。

余应辰惊诧的看着她。

“你愿意娶我吗?”林初红着脸问。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