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一早就想显示一下自己的厨艺,今天终于如愿。

她回到池南夕家以后,闲的实在无聊,就想着要为池南夕炖点东西,他昨晚体力消耗太大,正好可以补一补。

池南夕家附近有一家不大不小的超市,林初过去的时候,排骨今天正在做特价。

本着勤俭持家的理念,她买了打折排骨,拎回去给池南夕炖排骨。

在林初出门给池南夕送伞之前,排骨就已经炖好,现在只需要热热就可以吃。

池南夕看着咕咕冒着热气,不停翻滚着白汤的排骨,有点难以置信。

“这真的是你做的?”

林初盛出来一碗,塞进他的手里,得意的笑着:“不是我做的,难道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不成?”

她拿起饭勺,从锅里舀了一点骨汤,踮着脚,递到池南夕的唇边:“尝尝咸不咸?”

池南夕端着一碗排骨,向前探了一下身子,就着递过来的汤勺,尝了一口骨汤,砸吧一下嘴:“不咸!”

林初收回汤勺,一边把锅里剩下的排骨盛到大碗里,一边对池南夕说:“那我就用这汤给你下面了哈!”

池南夕用手指捏起一块儿排骨嚼了嚼,吐出骨头:“还要做面吗?”

林初看他一眼:“人高马大的,只吃排骨怎么够?”

池南夕低头看看自己的胳膊腿,这是……被嫌弃了吗?

个子高,身材挺拔,匀称,不应该受到褒奖吗,怎么到了她嘴里 成了贬义词了?

“去去去,人高马大的,别在厨房碍事,出去等!”

池南夕被林初无情的轰出了厨房。

池南夕一边美美的吃着排骨,一边不服气的小声嘀咕:“会做饭了不起啊?快上天了都……”

这一顿晚饭,池南夕吃的无比满足,以前吃过她做的早饭,以为她的本事也就那样,简单的式样会做一点,勉强可以糊口。

没想到,让池南夕认为难度值在九十以上的事,在林初这里,却有着极高的天赋。

明里暗里,池南夕把林初夸赞了一番,直言感叹,以后不用让老宅的张嫂来回跑了,她后继有人了!

“想的美!”

把池南夕喂得饱饱的,林初特别有成就感。

池南夕心疼她做饭辛苦,洗干净手,要给林初按摩肩膀。

林初一边喜滋滋的享受着男神的按摩,一边说:“我只请了一个星期的假,已经过去了两天,还有五天!”

所以,不要高兴太早!

给林初按压着肩部的修长手指停顿下来,池南夕挑了一下眉:“你周末走?”

“嗯!”

“能不能向后延期一天?”

林初抬头看他,眨着迷茫的大眼睛:“为什么呀?”

“因为……”池南夕绕过沙发,坐到林初的旁边,耐心的解释说:“本市周末有个宴会,需要携女伴出席,所以……我想带你出席!”

“这样呀……”林初琢磨着,电视台这个月很忙,她请假的时候,领导看在她父亲的面子上才批的,如果再向后延期一天,恐怕有点说不过去。

碍着林以诚的特殊身份,林初在电视台处境本就尴尬,在这个节骨眼生出事端,恐要遭人非议!

“这样吧,我白天跟你参加宴会

,晚上回B市!”时间虽然紧,但还来得及。

池南夕的眼底漾开一丝疼惜之色:“不辛苦吗?”

林初大喇喇的挥了挥手,“没关系的!以前在天籁的时候,我经常加班熬通宵,现在不还是好好的?”

池南夕把她搂在怀里,下巴在她发顶蹭了蹭,低低的说:“我一定会好好补偿你的!”

考虑到林初的身体不适,也为了以后的幸福生活。晚上睡觉的时候,伴随着沙沙的雨声,池南夕只是搂着林初,并没有要她。

或许是累着了,林初入睡很快,池南夕却一直睁着眼睛,没有一点睡意。

昨晚,他那么疯狂的要她,却没有做一点安全措施,其实,他是带了私心的。

林以诚不是反对他们吗,好,那他就把生米煮成熟饭,最好让林初怀上自己的孩子,到时候,看他怎么办?

想法虽然有点不道德,但是除了这个,池南夕没想出更好的办法。

起初,林以诚对他就有成见,前不久,又出了颜怀莎的事,依着林以诚爱女如痴的程度,他没暗中找人报复池南夕,已算他仁慈,怎么可能会让自己的宝贝女儿嫁给池南夕?

有时候,池南夕自己也想,他为什么会喜欢上林初,喜欢她什么。

可是想了很久,都没想明白,喜欢就是喜欢,林初就是林初,怎么解释都行不通。

对,他承认,最开始接触林初,是因为她身上有着跟她母亲相似的地方,一样的没心没肺,一样的执着善良。

在那个父母的忌日,他握着林初的手,那种感觉,跟小时候握着母亲的手感觉一模一样,他当时甚至以为母亲死而复生,就坐在他的身边。

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跳出了拿林初与母亲做对比的怪圈,想念母亲的时候,就一心想念母亲,爱着林初的时候,就一心爱着林初。

跟林初接触的越深,他越觉得,其实她跟自己的母亲一点都不像,一直以来,都只是他的错觉。

他太爱自己的母亲了,潜意识里一直都不肯相信她真的死了,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所以,他妄想着,幻觉着,把身边亲近的林初当做母亲的影子,执拗的从两人身上找出共同点。

说白了,这是一种自我慰藉。

不承认已经失去的,把虚缈的,不切实际的幻觉,强加在身边人的身上,林初的出现,恰好填补了他这份不切实际的幻觉。

他也记不起来了,从什么时候开始,他握着林初的手,已经联想不到自己的母亲了,他不知道这是好,还是不好,但是他知道,他是真的,爱上她了!

小雨淅淅沥沥了一夜,第二天气温低的吓人,林初不用上班,明知道池南夕起床后,仍蒙头大睡。

池南夕坐在床的一边,拿着一条暗蓝格子的领带,戳戳仿若一团白色粽子的物体:“小溪流,你今天不是要帮我系领带吗?”

池南夕昨晚想事情想到半夜,睡不着,起床看书,翻到以前刚跟林初开始时买的一本《恋爱三十六计》,里面有一条是,恋人之间应该有不同于别人的爱称,比如小猫咪,亲爱的,甜心,宝贝等,以此来增加两人的亲密度。

池南夕拿着书想了一会儿,还真是这么一回事,林初每逢叫他亲爱的时候,他就特别受用,当即,他就决定,以后叫

林初不叫林初了,叫她的爱称,小溪流。

大江河,小溪流,都是他的爱宠,哈哈!

林初哼唧一声,翻个身,睁开半只眼看看他,又哼唧一声, 宰翻个身,继续睡。

“诶,小溪流,君子一言驷马难……”一想,她从来不是什么君子,池南夕马上改口道:“说话要算话!”

昨晚,吃过晚饭,洗完澡,两人在**卧谈,林初枕着池南夕的一只胳膊,抱着他的腰。

池南夕则是单手撑着自己的侧脸,目光灼灼的看着怀里的女人。

“林初,你给我做一辈子的饭吧!”池南夕当时的声音,性感的一塌糊涂。

林初抬手在他结实的胸肌上画圈圈:“不要!会变成黄脸婆,那样你就不爱我了!”

池南夕轻笑,亲亲她散发着清香的发丝:“那给我系一辈子的领带吧!”

林初画圈圈的手一顿,想了想,恩,这个可以有。

兴致来了,光着脚跳下床,从衣柜里拿来池南夕的一根领带,兴奋的说:“快点教教我!”

还没开始学,就已经掰着手指夸自己:“你看,我人长的不错,也有自己的工作,饭做的好吃,洗衣服更不在话下,再学会系领带,哈哈,我就是女人中的典范,贤妻中的楷模!”

池南夕没好气的白她一眼,如果好女人就这几条标准,那全天下有一半女人都是典范,都是楷模了!

不过,见林初好学心这么强,池南夕不忍心打击她,就耐着性子教了她几遍。

林初学了一会儿,瞌睡虫上来,第二种领带的系法都没学会,就扔了领带钻进被窝,打着哈欠迷糊的说:“明天别忘叫我起床给你打领带喔,我可是未来的前妻良母呢!”

可真到了明天……

“快醒醒,再不给我系,我就来不及了!”

池南夕推着那个白色‘粽子’,看了看腕表。

林初被叫烦了,掀开被子,顶着乱糟糟的头发,揉揉惺忪的睡眼:痛苦不堪的说:“亲爱的,贤妻良母也要睡足了才能干活,OK?”

然后一头栽下去,继续捂着被子大睡特睡。

池南夕轻笑着,无奈的摇了摇头,这么爱睡懒觉,将来有个孩子可怎么过?

池南夕没走多久,林初就睡不着了,她坐在**,一脸起床气,嘟嘟囔囔,都怪池南夕,大清早不让人睡觉,看,瞌睡虫都被赶跑了,睡不着了吧?

在**又赖了一会儿,拿出手机给池南夕发短信,“过来,我给你系领带!”

池南夕还在去公司的路上,看见短信,笑了笑,给林初打了过去。

“醒了?”

“嗯!……饿了!”

“看看厨房有什么可吃的,将就一下,中午带你吃好的!”

动不动就下馆子,真不会过日子,林初腹诽了一番,得知池南夕还在开车,担心他出意外:“知道啦知道啦,挂吧挂吧!”

“今天比较冷,多穿点衣服!”

林初嘴上应着,心里却说,总共带了那么几件衣服,哪有什么厚衣服穿?

刚挂电话,她就发现,在床头柜的玻璃杯底下,压着厚厚一沓红色钞票。

她拿过来看了看,哭笑不得,昨晚一起睡了一觉,今早床头就出现一叠人民币,什么鬼?

(本章完)