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立焕拨了一个手机号码,漫不经心的说了几句话,就解决了池南夕的燃眉之急。

“24小时之内给结果!”安立焕把手机递给保镖。

保镖收好,他拄着手杖站起来,走到池南夕的面前,淡淡的说:“别忘了今天晚上回家吃饭!”

池南夕点点头:“是的外公!”

池南夕与覃如把安立焕等人送出公司大门,回来的路上,覃如扯扯池南夕的衣服,小声的说:“南哥,我帮你这么大的忙,你就不要生我的气了!”

池南夕冷冷的看着她:“把二百万还回来!”

“现在人人都找我要钱,我哪还有二百万啊,南哥,别走啊,看在我帮你的份上,你也帮帮我吧,否则我爸别杀了我不可呀南哥……南哥,别走……”

池南夕先覃如一步回到办公室,砰的一下把门从里面锁上,任凭覃如如何在外面大喊大叫,他就是不开门!

在回老宅的路上,安清音与安立焕并排坐在后座上。

安清音不解的问:“爸爸,你不是也说林初那丫头配不上阿南么,这会儿怎么托人找她去了?”

安立焕不屑的瞥自己的女儿一样,安清音从小就一根筋,现在还是。

“见过橡皮筋吧?扯的越紧,反弹越大。阿南这个痴情种,现在一门心思的在林初那丫头身上,如强行让他们分开,只怕会让阿南恨我们,那我此次来交付大权的目的的就泡汤了!”

安立焕在安氏总裁这个位置上坐了大半辈子,深知其中的艰辛与劳累?如他安家后继有人,也不想池南夕担这么大的担子。

怪就怪他命中无子,池南夕又极像他年轻的时候,有担当有魄力。

安立焕不想把自己一辈子的奋斗来的家业拱手让人,只能委屈他这个外孙了。

池南夕的母亲跟他的父亲是青梅竹马,池南夕的外公与他的爷爷是莫逆之交。

池南夕这个外孙,在安立焕这里,跟自己的亲孙没什么区别!

安立焕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跟池南夕的爷爷一起闯**游历的岁月,很是感慨,他轻轻的叹了口气。

“谁不想轻轻松松舒舒服服的过日子?阿南是个随性的人,不想一辈子为工作所累,所以才一直都不愿意接任安氏总裁一职。我们若想让他乖乖就范,现在就得顺着他的性子,哄着他点,等他正式接手了安氏之后,我们再想办法把姓林的丫头弄走!”

安清音听后,暗暗的赞叹,姜还是老的辣!

池南夕的性子宁折不弯,这个时候给他来硬的,确实不合适!

安立焕沉吟一下,淡淡的说:“能让阿南如此厚待的女人,我也想见上一见!”

…………

整整一下午,池南夕一个文件也没批阅,满脑子都是林初的事。

虽然安立焕已经派人去调查她的下落,可他还是心神不宁,总感觉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

距离下班还有大半个小时,池南夕负手而立,站在落地窗前。

窗外下起了小雨,暗灰色的天空像是一块儿巨石一样压下来,压得他胸口闷闷的。

办公室的门被推开,覃朗拿着一把黑色商务伞随意的走进来。

他把湿哒哒的伞立在门后,走过来,一屁股坐在池南夕侧面的长沙发上:“听说覃

如那丫头来你这里闹了!”

池南夕转身看他一眼,随手拉了窗纱,白色的窗纱虽然隔绝了外面灰蒙蒙的天空,却让室内比之前黯淡了几分。

“是我找她来的!”池南夕淡淡的说,在长沙发的另一端坐下。

覃朗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盒香烟,从中抽出一支递过去。

池南夕没有拒绝,熟练的用手指夹住,借着覃朗打来的打火机,点了一下火,然后后背贴在沙发上,猛吸了一口。

“你家林妹妹……”

碰到池南夕凌厉警告意味的目光,覃朗马上识趣的闭嘴,想到什么,话锋一转:“怀莎进他爸爸的公司了你知道吗?”

池南夕夹着香烟的手一顿,微蹙了下眉头,颜怀莎从小就厌恶商业,热爱艺术。

当年就是因为她的父亲强迫她学习经商,她才一气之下远走维也纳,到那求学,一走就是近七年,其厌商情绪可见一斑。

池南夕虽然疑惑,但没问太多。

他现在满脑子装都是林初的事,根本没心思管其他人。

覃朗轻轻吐出一个烟圈,轻轻的叹口气:“你从小就比我强,自不用说什么,可是怀莎一介女流,如她也能把我踩到脚下登顶,那我的脸可就丢大了……你说,我怎么就这么点背儿,怎么认识的都是你们这些怪物?衬得哥跟一废物一样!”

池南夕根本没听清他在说什么,心里烦闷的很,走到窗前,呼一下的把窗纱拉开,然后把最上层的两扇窗户打开。

窗户一被打开,斜飞的风雨争前恐后的灌入,覃朗打了一个哆嗦:“诶~~~你是不是傻啦?这么冷的天开什么窗户?”

池南夕不理他,站在风口,沉默的吸着烟。

雨水飞进来,打湿了他的袖口,黑色如墨的短发,在肆虐的风中轻舞飞扬。

他半眯着眼睛看向远处,心里想着,天气这么冷,又下着雨,林初她,可有吃饭,可有穿厚点,可有在一个遮挡风雨的地方度日?

“欸~~~我说话你听见了没?”

覃朗把手中的烟蒂捻灭在水晶的烟灰缸里,看着池南夕高大挺拔的背影,心中一直都十分不解,颜怀莎之于林初,长相比她艳丽,身材比她更加凹凸,家世……林初现在哪还有什么家世?

可以说颜怀莎样样都比林初好,池南夕怎么就偏偏对样样都略输一筹的林初情有独钟呢?

要他选,他肯定选颜怀莎!

不过自己想想,跟池南夕从小一起长大,他的想法好像都与常人不同。

池南夕听到覃朗的问话,转身看他:“你刚才说什么?”

覃朗轻叹一口气,自从林初失踪后,看把池南夕愁得哟,跟丢了魂儿一样。

“我问你这个周末的亚宠展去不去?”

嗯?

池南夕身上带了清冷的气息,重新坐回来,不解的看向覃朗,亚宠展?什么亚宠展?

捕捉到他眼中闪过的疑惑,覃朗轻叹口气,站起来。

在他一堆的文件中,翻出一张印着宠物猫狗的邀请函,在掌心拍了拍,晃晃:“你不会还没看吧?”

低头看手中的邀请函,上面用蜡滴就的封口都没动过的痕迹,他怎么可能看过?

覃朗拆开那封邀请函,草草的浏览了一遍,然后递给池南夕

:“就是一个亚洲宠物展览,邀请你跟你家狗一同出席!”

池南夕看也不看那邀请函一眼,偏了头,淡漠的说:“没兴趣!”伸手把指间香烟的烟灰,搁在烟灰缸边沿弹了弹,一副了然无趣的样子!

“可别啊,做为微博上最具代表性的宠物博主,怎么能不出席这么重要的盛典?去,得去!”覃朗怂恿着他说。

池南夕翻了翻眼皮,盯看他几秒。

覃朗受不了他这能洞察一切的目光,双手举起,成投降状:“好好好,我老实交代!”

他轻咳几下,身子向前探了探:“怎么回事呢?就是呢……我最近谈了一个小女朋友,是微博上一只狗的粉丝,听说本市要举行亚宠展,非要我去整两张入场券,要一起去看狗。”

他偷偷瞄了几眼池南夕,觉得他不是很厌烦,才敢继续往下说:“我本来打算在网上买票的,谁知道爱狗的人这么多,票竟然卖完了……你看看,到时候我跟我那个小女朋友能不能充当你的随行人员,一起混进去?”

这次亚宠展,其规模与赞助商远超历年的任何一届,展前营造的声势也非常大,光市中心上那个五米高,一个小时开价十万的电子屏广告,就做了整整三天。

据说,有人为了参加这次亚宠展,展示自己的宠物,专门包机带着自己的宠物从北爱尔兰过来。

这个人的宠物是一只大白熊!

别人平时遛狗遛猫,人遛熊,想想也是稀罕!

池南夕吸完最后一口烟,把烟蒂捻灭,冷淡的说:“不去!”

抬起腕表看了下时间,可以下班了。

站起来,关了窗户,拿了外套穿上,提了黑色公文包,大步朝办公室外面走。

覃朗拿了自己的伞赶忙追上,一边跟在池南夕屁股后面大步走,一边继续怂恿他:“去吧去吧,这是你提升你跟你家狗知名度的机会,说不定,你的那两只狗在亚宠展上一亮相,一炮走红了呢?”

池南夕斜着眼睛扫覃朗一眼:“我家狗本来就很红!”

覃朗怔了一下,他从来不关注乱七八糟的猫狗,他只关注长得好看的美女。

如不是现在这个女朋友喜欢狗,他连公狗母狗都分不清,更不会哪只狗红,哪种狗不红!

“好好好,你家的狗红!你们一家都是网红狗……”

感觉到池南夕冷冽的目光射过来,覃朗笑着打了一下自己的嘴巴:“说错了说错了……但是你不想它们更红吗?”

“不想!”

池南夕乘坐电梯下来,疾步走到公司楼大门口,望着外面哗哗的大雨出神。

覃朗以为他是在为自己没带伞发愁,砰的一下撑开自己的黑色商务伞,继续刚才没说完的话题:“你不想你的狗变得更红,难道你也不想见到你家林妹妹?”

池南夕的眸色明显一亮,他转头看着覃朗。

覃朗一看有戏,马上趁热打铁:“虽说你外公已经派人去找她了,万一找不到呢?……你家林妹妹那么喜欢小动物,难保不会在亚宠展上出现……”

池南夕垂眼略一沉思,勾了下唇角,夺了覃朗手中的伞:“谢谢!”然后大步走进雨幕。

覃朗在后面着急的大喊:“喂~~~你把我的伞拿走,我打什么呀……你到底去……还是不去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